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洺 VE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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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奖”获得者海漄:“科幻是我给自己保留的精神家园”--科幻 当一位“90后”“上班族”获雨果奖 梦想成真的滋味是怎样的,获得雨果奖的科幻作家海漄一定很有切实感受。“今晚,在成都,我的理想照进了现实。” 10月21日晚,备受瞩目的2023雨果奖颁奖典礼在成都科幻馆雨果厅举行。这也是雨果奖首次在中国揭晓和颁奖。现场颁出最佳短篇小说、最佳长篇小说、最佳戏剧表现(短片)等在内的17类雨果奖奖项和2类非雨果奖奖项,来自深圳的湖南籍“90后”作家海漄,凭借《时空画师》获得“最佳短中篇小说奖”。当获奖消息宣布那一刻,台下一片欢腾。 海漄1990年出生于湖南湘潭,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工作,从事金融行业,业余时间创作科幻。他的科幻小说曾发表于《银河边缘》《科幻世界》《科幻立方》《中华文学选刊》《今古传奇》等刊物。在获得雨果奖之前,曾获得冷湖科幻征文中篇二等奖,被提名银河奖最佳短篇奖。 获得雨果奖的消息传开后,很多人都特别注意到海漄在深圳一家银行上班的身份。在忙碌的大城市里,在快节奏的日常工作之外,一个普通人在业余时间,热爱自己的热爱,默默追求自己的理想,有一天突然被发现、认可、嘉奖,给许多人带来激励。海漄坦言,“其实很多人在工作之余都有自己的业余爱好和个人兴趣。只是我比较幸运,我的兴趣和爱好得到了很高的认可”。 更年轻的中国科幻力量被世界看见 雨果奖的设立是为纪念雨果·根斯巴克,由世界科幻协会在每年的世界科幻大会期间颁发。 近年来,中国科幻文学在“扬帆出海”上取得了不少突破,越来越多的当代科幻小说被翻译为英语、德语、日语、意大利语等语言在海外出版,从而被世界科幻界看见。2015年8月23日,刘慈欣的《三体》获得第73届世界科幻大会“雨果奖”之极具分量的“最佳长篇小说奖”。刘慈欣也因此成为中国乃至亚洲第一个获得雨果奖的作家。 位于菁蓉湖畔的成都科幻馆,是第81届世界科幻大会的主场馆。它像一座“星云”状的宇宙飞船,静静停泊在空旷的地面上。初秋夜色中的科幻馆,在灯光的映衬下,更显神秘、壮阔,宇宙星云的外部形态与古蜀文明元素的融合,让历史与未来在这栋气质独特的建筑身上,有了神奇的联结。 正是在这座停泊在地球的“宇宙飞船”上,雨果奖17个奖项和惊奇奖、北极星奖一一揭晓。在本届雨果奖上,中国科幻创作者共获得三个奖项,除了海漄创作的《时空画师》获得“最佳短中篇小说奖”,另外有科幻相关人士获得了“最佳粉丝杂志”“最佳职业艺术家”奖。 按照惯例,每一届世界科幻大会落户到一个城市,都将以这座城市为名,雨果奖奖杯底座设计也会充分体现一座城市的文化元素。本届成都世界科幻大会颁发的雨果奖奖杯的底座首次出现了中国元素:一只大熊猫伸出双臂,它正仰望着火箭,向未来招手,向科幻致敬。 在那个理想之光闪耀的夜晚,海漄回忆起自己的成长之路,以及他与科幻相伴而行的故事。“从儿时起,故乡的书店就为我搭建了一处曲径通幽的私人花园,而科幻就是其中最美的风景。我长大后离开了故乡小城,在繁忙的大城市做着一份平凡的工作,但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专属于我的秘密花园。睡前翻几页科幻小说,和几位从未见过的朋友聊聊对科学、对科幻的看法,就足以让我放下疲惫,安然入睡了。这是两个平行世界,而我像是通过时隐时现的虫洞穿梭其间。很多时候,雨果奖是这场旅途中的指南。循着它的记录,我找到了一部部经典之作。而就在刚刚,这两个世界融合了。理想照进了现实,我是如此的幸福,也是如此的幸运。” 海漄强调,自己就是一个科幻迷,“相对科幻作者的身份,我更认为我是一个科幻迷。我只是出于兴趣和热爱去写科幻。我一边上班一边写科幻。可能每天分给写作的时间很少很少,但这是我的爱好,我愿意为之付出。爱,总是会看到希望和曙光的”。 听到台上宣布自己的作品获奖,海漄的最大感觉是很不真实。站在台上从颁奖人刘慈欣手里接过火箭造型的奖杯,海漄在“那一刻太过激动,脑子有点短路。当时都没听清楚,大刘跟我说的那句话具体是什么。我只记得那是一句勉励”。这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自己喜爱多年的榜样。他想起3年前,在深圳举办的一场科幻活动上,他第一次见到大刘的场景,“现场人山人海,没挤进去,只看到大刘的背影”。 从颁奖人刘慈欣手中接过奖杯,海漄一直没有放下。握着它,在颁奖典礼结束后的媒体见面会上,海漄被全国的记者团团围住,追问到晚上11点多。在整个受访过程中,海漄的手紧紧握着雨果奖杯。奖杯之剑,银光闪闪,照亮了这位青年科幻创作者的脸。 媒体见面会结束后,海漄赶到“雨果之夜”派对活动上。此时派对接近尾声。在朋友的引荐和簇拥下,他匆匆走到即将离开现场的刘慈欣面前,“跟他说了几句话,合了影。大刘还贴心提醒我说,这个奖杯造型奇特,可能不方便在机场过安检。我当时的确是要尽快回到深圳上班。于是我就听了他的建议,把奖杯暂时放在成都,我的作品责编那里。等有机会我再来成都拿走”。在接受其他记者采访时,海漄回想起自己这次成都之旅,跟刘慈欣难得的交流,觉得很奇妙,“大刘真的很亲切,又接地气”。 读小学的时候,海漄在老家图书馆或新华书店里会接触到科幻小说。2001年左右,他在杂志上看到了两篇科幻小说,深受震动。其中一篇就是刘慈欣的《吞食者》。之后他读完了刘慈欣发表或出版的所有的科幻作品。刘慈欣的才华及其小说里表现出来的恢宏想象力,让他叹为观止,“我觉得,至少短时间内,刘慈欣科幻作品所达到的高度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 在成都世界科幻大会期间, 海漄没能跟刘慈欣深入交流。他说,“如果要找大刘做进一步交流,我肯定能找得到联系方式,而且我相信他也不会拒绝。但我到现在还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作为粉丝的心态是:看到他在科幻大会上,出席很多活动,非常忙,他一定很累。我真的不忍心打扰他,希望他能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再写出新的好作品来”。 历史科幻:在时间的缝隙中,有很多未知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特别投注情感和精力耕耘的重点领域。海漄也不例外。他对或然历史及怪兽题材情有独钟,作品追求在不改变真实历史的前提下,重构、解析某段时空背后的故事,以此展现历史的恢宏与个人的渺小,营造宛如纪录片一般的真实感和惊异感。海漄的科幻写作有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悬疑奇诡的布局,破局却使用的是精确缜密的科学逻辑。同时,海漄的创作风格继承了民间叙事的传统,在并不彻底架空真实历史的前提下,重构、解析某段历史背后的故事,同时他的作品对生活细节、人物心理的刻画非常细腻,叙事显得十分从容。 获得雨果奖的作品《时空画师》,以北宋名画《千里江山图》为主线索,将历史、科幻与推理相结合,古今两条线索交织并行,书写了一段令人唏嘘的绘画往事。在故事的开端,在博物院闭馆日,墙上惊现一个人形的神秘黑影,它沿着墙移动,院工老李一路追踪着黑影,最终它遁入地下消失不见。老李报警,刑警周宁来到故宫开始调查。在院内他遇到一个可疑的人,跟踪之后才发现那是文物修复师陈雯…… 在常见的科幻作品里,想象、虚构的方向大都是朝向还未发生的时间,《时空画师》却是从过去的时间里寻觅出历史与未来的连接,并体现出科幻的元素。海漄说,把历史和科幻结合在一起,对他来说,并不是特别需要解释或者显得奇怪。“历史科幻虽然在科幻中并不算一个很大的品类,但它是一直都存在的,比如说《高堡奇人》,还有国内的一些历史科幻作品。” 谈到《时空画师》构思起源,海漄讲述说,他最早是在央视《国家宝藏》节目里看到《千里江山图》,对王希孟这个人产生了兴趣,就开始收集这个人的资料。“这个人是一个天才少年,后无来者,这引发了我的好奇。作为一个科幻迷,我觉得可以试着用科幻的思维去解释,所以我就写了这篇小说”。 入围2023年雨果奖的还有中国其他多位科幻作家的多部作品。为何《时空画师》能得到雨果奖?有人说,《时空画师》和常见的科幻不一样,以至于有点怀疑它是不是科幻。在《时空画师》的责任编辑田兴海看来,《时空画师》是标准的科幻,科幻有很多亚类型,其中一种就是“或然历史”。即以真实历史为蓝本,想象另一种可能。《时空画师》基于真实历史,想象了《千里江山图》和《骷髅幻戏图》的真正创作意图,并且给了这两幅名画一种奇妙的联系。谈到《时空画师》的优点,田兴海认为,成熟的类型化叙事,良好的可读性,精巧的戏剧结构,以及基于科幻思维的想象力,是努力把科幻推向大众化的可贵尝试。 《时空画师》能获得雨果奖,海漄自己分析也认为跟作品题材是历史科幻有关系。“在科幻作品中,比较常见的是星辰大海、宇宙飞船、外星人等,相比而言,历史科幻题材就显得比较少见一点。这一次世界科幻大会是在成都举办的,有不少中国的科幻读者参与进来,对传统文化相关题材,也会多一些关注”。 在常见的思路中,历史属于已发生的过去,科幻属于未知的未来,分别处于时间的两端,好像彼此联系很少。但在海漄看来,“其实历史与未来的关系是密切的。因为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包括我们的未来,终归会是变成历史。有一种说法叫以史为镜,通过学习历史,我们可以对未来做出一些判断。从这个角度来说,历史既是过去的,也是未来的。