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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价的一点思考 针对国内房价现状,国家层面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观点,但是现在的市场反应却远远不符合这一思想。 房价的持续上涨,获利方从短期看包括政府、开发商和投机客。从长远看只有开发商和投机客,房价的上涨会造成民众消费水平的下降,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社会行业的经营成本随之提高,从而生意难做,经济下滑,最终伤害的是国家的经济基础,所以从这方面来讲,政府并不是获利者。也许从短期看是获利了,但那是寅吃卯粮,无异于饮鸩止渴。 房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占用的是全民的土地资源,它的获利来源于后来者的付出。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角度出发,每个家庭应该只能在购买第一套房时允许贷款,其他必须全款,包括换房子。换房子肯定是自家经济条件允许了,想改善自家的居住环境了,既然经济条件允许,那就不该再贷款给他。另外,除自身居住的房子外,购买的多余房产十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只租不售,政府收取房产营业税,房子空置的,要额外收取资源浪费税。廉租房是政府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福利,体现的是政府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关怀,购买的廉租房的产权不应该属于个人,因为房价是政府制定的,而不是市场价格,所以应该不准上市交易,也不准出租,只能用于购买者自己居住,不能闲置,购买者不再需要时,只能把房子退回给政府,然后政府进行再分配。 对于利用假离婚的方式购买第二套房的,要么不复婚,要么房子收回并罚款,因为他们是规则的破坏者,也属于投机客。对于破坏规则、弄虚作假的政府工作人员应予以开除,并罚款,对违法的房产交易获利予以没收,从各个方面把漏洞都堵上。这样或许能够从根本上抑制房价的过度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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