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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普通旭辉上河苑业主自白 本人为潘泾路4777弄旭辉上河苑小区业主,近期在公示网站上得知罗泾中转站改扩建项目(宝山区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规划公示,而从公示上面看出,该项目还是受宝山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监督,作为专业的规划监管部门,能让该项目走到规划公示这一步,同样作为建筑规划行业的工作者,深感震惊。 首先,该项目原先为垃圾中转站,离大型居住区旭辉城500米左右,尚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但直接在改项目基础上改建为区级的垃圾处理厂,是否符合现行的规范呢?该处理厂占地面积达到了一万多平方米,日处理垃圾500吨,整个宝山区的餐厨垃圾都在这里处理,这样规模的垃圾处理厂,还建在离小区不到500米处。明显不符合现行规范,具体请规划管理部门详细查阅相关规划条例,类型这样规模的垃圾处理厂,必须慎重选址,而不是图方便在原有的中转站上面去改建。 其次,作为区级的垃圾处理厂,选址应该以交通为优先,尽量避免长距离运输,选址在宝山工业园区,近罗泾镇,相当于将该项目放到了整个上海的最北边,整个宝山的最北边,宝山所有的餐厨垃圾都必须经过更远距离的运输才能到达该处,增加运输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性。可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该项目的选址完全没有经过科学的研究,只是以省事,手续简单为原则,致周边百姓及政府公平正义于不顾。 再者,该项目的公示遮遮掩掩,不贴到附近的小区不说,连在原有垃圾中转站的公示,也是贴到围墙以内,哪里能算得上公示。只能算“私示”,又再次将政府及我党公开执政方针于不顾,只是想偷偷摸摸的躲过公示期。 最后,我在多次电话投诉,维权的过程中得到的都是各级部门的推脱,从市环保局最后转到了这个项目的建设方,更可笑的是电话我的建设方人员都觉得离小区太近,居然说区政府看中了这个地方,让在这块建,作为具有公信力的政府部门难道就因为某个领导的看中就选址嘛,难道不是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合调研选址吗,可见该项目的选址及流程是如此的儿戏、如此可笑。 该项目目前属于规划公示,后面还会有环评或其他公示(在这里就不详细谈其对环境的影响,相信主管部门应该是以更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若该规划获得公示通过,将是对周边一万多住户民意的亵渎,作为一名规划工作者,我将为此抗争到底,而作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审批单位的渎职,滥用公权等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在居民维权及反对意见之下,有关部门仍然坚持建设该项目,我们将采取法律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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