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壁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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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来日无多 对美已无存在价值
陈诚 陈诚毕业于保定军校第八期炮科。黄埔军校成立时,他被延揽担任炮科教官。蒋介石北伐之后,陈诚担任第一集团军第11师师长,中原大战后升任为第18军军长。由于十一合起来是个“土”字,十八则为“木”字,因此陈诚这一系的部队后来被称为“土木工程系”。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陈诚在东北战场惨败,1948年蒋介石派他到台湾担任省主席,并密令中央银行总裁俞鸿均将国库所有黄金转移到台湾。蒋介石下野后,陈诚掌控国库所有资产,在台湾牵制着代总统李宗仁。蒋介石抵台后,随即命令陈诚担任“行政院长”。在东北战场失利的陈诚,却在台湾的“行政院长”任内展示了他的才能。 陈诚向蒋介石建议,对大陆撤退到台湾多达400多万的军队,实行“裁军裁饷”的政策。在众多的反对声中,陈诚完成了裁军。这不仅减少了台湾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趁机夺去了许多拥有重兵的将领的兵权。完成裁军后,陈诚又推行“三七五减租”及“耕者有其田”政策,促进农业生产。而土地被政府征收的地主在政府协助下,将资金转向工商业。由此,奠定了台湾工商业发展的根基。 1954年,经蒋介石提名,陈诚被推选为国民党“副总裁”,与蒋介石搭档担任台湾“副总统”。以蒋介石当时的规则,显然是要陈诚做他的接班人。可惜陈诚1965年因肝癌去世,终年68岁。
胡宗南 【胡宗南】(1902-1962)字寿山。浙江镇海(今宁波)人。3岁时随家迁孝丰(今属安吉县)。黄埔军官学校第一期毕业。曾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二团团长。1930年任国民党军第一师副师长,后升师长。1932年参与组织力行社和复兴社,以黄埔系“太子”自诩,居蒋介石“十三太保”之首。1936年任第一军军长。抗日战争期间,任国民党第十七军团军团长、第三十四集团军总司令、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屯兵西北。
新年好
向所有中国人拜年,也不承认是中国人的人拜年。 新年旺旺旺
蒋介石对日本天皇制的维护-有人了解吗?
台日“和约” [文件名] 台日“和约”[年月日] 1952年4月28日[出典] 战后中日关系之实证研究,40-43,190-192页.[备考] [全文] 一、台湾当局与日本国签订的所谓“和平条约”(原称“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 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鉴于其历史及文化之相连,与地理上之接近,考虑到彼此希望维持善邻关系,认为为增进共同之福祉,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有密切合作之必要。咸认为两国之间因战争状态之存在所产生之问题必须解决,决定缔结和平条约。因此各任命其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民国总统代表 叶公超 日本国政府代表 河田烈 双方全权代表互示其全权委任书,承认其良好妥当之后,协议各条款如下:第一条 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之战争状态,与此条约生效之日结束。第二条 日本国根据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于美利坚合众国之旧金山市所签订之与日本国之和平条约(以下简称「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承认放弃对台湾及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所有权利、权限及请求权。第三条 日本国及其国民在台湾及澎湖群岛之财产,以及日本国及其国民向在台湾及澎湖群岛之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之请求权(含债权)的处理,以及中华民国当局及其居民在日本国之财产,及其向日本国及其居民之请求权的处理,为日本国与中华民国之间特别协商之主题。所谓国民及居民一语,引用此条约时,均含法人之内。第四条 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日本与中国所缔结之所有条约、协约及协定,承认其因战争的原因而无效。第五条 日本国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条之规定,放弃一九〇一年九月七日于北平所签署之最后协议书及其用以补充规定之所有附属文件、书函及文件所规定而产生之在中国所有的特权和利益。并且承认同意有关日本国废弃上项协议书、附属文件、书函及文件。第六条 (a)中华民国及日本国,在彼此关系上以联合国宪章第二条之原则为指针。 (b)中华民国及日本国遵照联合国宪章之原则彼此合作,尤其以在经济上之友好合作增进彼此共通之福祉。第七条 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为使贸易、海运及其他通商关系,立于安定及友好之基础上,将努力尽快地缔结有关条约及协定。第八条 中华民国及日本国将努力尽快地缔结有关民间航空运输之协定。第九条 中华民国及日本国将努力尽快地缔结有关在公海上实施渔捞之规定及限制,以及规定渔业之保存及发展之协定。第十条 适用于本条约所指之中华民国国民包含台湾及澎湖群岛之全部居民及以前居住于此地之居民及其子孙,以及依据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群岛之现行及今后施行之法令,而有中国之国籍者。又,中华民国之法人包含依据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群岛之现行及今后施行之法令而登记之所有法人。第十一条 除本条约及其补充文件另有规定外,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之间,因战争状况之存在而产生之问题,遵照旧金山和约之相关规定解决。第十二条 本条约之解释及适用问题所引起之争论,依谈判或其他和平方式解决。第十三条 本条约必须获得批准,批准书必须尽速在台北交换。本条约于批准书交换之日生效。第十四条 本条约以日本语、中国语及英语作成。若解释有相违之处,以英语本为准。 以上由各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名盖章作为凭据。昭和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即中华民国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及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于台北各作成二份。 中华民国全权代表 叶 公超(盖章) 日本国全权代表 河田 烈(盖章) 二、协议书 本日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的和平条约(以下简称「本条约」)签字之计。两国全权代表协议作成下列条款以为本条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本条约第十一条之适用,根据下列之谅解。
谁是台湾人,知道殷海光吗?
日本朝野为之震动:国名原来是大唐皇帝所赐(组图) 提要:陕西发现的井真成墓志开启中日交往史千年之门,日本朝野为之震动 8月24日,惟一一方日本遣唐使墓志在东京展出时,日本天皇亲临参观。这方墓志在西安发现后,引发了中日双方对遣唐使和墓志主人井真成的研究热潮。 中国古代文化对日本的深刻影响,日本学者已有明确认识,但这方墓志则传达出更为复杂深远的历史情感:它再次证实了日本国号与中国的渊源,还表达了当时的唐朝天子对一名日本遣唐使者的个人情谊
台湾印象---街头妙语! 不要以为只在内地能看到搞笑标 http://post.baidu.com/f?kz=79267924
对郑和宝图的一点疑问 这张图的原图是在永乐十六年(1418年)绘制的--1499年,一名葡萄牙人率船从海上到印度去,途中在南美洲的巴西登陆。船上有位名叫亚美利哥的意大利商人回到欧洲后,把航行的见闻写成一篇夸张而有趣的文章,并且还画了地图。他第一次指出,哥伦布发现的这块陆地并不是印度,而是一块新大陆。这篇文章发表后,在欧洲引起很大轰动。地理学家们决定用这个意大利商人的名字来命名这块新大陆,即叫做“亚美利加”,意思是“亚美利加·维斯普奇发现的土地”(亚美利加是亚美利哥的拉丁语读音)。由于这一名称悦耳、好记,立即为大家所接受。开始,人们用亚美利加称呼新大陆的东南岸地区,后来泛指整个美洲大陆。 --难道绘图者有先见之明 知道这块土地在公元1499年以后会用亚美利加·维斯普奇的名字命名。
一代杰俊赵青武是张韶涵 吧的吧主 就是传说中的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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