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王坡扔石头 闯王坡扔石头
关注数: 936 粉丝数: 747 发帖数: 12,998 关注贴吧数: 15
婚纱店店员问“女孩咋换了”致情侣分手 男方起诉店主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 记者 高峰)一对准备结婚的新人到婚纱摄影店拍摄婚纱照,只因店里的一个化妆师说“女孩怎么不是原来那个”,准新娘听见后跑回家再也没有劝回来,准新郎一怒之下将婚纱摄影店店主告上法庭。近日,沭阳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纠纷案,经法官调解,影楼退还准新郎服装使用费和化妆费2300元。 文浩系沭阳新潮婚纱摄影店的经营业主。2月2日,何良和其未婚妻到新潮婚纱摄影店拍摄婚纱照,当日交服装使用费和化妆费2300元,该店向何良出具了定单。当天上午,何良和其未婚妻换好服装后即开始化妆。 化妆后,店里的一个化妆师私下指着何良的未婚妻对别人说:“这个女孩怎么换了,不是原来那个了。”没料想,这话让敏感的何良未婚妻听到了,她也没找对方或者何良问清楚,就认为何良是“花心萝卜”,自己被耍了,当即脱掉婚纱哭哭啼啼地回了家,婚纱照也就没拍成。而事后经了解,化妆师并不了解何良和未婚妻什么情况,只是无心的随口一说。 为挽回姑娘的心,何良多次上门解释,但都未能如愿,两人最后分了手。 想想出了钱婚纱照没拍成,未婚妻还跑了,何良一怒之下将婚纱摄影楼的店主文浩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退还原告服装使用费和化妆费2300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该案经法官调解,影楼同意退还准新郎服装使用费和化妆费2300元,何良不做进一步追究
男子酒后与亲生女发生性关系后自首求谅解(图) “我是来自首的。”昨日上午,一男子来到宝安共乐派出所,称酒后性侵了亲生女儿。事后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这名男子称希望能求得她的谅解。其20岁女儿在电话中也证实了其父所为。 南都记者 王子荣 摄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我是来自首的。”昨日上午,一男子来到宝安共乐派出所,称酒后性侵了亲生女儿。事后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这名男子称希望能求得她的谅解。 自称女儿失踪报警求援   6月26日凌晨2点,家住西乡固戍的林军(化名)报警称,25日晚上因和20岁的女儿林芳(化名)起争执,林芳离家出走。派出所随后按照失踪人口警情处理。林军后来还拨打电视台热线,希望媒体帮助寻找。   林军来自湖北,一年前妻子去世,留下两个孩子。大女儿林芳跟他住一起打工。林军称,去年12月他无意中看到女儿的手机信息了解到,女儿常用微信找男孩子,还发现她跟陌生男子发“我们去开房啊,你老婆怎么办”这样暧昧的信息。他看到后当时就把手机摔了,还踹了女儿。此后,父女虽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很少沟通。本月25日,两人因琐事争执,女儿离家出走。   女儿指控父亲性侵   根据林军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林芳。林芳的回答令人意外。林芳称,25日晚上林军喝完酒心情不好,对其谩骂殴打,随后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她随后离家。   林军最终承认女儿的指控承认。“我和她在那里聊天,本身也没有什么企图的。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做了她不愿做的事,我确实和她发生了性关系。”林军称,女儿经常和异性聊天,言语暧昧,他多次劝阻没有效果,当晚喝了酒心情烦躁,便做出这样的疯狂举动,“如果她能和别人乱来。就像我老家讲的话,说别人能干,我也能干。”   “希望女儿能够给我一次重新做父亲的机会。”昨日,几经考虑后林军来到共乐派出所自首。林军称,“如果得不到女儿原谅,我也没有脸再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称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更希望得到女儿原谅。   女儿心情矛盾选择逃避\   而作为受害人的林芳却迟迟未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林芳在电话中称,她心情矛盾,一方面希望法律严惩这种暴行,另一方面,父亲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叫他去坐牢简直是太便宜他了。我妈去年去世的时候就花了很多钱。家里欠那么多钱。我还要养我弟弟,我爷爷奶奶,我都还没结婚,我怎么办。”林芳说,之所以不报警,是因为家里目前还有5万元债,除了12岁的弟弟还在读书,爷爷奶奶身体也都不好。如果父亲获罪入狱,今后整个家庭就要断掉经济来源。考虑再三,她只能先逃避事实。   警方表示,目前已对林军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调查。
