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正当S叉 二十正当S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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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无耻的来源 在春风文艺当年的《布老虎丛书》的策划人、责编安波舜因《布老虎丛书》一时在出版界风声雀起,辉煌一时,功高盖主的时候,时祥选,这个春风文艺出版社堂堂的大编辑,隐藏在幕后一直胸怀叵测的时祥选先生登台了,并且与早就对波舜因心怀不满的春风文艺出版社社长韩忠良一起,策划了杯酒释兵权的丑戏。安波舜,这个堂堂正正的出版发行界的奇人,忍受不了出版社内部的勾心斗角和互相倾轧愤然离职之后,时祥选先生堂而皇之的取代了安波舜原来的地位。 当然,时祥选不光是玩弄权术的好手,更是一个被铜臭腐蚀了内心的文化商人。《布老虎丛书》离开了安波舜再也玩不转了,时祥选选择了一个最快,也是最省力的方法,即打击少年作家韩寒这棵大树,借此实现他的野心。于是乎,在力捧所谓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两届得主郭敬明的同时,他采用了极为卑鄙的手段,通过媒体,大肆的攻击少年作家韩寒。妄图在力捧郭敬明大赚银子的同时以郭敬明将韩寒取而代之。于是乎,在郭敬明抄袭日本漫画《圣传》的长篇小说《幻城》在推广的同时,公然对媒体宣称,“韩寒的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居高不下,这种现象不太正常。如果你是家长,你肯定不希望你的孩子学习韩寒,而青春文学以《三重门》为圭臬也令人齿冷。年轻人需要优秀的学习对象,青春文学也需要有佳作供借鉴。郭敬明和他的《幻城》无疑为年轻人和青春文学提供了新的榜样。”------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小乐 作者:于峰 http://www.longhoo.net/gb/longhoo/news/culture/node96/userobject1ai19027.html 做为一名编辑,力捧自己的作者这很正常,但是,靠倾轧其它同龄少年作家的方法却为人所不耻。韩寒的创作源于生活,源于他自己的思想,虽然不成熟,但确确实实的反映了他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心中茫然无助或者是怀疑一切的心情,文笔虽然稚嫩,但原创性的写实风格却深深的吸引了一大批的同龄读者,甚至呼唤起年轻人们的写作的欲望。但是,时祥选,这个地地道道的文化贩子,公然宣称,韩寒的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竟然是一种不正常的现像,同时,又发动一切关系利用媒体打击韩寒的创作,组织枪手在网上对于韩寒公开的指责,妄图引诱韩寒在写作的过程中误入歧途。果然,韩寒哪里是这个精通权术与商业运作的臭名昭著的文化贩子的对手,韩寒少年文学代表,就这样,被郭敬明这个将抄袭视为习惯的所谓的新星,在CTRL+C再CTRL+V的剪刀叉下,在时大编辑及其众多的枪手的打压下,拱手让出了少年文学先锋的位置,在大赚银子的同时,这位时大编辑,功成名就了。只是,我想问你,时大编辑,你力捧的郭敬明抄袭庄羽而写出来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就能做为年轻人需要的优秀的学习对象了吗?就能做为青春文学需要佳作供借鉴了吗?无耻!! 由此,在郭敬明的第二篇抄袭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被人举报抄袭了北京新兴城市生活小说代表,灵活而又熟练的运用了北京方言俚语进行写作,在幽默诙谐的语言背后,揭露赤裸裸生活背后的真实的,有美女痞子之称庄羽的成名作《圈里圈外》的时候,时祥选,这位时大编辑,这位被铜臭腐蚀了内心的文化商人,这位玩弄权术与互相倾轧的时大编辑的所做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 公然造谣扰乱视听,发动枪手在网上对庄羽进行漫骂,在对媒体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庄羽的人身进行攻击与污蔑,捏造九问逼视庄羽。但在庄羽对时祥选公开回答并质问的情况下,却无理可言,只好夹着尾吧继续进行造谣,却再也不敢对庄羽的回应做出正面的解释。如此的时大编辑时祥选啊,真正的无耻之徒。有此无耻之徒,郭敬明的无耻,也就情有可源了。 作者: 211.149.100.* 2003-12-26 16:38   回复此发言