历史和科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我会很自然地想要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其实在时间的缝隙中,还有很多未知空间可以想象、发挥。从历史的角度写科幻小说,只要写得好,其精彩程度也会不亚于从未来的角度写”。 虽然对历史科幻有自己的深入见地,并且写出很好的作品,但作为一个有追求的科幻作家,海漄不给自己的写作设限,“我肯定不会只写历史题材的科幻。下一篇也许我会写到机器人、宇宙飞船,这都是有可能的。我还想说的是,写作的题材、类型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写好,什么类型、题材都能够给读者带来启发”。 把写科幻保持在兴趣爱好的轨道上,而非职业 海漄在深圳一家银行上班,日常工作非常忙碌,经常需要加班,“晚上11点到家是一种常态,星期六、星期天也经常要加班”,留给他写科幻的时间非常少。每天下班晚上回到家以后,他也会想刷刷手机,看看小视频放松一下脑筋,但是这些不如写科幻小说对他的吸引力大。他的很多科幻小说都是在这样争分夺秒完成的。如此自律,令人敬佩。海漄坦言,他也会有惰性,但总体能克制住,“在工作中养成的自律和目标感,极大地帮助了我。所以我坚持得还不错”。 海漄还提到,自己不会在意有网友说他在公司“摸鱼”的说法。“因为在工作时间我在干什么,我的状态如何,跟我打交道的同业和同事,看得非常清楚。我把工作和业余爱好分得很开,不会将这两种事儿搅和在一起。”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海漄强调自己热爱科幻,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真没有觉得我的本职工作是痛苦的。这份工作能带给我价值感、成就感乃至幸福感。而且工作让我衣食无忧,给我条件在业余追求、发展我的爱好,我很知足和感恩。” 很多一开始业余写作的作家,会逐渐转成专职写作者,但海漄坦言自己没有这样的计划。“我希望我的科幻文学写作能始终保持在兴趣爱好的轨道上。因为我发现,本身把兴趣爱好当做职业,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我有一个同学喜欢建筑设计,等他真的从事了建筑设计这一行当之后发现,在实际的日常工作中,有很多琐碎、具体的事情需要忍耐,跟作为爱好喜欢建筑设计不是一回事。所以,我觉得,一个人的兴趣爱好跟本职工作之间,最好能保持适当的距离。” 如果有人也想长期坚持业余兴趣爱好并做出一些成绩,海漄也给出自己的建议。“你必须要为热爱付出并持之以恒。做好这两件事,很不容易。我的经验就是,这两种事情你都要非常专注,愿意为之付出。尤其是工作一天回到家非常疲惫,但是我还是要打起精神写小说,写小说虽然是耗费心神的事儿,但让我乐在其中。” 得到雨果奖,并不意味着我的创作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刘慈欣在山西娘子关当工程师的时候,他周围的不少同事很长时间并不知道他写科幻。在得雨果奖之前,海漄也透露,其实自己周围的朋友甚至家人也都不知道他在写科幻小说。“我没有跟朋友和家人讲这些东西。身边的家人知道我在写,但是不知道我写的是科幻小说。他们也不懂科幻小说是什么。” 海漄说这也不是他刻意保密。“我这个爱好,是一个比较‘宅’的爱好。跟周围人交流的机会比较少。比如说如果喜欢打球,至少要找个球友吧。但是写作天生就比较隐秘,是个人的事情”。 科幻文学主要是靠新颖的想象力和故事性作为核心驱动力,被不少人认为主要是一种“点子文学”。海漄同时也认为,科幻文学作为类型文学的一种,在保持自己特点的同时,也可以在文学性方面向经典文学作品学习,汲取养分。谈及这个话题,海漄也很想对科幻迷,包括很多有志于从事科幻写作的年轻人分享两个建议:“第一,在热爱科幻的同时,视角不要局限于科幻。如果要写好科幻,写作者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和视角。如果把自己的知识面局限在很狭窄的范围,很难写出特别好的科幻作品。第二,要非常稳重,有一个持之以恒的决心,并且能够忍受一些孤独和煎熬。” 作为一名科幻小说写作者,海漄的阅读范围很广,除了科幻,他还喜欢看悬疑、奇幻、推理、武侠。“除了类型文学,我还很喜欢纯文学作品。比如像史铁生、汪曾祺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我几乎看完了汪曾祺所有的作品,还特别喜欢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得到雨果奖,让海漄突然受到很大的关注,但他时刻提醒自己,要非常冷静和客观地看待自己获奖这个事情。“能得到雨果奖,确实是一个巨大的激励,是很大的认可,但并不意味着我的科幻创作已经到达了很高的水平。且不说前辈作家,跟我年龄相仿的很多作者,他们也有更优秀的作品。我会把目前的工作和写作节奏,照常执行下去。我现在还需要充电。” “我会慢慢写,今天写一点,明天写一点” 《时空画师》发表于“银河边缘”第九辑。“银河边缘”是一套专为科幻迷制作的科幻小说读本,由八光分文化携手新星出版社共同推出。在即将出版的“银河边缘”第十六辑中,读者能看到海漄的最新短篇《极北之地》。据八光分文化的编辑田兴海透露,海漄的科幻短篇集将于年底或明年初出版。“海漄的长篇正在创作中,目前已写出3万多字。” 此前海漄主要写短中篇,他觉得自己各方面的积淀准备还不够。“写长篇小说需要作者有把控全局的能力。”现在他正在写的这个长篇,也没有给自己设一个时间表。“我不着急。我会慢慢写,今天写一点,明天写一点。写长篇本来也需要时间,一点点去思考”。 得了雨果奖,大家对他的关注更多,期待也更高。但海漄的心态很稳,没有感到压力。“能得雨果奖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荣誉,但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我只需要按照我的想法慢慢写下去,就可以了。总体来说,我现在的写作状态还是比较好的,慢慢来,后面写出来的作品,应该会比现在的作品好”。 “海漄”这两个字很特别,是笔名。来自海漄很喜欢的一句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他透露这句诗跟他自己长久以来的状态有关: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默默写科幻,身边的同事、朋友基本都不知道,是一种比较孤独的状态。但只要有这份热爱,哪怕相距很远,哪怕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交集,其实也都可以成为知己。之所以在“海涯”的“涯”字上面加个“山”,“是因为我在深圳很喜欢爬山”。 每个人喜欢科幻都有不同的理由。对于海漄来说,科幻是保持好奇心的重要方法。“人都是有一种好奇心的。尤其是小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能明显感受到自己身上的好奇心。只是随着年龄长大,人的好奇心会慢慢被遮蔽,变得弱了。后来我发现,科幻可以让成年人通过科学和幻想的方式满足对未来的一种好奇。我把科幻当成是给自己保留的一个精神家园。在这个精神家园里面,我的好奇心不会衰减,甚至会越来越旺盛。”
我们今天应该如何阅读简·奥斯丁 “琐碎日常,如何让她写成百年文学经典?——译林版‘简·奥斯丁文集’思享会”近日举行,文学翻译于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文学翻译、“跳岛”播客主播肖一之,侧耳团队成员、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坊》栏目主播王幸和侧耳团队成员、上海广播电视台双语主持人陈璇与会交流。本文为整理稿。 于是:我先开一个场,说一说我跟简·奥斯丁的渊源。 在奥斯丁逝世200周年的时候,英国10英镑面值的纸钞上面的头像换成了奥斯丁的头像,取代的是达尔文的头像。可以看到英国人对简·奥斯丁的喜爱和尊重。 回头来已经200多年了,相信在座的每一位在年轻的时候其实都会看过奥斯丁。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我真的非常看不下去奥斯丁的书,我不知道在座有没有跟我一样,在你十几岁想跟别人讨论比较务虚的问题,比较理想化的问题的时候,有人跟你说结婚需要多少钱,需要有多少顾虑,是听不下去的。那个时候会觉得结婚和恋爱一定是捆绑在一起的,感情一定是跟喜欢的人在音乐、阅读等各种层面都有共鸣的人,才能推进下去,这是我在十几岁时候的遭遇。 我当时一直困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奥斯丁,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谈论钱的问题,后来这个问题到了我长大,进入钱的世界以后,目睹很多朋友在婚姻的历程上确实遭遇到阶层的差异,经历这些事情之后,我回头拿到这些书再看,我会觉得200年前已经说得够透彻了,那个时候开始想200多年前的英国和我们现在当下中国的社会有哪些共通点,我再次拿起奥斯丁的时候是在这样一个心态下。 我开了这个场,希望三位老师聊一聊,在什么样的时间点或者在什么样的心态下接触到,并且接纳奥斯丁? 肖一之:作为英文系的学生,奥斯丁是我不能逃脱的时刻,总有一门课上需要把它读一遍,至少是某一本小说。