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箸尝乐♤ 1426636920
忙碌的时候,给心灵一点休闲。困惑的日子,给思想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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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离婚还有意义吗 在传统观念里,婚姻往往被视作一生一世的承诺,一旦步入婚姻殿堂,便要携手走过风风雨雨,直至生命的尽头。尤其对于六十多岁的人来说,几十年的婚姻生活沉淀了太多的回忆与情感,此时提出离婚,难免会遭到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和诸多质疑:六十多岁离婚还有意义吗?然而,深入思考后会发现,年龄绝不应成为束缚个人追求幸福的枷锁,六十多岁离婚,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婚姻本应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成长的温暖港湾,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有些婚姻在岁月的侵蚀下,早已千疮百孔,充满了争吵、冷漠甚至背叛。对于六十多岁的人来说,几十年生活在这样的婚姻里,身心早已疲惫不堪。长期的压抑与痛苦,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更会让心灵饱受折磨。 有一位六十多岁的女士,她和丈夫结婚四十多年,年轻时为了孩子和家庭,她默默忍受着丈夫的冷漠与不负责任。丈夫常年在外,对家庭不管不顾,回家后也总是对她挑三拣四,两人之间几乎没有正常的交流。孩子长大成人后,她本以为生活会有所改善,可丈夫却变本加厉,甚至有了外遇。这位女士在无数个夜晚独自流泪,内心的痛苦无人诉说。终于,在六十多岁时,她鼓起勇气提出了离婚。离婚后的她,虽然生活上需要重新适应,但内心却前所未有的平静。她不再需要为了迎合丈夫而压抑自己的情绪,不再在无尽的争吵中消耗自己的精力。她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和朋友们一起旅游。摆脱了那段痛苦的婚姻,她重新找回了内心的安宁,这种安宁是她几十年来从未有过的体验,也是离婚赋予她的最宝贵的意义。 六十多岁的人生,虽然已经走过了大半,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了追求梦想的权利。在传统的婚姻模式中,很多人为了家庭和伴侣,放弃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人生理想。尤其是女性,在婚姻中往往承担着更多的家庭责任,她们的自我价值在日复一日的家务劳作中逐渐被埋没。 一位六十多岁的男士,他一生热爱绘画,年轻时曾梦想成为一名画家。然而,为了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他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投身于忙碌的工作中。退休后,他本以为终于有时间可以重拾画笔,但妻子却对他的爱好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在浪费时间。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家庭氛围变得十分紧张。后来,他决定离婚,开始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离婚后,他报名参加了专业的绘画培训班,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每天沉浸在绘画的世界里,用画笔描绘着自己心中的美好。他的作品逐渐得到了认可,还在一些比赛中获了奖。对于他来说,六十多岁离婚,让他有机会摆脱婚姻的束缚,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实现了自我价值。这种对自我的追求和梦想的实现,让他的晚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意义。 六十多岁离婚,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更是一种对生活的勇敢表达,能够为身边的人树立榜样,传递积极的生活态度。在当今社会,很多人习惯于在不幸的婚姻中委曲求全,认为离婚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尤其是老年人,更害怕别人的议论和眼光。然而,那些勇敢选择离婚的六十多岁的人,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无论年龄多大,都有权利追求幸福,都有勇气改变不如意的生活。 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他的离婚在周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不理解他的做法,认为他这么大年纪了还折腾什么。但他并没有在意别人的看法,而是坚定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离婚后,他积极参加各种社交活动,结识了许多新朋友,生活过得充实而快乐。他的变化感染了身边的人,尤其是那些同样在不幸婚姻中挣扎的老人。他们看到了这位老人离婚后的积极改变,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思考自己是否也应该勇敢地迈出那一步。这位老人用自己的经历,为身边的人树立了榜样,让大家明白,年龄不是限制,只要心中有追求幸福的勇气,任何时候都可以重新开始。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如同星星之火,可以点燃更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六十多岁的人,虽然经历了岁月的沉淀,但并不意味着就要与时代脱节。离婚,可以让他们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拥抱新的生活方式。 在互联网时代,社交方式和娱乐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六十多岁离婚后的人,可以更加自由地融入这个时代,利用网络平台结交新朋友,参与各种线上线下的活动。他们可以学习新的技能,如摄影、短视频制作等,记录自己的生活,分享自己的快乐。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精神世界,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时代的魅力。同时,离婚也让他们有机会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比如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居住,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他们不再受限于传统的家庭模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这种自由和独立是他们在婚姻中可能从未有过的体验。 六十多岁离婚,绝不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它是对痛苦的摆脱,是对自我的追求,是对积极生活态度的传递,也是对新的生活方式的拥抱。年龄只是一个数字,它不能定义我们的生活,更不能剥夺我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无论处于人生的哪个阶段,我们都有权利选择让自己快乐的生活方式。六十多岁离婚,是对自己人生的一次重新洗牌,是为了在有限的时光里,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所以,不要被年龄所束缚,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因为,任何时候开始追求幸福,都不算晚。