[转贴]郭敬明涉嫌再次抄袭日本漫画《NANA》 !!ZT!!郭敬明《夏至》涉嫌抄袭《NANA》 @ 2005-03-29 04:36 郭敬明就是觉得国外的好抄,抄了不用打官司是吗?     他一个幻城抄CLAMP的,下不为例就算了,梦里他还是抄,抄抄抄抄抄,这个没什么好辩驳的吧,法院都判他是抄的了,就算上诉结果还是那样!!!     夏至一来,这个郭还是抄!     我不知道郭敬明FANS中有没有人看过矢泽爱的《NANA》,这是现在全日本最红的少女漫画,至今未完结,11册,累计销量2000万册。算是十分成功的吧?(我之所以强调这个是因为看到你们这里说郭没有抄,他抄得好的话,那那些被抄的作品应该很叫座啊。NANA就是十分叫座的漫画作品!同时CLAMP也很卖座的)郭的夏至也就是抄的NANA,也许没《梦》里面抄痕那么明显,但是看过NANA的人,再看夏至,任谁都会觉得气愤。不仅NANA中很多经典的散文独白,故事走向,人物性格都是巧合的。如果这没抄,那我真佩服为什么郭敬明没出一本书总有人说他不是。韩寒呢?张跃然呢?安妮宝贝呢?痞子呢?怎么没人说他们就全摊在郭头上了?他还真是幸运啊!真是万众瞩目啊!你们也真厉害,这么能抄的人,你们也不替他羞愧一下。整天抄日本的漫画,好象中国自己很疲软写不出好文字好构思来一样。     他有本事倒是写一次不让人引起非议的书来啊。真是好笑啊。     还有我希望郭敬明的迷有点知识。没有的话我说给你们听,NANA漫画从2000年到现在连载了5年还没有连载完结,里面倾注了矢泽爱小姐的巨大心血。不要在耍无赖的说:“你怎么知道不是矢泽爱抄袭郭敬明的?”不要让别人听了笑话。          还有里面有提到MARS啊什么带领人们冲破黑暗的英雄     哎很可狠的是抄NANA          对了还有一句话严重抄NANA就是其实你的任性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NANA里面这是章司对奈奈说的     在夏至末里是青田对遇见说的     大家说这不是抄吗          他现在只抄别的国家的作品,这样不容易追究版权...也不容易被告上法庭........该死的郭变态          原来还很喜欢他的,现在越来越讨厌了。《幻城》的剧情和clamp的圣传,现在又。。。真让人失望          ...我看过他的作品都被说抄袭了~~     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就这两本)岛不有没有,夏至未至也没看过,你们这么一说,我不想看了...          看幻城时我哭了,只因为他抄袭了我最爱的CLAMP!!     哎..越来越讨厌他了~~~          是不是抄的我不知道,不过很象是绝对的!     娜娜从小是外婆养大的,遇见也是;娜娜在学校里不爱说话,遇见也是;娜娜唱摇滚,莲弹贝司,遇见唱摇滚,青田弹贝司;娜娜性格坚强独立有时死撑,遇见也是;娜娜对奈奈有从未有过的感情,对她关怀备至但奈奈有困难时会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悔恨,遇见也是;莲到东京发展,娜娜没说什么,不但没有跟随,反而依然和莲分手,而遇见要到北京发展,青田也没有说什么,和遇见分手了;娜娜和莲有着不一般的默契和互相信任,预见和青田也是;娜娜唱歌不能说是天籁之声,也没经过专业培训,但歌声给人一种发自内心的生命的震撼,遇见也是……          我觉得感觉好象是把岩井俊二的《燕尾蝶》《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和北野武的《坏孩子的天空》揉在一起写的          我觉得是把所有现在流行的东西全部混在一起写的。很厉害!!!佩服!!!这家伙独立创作不行,改编倒是很有一手!155CM的豆芽矮子 作者: 221.218.131.* 2006-4-11 06:08   回复此发言
驳众郭粉丝谬论的超强的辩论~这真是超级有道理啊![ZT] 一、抄也是本事嘛,你想抄还抄不出来呢! 推论:小偷是不用被判刑滴,你想偷你还没人家那技巧呢;杀人犯是不用枪毙滴,你想杀人你还没那个胆儿呢;贪污犯是不用受制裁滴,你想贪污还没那么多钱经你手呢;强奸犯是不用进监狱滴,你不去强奸说明你yw啊!!!! 自说自话:我承认我没那个本事抄,要想我有那个本事,得先让我长出那么厚的脸皮才行! 二、抄不抄无所谓,我们只要能看到好看的书就行了! 推论:小偷盗了你家东西再去销赃无所谓,我们有便宜货买就行了;你辛辛苦苦做的策划被同事偷了去到老板那儿邀功无所谓,为公司做了贡献就行了;人贩子把你老婆卖了做j也无所谓,能满足广大饥渴男性的生理需要就行了! 自说自话:抄袭的作品就是再好我也会觉得恶心,就象偷来的赃物再便宜我也不会去买,因为我还有起码的良知! 三、郭敬明抄不抄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啊?你们这么说他就是嫉妒! 推论:小偷偷不偷东西跟警察有什么关系啊?警察去抓小偷就是嫉妒人家可以不劳而获;贪官行贿受贿和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啊?检察院调查他们就是嫉妒他们的钱来得容易;强 奸 犯糟蹋良家妇女跟法院有什么关系啊?法院判他们刑就是嫉妒他们有艳福。。。 自说自话:首先这个世界上比他有钱、比他有才华、比他运气好的人比比皆是,我有必要单单嫉妒他一个人吗?其次,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嫉妒他好了,他自己做人干净点儿我又能把他怎么样呢?要说单靠写作出名发家的,我还嫉妒J.K.罗琳呢,她怎么就没什么可让我说的呢?  作者: 柠檬肥猪 2004-12-16 13:12   回复此发言
