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传奇 单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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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杂谈 夜半惊醒,顿觉冷汗不止。MD!又梦到她了。在心里骂了一万次不知谁的娘后心情稍感甘畅,然后披衣起床,在电脑前傻坐着,心里默默算计了一下,离开已半年有余了。还好,这次的梦到只是目前生活中偶尔的一个小插曲,脑海里曾占据90%的内存已被清空的只留下属于自己的空口对白了,稍嫌滑稽。口干,起身倒杯水,有些烫,等它冷却的过程中想喝的欲望又一点一点退去,忙拿起另外一个空杯子来回倒持,一饮而尽。听着喉咙中“咕嘟 咕嘟”的下咽声,水从距一百厘米的食物管道踊跃而下,在这万物肃寂的时刻,竟然能听到水砸到胃壁底打了个旋儿,隐隐产生“咣当”的声响。“整个一骆驼”,这是以往我对自己或褒获贬一个形象的评价,我是那种别人不提醒不知道吃饭喝水这方面的“弱人”,这时能察觉到并且在欲望消退之前喝完整整一杯水,看来这备受争议的“历史”是到该提笔改写的时候了。当“弱人”的滋味不好受啊,自评完美的智商在吃饭喝水方面遭到蔑视 轻鄙,在旁人的嘟囔当中装作为工作奋不顾身,废寝忘食的表演并没能瞒过群众们雪亮的眼睛。回想也是,毕竟这样的积极性在一天7小时工作中只在这刻保持5分钟,演技还如此生疏,没被骂猪头已经是恩赐了。在纲哥经典语句“感谢上帝赐给我的盒饭”潜台词映衬下,三下五除二把这份让我颜面尽失的午餐狠狠的消灭了。
郭之纯:撞伤不如撞死的荒唐道德困境 短短4天时间,两个男孩、一位母亲,先后死伤于车轮之下。他们先是被撞伤,紧接着,肇事司机踩动油门,第二次向他们碾压过来。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10岁,脆弱的生命瞬间消逝于车轮下。路上,残留着孩子惊恐伤痛的最后叫喊,残留着一道血痕。它们,会很快消散,而那些藏于死伤者父母亲人心里的痛,何时散去? 如果这是一个偶然事件,我们或许可以叹息命运无常;可很明显,“撞伤不如撞死”似乎已经成了某种潜规则,阴魂不散。我们可以批评现有的交通事故赔偿方式,责备制度的缺陷;但是,请注意,永远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在制度不完备时,在好制度诞生之前,人的良心、人的道义、人的底线,是最靠得住、最有力的支撑。   我们需要检讨制度,我们同样需要审视人性的善恶。  12月20日到23日,短短4天时间,在四川便发生了两起车祸后“二次碾压”事件。一名3岁男孩和一名10岁男孩,先被撞伤,后被碾死。同时因“二次碾压”受重伤的,还有10岁男孩可怜的母亲。这两起事件一经报道,迅即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新闻,也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诸多评论中,我看到了一种貌似“理性”实则荒唐至极的论调:有人又开始从所谓的法律不完善入手,对司机何以产生“撞伤不如撞死”的逻辑进行所谓的分析;进而便是对相关法律进行责难,甚至认为是不完善的法律诱使司机作出了如此的疯狂行为……  正如有评论文章所指出的那样:“撞伤不如撞死”只不过是对法律的幻觉。文中强调,撞伤一个人可能比撞死一个人赔偿更多,但那只存在于某种理论上的极端情况下。而且,不让一个人为无意之过承担几辈子都还不起的赔偿,初衷是法律的人性化。所谓“撞伤不如撞死”,是人性之恶对人性化规定的故意曲解。其实,还有一种幻觉该文未能指出,或是认为不必指出:将人二次撞死,便已经是故意杀人。在中国杀人是要偿命的。难道死刑的代价要比经济赔偿小吗?  与“法律不完善”论如影随形、如出一辙的另一种认识方式,是将此当作道德命题,认为司机在利益算计之下,难免出现“撞伤还是撞死”的道德困惑,这是司机的道德两难……为此,新浪网专门搞了一个“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困境”专题。  道德困境?看到这样的题目,笔者不禁后背发冷。也许,相关法律确实还存在很大的漏洞,赔偿方式不尽合理。如果法学家们事后将此作为一项研究课题写出论文,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将此写入议案、提案,都无可厚非。但作为现场的观者和论者,面对如此血淋淋的惨剧,首先需要关注的,显然是人性何以会如此沦陷。而所谓道德困境的表述,却令人感觉“二次碾压”这种如此人性灭绝的举动,竟然有了某种“不得已”的苦衷!  人命关天!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利益算计,将人二次碾压至死,都已经是故意杀人,已经逾越了人性和兽性的界限!这是对基本人性的挑战,绝不是什么“道德”问题,更谈不上什么困境。如果为了所谓“利益困境”,就可以故意杀人,而这竟然也能成为道德范畴的问题,则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恶行不能找到“道德两难”的借口?