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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如斯 我喜欢过一个唱歌的,她叫王菲,也许我还是会喜欢,但是她不唱了。 我十三岁,老师总让我在作文课上念我的周记,在同学们一片迷茫的眼神中说我写的好,有个大个子的男孩总在学校转角的角落等我,我看到他总是落荒而逃,那个时候,她叫王靖雯,我的第一张她的专辑叫《天空》,整张专辑的歌名通通只有两个字,她把寸头留长了,然后满头扎满辫子,涂厚厚的深色唇膏,和北京的窦唯轰轰烈烈的谈着恋爱, 1993年 我十五岁,升入了高中,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时候要捏轧,在妈妈严厉的管教和老师殷切的目光下发了疯的学习,成绩优异却任性怪癖,我穿蓝色的校服,骑男式的自行车,那年,已经叫回王菲的她生了女儿换了公司出了新专辑,我逃课,去音像店买她的磁带,回家听的如痴如醉,那是我见过她最幸福自然的笑,怀里的女儿,眼睛像极了窦唯,嘴角上扬,分明是另一个她,1997年 我十八岁,保送上了西北大学,选了自己根本不喜欢的计算机专业,每天分裂在逃课还是不逃课的两种意念之间,我看不懂电路图,没兴趣研究芯片,搞不清程序逻辑,我对所有周围又臭又丑的男生有着不可抗拒的排斥,对所谓的社团活动压根提不起兴趣,我怎么了,不知道,大学,对我并不是乐土。运动会上,和死党盯着一个男孩跑了25圈后,我俩逃出去逛街,看到一个海报上美轮美奂的一双腿,王菲,她留长了头发,穿网格的丝袜,贴身的裙子,美,买回宿舍没日没夜的听,那张专辑叫《寓言》,后来,安妮宝贝让娟生死在那首《彼岸花》放完之后,2000年 我二十二岁,我在毕业后第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后,因为冲动和一些事情,辞掉工作,带了两包行李和一个电饭锅,来到了上海,我一直喜欢的城市,租下一间房子,找到一份差事,学会吃甜的要死的南方饭菜,学会在清晨五点被太阳晒醒,学会挤地铁,被挤下来,再挤上去。。。我花了300块钱买了一张很偏很远的看台票,去看她的演唱会,想来,这是这辈子离她最近的一次,那夜雷电交加,那夜我从第一首一起和她唱到最后,我无声的流着泪,我身边的上海小姑娘们嗓子喊到出血,演唱会结束后,人群都在堵她的车,我找不到车坐,穿过数不清多少弄堂,在凌晨两点,回到了我的屋子,人已经淋的湿透,2004年 我二十五岁,性格还是这个死样子,还是孩子气的在恋爱里犯着错误,工作没有什么突破,只是每天必须认真完成的事情,还没学会化妆,没学会踩三厘米以上高度的高跟鞋,听歌看电影会哭,但是不再幻想不再冲动,不再忽悠一帮人去玩,不再相信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的是幸福的日子。王菲生了李嫣,和千万个普通母亲一样为孩子奔波,没变的是,右手始终系着那根红绳,依然羞涩生冷,只在爱人身边小鸟依人, 2006年 去K歌,我还是会唱你的歌,除了你的声音,没什么陪伴我过十几年这么长。 你好好过你的日子,无论你身边的夫君姓窦姓谢还是姓李,无论你遭受什么看破什么,揣着你对爱的简单和执着,按你一直以来的倔强生活下去,不喜欢说话,就不说,不喜欢光鲜,就退出,又怎样。 “假如有一天我不唱歌了,那就不唱了,希望你们,忘了我” 我可以忘了你 忘了每个有过你的自己。 我会好好的 一定会 你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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