我跟大多数英文系的学生一样,本科的时候读奥斯丁,那个时候读的是《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开头的那一句话已经是我的噩梦了,它的噩梦跟小说没有什么关系,你会发现现在的学生出于一些没有全篇了解(小说),对小说一知半解的了解,他开始学习奥斯丁的句式,也学不了别的,就学开头那一句话,他会不停的在各种地方,那句话英文是这么写的: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原文有一个标准的对照结构,有财富的男的缺的是一个老婆,前面的半句如果看英文的原文是反讽的语气。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奥斯丁在这个地方是在讽刺。 但是一代又一代学生不知道奥斯丁是在讽刺。我就不停地改作文的时候碰到学生,他在宣布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真理的时候,开始跟我说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我只能不停地告诉他们,你先把书看完,再来看这句话说得对不对。 对我个人而言,我自己是做19世纪英国文学的,奥斯丁差不多就是我关注的上限。奥斯丁对英国文学来说,它的意义是怎么说都不为过。在英文世界里面,对奥斯丁的痴迷和热爱是有一个专门的词的,奥斯丁整个人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早就已经不是简单的作者,这个词叫做Jane Austen industry——奥斯丁一个人是一个产业,电视剧、电影、出版、研讨,一系列的活动都是围绕这一个作家来展开的。这件事情其实是蛮神奇的,因为仔细想一想,作为一个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早期的女性,她其实没有做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她这一辈子写的这几本小说,甚至在她在世的时候并没有特别有名,她并没有从她自己的小说当中得到太多直接的经济回报。 但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在差不多200多年以后,她的作品不仅在英国,在世界其他地方得到回响。中国有一位特别出名的研究奥斯丁的学者是黄梅老师,她提出了“奥斯丁问题”这样一个概念。其实就是刚刚于是老师提到的,在200多年以前,简·奥斯丁写了一些我们现在依旧要面对的,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之下,作为个人的选择的问题,也就是个人意志和社会的期望跟要求之间的冲突。200多年后这些并没有发生什么本质上的变化。当然你选择的对象不一定是每年年入一万镑的达西先生,但还是有类似的问题困扰着每一个人。 对于我自己而言,奥斯丁对我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的语言和风格,还有她讲述故事的手法都是特别令人着迷的。我们待会可以讲更多的细节,我就先引一个伍尔夫的一个结论。伍尔夫在她著名的《一间自己的房间》说简·奥斯丁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一个奇迹: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出现了这样一位女作家,她能够进行纯粹女性的写作,并且在她的作品当中没有表现出来伍尔夫所说的,那种特别无法抑制的,因对男权社会的仇恨和愤怒而扭曲的状态,伍尔夫觉得奥斯丁在一个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创造出这么多伟大的作品,完全就是一个奇迹。 王幸:我最早接触简·奥斯丁确实是从影视剧开始的。我记得大概是上个世纪80年代,我那时候是在上小学,央视在播80版的电视剧《傲慢与偏见》,每天下午两集,我当时是看得津津有味,家里只是一个九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我每天就在那儿等着看。但是到第三天,当伊丽莎白去彭伯里之后,还没看到达西先生,后来就不播了,我觉得特别遗憾。很多年之后我看了她的小说之后,才知道我看的这个电视剧是《傲慢与偏见》,当时完全不知道,只是被里面的一些服饰化妆道具吸引,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英国的古装剧。 到了2008年还是2007年,我去上海书展,那时候我父亲就给我买了一本简·奥斯丁的《劝导》,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了简·奥斯丁的小说《劝导》。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最喜欢这本《劝导》。不是因为第一次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觉得随着年龄增长,会觉得一生中的遗憾非常多,但是真正能够纠错的机会是很少的,而《劝导》是真正的happy ending,那种非常治愈的大结局。 我觉得简·奥斯丁给予人的不仅是一种治愈的感觉。她所呈现的这些核心问题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其实都是有共性的。比如说到经济条件、道德、幸福之间的关系,说到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一直生活在类似于简·奥斯丁的时代——到底是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还是坐在宝马车里哭。包括现在很多被催婚的女性,可能都会像卢卡斯小姐那样,选择经济适用男柯林斯先生。 我觉得这些问题其实我们一直在面对着,所以读简·奥斯丁永远不会过时。只要我们对爱情,对幸福的婚姻还有渴望,还有需求,那我觉得我们就应该去读点简·奥斯丁,它不一定会给予你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是它会让你看到其实还是有很多选择的。 陈璇:我还是比较晚读简·奥斯丁的。我小的时候肯定看过《傲慢与偏见》的电影,那个时候冲着演达西的那个演员,觉得这个人好帅。但是大了之后再去看书的时候,我会在书的字里行间,尤其是英文原文的这个里面读出非常多超越她那个时代的信息。 我觉得就像刚才肖老师说的,她可以做到在那个年代就有觉醒的独立女性的那个意味,却又不仇恨男性,比较平衡和温和地处理所有的故事,她表现出一种宽容、谅解。其实我们纵观她的作品,忽然发现她的伟大之处就是她的思想如此地超越时代,让我们在过了两个世纪之后,坐在这里还在谈论她。再就是因为也读了英文原文,能感受到那个时代女作家写书的不易,感觉到作家的门槛还是非常高的。我们现在写东西确实远不如他们那个时候字斟句酌。 王幸:我有一个问题问两位老师,像简·奥斯丁写的这样的长句,对翻译来说是不是很大的挑战? 于是:如果光从简·奥斯丁的从句和长句来讲,其实难度还不是特别的大。因为它的语义非常清晰,译者可以再根据语义用中文的逗号进行一下划分,这个比后现代的那些长句要容易梳理得多。但是奥斯丁的语句当中有一些是特别难翻译的,是那种语气,那种很刻薄但是又很有分寸的语气。就像刚才那个肖老师提到的那句话当中,这个true其实是个很难翻的词。 《理智与情感》开头哥哥和嫂子有一段对话,给她的妹妹多少钱。一开始从哥哥说可以给她三千英镑,后来变成一千,一点一点减,后来发现不应该给。这一段对话最难翻的是什么?就是她的嫂子每一句话都要先肯定一下so be true,翻过来——“你说的真对”,“你说的也是”,“但是如果我们每年给她一百年金,她活到15年以上,我们不是又亏本了吗?”会有这样一个反转,所以这样一个看起来很简单的词——像true、so这些词,是很难翻译出它原来的韵味的。所以不是句子长短的问题,在我们做翻译的看来,应该是最短的句子最难翻。 肖一之:还有一些问题是奥斯丁很多反讽的语气与当时的语境。比如说我拿《劝导》来说,《劝导》的主人公叫安妮,她爸爸是一个小乡绅。《劝导》小说一开始根本没有写到小主人公的信息,写的是关于她爸爸的,她爸爸在干什么呢?这个句子本身是挺长的,但是中间的挑战不在于句子的长度。它开头是这么说的:Sir Walter Elliot, of Kellynch Hall, in Somersetshire, was a man who, for his own amusement, never took up any book but the Baronetage。如果你是一个英国人,你读到结尾的那个单词就要爆笑了,前面看起来是在描述很普通的人,最后一本书是什么东西呢?Baronetage有点像当时英国的贵族名录。这个人从来不读书,他读书的时候都是在查贵族名录,查自己在名录上怎么体现出来的。这对翻译来说是比较难处理的,怎么在有限的句子里面把这种非常阴阳怪气的语气传达出来,这个比翻译句子本身更有难度。 于是:有一个版本下面加了一个注,也是译者的无奈——告诉读者名录是什么,里面都有谁。这种难以用文字翻译来表述的东西,在影视剧当中倒是有了表现的天地,所以像“奥斯丁产业”也好,“奥斯丁工业”也好,这个说法真的有很大一部分是跟影视改编有关。在2022年的电影《劝导》电影里面,这个地方非常明显地给了一个画面,看起来书的上面有一个小头像,头像就是他自己,看到画面的时候就能够明显奥斯丁到底写的是什么了。所以影视剧在这方面是非常有优势。我们反复说到对话,对话在影视改编当中也特别有优势。 还有一点可以跟大家探讨一下的,奥斯丁到底应该怎么读。我们对她的作品里面的故事情节,以及人物性格非常熟悉,那么我们有没有必要再重读?如果重读,重点放在哪里?就我来讲,我会觉得已经进入了第二种读法,把它作为丰富的脚注,可以为那个时代以及文化差异来做脚注。