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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市大建设任务重,压力大啊! 陈冰冰在历史文化街区连片保护性开发项目调度会上强调  安庆新闻网 4小时前 4月11日下午,市长陈冰冰主持召开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连片保护性开发项目专题调度会。副市长郑家齐,市政府秘书长江兴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连片保护性开发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运营思路、业态分布、“一片”“一块”控规以及当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和明确。 陈冰冰指出,今年城市大建设计划任务重、压力大,各项工作既要言而有信,也要排出先后顺序,突出保主保重。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连片保护性开发项目影响深远,前期谋划深入,准备工作充分,框架性意见已经形成,要按照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的要求,高质高效推进,确保今年出形象。 陈冰冰强调,业态选择、运营管理事关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和生命力。要坚持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定位,精心打磨运营方案,谋深谋细业态布局,为原居民留足生产生活空间,确保改造一片,就能形成一片新业态和生产力。 陈冰冰要求,迎江区要强力推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挂帅,确保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做到拆违务尽,为全市推进“两治三改”作表率,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棚改征迁工作,加强对现有经营户的疏导。各相关单位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人人有责”的担当,各自尽责,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潘功发到无锡兴达对接ABS树脂项目  3月27日,区长潘功发到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接ABS树脂项目。安庆石化科发部副部长邓卫祖,区领导程刚、赵忠及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无锡兴达公司创办于1992年,2015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EPS产品销售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全球六分之一,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化工企业100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该公司正着力发展ABS树脂项目,有意到大观投资发展。 在座谈会上,潘功发与该公司创始人、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若中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洽谈。潘功发指出,当前大观区正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围绕化工新材料、医药中间体等领域在大观经济开发区打造若干细分专业基地。同时,依托安庆石化转型发展科技攻关项目,进一步延伸加工链条,做深做大做强地方石化产业,为地方和民营企业发展精细化工提供了巨大空间,更为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的石化深加工项目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保障。大观区一直有引进树脂项目的梦想,我们愿与兴达集团全方位加强合作,倾心倾力为企业项目落地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邓卫祖重点介绍了安庆石化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并对该项目所需原料的供应、码头的使用、储存管区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现场交流。程刚、赵忠分别推介了大观经济开发区基本情况和产业发展优势。 华若中表示,大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到企业招商,展现出大观区对该项目的高度重视,给了企业很大鼓舞,增强了企业信心。我们也十分看好大观的服务、市场及区位优势,公司前期对大观的情况做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对大观的发展环境有了一定了解,对在大观投资ABS树脂项目兴趣很大。公司将尽快安排专业团队到大观深入考察对接,希望尽快达成合作。 座谈结束后,潘功发一行还走进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看历史还是我大安庆🐮!安庆东部新城新河被发现为北宋古运河遗址 看历史还是我大安庆🐮!安庆东部新城新河被发现为北宋古运河遗址  安徽网 4小时前·安徽网官方帐号 据安徽网 安庆频道讯 安庆东部新城,原来有一条臭水沟经过疏浚整治,已成为市民休憩、散步、拍摄的好去处,尤其是河上连接两岸的各种桥梁,是东部新城一道靓丽的风景,但由于年代久远,文献湮没,对这条河流命名出现了混乱,有叫新河,又叫康熙河。近日著名文史学者、皖江文化研究会会长汪军考证,这条河流是建于北宋年间的古运河遗址,完全可以申报文化遗产。  汪军考证后发现,安庆千年古运河,自三矼 桥——康济河——菱湖——斋墩桥——上新河——白泽湖、秦潭湖水系——长风港——下新河至长江,现在东部新城重新疏浚整治的河道,是古运河上新河段,非康熙河,康熙河亦是康济河所误,康济河因临近江畔小南门(康济门)而得名。 长江安庆下游约二十公里处的长风沙,即春秋时代吴楚大战之鹊尾渚,具体方位在今破罡湖入江口与拦江叽古炮台遗址之间地带。长风沙附近的太子矶、乌龟矶、拦江矶是长江有名的三处礁石群,该段江面礁石众多,激流险滩,触礁沉船事故频发,有魔鬼大三角之称。唐代以前长风沙洲已形成街市,供来往船舶停泊过夜,街市庙宇众多,有将军庙、大王庙、药王庙、岳王庙,船主出发前在此祈祷平安,李白、陆游都有诗写到长风沙。 北宋年间,江淮制置发运使周湛在长风沙北岸开掘运河,以避长江航行礁石之险。《宋史列传第五十九周湛传》有记载:“大江历舒州长风沙,其地最险,谓之石牌湾,湛役三十万工,凿河十里以避之,人以为利。”民国《怀宁县志》亦有记载:“按五代晋时南唐发运使周湛作新河,以避拦江罗汊二矶之险。”周湛字文渊,邓州穰人。北宋天禧二年(1018)进士,官至右谏议大夫,非《怀宁县志》记载“五代晋时南唐”时期人。由于汛期江水经常通过运河漫溢两岸,造成水患,明正德年间堵塞了此条运河。 清代康熙年间,安庆知府张楷“以皖江东下十三矶汹激,舟行危险”,请于安徽巡抚梁世勋,在废弃的北宋周湛运河故道重开运河。据民国《怀宁县志》记载,张楷此举得到官府上下高度支持,两江总督赫寿、安徽巡抚梁世勋、安徽布政使张圣佐、安徽按察使朱作鼎纷纷捐款。张楷开掘了菱湖水系斋墩桥至白泽湖、秦潭湖水系秧草沟的上新河段,六百余丈,菱湖南端有康济河在三矼桥通长江,“引江水入长风港”。康熙丁酉年(1717),新任安徽巡抚李成龙捐款二千金、米七十余石,“复命楷督工接浚下河出江”,“罗塘洲引长风港水东出江”,此段为下新河段。上、新河贯通后,还是出现了北宋周湛运河的老问题,“江潮浸刷,田庐为患甚巨”,于是又在运河两岸筑堤,“居民稍安乐利矣”。 自北宋至清末,这一条运河一度是长江航道,航船为避太子矶、拦江矶礁石之险,绕行这里,新河两岸一派繁荣景象,可以说,运河文化是东部新城文化之根。汪军建议,应大力挖掘古运河文化内涵,为东部新城建设注入历史文化元素,恢复运河两岸商业规模,重现昔日繁荣景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运营人员: 魏宇波 MX008
