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素STALY 偶素STALY
关注数: 27 粉丝数: 105 发帖数: 4,105 关注贴吧数: 18
【文章】WOOTA城堡攻陷实录。 WOOTA城堡攻陷实录PS:索兰STALY的说明:这篇文是偶妹妹兰兰的处女作,是一篇搞笑文,是写给偶的。当然文中偶叫安小玄。另外,这个文在写之前偶就说过偶的要求是:让偶在下辈子变成个男生,然后跟佑佑抢炫炫,最后当然素偶成功的娶到炫炫,问题是兰兰这小BT她米完成任务,写成酱了。不过,这孩子的搞笑潜能还是不错的,所以发上来让大家看看。呵呵。罗嗦完毕。正文:   天上挂着一两颗星星 地上飘着一两滴小雨(表问偶为虾米星星和小雨一块出现 偶也把晓得= =+++++++++++).这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在一片漆黑的小道上 ,隐隐约约看到一小群人影弯着腰鞠着PP扒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往前爬……….爬啊…………爬啊……………爬啊………….貌似爬了N个世纪= =++++(终于 众人沉把住七鸟:”难道你想整篇都让我们在爬啊!!!!”兰:”那什么 我不是在想着下面要怎么办吗?众:黑线= =+++++)“嘎,嘎,嘎~~~”一只小乌鸦正和时宜的飞过,”啊,看见城堡了!”PP上插着狗尾巴草的某SS大叫.”众:”嘘!!!!!!!!!”咣铛,一记爆栗.玄J:”要S啊你,叫这么大声!!!”SS委屈滴把脑袋低下,心里咬牙切齿”S金鱼,你给我记着”(某兰:为虾米为虾米?是J打你,又把素偶!!!SS:就打你,你是偶宠物又是作者,把打你打谁?一阵冷风吹过...某兰:小白菜啊~地里黄啊~~)话说,看见城堡滴众人激情上涨,爬啊爬啊爬啊,众PP上的狗尾巴草是飘啊飘啊飘~~终于是苦尽甘来,柳暗花明,城堡的小旗子在众人面前飘啊飘.玄J长舒一口气,大吼道:”啊,终于到了!炫炫,偶来了!!!偶来救你...呜.......”紧紧捂住玄J嘴滴萝卜:”J,J,冷静 冷静啊,小心被野兽发现了!!”众人心里却在狂吼:野兽啊,你杂还么发现我们啊???偶们要回家!偶们要睡觉!!!疯子(偶LP)和安安悄悄的拉住我的衣角带着企求的眼神看着偶:”兰(兰J),偶可把可以在外面把风啊?”某兰:”那,那什么,这次活动全权交给玄J来指挥,你们问她...”安安&LP:”切~~~~~~~”(擦汗,我第一次当作者,我容易嘛我?)接着,两人带着期盼滴眼神看向玄J,却悲哀的发现,玄J已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嘴里只顾嘀咕着:”炫炫,炫炫表怕,偶来了,偶来救你了,炫炫,炫......”两人只得认命的跟上去......这时众人已经爬到离城堡不到十米的距离了,(十米是多远啊?够了吧?)玄J示意停下:”立正!以小向为基准,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左转!向右转!稍息!立正!!稍息!”一阵兵荒马乱后,众人终于站好.萝卜小声嘀咕着:”怎么又军训啊,我讨厌军训......”忽略萝卜,玄J向众人宣布:”同志们,BT们,作为你们疯人院的院长,我,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为了消灭世界的黑暗,带你们来到这里,是为了解救被野兽抓走的炫炫,也就是他!”玄J从衣服的最里面掏出了一张照片给众人看,”美人啊!!!””红颜啊!!!!!””仙女啊!!!!!!!!!”顿时口水鼻血满天飞......玄J急忙把照片收好:”把许对着炫炫,偶家LP流口水,鼻血!!!”众:”你LP????”玄J:”素滴,就素偶LP,在这里,炫炫就素偶LP,杂拉?你们有什么意见吗?”众:”没,没有......”N双眼睛唰唰唰射向无辜的作者,”那,那什么,这不是写给玄J的文嘛......嘿,嘿嘿,嘿嘿......”文文暂停十分钟,无辜作者被群殴中......= =||||||||||||||||||||||||||||||||||流着鼻血的某兰终于被玄J从人群中拽了出来:”好了,表再打了””55555555......还是JJ疼我”众:”笨,你要不是这样写,我们又怎么会打你?”兰:”= =||||”玄J:”表再拖时间了,还不快写?”某兰已然崩溃....................