当把它作为脚注去读的时候,里面除了婚姻恋爱之外的社会背景的部分就会更加凸现出来。比如说大时代怎么反映在琐碎的生活当中呢?其中有一个男主人公有一个庄园里面种了很多菠萝,年轻的时候看这一段就过去了,没有意识到菠萝在当时英国意味着什么,在当时的欧洲意味着什么。但现在才发现,像菠萝明显这种带有殖民地风格的物出现在小说里面绝对不是偶然,它代表的是当时那一个农场阶层想要致富会采用新的做法,这跟英国殖民地的扩张分不开。这样一些细节再读的时候才会意识到。 肖一之:这个一直是大家会关注到奥斯丁的一点,如果把简·奥斯丁和试图想模仿她的一些很多所谓浪漫恋爱小说,包括同时代其实有很多人有写类似的这种东西放到一起一比,会发现有个特别重大的差别就是,奥斯丁的作品里有很多跟恋爱这条线没有关系的人物,她放进去的很多人都会勾连到她的时代背景。比如说刚才王幸老师提到的《劝导》,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劝导》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的男主人公是跟之前的小说里的都不一样。之前的小说里,不管是达西也好,还是其他的男主人公,他们的身份都其实挺明确的,继承家产的士绅,甚至是上等贵族,但是奥斯丁没有写过特别上等的贵族,就是小贵族这样的一个阶层。但在《劝导》里头,最后值得嫁的对象换成了谁呢?换成了海军军官们。读者会觉得有点问题,为什么在这个地方,作者突然在小说叙事当中停下来了,没有再讲故事了,而是在大概有将近一页的空间里狠狠地表扬了一番海军军官。原来奥斯丁的两个兄弟后来升任英国海军的高级军官。奥斯丁就是用这种非常巧妙的手法记录了很多历史层面的内容,让文本有更多的深度。这也就是跟同时代的很多简单的恋爱故事相比,为什么奥斯丁会留下来的一个蛮重要的原因,她的文本是值得一再回去细读的。 王幸:是不是《劝导》也能够被看作简·奥斯丁的突破之作呢?她在这里面表达了女性时不时想要冲破固有的人际关系和生活圈,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是不是有这样一个理想的寄托在里面? 于是:我不能代奥斯丁女士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我猜这些问题都是她当时在思考的。因为我们从她六部小说女主人公的线索来看,里面没有哪一个女主人公是特别乖顺,说我要服从于这样一个体系来生活的。她的每一个女性的形象都在追问,“我们可不可以过得更好一些,让我们的婚姻变得更好更幸福一些”。《劝导》是奥斯丁最后一部作品,我个人认为《劝导》是奥斯丁中年以后看这个世界和女性的生活必然有的反思。 17世纪的时候女性已经开始写作了,出现了靠写作养活自己的职业女作家。这些人物都出现在奥斯丁之前,她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她没有把这些人完全当作一篇“论文”写在自己的小说里面,但是这种思想一定会在。 在奥斯丁之前,其实也有沃斯通克拉夫特这样的女性主义作家。她们两个之间有没有直接的交往,实际上也是目前还在考据的对象。她们之间有一些间接的来往,目前已经被知晓,但是我们可以推论的是,像沃斯通克拉夫特当时所在的那种女性写作的群体,所思考的结果一定会影响到奥斯丁。 其中最典型的是沃斯通克拉夫特一开始就非常明确表示,婚姻制度、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和女性独立这些内容有很多需要辩论的地方,这些都是奥斯丁笔下的女性角色所面临的问题。我一直说奥斯丁的女主人公并不是要臣服于原来的体制,小说中的很多女配角也是当时有独立自主思潮后才会出现的人物,但是奥斯丁没有给她们理论的标签,这是她高明的地方,也是作为小说家本分的地方。 举例来讲,像在《爱玛》当中很会弹钢琴的简出身也不好,像《曼斯菲尔德庄园》里面的姑娘一样,被送到别人家里养大,她受到相对来讲富裕家庭的教育。亨利要追求她,但是追求到一半的时候,看着亨利好像有点花花公子的样子,这个时候简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她说,“我宁可去招工,我宁可征聘当女教师,我可以自己养自己,我可以不要这个花花公子”,当时她的态度是很强硬的,以至于亨利到后来觉得原来自己要抓紧了。当她有婚姻方面的困扰的时候,可以看到她是可以有选择的。 我觉得奥斯丁能够流传到现在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分寸拿捏得非常好,不像沃斯通克拉夫特。沃斯通克拉夫特是一个英年早逝的女性主义的领袖,很有才气,生活也非常自我、独立,因为爱上一个人,可以跟他私奔,怀孕就可以把孩子生下来,男方不养她,单身妈妈就可以把孩子养大。像沃斯通克拉夫特这样具有个性的女作家,她可能在激进的方面比较过头,在当时,包括后面一百年当中,她都没有被西方接受,一直到20世纪才被女性主义运动者拿出来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出了很多本她的传记,大家才知道原来在200年前已经有了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著作。 再之前的女作家写的是一些哥特性质或者戏剧性比较强的作品,还有男作家写得冗长的书信体的女性的故事。这些作品可能又在保守方面或者戏剧性的方面过头了。奥斯丁小说的篇幅,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分寸,还有阴阳怪气,这个阴阳怪气很重要,可以让两方面的人都没有觉得她很过激,总之,经由不同层次的分寸的把握,使得奥斯丁的作品比另外两种偏左偏右的书都能够留存更久。 王幸:说到女性教育,在《傲慢与偏见》里面也说到,像伊丽莎白和她的姐姐在当地一流的私立学校受过一定的教育,相对来说也是过着富足、宽裕的生活。所以就像陈璇所说,一个女作家的文风和个人经历有关。 肖一之:我可以再补充一点。 《傲慢与偏见》一开始,小说给我们写伊丽莎白受过这么好的教育,在小说里面,其实读到后面能够意会到一件事情,她爸恨不得她就是“我”儿子,有一点这个意思。她是最像她爸爸的那个人,她爸爸在书房里,谁都不能进去,她可以进去。在小说里面有这么一个设定,她的教育经历凸显她的所作所为是一个特殊人物的存在。因为对当时的女性来说,其实很多女校开课的内容跟我们现在的学校不太一样,学校的名字很多时候叫lady school或者叫finishing school。这个finishing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木工最后一道抛光上漆的过程。从这里可以看出,女性的学校是教技能的——如何成为得体的小姐和绅士夫人,还会涉及家政。至于说智力上的追求,不好意思,没有这一步。所以我说伊丽莎白受的教育很罕见,因为对当时的女性来说是不可能的。 刚刚于是老师提到的沃斯通克拉夫特通过自学,加入了一个通常情况下是由男性掌握的话语环境当中,直接跟他们对话,她写的文章其实都是政论体的。还有就是她的女儿非常不得了,就是写《弗兰肯斯坦》的玛丽·雪莱,大诗人雪莱后来的妻子。 英国当时的状况对一个普通女性来说是非常糟糕的。刚刚于老师提到关于女性财产的问题,什么时候在英国法律上已婚女性才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呢?直到1872年才能确认女性结婚之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在这之前的情况,可以从19世纪英国小说里面一句玩笑话看出——想在19世纪做一个幸福的妇女,有钱是一个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充分必要的是有钱而且死了老公。女性必须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完全掌握自己的家产。而且只能以寡妇的身份,绝对不能再婚,一再婚,女性的财产就会转去新婚的丈夫手中。 再包括,传统上我们熟知的、非常安静地观察一切,在书桌上写作,在客厅写作,还要藏起来的奥斯丁形象是由奥斯丁的侄子创造出来的,符合当时19世纪人想要的标准女作家的形象。而现在大家对奥斯丁的热情特别高,我们通过挖掘一手材料,会构建出一个更复杂的奥斯丁。通过在小说里面的笔法就知道她不是特别安分的人。英国很出名的传记女作家克莱尔·托马林写的《简·奥斯丁传》就讲到,奥斯丁两个弟弟升任高级军官以后,她们家经济状况有所改观,奥斯丁很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驾着马车到处转悠,等于现在开着豪车兜风,所以她肯定不可能是被人描述出来的谨小慎微,乖乖藏起来的女性。 刚刚于是老师提到奥斯丁先行者的问题,很多奥斯丁研究者都没有讨论过。其实包括伍尔夫时代不停地在提醒大家的一件事情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品从来都不是凭空掉出来的,它一定是在前面的土壤当中生长出来的。在奥斯丁出现之前,已经有了很多女作家在写作,可能她们没有写出伟大的作品,但是她们在占据文学市场,她们会成为重要的读者和写作者,在制造被接受的基础。如果在一个纯然被男性控制的世界,第一个女作家想要被接受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幸好奥斯丁不是,之前已经有重要的女作家,虽然现在我们读得比较少,但是已经有这样的女作家在市场上获得认可。 在奥斯丁的时代,最畅销的是哥特小说。当时的哥特小说对于18世纪晚期的英国而言,销量已经可以达到几万册,现在如果有一本书能卖几万册,多少也算畅销书了。