生活无处不杂文。向继东譬如我客住的小区,物业管理本来好好的; 生活无处不杂文。 向继东 譬如我客住的小区,物业管理本来好好的;可突然有一天,相关强力部门来人,把小区几个出入的大门换了锁,名之曰“加强管理”。接着,业主换钥匙三片,租客一律掏钱买,十元一片。这是什么逻辑?明明自家的院子,你来上把锁,要我去买钥匙进出。况且,这不是三五户人家的院子,而是上千人住居的小区,租客流动大,卖钥匙就是个坐地生财的活儿。你去找物业,物业说他们也无可奈何。大家想到钱不是很多,就忍了。是否有忍不住的那一天,大家起来“革命”,把门锁砸了,并说:“你凭什么把我们自家的院子上锁?”“革命”往往是偶然的。哪天业主们一声吼,锁被砸掉的可能是存在的。因为从法理上说,小区院子是小区自己的,你凭哪一条去上锁把门?当然,法理归法理,现实的逻辑往往是二律背反的。 最近与一杂文编辑界大佬闲聊,他说今年有很多笔头正健的杂文家搁笔了。这一提醒,倒使我想起今年征稿函发出后,至少十多位朋友没有来稿。这些杂文家为何不写了,当然与近几年的杂文生态有关。 过去常说,好文章在网上;现在好文章都在微信上。看那些微信妙文,往往三言两语,灵光四射。尽管昙花一现,可让人猛醒,记住了。比如最近出现的“在路上”等热词,不得不佩服 “民间的智慧”。 写作是一种存在方式,可以自由表达自己内心的渴求和坚守。我们每个个体,不必去应和什么。把心态调适好,写了,发表与否无所谓。说真话,说自己的话,至少不说那些大而不当的空话套话。“我手写我心”,哪怕藏之抽屉,也必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我记忆力不好,新诗背不了几句。但差不多二十年前,周实先生的几句诗,至今我还记得:“常常,有很多话/ 想说,又无处说/ 久了,也就无话可说// 常常,有很多事/ 想做,又无法做/ 久了,也就无事可做……”这看似平常的字句,却包含着难言的无奈,既是作者自况,也是我们集体的精神小照。当时周实先生正主编《书屋》杂志,我也以“方愚之”的化名客串参与。这家杂志创办最初的五年,红红火火,发表了一系列震耳发聩的文字,有的可能还会流传千古,如《我有这样一个母亲》等。那时办杂志,也战战兢兢,也动辄得咎,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转瞬二十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好多少,反而又回到更久远的从前了…… 日光之下无新事。过去发生的事,今后还要发生;现在发生的事,过去也发生过。也许,这就是生活的逻辑。我辈何为?人生苦短,也只能好自为之。但要驱走自己心灵的黑暗,必须保持心灵的光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哪怕踽踽独行! 每年编这样一个选本,总免不了要捣鼓一番。有的文章过不了豁口,就只能留下遗珠之憾了。值得安慰的是,即便这样,对检点一年来的杂文写作,也“蔚为大观”了。 小序发稿时,恰逢马云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言,说“未来三十年,我们要把机器变成人”。看来,人的存在本身,都成问题了。人还是人吗?科技可以改变一切,杂文也可能异化成教堂歌唱,但无法改变的,是低端底层的挣扎、苟且。 是为序。 2017年12月3日夜 于羊城
李哥庄镇道路命名更名(16条)(一)新命名道路(2条)1.西 李哥庄镇道路命名更名(16条) (一)新命名道路(2条) 1.西社路:北起北张家庄村南,南至贾疃桥、冷家庄村。 2.航谊路:西起香港大街,经镇政府前,东至新马家庄村南。 (二)更名道路(14条) 1.桃源大街、大洋街:北起周臣屯村,南至陈家埠子村,更名为沽祥路。 2.志翔路:北起水岸绿城小区东北侧,南至盛世家园小区,更名为沽盛路。 3.沽河街:北起水岸绿城小区(黄家屯西侧道路),南至204国道,延伸至大屯一村,更名为沽秀路。 4.迎宾大街:北起济青铁路(镇政府东侧道路),南至204国道,更名为沽源路。 5.广场街:北起济青铁路(镇市民广场西侧道路),南至南张家庄,更名为沽韵路。 6.香港街、移河路、石桥路:北起北张家庄村村北沽河大堤左岸堤口,南至城阳正阳路,更名为沽水路。 7.青岛路:西起南粮所,经南张家庄村,经北王家庄村,东至魏家屯村东,更名为航泰路。 8.澳门路:西起河荣二村(沽河社区南侧道路),东至大洋街,更名为航荣路。 9.金宏大街:西起李哥庄村西(欧亚新天地小区南侧道路),东至沽河大街,更名为航秀路。 10.龙翔路:西起李哥庄村(欧亚新天地小区北侧道路),东至黄家屯村,更名为航天路。 11.台湾路:西起孙家村桥洞,东至沽河大街,更名为航宇路。 12.金港路:西起迎宾大街(宏达钢结构北侧),贯穿李哥庄镇南部村庄搬迁安置区东,东至大洋路,更名为港平路。 13.玉港路:西起翱翔路(桃源大街东侧道路),东至李王路,更名为港安路。 14.聚福大街:西起青岛火车西站(水岸绿城小区南侧道路),东至李哥庄镇周臣屯村东,更名为航海路。
这个文件是真的,在社保局拿到的 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担任教学任务但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 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 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第六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 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 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 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可由其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第十一条 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缴。 第十二条 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的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 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 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毕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参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第十六条 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十八条 离岗代课教师重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按本办法补缴的个人账户与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第十九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者,可根据学校用人需要,按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第二十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中有特殊困难的,由各级教育部门调查上报,作为政府救济对象,在社会救助资金中列专项进行重点救助。 第二十一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经其本人书面申请,可参加当地就业部门开展各种类型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资金从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代课教师福利基金,用于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代课教师的生活得到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各级相关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核时,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一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施行。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201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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