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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徐铮没有抄袭(知乎对毕志飞和徐铮事件的看法) 作者:王哲 链接: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www.zhihu.com%2Fquestion%2F368246962%2Fanswer%2F988543674&urlrefer=7acf6d962330a01fde1cea1e13363b6f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实名反对目前的高票答案 原因:误解事实,误导读者。我对此的建议是,在长篇大论之前请至少先去过目法律原文,确认自己想要展开论述的事实基础是否牢固乃至是否存在。 理由: 目前答案中开篇就说 『对于抄袭侵权等法律纠纷,原告胜诉率奇高…… 但这并不代表徐峥享有其版权。 …… 我给大家翻译一下这件事,只要你够大胆,侵占别人的知识产权就算最后赔了钱也是稳赚不亏的。』这里反复提出『版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点击展开,查看完整图片然而这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自行脑补。 这个案件的双方从来没有就徐峥的文件是否抄袭侵犯版权有所争议 判决原文:原告诉求的是关于不正当竞争,具体是指徐铮所拍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有意地攀附了《人在囧途》的名称,借用了《人在囧途》预先形成的商誉,而这个商誉的所有权并不是徐峥的。 事实上,如果大家仔细去看看裁判文书所审理的文件就会非常清楚,不管是高法一审最高法二审,态度鲜明一致: 1,原告被告双方就知识产权和版权没有任何争议。 2,两级法院都认为,构成侵权的,是宣传手段,并不是这部电影的剧本,制作,拍摄。 他们认为拍这部电影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无可厚非 无可厚非 无可厚非 重要的词看三遍。 构成侵权的,实际上是在这个电影的宣传环节,主创人员在对外宣传中通过误导观众《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使用了人在囧途的商誉,而未经许可。 我翻译成人话就是说: 你拍你的《人在囧途之泰囧》,宣传时候从头到尾都不要提《人在囧途》关系,就一点事都没有了,但是你既然提了,利用人家的声誉来造势,就这就是侵权了,至于说这个侵权,判决清晰,500万赔偿。 后我总结一下我的看法: 1,徐峥,你错了,你为你自己的电影宣传,玩过了界,人在囧途,不是你的电影,尽管你是主演,尽管你是这部电影最具辨识性和独特性的标志,但你不是商誉拥有者,所以你没有权利去拿它为你的新电影宣传,这是法律,所以法院判你错,你该认错认错,该认罚认罚。 2,华旗及其他电影制作者:恭喜你们打赢了官司,通过法律途径捍卫了自己的权利。然而同时也希望你们能够警醒:尽管你们是人在囧途(第一部),商誉所有者,但是,你们的权力也仅在《人在囧途》这部电影本身,不是在所谓的『囧』系列,不是在『囧』字,你们并没有办法,就凭借着这一部电影的版权去获得『囧』系列电影的商业价值,简而言之,高法最高法的判决文书已经说明: 即使以后就在徐峥拍的电影每一部带囧字,只要他不再提《人在囧途》一句话,他对你们就不构成侵权,你们也不可能从票房里面得到一分钱。最高法这么判决,我作为一个观众也是这么认为的,你们受到的侵害的权利应该受到赔偿,一审二审都判决了500万这个数字,与泰囧系列,能够得到12亿的票房相比确实是九牛一毛,和你们所诉求的一亿也相差甚远,然而,这代表的是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因为泰囧实现的12亿票房与人在囧途一的关系,也就只是这500万,其他99%价值实现,还是靠他们拍出了一部好电影。 对于一部电影商业利益纷争中,胜者只能靠作品实现,这才是最终的王道。希望你们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精心钻研,拍出优秀的作品来。 