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书籍非常昂贵的情况下,能够卖那么多,说明市场需求还是很大的。最著名的女性哥特小说家是安·拉德克利夫,虽然这个门类最开始是男作家创造出来的,但是女作家把它变成最流行的文本,这是发生在18世纪晚期的时候。 那个时候小说不是特别重要的文体,如果是真正的作家是要当诗人的。那为什么我们看到的早期的英国重要的女性作家都在写小说呢?因为相对其他的文类而言,小说是比较新的,格式没有那么固定。当女性开始文学创作的时候,小说的惯例和传统相对比较少,所以女性作家有更多的机会把它变成自己的一个文类,并在这个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地位。 于是:回到刚才王老师问我,我没有机会回答的问题,关于男性角色的问题。我觉得可以把奥斯丁的小说看作是女性的成长小说,与此同时也是男性的成长小说,因为女性的觉醒,她们自己的讲理和讲情,在这个过程当中,她们改造了那些男性,比如说达西就是一个被改造的对象。 在奥斯丁小说的男性主角当中,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可能是《爱玛》当中的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是所有男性角色当中最有理智,还有共情力的一个人。我们说理智与情感,其实不光是同情心或者是重感情或者是多愁善感,还包括对他人的感受力,对他人的共情力。 别的那些男性,尤其像《诺桑觉寺》里面的莫兰、亨利,他们有一点丑角的形象,不懂女人在干什么,不懂别人在干什么。奈特利先生就不是,他虽然是一个家庭不错的中上阶层的男性,但他对于劳工阶层和农民阶层的理解度是很高的,他很尊重人家,这是在当时英国社会变革当中产生的一种现象。因为以前阶层划分非常鲜明,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机会达成这种共情。但是到了奈特利先生这个阶段,首先从工业革命开始,原来的贵族阶层已经开始没落,贵族阶层当中又引入很多新兴阶层,商人、工厂主都会出现,像奈特利先生是很典型的各方面都能接纳的、在思想上很先进的人。他劝说哈丽特和马丁结婚那一段,很明显在说理,他跟爱玛说,“你不会看人,你也没有看出两个人在一起所谓的般配是什么样的”。 全世界人没有人敢说爱玛不好,只有奈特利能说她不好,这个很重要。在女性成长小说当中,应该出现这样一个帮助她成长的人。在别的小说当中,可能这个角色相对来讲完全加诸她们自身,比如说玛莉安,要么是姐妹,要么是她自身,让她成长。但是爱玛有一个外界推动力,这个推动力最后变成了她的爱人。从各方面来讲奈特利这个形象是所有奥斯丁笔下我最喜欢的一个男性角色。
中国网络文学创作中的原创性和著作权问题 摘 要 中国网络文学是全球互联网时代一个极为特殊的文化和文学现象。从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以及全球版权制度的现状角度,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与网络文学相关的主流叙事,包括行业内部和学术界的,都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同人写作在网络文学中的重要地位。通过梳理当下全球版权制度的法律和文化来源可见,在当下中国网络文学的观察、消费和改编中,原创性、有独立版权和具有文学审美特性,这几点性质被微妙地混淆了。在这样的话语系统下,对作品是否具有原创性的判断与其说是一种文化上的判断,不如说是一种法律上的判断。而具有很强人为性和强制性的著作权法又反过来决定了我们可以在怎样的文化平台上看到怎样的文学创作,进一步影响社会对“创作”概念的理解。因而,讨论文学作品,必须警惕并审视这种具有偏见的“原创性”观念。 中国的互联网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起步,比很多发达国家都要晚,但起步不久就已经出现了直接发表在网络上的原创虚构写作。中国网络文学至今在世界上仍是非常特殊的现象,而且在发展初期就开始“出海”,不断进入海外读者的视野,并受到来自全世界读者的欢迎,成为独属于中国网络的一个奇特的文化景观,也是近年来“中国文化走出去”最成功的范例之一。然而,尽管网络文学已经渐渐成为影视行业和其他娱乐媒体所谓“IP文化”的内容核心生长点,但在浪漫主义文学时代出现的文学天才观念和当下国际资本主义版权制度统御的系统中,网络文学却经常会显示出它与这套话语的龃龉之处。网络文学是出身于社群写作和网民游戏的写作,但在学界经典化和业界商业化的努力下,这些语境和特征却极易被删削裁剪,从而令这些在语境中边界和影响关系都暧昧模糊的作品割裂成一部部自成首尾的所谓“经典杰作”。我认为,这种在娱乐工业体系下被从IP化的作品四周切割掉的社群网络和文本网络,才是网络文学能生长壮大的决定性因素。面对娱乐工业和学院经典地位的收编,网络文学中与其产生最严重撞击的是有明显前文本的同人写作,其他类型的文学写作,尤其是网络上非正式的文学创作也会有类似问题。与既有的文学作品之间存在清晰的对应关系,实在地影响了这些文学创作在主流文化传播媒介中的可见性。迄今为止与网络文学相关的主流历史叙事,包括行业内部和学术界的,往往忽视同人写作在网络文学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梳理当下全球版权制度的法律和文化来源,以及版权制度在当下文化娱乐产业中实际的操作形式,并指出,在当下对中国网络文学的讨论中,原创性、有独立版权和具有文学审美特性,这几点性质被微妙地混淆了。从后现代文学理论对文学和作者的理解这一角度看,原创性和独立版权之间是否具有紧密的关系,是值得再商榷的。从这个问题出发,我认为,对中国网络写作的研究和梳理,在关注获得市场成功的作家、作品和网站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了解整个文本生产的文化场域和经济制度,并明确这样的制度是如何规定文学、文化文本的合法性和可见性的。作为文学研究者,我们特别需要关注那些被大大遮蔽的文学写作和传统,因为它们包含着在当下文化制度中无法自动显形、却往往特别富有生命力的创造力和文化生产方式。 在进入讨论前,我们首先必须理解“原创”和“创新”在当下中国的特殊重要性。20世纪末以来,中国在世界上深受“盗版”控诉之苦。近代欧洲的版权和知识产权观念在前现代中国一直不存在。这背后的原因并不是没有盗版、盗印,而是前现代中国缺乏在版权法背后,文学商品化和个人产权化的经济文化语境。虽然中国自清末起就开始有版权法(最早为1910年的《大清著作权律》),但执行一直不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并没有加入资本主义世界的版权协定,然而自改革开放以后,从20世纪80年代到1994年之间,中国签署了几乎所有国际版权公约,从此进入基于文学、文化作品商品化逻辑的世界知识产权系统。到1994年,中国的知识产权改革基本完成。然而,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1世纪初,从线下到线上的各种软件、影音和印刷产品,中国大陆有着普遍且泛滥的盗版现象。不可否认,在客观上,这些在道德和法律上处在灰色地带的文化产品,为普通人的娱乐生活提供了廉价的选择,并养成了一代涉猎极其广泛、爱好和品味都颇为国际化的音乐迷、电影迷和泛二次元社群。虽然在理论上,在一个没有发行渠道的国家的市场内,盗版并不损害正版的经济利益,但规模巨大的盗版现象和市场,连同常见且出名的“山寨”现象,必然会引发版权方的不满,并影响中国在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的形象。 随着中国的国力和人民经济实力迅速增强,也随着中国加入WTO等国际贸易组织和协定,这种由盗版构成的地下文化场域渐渐开始向正版化方向发展,很多以存储播放盗版视频起家的视频网站,都在这股风潮中开始购买影视作品的播映权。国际影视媒体公司不断的版权警告和中国社会对盗版的耻辱感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正如彭丽君所言,由于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将知识产权与“创意”产业挂钩,在很多人看来,盗版就成了创造力低下、只会抄袭而自身缺乏创造性的标志1。这在当下中国的文化生产中成为急需摆脱的耻辱象征,于是“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改变除了在工业界发生外,也同样出现在文化娱乐圈。中国的网络文学以世界罕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扩张,并且获得了来自世界各国读者的爱好和称赞,也就很快从半正式的文学创作背景被推到了文化产业的前景。于是,以商业模式和工业化的影视改编为传播基础的网络文学,自然也和“原创性”“中国创造”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话语联系。然而,在纯粹商业化背景下讨论网络文学的创新性,用本身也只是人为规定的版权制度来衡量、修剪这个特殊现象,必然会丧失这个论题中许多微妙而真正有价值的侧面。所以,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询问的,是“原创性”这个概念的来源以及它在当下文化娱乐领域中发挥作用的方式。 一、知识产权的文化和法律依据 “创造”这个概念在犹太教-基督教的传统中,是一种独属于上帝的权力。