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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的孩子可以上户口了,不用罚款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 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 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 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推进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 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 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 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 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 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 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 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 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 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 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意见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 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 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核查办理。各地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 梳理本地区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 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 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无 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 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区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郑州调整最底工资到1240元,哪这些铝板厂应要涨工资了吧。。 郑州调整最底工资了,哪这些铝板厂应要涨工资了吧。。 巩义也要调工资了吧,不调工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综合来看,与2011年所作的调整相比,增幅在15%左右。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调整后的工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这也是2010年以来,我省第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包含   “三险一金”   个人缴纳部分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可能并没有预想的高。  比如郑州市月最低工资从1080元上涨到1240元后,拿最低工资的员工,并不是说现金收入一下子涨了160元。  因为根据《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现实情况是,职工个人缴纳的这部分费用,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且最近几年一直在上涨。以郑州为例,此次上涨的160元,要先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纳的上涨部分,剩下的才能以现金的形式发给职工。  社保费用中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为不需要职工缴纳,所以不影响最低工资的发放。   加班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在单位加班加点的收入,是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一部分呢?  “这部分收入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业内人士介绍,职工在下述情况下所取得的收入,不能算到最低工资标准里面: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此外,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单位是在2013年1月份发放2012年12月份的工资,则仍然执行老标准。   试用期月薪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我女儿想去一家单位,人家说试用期3个月,没有工资,你说能不能去?”昨天,一位读者打电话向河南商报记者咨询。记者给出的答案很明确,这家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不建议去。  按照《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郑州,员工在试用期内,企业给予的工资不能低于1240元。  业内人士表示,无底薪试用的情况目前已经很少见,不过在一些招聘会上,仍然有单位打“试用期”的主意。比如“月薪20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1200元”。  工资不达标最高可罚2万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后,如果单位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咋办?  “最低工资是法定的工资底线,低于这个就是违法的。”业内人士称,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社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我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另据记者了解,上次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郑州市随即在当年11月份,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行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执法行动,督促用人单位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劳动者发现工资太低,可随时投诉。”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电话是0371-67439828,全天24小时开通,帮助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拖欠劳动者工资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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