矿主保障矿工安全和增加安全投入是“两难”;企业在开动环保设备和节约成本之间是“两难”;拆迁者在与被拆迁户谈判与提高效率之间也是“两难”……显然,如果这种逻辑可以成立,则无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还是医院见死不救等,都可以归结为“道德困惑”、“两难”了。  所以,说什么撞伤不如撞死是道德困境,其荒唐程度简直无以言表。说过分一点:如果说那个倒车将孩子碾死的司机毫无人性的话,那么以所谓困境来讨论此事者,如果不是思维不清,忘记了基本的人性原则,就多少有点儿看客心理了。  对“撞伤不如撞死”的讨论,既体现出一些人对法律的幻觉,同时也体现了道德标准的混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貌似理性实则毫无原则的一味寻找“外部因素”的评价和判断方式,近年来甚嚣尘上,甚至已经严重腐蚀了人们的道德感,混淆了对事件的判断标准。时下,类似的极端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冷血司机——进一步则是假药、毒食品等制造者越来越多,与这种对法律和道德判断标准的扰乱、对人性底线的混淆,有很大关系。
冬至节简介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一个传统节日,至今仍有不少地方有过冬至节的习俗。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我国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冬至来了,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2日或者23日之间。   冬至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过了冬至,白天就会一天天变长。古人对冬至的说法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冬至过后,各地气候都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九”,我国民间有“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的说法。  现代天文科学测定,冬至日太阳直射南回归线,阳光对北半球最倾斜,北半球白天最短,黑夜最长,这天之后,太阳又逐渐北移。  在我国古代对冬至很重视,冬至被当作一个较大节日,曾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而且有庆贺冬至的习俗。《汉书》中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人们认为:过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节气循环的开始,也是一个吉日,应该庆贺。《晋书》上记载有“魏晋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其仪亚于正旦。”说明古代对冬至日的重视。  现在,一些地方还把冬至作为一个节日来过。北方地区有冬至宰羊,吃饺子、吃馄饨的习俗,南方地区在这一天则有吃冬至米团、冬至长线面的习惯。各个地区在冬至这一天还有祭天祭祖的习俗。
一撮生命的清茶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普济寺,慕名寻到老僧释圆,沮丧地对他说:“人生总不如意,活着也是苟且,有什么意思呢?” 释圆静静听着年轻人的叹息和絮叨,末了才吩咐小和尚说:“施主远道而来,烧一壶温水送过来。” 稍顷,小和尚送来了一壶温水,释圆抓了茶叶放进杯子,然后用温水沏了,放在茶几上,微笑着请年轻人喝茶。杯子冒出微微的水汽,茶叶静静浮着。年轻人不解地询问:“宝刹怎么用温茶?” 释圆笑而不语。年轻人喝一口细品,不由摇摇头:“一点茶香都没有呢。”释圆说:“这可是闽地名茶铁观音啊。”年轻人又端起杯子品尝,然后肯定地说:“真的没有一丝茶香。” 释圆又吩咐小和尚:“再去烧一壶沸水送过来。”稍顷,小和尚便提着一壶冒着浓浓白汽的沸水进来。释圆起身,又取过一个杯子,放茶叶,倒沸水,再放在茶几上。年轻人俯首看去,茶叶在杯子里上下沉浮,丝丝清香不绝如缕,望而生津。 年轻人想要去端杯,释圆挡开,又提起水壶注入一线沸水。茶叶翻腾得更厉害了,一缕更醇厚更醉人的茶香袅袅升腾,在禅房弥漫开来。释圆一共注了五次水,杯子终于满了,那绿绿的一杯茶水,端在手上清香扑鼻,入口沁人心脾。 释圆笑着问:“施主可知道,同是铁观音,为什么茶味相差这么大吗?” 年轻人思忖着说:“一杯用温水,一杯用沸水,冲沏的水不同。”释圆点头:“用水不同,茶叶的沉浮就不一样。温水沏茶,茶叶轻浮水上,怎会散发清香?沸水沏茶,反复几次,茶叶沉沉浮浮,才能释放出茶的清香。世间芸芸众生,又何尝不是沉浮的茶叶呢?那些不经风雨的人,就像温水沏的茶叶,只在生活表面漂浮,根本浸泡不出生命的芳香;而那些栉风沐雨的人,如被沸水冲沏的酽茶,在沧桑岁月里几度沉浮,才有那沁人的清香啊。” 浮生若茶,我们何尝不是一撮生命的清茶?命运又何尝不是一壶温水或炽热的沸水呢?茶叶因为沉浮才释放了本身的清香,而生命,也只有遭遇一次次挫折和坎坷,才激发出人生那一脉脉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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