按照雷蒙德·威廉斯对“创造”(create)一词的溯源和界定,“创造”和“造物”(creation)在17世纪开始与艺术直接产生关联,而到了18世纪,才出现“创造力”(creativity)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暗示着一种能力的主体,所以“创造力”一词的出现证明了“创造”概念从神的特权下降到人类的行为2。现代性的一大体现正是创造力的民主化。彭丽君指出,西方现代性是由两种不同模式的创造性促生的,一种是柏拉图式的创造性定义,即可知的、有逻辑的“真理”的理性复制,另一种是希伯来传统中随心所欲的创世主的创造3。在现代性的发展过程中,犹太教-基督教传统中的创造性被严格限制在文学艺术领域,排除了与理性相关的因素,造成了科学和文艺对创造性的不同认知。这种横亘于科学与文艺之间的认知和创作范畴的差异,也进入了现代人类社会对文艺作品创造性的讨论中。这个转折大约出现于17、18世纪,此时文学家的身份被抬高和神化,文学创造开始追求独创性,文学作品开始作为商品流通并形成专门的市场。正如马克·罗斯(Mark Rose)指出的,这些转变不仅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的,而且有着显著的逻辑关联4。 在我们讨论一部文艺作品的原创性时,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资本主义版权制度和作者天才论的观点并没有很长的历史。研究版权的学者会将现代版权的来源上溯到1557年,这一年英国书商工会获得了皇家特许印刷权,所有印刷出版的书籍都必须在该工会登记5。类似法规的出现与古登堡的铜版印刷技术的发明(1461),以及该技术在全欧洲的普及有着直接的联系。马克·罗斯追溯了英美法系中版权的法律来源,特别强调了1710年英国《安妮法》的重要性6。《安妮法》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按照《安妮法》的规定,国会首次将书籍版权给了作者(而不是出版商),附加要求是只有新作品才可以获得版权,并且将之前的永久版权限制在两个十四年的时间段。L. 雷·帕特森(L. Ray Patterson)认为,《安妮法》的目的在于鼓励创造性,保证公众可以自由获得信息的权利,并终止了版权作为书报审查制度的功能7。 在英美法系之外,其他一些国家和法律体系以其他方式保护作者权利。例如最早的作者“特权”于1486年出现在威尼斯公国。与前现代作者主要依靠赞助人出资维持生计不同,这种特权是王权赐予作者从自己作品中获利的权利。在法国,所谓“作者权”主要涉及将作品印刷并获利的权利。这种权利出现于16世纪,此后,书商需要获得书的作者或其继承人的书面许可后才能印刷书籍。法国大革命后,法律中这个本来针对印刷的权利才改为作者自身的权利。有别于各国自身的版权法律体系,跨国共通的国际版权体系迟至19世纪晚期才发展规范起来,推动者包括少数发明家,如托马斯·爱迪生、维尔纳·冯·西门子,以及一些享誉全球的作家,如马克·吐温和维克多·雨果等人。在此之前,作者的版权只在一国之内有效。在国际版权体系建立和规范期间,最重要的文件是最初签订于1886年的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伯尔尼公约经历多次修订,至今仍在发挥功能。 正如马克·罗斯所言:“创作者(author)与所有权人(owner)分别主导了现代以来文学观念与法律观念的这两个‘作者’形象,其实是同时出现的,‘它们是一对孪生子’。”8作者对文本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印刷出版业的商业化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虽然并不一定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作品被视为作家的个人产物才保证了一系列获得利益的权利转让具备基本的合法性。也就是说,作者正是因为靠自己的“天才”创作了作品,才能获得授权的合法性。这一系列逻辑链条最终指向了作者身份的定义。 在文学领域,作品是作者天才之体现的观念,和18世纪末兴起的浪漫主义文学有着紧密的联系。欧洲浪漫主义对“天才”概念的崇尚通常可以追溯到英国的爱德华·扬格(Edward Young),他的《试论独创性作品》(1759)强调了原创性的重要性,提出“天才”是至高无上的,认为内在的创新性胜过所有古典教条和新古典主义的摹仿之作。他甚至认为,当时的作者应当敢于与古希腊、古罗马的伟大作家并驾齐驱。他说: 模仿有两种:模仿自然和模仿作家;我们称前者为独创,而将模仿一词限于后者……独创性作家是、而且应当是人们极大的宠儿,因为他们是极大的恩人;他们开拓了文学的疆土,为它的领地添上一个新省区。模仿者只给我们已有的可能卓越得多的作品的一种副本,他们徒然增加了一些不足道的书籍,使书籍可贵的知识和天才却未见增长。9 扬格的文章直接影响了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一代,包括歌德、席勒等(歌德年轻时曾用扬格的文字学习英语)。从德国早期浪漫主义者开始的文学思潮也很快扩散到欧洲其他地区,雷蒙德·威廉斯在对“天才”(genius)一词的溯源中也发现,在17世纪,英语、法语和德语中,“天才”一词的意义和“才能”(talent)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分,直到18世纪才出现将“天才”独立于意义更加含混的“才能”之外,描述一种超凡能力和天赋的用法10。也就是说,“天才”一词意义的新发展,与“创造”一词词义的变化是同时发生的,而且紧密相关。 这种对作者个人天才的强调非常明显地体现在浪漫主义文学理论中。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中强调来自生活(而不是对经典文学的模仿)的诗歌语言,颂扬从劳动人民那里模拟来的真实的境况和心绪。同时,他也将诗歌语言的力量溯源到天才诗人的敏锐洞察力和情感表达上: 好的诗歌是强有力情感的自然流淌:尽管上述为真,但诗歌的价值多种多样,好的诗歌并非任何主体都能作出,必须是特定的人,他抱持着比常人更多的天然的敏感,也能思虑深远。11 华兹华斯认为,优秀的诗歌只能由有特殊才能和敏感的人写出,而作诗的过程就像是“自然流淌”,类似一种浪漫化的天赋神启过程。另一位浪漫主义诗人和文学理论家柯勒律治在《文学传记》中评价了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的贡献,也着重强调了从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获得语言的重要性12。他还认为只有天才诗人才能将这种语言完美地表述出来: 这是由诗歌天才本身造成的差别,这种天才维持并改变着诗人自己意志中的形象、思维和感情。在最理想完满的描述中,诗人内在的力量依据相互的价值和品位互相压制着,将人类完整的灵魂调动起来。他散发出一种语调,一种和合的灵魂,利用化合与魔法的力量互相混合着,(就像它本来的形态那样)熔合着;这种力量,之前我们一直只挪用了“想象”这个名称来描述。13 柯勒律治赞扬了天才诗人的能力,强调从本真的生活中获得最恰当、有力的语言是一种天赋,认为跟在天才诗人身后模仿的人不过是在脱离了生活的语言系统中自我重复,而让这种语言系统成型的,却是最开始进行原创性写作的古典诗人。浪漫主义诗人打破了新古典主义崇尚模仿经典的教条,从民间寻找鲜活的语言,为自我表达寻找理论上的合法性。由此,席卷文学艺术等多个领域的浪漫主义树立了天才的崇高形象,并一直延续到现代主义艺术家那里。这种关于作者的观点渐渐成为主流,随着越来越多的欧洲作者开始依靠写作谋生,“版权属于作者”在文学理论、经济要求和法律等多个层面重叠配合起来,在不断的法律诉讼中渐渐完善,形成了当下资本主义知识产权世界体系中的思想、制度和文化基础。 二、无法追溯的天才作者和后现代的文本间性 在承认作家才能确实有区别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浪漫主义文论中确立的天才作者形象在文学史上无法回溯,而且本身也存在不少可商榷的疑点。一方面,在世界文学史上,尤其是漫长的前现代,可以将一部想象性的文学作品直接关联到单一作者或可以明确的少数作者的情况,并不是常态,大量作品都是集体创作的成果。同时,将一本书冠名为一个作者的作品,其逻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多有变化14。另一方面,文学作品都是在其自身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出现的,无论其作者是否有天才的思维和创造力,它都不会是突然间出现的独一无二的造物。一个作者必然会在写作中体现出自己在学习和阅读过程中曾经接触过的前人作品的影响痕迹。即使不存在刻意的模仿和致敬,这种情况依然存在。类似观点在即使并非后结构主义文论拥趸的批评家,如哈罗德·布鲁姆那里也多有体现。布鲁姆着重讨论了前人中的“强者诗人”(如弥尔顿)对后辈作家不可避免的影响,认为无论是模仿还是刻意地避免模仿这位天才的前辈诗人,事实上都体现了这种影响的焦虑15。 按照结构主义文学理论的基本观点,人类所有的故事都是前人已经讲过的。弗拉基米尔·普罗普分析的俄罗斯民间故事中31种故事元素的功能,经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故事形态16;美国结构主义学者约瑟夫·坎贝尔提出的“千面英雄”理论则将各民族史诗和神话中的英雄传说的模式化叙事,一直联系到了现当代的科幻奇幻故事。由于《星球大战》的创作者乔治·卢卡斯的应用和推广,坎贝尔的这套理论与当代流行文化无缝衔接17。 