【文章】《喜欢HOT的理由>> PS:XX 喜欢HOT的理由 PS:XX这是一篇很久之前就想写的文,不是小说,是一种真实的感受。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而每一份心情都有它的原因。至于我,这个被朋友称为音乐狂的家伙,却在无意中跌进了韩流的旋涡-HOT的旋涡,从此以后不可自拔。而我喜欢HOT既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怎么说呢?说到偶然,是因为我在他们风靡乐坛的时候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只是偶尔逛音像店的时候看到专辑封套上那五个很酷却又打扮得有点像女孩子的奇怪男生。但在那个时候,还是只隔岸观花,没有想要去听听他们的音乐的那种想法。当时甚至没有怎么留意他们的造型,印象中最深的大概是他们酷酷的眼神。然而,就在二00二年的春天,刚刚放春假的第二天(二月十日),和妈妈上了一趟街,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很难得的。因为妈妈上街一定是要买日用品之类东西,可我对那些琐琐碎碎的事情实在是没有太大的兴趣,于是老办法,一个人开溜,偷偷跑去音像店。一进门就又看到那五张脸,那时好像记得连续排放在那儿的有三、四张他们的专辑吧,对,是四张。当时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嘴里念叨着:咦,奇怪,怎么老是看见他们,他们有那么红吗???哼,我就买一张试试,反正我就是喜欢陌生的音乐,陌生的语言。我不知道当时老板有没有听见我嘀咕的话,但是我却记得很清楚自己当时说的每一个字。买了一张他们的专辑之后也没怎么去看,捏在手里去找妈妈,要是我再不回去,她可能要发火了。“女孩子家,上了街就到处乱跑去买这种东西,浪费钱。”这是她惯说的话,她认为我以前买磁带之类的音乐产品实在是浪费,没办法,妈妈级的人都这样。(以前家里只有录音机,VCD那时是刚买不久,落后的让我觉得唉……)不过听不听可随我,而我通常是把这当作是一阵风,对妈妈呵呵一笑,有时候还要狡辩一两句,这种情况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坏小孩。这次,妈妈也不例外,可是例外的是,她没有听到我的反应,等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已经跑了。因为我发现我手上的VCD是单碟的,而买的时候老板说是双碟的。我跑到那家音像店,想退掉,老板不让退,说可以换。我当时急了,我说我又没的拆掉包装纸,干嘛不能退,可是他就是不让退,没办法,我只能气呼呼的换了一张双碟的走出了那家店,哼,无商不奸,这是我当时给那个家伙下的定义,精辟,绝对精辟。手里拿着这么一张专辑,我觉得自己有点炫耀之嫌,因为我敢肯定大街上很少有人懂这种音乐,当然也不会去听,这多少让我的火气平息了一点,甚至连妈妈的唠叨也充耳不闻。我觉得自己有时候特幼稚,一件小事也能让我开心老半天。可是后来,我实在是感谢老板的无商不奸。要不是他坚持不让我退,我岂不是错过的还要再多些。可我其实已经错过了他们的在一起的时候的辉煌了,唉,倒楣。以后的日子,他们的音乐让我经常可以倾听到爸爸、妈妈的教诲,因为我发狂到每晚必听,这让老爸老妈忍无可忍,但我依然我行我素,奈何。至于现在嘛,家里两个多月前买了电脑,我就不会再霸着电视放VCD了。所以,好了点,但老妈的例行公事还是经常出现,因为我每晚不到十点以后决不关机。而且,这种情况还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让每一个来找我的朋友知道我在不在家。因为除了我,没有人会去碰那几张碟。他们可以让我对其他任何语言任何歌手的音乐免疫,也就是说,就算是韩国音乐,但只要不是他们的,那就BYE-BYE,免谈。真搞不懂,最初两个月,我还分不清除了熙俊和炫炫之外的三个帅哥谁是谁呢,因为他们好像都有点像,最难分的就是元元和佑佑了。最头痛的是,每次看都瞪大了眼睛找TATA,有时我觉得TATA和他们三个也好像,我真是笨得可以。所以,最初我很喜欢《WE ARE THE FUTURE》和《FULL OF HAPPINESS》,因为这两首歌不但好听,而且找TATA比较容易,他出现的频率高嘛。再后来,干脆买了一个随身听在上班的路上也见缝插针的好好欣赏。看来,我真的是疯了……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