关于剽窃的概念,上次说法律条文,这次就勉强算语文教育好了 何为学术剽窃? 在学术性文章中,只要你直接引用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又或者在你的作品当中采用了他人的工作成果,需要你确认其来源。如果没有这样做,你将因剽窃行为而被定罪。剽窃是指把他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作品。 2004年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一致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其中的学术引文规范指出: (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也就是说,上次举例的某某引用这样定理言论那样资料名言,别人引用并未当自己的成果,根本不存在剽窃的行为。” 然后是关于文学创作方面剽窃给出的定义: “按照国外学术研究最重要的规范指导书之一《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的定义,“剽窃”指的是一种欺骗形式,它被界定为“虚假声称拥有著作权:即取用他人思想之产品,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出来的错误行为。”……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没有申明其来源的,就是剽窃。(第30页)“ 报告中举出的例子包括: 1、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对见解、资料、用语的来源出处“没有给予相应的承认”的行为:“复述他人行文或特别贴切的词语”、“变换措词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 2、总体的剽窃:整体立论、构思、框架等方面抄袭; 3、直接抄袭:直接的从他人论著中寻章摘句,整段、整页地抄袭;为了隐蔽,同时照搬原著中的引文和注释。 4、在通篇照搬他人文字的情况下,只将极少数的文字做注,这对读者有严重的误导作用; 5、为改而改,略更动几个无关紧要的字或换一种句型; 6、错误理解综述的概念:“综述”的意义或许在于,相同或相近的思想出自不同的论者,因而有必要将其归纳整合,形成一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视角。抄袭是将部分综述对象照单全收。 7、跳跃颠转式抄袭:从同一源文本中寻章摘句,并不完全遵循源文本的行文次第和论述逻辑; 8、拼贴组合式抄袭:将来自不同源文本的语句拼凑起来,完全不顾这些语句在源文本中的文脉走向。 注意:抄多少的百分比虽能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抄袭的严重程度,但多抄几个字、少抄几个字同样不能改变问题的性质。 这些话是说给觉得GJM没有剽窃的人听的,自己去对比给出的证据判断吧,至于觉得抄了就抄了,只要抄得好,我乐意买乐意看乐意支持他剽窃的人,我没话说。 作者: 林柠 2005-8-31 11:39   回复此发言
闲着,来理解一下“郭敬明的公开信” 其实前段时间就把论坛关过一段时间。因为会有很多的人来闹,来骂,来说一些无比白痴的话题。尽管我知道我能掌握的只有时光如此微弱的地方而已,在外面早就闹得天翻地覆。可是我还是不希望我自己一手打造起来的很温暖的地方被弄得乌烟瘴气,不过后来仅仅关了一天就有很多的人觉得不开心。所以被迫依然打开。 ---------------------------------------------------------------- 这段略过。偶没去时光闹过,对那里的情况也不了解 可是打开到现在越来越多的是非,而且很多人是那么迫切地希望我出来说些什么。似乎我不说什么有人就不爽,不舒服。 -------------------------------------------------------------- 当然了,在下迫切想知道您的明确态度,这不过分吧 可是我能说什么呢? ------------------------------------ 拜托,回避问题不好 律师早在第一天就把所有的情况告诉了我,包括我为什么会输,为什么一直都顺利的官司在最后的很短时间内飞速转变,所有情况向着我们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 切,无法预料?