成都一辆电瓶车后座长出蘑菇 网友:太生机了 电瓶车后座长出蘑菇(秦女士供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2日讯 (记者 蒋娜)“不就是淋了几场雨嘛,咋个长蘑菇了喃!”6月22日,成都市民秦女士发现自己的电瓶车竟然长出了蘑菇,她将照片发到微博后,引来网友啧啧称奇。 当天上午,家住成都市青羊区东马棚街18号院的车主秦女士,下楼倒垃圾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电瓶车长出了好几朵蘑菇。 “我当时还真有点儿不敢相信。”秦女士告诉记者,电瓶车平时骑得比较少,一直放在院子里的单元门口,这几天没管它,没想到居然就长出了蘑菇,“最近连续下雨,车子在外面淋了雨受了潮,可能是这个原因。”秦女士说,以前车子也经常风吹雨淋,却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头一次碰到,还真是奇怪。” “有两朵特别大,还有不少小朵的。”秦女士告诉记者,两朵大蘑菇白白嫩嫩,有小手掌面般大小,都是从电瓶车后座的海绵垫底下的木板长出来的。 随后,秦女士拍了图片上传到微博上,引来众多网友啧啧称奇,其中更有不少欢乐点评,“太生机了,多功能电瓶车。”“可以拿出来展览了。”“哈哈,可以摘下来吃吗?” 食用菌种植专家说,这和成都近几天阴雨天气有关。不过,由于这种蘑菇的品种难以辨别,建议市民不要误食。
河南一男子河边电鱼将自己电晕 溺水而亡(图) 索须河河边,约50岁的电鱼男子被打捞上岸。他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可能是电晕后面部朝下溺水而死。 “中午11点,还跟他打了招呼。 下午3点再过来,人已经死亡。” 索须河电鱼 他把自己电没了 昨日下午3点,市民张先生致电96678:中午,有个人在索须河电鱼,下午被发现时,人已经死亡,可能是被电死了。郑州晚报记者何涛 家属开两辆 奥迪车赶赴现场 “多可怜!一个人就这么没了!”昨日下午3点,天河路与大河路口向北300米索须河河边,围观市民叹息不已。 据悉,事故发生在中午11点至下午3点,当时死者在索须河堤向东一公里处电鱼。 发现死者的是在附近居住的两名年轻人,其中一名男孩向记者介绍:“我们出来遛狗,走到这里发现水中漂着一个人,背部朝上,旁边还漂着电鱼的工具,就赶紧报警了。” 现场急救人员称,死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市民刘先生说,11点左右,曾看到死者背着个电池,胸前挂个鱼篓,趴在水中电鱼,“等3点多再过来,人已经死了,中午那会儿我还给他打了个招呼,没想到人就这么快没了。” “前一段时间,索须河水大,比较深,这两天可能是放水了,水比较浅,鱼很多,比较好捞,很多人都来这捞鱼。”市民周女士说。 附近居民称,如果是电鱼的话直接是电不死的,应该是电晕后面部朝下溺水而死。 据悉,死者是庙李人,姓李,约50岁,中午骑老年代步车来到这里电鱼。家属已开着两辆奥迪车赶至现场。具体死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记者在现场发现,事故发生后,河中还有不少市民光着膀子用双手捞鱼。 电鱼破坏河流生物链,为违法行为 电鱼致死,并不是个案,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电鱼致死的事件屡有发生。 2010年7月8日,郑州市民使用不带说明书的电鱼工具被电击身亡。 2012年11月26日,云南广南县一人在家门前电鱼电死自己。 2013年4月3日,余姚两小伙非法电鱼不幸电死自己。 记者查询资料得知,电鱼对河流生物链影响非常大。电鱼时由于电流电压较高,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鱼儿受电击后,即使侥幸逃脱,其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电流还会对水中的鱼卵带来毁灭性的损害。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浮游生物、微生物数量增多,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同时,电鱼还是违法行为。根据渔业法规,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13岁少年开重型半挂货车跑高速被查(图) 少年驾驶员。警方供图 13岁的少年能够驾驶重型半挂货车,你相信吗?估计多数人不相信这样的事实。然而,13岁的小高就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驾驶起半挂货车,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6月17日15时10分,河南高速交警八支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在民警勘察完现场准备撤离时,发现一辆货车从眼前经过,坐在驾驶位上的是一名稚气未脱的小男孩。 凭着多年交管经验,民警判断该男孩不可能有驾驶证,于是民警将该车拦下,请司机出示驾驶证。 面对民警的询问,一脸稚嫩的驾驶员满脸茫然,不知所措。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见状只得向民警说出实情。 原来,驾车的小男孩姓高,2000年1月出生,13岁,焦作人,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是他的父亲高某。高某平时靠跑运输为生。小高从小不爱学习。高某就想让孩子早些子承父业,跟着跑运输。于是,高某经常在路途中教小高驾驶技术,没想到这次被交警发现。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领取驾驶证。小高所驾驶的车辆为重型半挂货车,驾驶此类型车必须持有A2型驾驶证,A2型驾驶证更是需要驾驶员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后才能考取。 最后,由于小高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民警责令其写出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违法。同时,对高某将机动车交予小高驾驶的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