朱迪斯·斯蒂尔(Judith Still)和迈克尔·沃顿(Michael Worton)梳理了西方文艺理论中关于文学作品的概念和界定,尤其讨论了摹仿论(mimesis)在西方文学史中的重要地位18。可以观察到,从柏拉图开始的西方诗学理论中,不少理论家述及文本之间的关系,并触及了“文本间性”概念。当然,文本间性直到朱莉娅·克里斯蒂娃才最终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称呼和概念。摹仿论中文本与文本、文本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有清晰的等级关系,而后结构主义文论中著名的“文本之外无他物”概念19,则消解了文学作品的神话地位。文本间性较为中立地描述了文本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且不存在先后和主次分别。从巴赫金的“众声喧哗”“多声复义”理论发展出的文本间性理论,强调文本之间交错互鉴的关系最终决定作品的意义。这样的理论在文学理论和实践中都在改变人们对文学的态度。 对 “作者”身份这一问题,琳达·哈钦(Linda Hutcheon)概括道:“文本的创作者(至少从读者的角度来看)从来都不是真实的人物,即使只是推论中的真实人物也不是,却是读者从自己的位置推论出来的一种发声的实体。”20这种观看方式,事实上将读者作为文本意义重要(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决定者,正如罗兰·巴特在《作者的死亡》中提出的那样,“读者是构成写作的所有引证部分得以驻足的空间,无一例外;一个文本的整体性不存在于它的起因之中,而存在于其目的性之中,但这种目的性却又不再是个人的:读者是无历史、无生平、无心理的一个人;他仅仅是在同一范围之内把构成作品的所有痕迹汇聚在一起的某个人”21。在巴特看来,随着作者神话的消失,文本的主体性也成为问题。单独的文本不再存在,存在的只有无边无际的文本间性,文本间性是所有文本的共性。 从实践的角度考虑,在世界文学史中,重新讲述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或者给这个故事按照自己的想象加上之前或之后的故事,几乎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仅以中国文学史举例,明清小说四大名著中只有《红楼梦》可以明确是由文人创作的故事,其他三部都多少源自历史记载。《三国演义》是基于三国时代历史故事的写作,《水浒传》最早的文本源自南宋时讲述北宋末年宋江起义的话本《大宋宣和遗事》,《西游记》除了唐朝高僧玄奘取经的故事,还融合了很多佛教讲经故事。这三部作品最终在明朝大致定型为自成首尾的作品前,都经历了长期的民间传播过程,期间有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故事讲述者和表演者的传承和再创作,故事内容和形式有多次变化,绝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天才作者个人思想的结晶。这些作品在某个写作者笔下大致定型后,在长期的民间流传过程中仍然会有规模不小的修改和评注,这是前现代叙事作品正式化、规范化、经典化的常见步骤。所以,这些作品与后世流传版本的冠名作者并没有确定无疑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冠于其上的作者之名倒确实印证了福柯在《什么是作者?》中提出的“作者功能”理论22。也就是说,作者只作为多重话语网络中各种行为和意义的结构性发出者而存在,文本结构上的作者功能与真正写作的作者是谁没有直接关系。福柯对作者主观意志存在与否并不在意,因为在他的理论视角中,文本纯粹是以自身在社会文化结构中发生的作用来产生意义的,也就像他在文章最后的反问:“谁在乎说话的人到底是谁?”23 当然,后结构主义作者论和文本论并没有从根基上动摇传统的文学研究范式,“知人论世”的作者中心主义研究依然在很多学科中占据着中心地位,本文也无意挑战这种研究方式的合法性。通过上述关于文本间性的讨论,我希望指出的是,文本的原创性和作者的天才创意,这样的观念本身就是历史和文化的建构。随着对文本观察的角度和方式变化,对于文本的意义和原创性的判断也会随之改变,并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原创性判断。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种原创性定义的历史文化来源,以及这种定义如何限制和塑造了文本的创作和流通方式。对于芜杂的中国网络文学生态而言,正因为它在正式与非正式、社群爱好和商业利益之间的摇摆,原创性的定义就显得尤其暧昧不定。 三、转化型写作、版权争议和可发表性 本文将基于已有文本基础上重新想象和创作的写作行为称作“转化型写作”(transformative writing)。这个名称沿用了英语粉丝文化中的一种命名方式,有些翻译也作“衍生写作”或“再创作”,指的是在已经成型的叙事文本基础上,利用原作中的人物、情节和背景等元素,以新的目的、情感和表达方式讲述新的故事文本的写作行为24。这个概念借鉴了法律用语,强调二次写作中的创造性,认为转化型写作是在原作基础上添加新内容和改写,并不是毫无创新地重复甚至剽窃。采用这样的命名方式,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法在转化型写作相关的讨论中一向是最核心的几个议题之一。正是因为转化型写作有非常明确的原文本,故事中人物、背景和情节往往有不少和原文本一致的内容,而转化型写作也需要依靠和原文本之间的互动关系来表达意义。尽管如前文所述,文学史上有很多建立在前人作品基础上的文学创作,而其本身也成了著名作品并流传后世,但在当下的知识产权系统中,在有前文本的情况下,这样的作品在怎样的条件下还可以看作是有原创性的? OTW(Organization of Transformative Works,再创作组织以“转化型写作”来称呼同人创作,强调其中的创造性和合理使用因素) 有趣的是,在上述问题的判定中,决定性的因素不是文艺理论,而是法律实践。出现在正规图书市场和主流文学史叙事中的转化型写作,作家拥有著作权,而其原文本通常是早已进入公共版权领域内的作品,或者是没有特定作者的文本,如传说和民间故事等。特别出名的原文本有简·奥斯丁的小说(特别是《傲慢与偏见》)、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各种民间神话传说,不一而足。这些转化型写作的最大共同点是利用原文本的故事和人物设定,在其上进行转化型写作不会引发法律纠纷。这呈现出知识产权规定的人为性和荒谬性:同样都是用现有的虚构文本中的设定和人物讲故事,作者在世或去世不到五十年的(在一些国家是七十年甚至更长),则涉嫌侵权,不能正式出版,而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的,则可以顺利写作并出版,差别只在作者的死亡时间。在转化型写作的可发表性问题上,最终决定者是各国的版权法和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的规定。至于迪士尼这样依靠标志性动画人物获利的媒体公司,还不断通过游说来设法修改法律,延长对一个文本的占有和获利的时间25。然而,同样是转化型写作,当一个商业娱乐公司选择一个公共版权领域内的故事,以商业影视文本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时候,资本方却往往能将这种转化型写作变成可以用知识产权保护起来的内容,尽管这个故事其实来自民间。例如,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就批判了迪士尼公司在动画片中改编了公共版权领域内格林童话里的故事,却反而将人物作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大力限制他人使用包括白雪公主在内的人物形象。当然,格林兄弟本来作为德国民间文学的收集整理者,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认作这些童话的作者,又是另一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当今的知识产权法律与其说是在保护创作者的权利,不如说是在保护资本以这些文本营利的正当性。在这样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中,真正的创作者在卖出自己的作品后,却往往是无法从各种收费中获利的一方26。 在以印刷出版为主要发表媒介的纯文学领域内,近年来英语文学界较著名的侵权案件是戏仿玛格丽特·米切尔《飘》的《飘过的风》(The Wind Done Gone),作者为艾丽丝·兰道尔(Alice Randall),出版于2001年。这部小说用一个黑奴和奴隶主的混血女儿辛纳拉(斯嘉丽同父异母妹妹)的视角,重新讲述了《飘》中发生的故事。虽然小说换用了代号来称呼《飘》中的绝大多数人物(例如,斯嘉丽被称作“另一个”,而作为姐妹俩共同爱情对象的瑞德则被简称为“R”,两本书中唯一称呼未变的是斯嘉丽的黑人奶娘,也是混血妹妹辛纳拉的母亲——“妈咪”),但小说出版后还是受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基金会的控告,要求禁止该小说出版发行,但在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裁断下,认为戏仿作品在美国法律中属于 “合理使用”(fair use),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27。