看来您始终认为自己有理呢 可是他已经很严重地警告我了,说这样的情况你根本一句话都不能说,说了就不要想再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 --------------------------------------------------------------- 为什么?是否说了就漏馅? 再苦的黄连都只能咬在嘴里,咬烂了吞下去。世界就是这样的。 ------------------------------------------------------------ 自己采的黄“连”当然自己吃,难不成还怨别人? 世界就是这样的。 可是我不说的话,别人又会说,你看,他认了。 ------------------------------------------------- 错,您不说话,表明您没认。说明有必要继续追究您的责任   我还是说一些官方的话吧,太私人的话我不太敢说,我惹的祸已经够多了。 --------------------------------------------------------------- 哼,接着回避 律师马上会发一个声明,而这个声明也将是目前我对这个事情唯一的一个表态。外面的媒体把一个仅仅是第一审的结果当作最终结果直接报道,大肆渲染, --------------------------------------------------------------- 外面的媒体把一个仅仅是抄别人作品又煽情的商业写手当作家来报道,大肆渲染……老兄,这就是媒体的利与弊…… 其实呢,其实那些什么赔偿20万什么书停止发行的这些判决根本就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只有在我们终审之后。法院才会有一个最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所以现在想买《梦》的人依然可以买到,并不会停止发行。而同样想买《圈》的人将会更加容易买到。 ---------------------------------------------------------------- 是吗是吗是吗???????????? 事情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在哭,尽管这是一件很懦弱的事情 -------------------------------------------------------------- 大男人的,哭什么哭?有本事就为自己开脱啊!还是理亏,只好装可怜? 可是还是哭个没完,从早上开始流眼泪流到晚上,刷牙刷着刷着两行眼泪就刷得流下来,然后到最后就变成没有眼泪可流。眼睛干得像什么一样又灼热又痛。 ----------------------------------------------------------------- 喂,真不知现在这人都怎么想的……哭就哭了,自己偷着哭去,好歹留个自尊。这专门哭给别人看是什么意思?????????? 和一个演艺圈的朋友打电话,他在电话里安慰了我很多,也对我讲了一些演艺圈的人们遭到像我一样的情况的时候的反应 作者: 俱梨迦罗 2005-9-10 16:55   回复此发言
1 让你们看看郭敬明抄袭证据!!!郭敬明抄袭漫画《圣传》和《圈》 第一本书抄袭漫画《圣传》 简要给你们介绍一下****************************************** 1.人物设定,除了一开始就死了的一个小王,剩下的人正好是六星。而且其中星轨的性质和乾达婆王一样,都是“间谍”型人物。 天帝,四大天王,也用红莲代表火,主人公也是个王,也有一个人有个弱小的,不能出门的妹妹,人的感情方面也模仿了圣传的独特,也是个立志打败天帝的六人组合........还有很多。天帝的城和阿修罗城不是一模一样吗?《幻城》中也有一个真的城,一个假的城啊。 2.背景设定,红莲、命运之轮的运转,和圣传一模一样。 由身体幻化出神剑,樱花,无边的法力,占星,占梦,这些都是漫画家CLAMP的拿手好戏。 3、过程一样,最初的星轨就是频迦的翻版,接着又把频迦的话安在樱空释身上,以后的西方护法就是乾达婆王。 4.结局一样,几乎全死完。 两本书都说我要变强要保护想保护的人! 甚至,樱空释死前说的话,都和圣传中嘉玲频伽死前说的一样! 5、名言一样,“哥,请你自由的……”很像“姐姐,请你自由的飞吧” “双星已经汇集,红莲即将绽开,王请你静静的等待”就是九耀的占星。 那些认为不是抄袭的家伙好好把《圣传》研究研究吧!!!!!!!!!!!!!!! 《幻城》就是把《圣传》以文字的方式又叙述了一遍! 《幻城》简直就是《圣传》的小说版! ******************************************************* 作者: 61.149.110.* 2004-11-6 19:11   回复此发言