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我的屁股立场是清晰的,永远坐在优秀的作品和创作优秀作品的创作者一边。 法律判决书原文: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enshu.court.gov.cn%2Fwebsite%2Fwenshu%2F181107ANFZ0BXSK4%2Findex.html%3FdocId%3D945fd526626f4afe8e93aa3a00bf1401wenshu.court.gov.cn&urlrefer=e94430a7a63475a510f8015b97b75283 —————— 过千赞了,照例补点后记,回应常问问题。 1,徐峥是不是抄袭了人在囧途二剧本? 答,没有,也不可能。 之所以说没有,是因为这个案件,原告诉由就是不正当竞争,并且经过一审二审二级法律审理,确认的事实都清楚,从来没有提及过徐峥的剧本抄袭。双方对此没有争议。 之所以说不可能,是因为外行看到了『剧本大纲』,自行脑补太多,而某些懂的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有意浑水摸鱼。 作为一个接触过影视投资的人来讲,『剧本』和『剧本大纲』的差别,呵呵。我负责任的讲,剧本大纲,就没有任何可抄袭的东西。 尽管不是我的主业,但是我接触过影视剧投资,我这个答案赞同者里面有一个是张小北,他是编剧,导演。 我们两个加在一起可以算专业人士了吧,我们负责任的告诉你,剧本大纲不存在抄袭。但凡讲这个的,不是蠢就是坏,不是对影视剧创作外行,就是故意想把两者混淆抹黑。 别的评论者把两者搞混也就算了,毕志飞嘛,……算了,我还是当他就是个外行。 2,囧系列应该归谁? 答,请认真去阅读最高法的判决文书,囧“系列”电影谁的都不是,只有“具体的一部一部的被拍出来的电影”,法律才保护“特定某部电影”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也包括其附属权益-如商誉 法院对于徐峥一方侵权的判决,并不是说华旗电影拥有《人在囧途》的电影版权,就开山立派,以后x囧,xx囧,x在囧x……都是华旗的权利范围。 这个说的道理我说了很多遍,徐峥也好,其他人也罢,以后拍的电影哪怕都是,囧xx,讲两个宝货的公路喜剧,只要他们不提及自己是《人在囧途》的续篇,那就半点毛病没有。因为华旗的权利界限也就在《人在囧途》这部电影本身,特别在强调一句“本身”一词,而已。
跟风(春节档票房预测+立flag 1.唐人街探案3:25~40亿,(冠军概率75%,亚军概率75%,季军概率60%,垫底概率1%)优势:系列终章,热度很高 。劣势:喜剧片这两年持续低迷。 2. 姜子牙:8~50亿。(冠军概率65%,亚军概率75%,季军概率70%,垫底概率1%)优势:哪吒加成,热度很高。劣势:口碑可能反噬 3. 急先锋:5~30亿(冠军概率50%,亚军概率70%,季军概率75%,垫底概率2%)优势:预告不错,全网相当一部分看好。劣势:成龙这两年电影普遍评分不高,艾伦更是个烂片王 4.中国女排:7~25亿。(冠军概率55%,亚军概率65%,季军概率65%,垫底概率2%)优势:女排夺冠,女排情怀。劣势:1.流言影响。2.情怀在春节档没什么用,参考去年新喜和蒲松龄。 5.紧急救援:7~30亿(冠军概率45%,亚军概率50%,季军概率65%,垫底概率3%)优势:林超贤的主旋律一直不错,彭于晏加成。劣势:点映反馈一言难尽,彭于晏台湾腔会减分 6. 囧妈:3~25亿(冠军概率35%,亚军概率40%,季军概率50%,垫底概率3%)优势:泰囧当年冷门破纪录,徐铮加成。劣势:热度在六强中最低,上一部港囧惨遭扑街 7.熊出没:7~15亿(冠军概率20%,亚军概率30%,季军概率40%,垫底概率5%)优势:稳定,劣势:稳定 7.大红包:0~5亿(冠军概率3%,亚军概率4%,季军概率5%,垫底概率35%)优势:题材很有春节气息。劣势:很多 8.金蝉降魔(可能已经撤档):0~3亿(冠军概率1%,亚军概率2%,季军概率3%,垫底概率40%)优势:好歹是个玄幻仙魔片。劣势:很多很多 9.源彩虹:0~1000W(冠军概率0.1%,亚军概率0.01%,季军概率0.005%,垫底概率95%)优势:???,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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