公务员送文件遇看门狗:进门咬左腿 出门咬右腿 办事前咬了左腿 办完事咬了右腿   前天下午,东西湖某机关的公务员鲁先生遭遇蹊跷事:他在前往区妇联办公楼送文件时,被突然窜出来的一只土狗咬伤。办公楼内为何养狗?记者采访得知,咬人土狗系办公楼内4家单位为防止盗窃养的看门犬。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东西湖三秀路某机关,见到了被咬伤的鲁先生,只见他左小腿上还留有4个血红色牙印,右腿脚踝外侧也有被咬过的痕迹。鲁先生说,前天下午3点多,他前往五环大道的区妇联送文件,突然从办公大楼大厅窜出来一只土狗,“我离它有3米多远,它一下跑过来,将我的左小腿咬了一口就跑开了。”鲁先生的腿上当时就出现4个牙印。   让鲁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过了五六分钟,他送完文件下楼,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出门时,土狗跑过来又将自己的右腿脚踝咬了一口。鲁先生说,土狗当时没有被拴,自己才被咬的。被咬伤后,鲁先生立即用肥皂水将伤口反复洗了十多次,随后到区疾控中心打了狂犬疫苗。   办公楼内为何会有狗出现?“养狗的目的是为了防盗。”东西湖区妇联办公室黄主任说,办公楼内有区妇联、工会、旅游局和公文交换站4家单位,由于是上世纪70年代的老楼,曾发生多起盗窃事件。狗是去年别人送过来的,由门房师傅养了一年左右,是一只长约50厘米、高约30厘米的灰色雌性土狗。   “狗对人比较友善,以前从未发生过咬人事件。”区工会王副主席说,6月8日,土狗刚生下7个小狗崽,加上最近天气炎热,土狗可能有点烦躁才咬人。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单位立即将狗用铁链拴住,并在昨天下午4点将土狗送走,“毕竟是办事单位,我们将吸取教训,今后不喂狗了。”王副主席最后表态说。
女子抓男子下体致其死亡 被判无期称将上诉 海口一女子邓某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昨日,海口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邓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某,女,1971年出生,农民;被告人邓某国,男,1977年出生,个体户。 2012年4月19日,被告人邓某与丈夫方某到海口九村小学接孩子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上贤村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因李某的姐姐认为方某的电动车影响生意,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店里的李某见状走出来帮忙,双方相互推搡并扭打在一起。 在推搡过程中,邓某持一张木凳乱打,打中了李某的前额。此时,被告人邓某的弟弟邓某国路过此地,见状后也冲上前持一张木凳及用拳头帮邓某殴打李某,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倒在地,双手紧紧抓住李某的睾丸不放达数分钟,直至李某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外力作用于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因本案由琐事纠纷引发,邓某实施的致死行为属临时起意,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与事先预谋犯罪、严重犯罪案件有所区别,鉴于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向被害人亲属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邓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邓某表示要上诉。
小偷盗3100元现场遗落iphone4s 欲还钱换手机 “我把钱还给你……”失主接到小偷打来的电话,要把偷的钱还给他。原来,小偷偷得的赃款比他掉在作案现场的iphone4s手机的价钱差了一大截。自觉亏了的小偷想到了这出“交易”。昨日,记者从巴南区花溪派出所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警方拘捕。 4月30日,受害人李先生到花溪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下午自己将一辆黑色凯美瑞 轿车停在巴南区巴滨路江涌翠堤附近,车内3100元现金被盗,并在车内发现一部i-phone4s手机。 不久,李先生接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打来的电话,承认钱是他偷的,并表示愿意将偷窃的3100元现金还给李先生,但是李先生必须同时将iphone4s手机还给他。李先生没有同意张某的“交易”,而是来到花溪派出所,将iphone4s手机交给了民警。 花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立案侦查,通过手机存储的联系人,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随后,民警获悉张某正在巴南区李家沱角碑某家旅馆住店,便及时赶到该旅馆将其抓获。 民警通过讯问发现,张某系入室抢劫犯罪前科人员,才出狱不久。经审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当日在巴南区巴滨路散步,发现一黑色轿车停在路边便起了邪念。他发现该车的车门未上锁,便打开车门偷盗车内财物,盗走了3100元现金。作案时,张某发现有人走过来,仓惶逃离现场时,不慎将自己的iphone4s手机掉在车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巴南区警方提请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首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