【转贴】第二次被删除的《幻城》与CLAMP古龙颜歌作品相似之处 先说一下《圣传》的创作吧。CLAMP的《圣传》是根据印度神话创作的,这些CLAMP承认过。而且,《圣传》与印度神话的相似之处仅仅是人物的初步设定[比如人名、人物的职业],对于主题、情节、人物性格、人物经历等重要的地方,《圣传》与印度神话是完全不同的,这些是完完全全由CLAMP独立创作出来的。[其实《最游记》也一样,纳闷为什么还有人说峰仓老师抄《西游记》呢?除了人名之外完全不同的两部作品嘛。] CLAMP在《圣传》后记也说了《圣传》的制作过程:首先要写故事大纲,大纲完成后要进行分格设计,接着就是要作画,再然后比较麻烦,就是要画背景、集中线、效果线,再后面是着色,最后是贴彩文纸,据说处理彩文纸也很麻烦,都要熬夜做。         不多说了,下面是正文——         No.1   情节类      1.关于书中最主要描写的事   《幻城》——卡索反抗渊祭,带着人去找她,一共六个人去。   《圣传》——夜叉王反抗帝释天,带着人去找他,一共六个人去。   相似处:目的都是为了反抗命运,恰巧还都是六个人。      2.关于真假的城   《幻城》——刃雪城只是表面的城,幻雪神山才是真正的城,只有特定的人才能进去   《圣传》——引用:“阿修罗城和天帝住的善见城,成双成对。就好像映在水面上的影子一样。我们就生活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水里。在那水里,只有阿修罗族的人和经过特别许可的人,才能进去。”——迦罗   引用:“和善见城形成一对,映在水中的阿修罗城,事实上,它根本就不在那里!不在此世,而在遥远的异空间的阿修罗城,它的虚像看起来就好像它真的在那似的!连接天界和阿修罗城的这条通道,也只有特定的人才能走!看似伸手可及,却又摸不到!真可悲!”——孔雀    VE的话:DDMM们看得懂孔雀的话不?看不懂我来解释一下:善见城相当于刃雪城,阿修罗城相当于幻雪神山。实际上是阿修罗城一直保卫着善见城,只有特定的人[阿修罗族的人和被选中的神女]才能进去。一样的啊。 作者: 蕾庭·奥斯卡 2007-1-1 09:34   回复此发言
"抄袭庄羽案"了结 郭敬明被强制道歉ZT "抄袭庄羽案"了结 郭敬明被强制道歉2006-12-13 10:02:10 来源: 新闻晨报  网友评论 1 条 进入论坛 从2003年就开始的“郭敬明抄袭庄羽案”留了个“尾巴”,就是郭敬明一直未服从法院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昨日,记者获悉,今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执行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郭敬明道歉书的判决,强制性为此案划上句号。 法院起草道歉书 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并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但郭敬明至今拒不道歉。昨日,记者得到消息,称“明天郭敬明要在《中青报》上刊登对庄羽的道歉书”。作为庄羽好友,庄羽作品《遍地姻缘》的责任编辑刘文莉亦对此给予肯定:“是的。她从法院出来就找我来了。昨天中午我俩一起吃的饭。”据了解,“强制执行”是一直没有得到郭敬明道歉的庄羽主动向法院申请的,庄羽已得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将强制性地在12月13日的《中青报》上刊登郭敬明的道歉书,“写是法院写的”,大约“八分之一版”,“费用由郭敬明出”。晨报记者与庄羽取得了联系,她证实了这一消息,但暂不表示任何态度。 郭敬明依旧嘴硬 而此前,“抄袭案”判决不久,郭敬明在博客上声称,愿意赔款,但就是不愿“刊登道歉书”。舆论一时为之大哗,谴责之声四起,却似乎无可奈何。对于即将到来的强制执行,郭敬明不太满意。首先,他显得很平静地告诉记者,目前自己尚不清楚事情状况,也没有写过任何道歉书的内容。突然,他加快了语速,显得有点急躁:“反正我自己是不清楚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的,不要来问我。”说完,他匆匆挂断了电话。在未知会当事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代为起草道歉书吗?审理“郭敬明判决案”的法官江建中解释,如果被告未执行法院判决,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按程序处理:“当初的判决就有‘强制执行’这么一条。” 作者: 蝌蚪往人 2006-12-13 17:3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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