官越大,处罚越轻? 万华油品爆燃事故致5死3伤 一大批人被处理 安徽网2017-12-17 11:28:50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2月15日,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了《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2017•4•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2017•4•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批复意见的通知中,请安庆市人民政府将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 事故性质 2017年4月2日,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的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6.6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一)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张增保,万华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潘健,江苏泰兴盛铭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铭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张龙江,万华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潘桂盛,盛铭公司安庆现场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组织者。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母勇,盛铭公司安庆现场技术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参与者。在盛铭公司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为其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祝含军,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因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人员 7.戴圣,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未严格履行环保监督职责,对本部门参加环保检查中发现万华公司非法生产问题未作及时、有效处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监督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8.任士图,大观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对大观区环保局移送的万华公司安全隐患问题线索未依法处理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鉴于任士图2016年10月后参加为期一年的驻点招商工作,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17条的规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9.汪鑫,大观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万华公司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盛铭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问题未依法查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分管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0.朱敬忠,大观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对大观区环保局移送的万华公司安全隐患问题线索组织查处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3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11.吴成德,大观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2017年3月22日对万华公司检查时,对本局2月17日函告开发区管委会彻底关闭万华公司蒸汽阀门的执行情况未进行复查确认,对当日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未依法处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监督责任。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17条的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 12.汪海,大观区环保局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对2017年3月22日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未依法处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分管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3.章兆万,大观区环保局局长。对2017年3月22日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处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4.程刚,2017年1月起任大观区委常委、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不力,对万华公司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园区蒸汽管理问题严重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5.丁庆,大观区人大副主任,2007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任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后期为常务副主任)。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不力,对万华公司长期存在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6.张健,2017年1月起任大观区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对大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严重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分管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8条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四)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7.万华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69万元的罚款。 18.盛铭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69万元的罚款。 (五)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的人员 19.潘功发,大观区区长,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兼任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安庆市政府对潘功发进行诫勉谈话。 20.王爱武,大观区区委书记,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任大观区区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安庆市委对王爱武进行批评教育。 (六)给予行政问责的单位 21.责成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2.责成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观区安全监管局、大观区环保局向大观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3.责成大观区人民政府向安庆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以上涉及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安庆市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落实处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对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庆市安全监管局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以上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属于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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