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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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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番外三 那之后的故事3 .. 天朝自开始写文就是个话题,这习惯一直持续到他已经成神很多年之后。而这话题基本上是针对他的文的。 比如清朝三部曲以及跟随其后的宋末英雄传,好端端的华盟历史被他硬生生的写的惨不忍睹,很多批评家说他哗众取宠。但是更多的人反驳,什么天灾人祸末世灭世文层出不穷,别说天哗门倒了无数次,连地球都爆炸了无数次,不过是改个悲催点的历史又怎么了?有本事从天朝的文中推论出不合理的成分啊? 所谓憋屈,就是喉咙堵着一口血,打出来的留言还是“有理”! 宋末英雄传写的是一群有血有肉的英雄,在国家穷途末路的时候的挣扎。比起大多数文中主角改变世界的写法,天朝描述了在那么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国家快要灭亡的时候,再厉害的英雄个体,也只有走入陌路这一条道。宋末英雄传的英雄们哪一个拎出来不是以一敌百?但是一千人呢?一万人呢?传统武侠的英雄们,在面对国难的时候,是那么的无力。 有读者在下面悲叹,这个时候,或许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好的当权的政治家、军事家、经济家,而不是一群武功盖世的英雄。 即使最后郭靖得到了《武穆遗书》,但是在如此环境下,打赢一两次战役,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襄阳城破,郭靖夫妇殉城。 这之后,郭襄上峨眉剃发建立峨眉派,杨过小龙女隐居古墓,乔峰自杀,虚竹带西夏公主隐居灵鹫宫,段誉回大理继位,发妻王语嫣死后出家为僧,大理灭亡倒是他死后很多年后的事,算是几位英雄冢下场算好的。 再后来,就是元朝的百年,也是中原武林抗元的百年。 也是中原武林渐渐式微的百年。 可悲,可叹。 在读者们以为天朝要继续悲壮下去的时候,天朝笔锋一转,趁着《无限》电影在全世界掀起热潮的时机,开始写外国儿童文学,背景在U州的一个岛国上,写的还是天主教徒们最不喜的巫师。这本系列在全世界再次掀起高·潮--毕竟像是清朝三部曲和宋末这种华盟历史韵味强烈的书,非本国人无法体会其中精妙之处的。但是,掀起□的时候,焚书事件和反天朝事件也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天主教徒还跑到华盟大使馆静坐示威,当真是……大大的提高了天朝的知名度。 对的,只是提高了天朝的知名度,其他的负面影响倒是没有的。文学创作兴起了这么多年,别说华盟人,就连外国作家中的路西法都把上帝干(河蟹)死过无数次,人家天朝不过是创造出一个不信上帝信梅林的巫师团体自己内讧,跟教会一点事儿都没有,碍了你什么了?再说了,巫师什么的,还是你们这群天主教徒们自己先写的呢。 于是反对的声音弱弱的说,因为天朝的书太畅销了,描写的太真实可信了,特别是在六岁(……)到三十岁的年轻人中畅销,许多孩子都已经把接到巫师学校的通知书当做人生一大愿望,天天梦想着自己是一个拥有魔杖的巫师,有时候连成人都有这种幻想(比如一个叫做木兰竹的幻想症患者)。他们觉得这是邪教,这是洗脑,这是不尊重上帝的行为,是需要抵制的! 等这种言论传开之后……咳咳,天朝的书更畅销了。以前不看此类小说的人都忍不住好奇心去看看这个让死忠上帝脑残粉们视之为“邪教洗脑书籍”的小说,最后这本书的年龄范围明显扩大,三岁(儿童连环画)到六十岁(邓布利多老爷爷是偶像)都喜欢上了。 总而言之,奠定了天朝世界性知名作家的名望。 对此,信乐嘟囔:“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不就是哈利波特一年消灭一个魔王的童话故事,都上升到这种高度了。” 非常喜欢这本书的余杭乐按着眉角,把信乐抱进怀里狂啃一通,直把二逼小青年啃得头昏眼花腰软腿软挂靠在余杭乐怀里直喘气。余杭乐淡定的点点头。果然这个方法是正确的。信乐报复社会,他就报复信乐! 唔,别偏题了,咱们继续说天朝那些文的事。
我的姓名:炎黄!终身不变! 我的姓名:炎黄!终身不变!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 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 heart will go 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我的姓名:炎黄!终身不变!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 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我的姓名:炎黄!终身不变!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 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158-159 这夜,安然与卢家的谈了一笔买卖。 卢家主,嗯,也就是卢胖子他爸同卢胖子挤了一个帐篷,至于与他同行的那些,安然让闻人乐抓紧时间又赶制了一顶。帐篷这玩意儿,制作工艺简单,并不费什么功夫,闻人乐压根没进空间去,三折腾两折腾就捣鼓出一顶来。 帐篷这玩意儿,在一众佣兵看来,除了方便并没有别的什么,卢家主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了隐藏的商机。卢家是这一代才慢慢发起来的,虽然他还赶不上第一商行,在南大陆也是超级商团了。卢家主虽然是个商人,知道这些事迹之后,安然绝不敢看轻他。 兽人大陆并没有什么版权意识,从帐篷到军服到冲锋枪,安然已经料定,南北佣兵争霸赛之后,大路上必定会出现许多诸如此类的仿品。他愁了两天,倒想出了个法子,安然将自己关在空间里好些时候,愣是捣鼓出了各种材质的logo牌,全是q版羊驼的形象,简洁,看着却精致可人得紧。 安然做了好些logo牌,一股脑的全丢到了闻人乐那里,并且叮嘱他说:“乐乐啊乐乐,你记住了,以后甭管设计出什么,都往上嵌一个咱佣兵团的标识牌。什么都可以仿,这玩意儿普通人决计是仿不来的。”闻人乐点头,他不怀疑安然这话的真实性,这样见所未见的工艺、图样,也就只有安然,拿着块废铁,双手合十,眼一闭,想想就有了。 闻人乐代表的是兽人大陆机械制造的最高水平,他仿不了。整个兽人大陆也不会有别人仿得了。 也就是logo防盗措施出台之后,安然才悠哉起来,这些玩意儿就算真的被人仿制出来。普通兽人不会买,有钱有心情买的,都看不上做工粗劣的盗版货。这个标识牌绝对能让那些贸然出手的商人们亏到死。 人人都知道军服是第一贵族团的首创,特制帐篷也是他们首创,亲,你看到那上面可爱的羊驼了吗?没有羊驼的盗版货你也拿得出手? 卢家主纠结了。在了解到帐篷的基本原理以及结构之后,他就起了仿制的心思。卢家有钱,有商线。这生意绝对能做,直到他看到每一顶帐篷每一件军服上统一的羊驼标识牌,卢家主沉默了。作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他的眼界比普通商户高多了,立刻就抓住了问题的所在——第一贵族团。 这就是品牌效应。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把卢家商团贩售的商品与第一贵族团扯上关系,凭着这只佣兵团霸道的、如日中天的气势,很快就能把成本全部收回来。卢家主纠结了许久,终于拉下脸找卢胖子打听了情况。一打听,更不得了,佣兵团内部供应的所有东西都是总管大人亲自设计,由闻人乐亲手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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