最终,在《飘过的风》的出版社霍顿·米夫林公司(Houghton Mifflin)同意向亚特兰大的莫尔豪斯学院捐款后,原告方决定放弃继续诉讼。这个案例在有关英语世界戏仿作品的合理使用边界讨论中是重要论据。当然,在关注《飘》的法律和文化争议的同时,也可以看到,近几十年来英文文学写作领域存在大量19世纪著名长篇小说的重新写作。例如,改写《白鲸》的《亚哈的妻子》[Aha’s Wife,作者为赛纳·杰特·纳斯隆德(Sena Jeter Naslund),出版于1999年]、改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芬》[Finn,作者为乔恩·克林奇(Jon Clinch),出版于2008年]、改写《小妇人》的《马奇》[March,作者为杰拉尔丁·布鲁克斯(Geraldine Brooks),出版于2006年]等。这些作品之所以可以正常出版和营利,是因为原文本早已进入公共版权领域,不再需要考虑原作者或原作版权方的意见,然而这些写作的创作方式和《飘过的风》并没有本质区别。 回到中国的语境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转化型写作相关的法律争议在中国当代文学写作和市场中较为罕见,部分也是因为当下中国的版权体系建立时间相对较短。少数相关法律纠纷中,最著名的莫过于2017年,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以著作权被侵犯状告网络作家江南的小说《此间的少年》。这一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之后被广泛地称作“中国同人第一案”,成为现在中国法律界和同人文化圈对同人写作法律讨论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此间的少年》创作于2001年,初次发表于“清韵书院”网站,此后迅速在网络上走红。这部作品将金庸小说中的著名人物,例如《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黄蓉、杨康和穆念慈,《天龙八部》中的萧峰和康敏,《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等,放置进20世纪90年代中国大学生的生活中,让他们成为“汴京大学”的学生,并上演一幕幕校园爱情故事。在小说走红后,2002年即以“此间的少年: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为题由西北大学出版社实体出版,并多次再版,并曾于2010年分别由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的两个团队改编为学生DV电影。虽然《此间的少年》用了金庸书中人物的名字、人物性格、人物关系和部分情节设定,但并没有获得金庸的授权。作品能够通过出版社出版,主要是因为当时出版界对于转化型写作出版和营利的边界问题还不甚清晰。金庸早在2004年就在采访中表示知道这篇小说的存在,并不点名地批评江南为“文抄公”,然而,他一直对此采取忍让态度。直到2016年华策影业宣布将此书改编为商业电影后,金庸终于采取法律手段状告了江南。这个案件的一审结果是江南败诉,《此间的少年》被要求停止出版并销毁库存,同时赔偿金庸的经济损失。2023年最新的终审结果更是追加了侵犯知识产权和抄袭的认定。中国网络文学最著名的作品之一遭遇法律困境,并不代表早期中国网络文学,或者说像《此间的少年》这样以他人的故事为灵感开始的写作缺乏灵气和原创性。相反,这个问题事实上反映了中国网络文学生长脉络、文化环境和需要清晰产权界定的文学商业化体系不相容。换句话说,网络文学在其开端之初,就存在一种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下无法商业化的写作脉络,而这一写作脉络在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和“IP化”风潮中被自然地排除在外,并因此系统性地在关于网络文学的叙事中隐形了。 当然,值得指出的一点是,和《此间的少年》创作时间相仿,流行和经典化的步骤也相当类似的另一部著名网络小说,今何在的《悟空传》(最早于2000年在“金庸客栈”网站上连载,最早线下实体出版于2001年,于2009年在由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和中文在线主办、长篇小说选刊杂志社等承办的“网络文学十年盘点”活动中入选“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十佳人气作品”)却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版权问题。考虑到这部小说与《西游记》以及20世纪末在中国青少年中风靡一时的电影《大话西游》之间相当直接的关系,版权议题的缺失,其背后的原因并不是《悟空传》更具有原创性,而仅仅是因为《西游记》的故事本身已经在公共版权领域之内。与终于难逃下架命运的《此间的少年》不同,《悟空传》在出版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已经成功成为“IP转化”的对象之一,加入了2015年前后井喷的《西游记》题材电影的改编制作风潮,并且一直在印刷书籍市场上畅销不衰。 仔细阅读金庸起诉江南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可以发现不少耐人寻味的问题:判决典型体现了当下版权相关判决“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原则,“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的表现形式,不包括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28。法院认为,《此间的少年》虽然使用了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姓名和部分情节要素,但脱离了具体故事情节的人物名称、人物关系、性格特征的单纯要素难以构成具体的表达,且《此间的少年》对金庸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在具体表达上并不一致,所以《此间的少年》与金庸小说的“人物名称、人物关系、性格特征和故事情节在整体上仅存在抽象的形式相似性”29,无法构成相似的欣赏体验。因此,一审判决认为《此间的少年》并未侵害金庸的改编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但同时,法院认为《此间的少年》使用的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利用金庸原作中的元素,借助金庸的市场号召力与吸引力提高自己作品的声誉,客观上形成了不正当竞争。 有趣的是,这一判决中,法院援引的法律,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修订)》,对转化型写作都没有专门的规定和限制,在判决中多次强调的是“诚实、信用”,“公认的商业道德”30。从这个案例可知,在中文同人社群中流传甚广的许多说法,如“同人写作是侵权”,“同人写作本身就低人一等”,在实际法律的判例中并没有那么极端和绝对。判定转化型写作是否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需要非常细致的讨论和对比,并不存在一刀切的判定方式,并且作家创造的人物本身不包含知识产权成分,一审法院没有支持金庸对人物名字和形象的知识产权要求。然而,一审判决的重点在于商用和获利。也就是说,在金庸诉江南的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江南侵犯法律的行为并不是以金庸的人物和故事为原文本进行创作,而是从自己的转化型写作中赚取商业利益。因为两位作者都处在当下的文学市场中,存在竞争关系,于是江南营利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换句话说,这个判例证明了,在中国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经过认定具有独创性的同人写作完全不侵犯原文本作者的著作权,而进入商用的转化型写作则会受到处罚。本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清晰写明了查案过程中文本比对繁琐,耗时耗力,这证明了同人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者权利并非非此即彼的定性判断,同人社群中广为流传的“官方告同人耗时多,赔偿少,不划算”是真实存在的。这种判决方式事实上认定了一种无法依靠商品化变现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参与建构的作品作为创造性的物化体现本身,无法作为具有交换价值的物品独立存在。当然,以上详述的是一审判决。在法学界也引发重重争议的终审结果,部分否定和推翻了一审判决的很多推论和假设,进一步限制了转化型写作,甚至从道德层面以“抄袭”的罪名否认了转化型写作的合法性。这更让我们思考,面对充满了各类转化型写作的文学实践,企图清楚分割出“原作”原创性的司法实践是否具有合理性。 四、中国网络文学的同人传统和商业化困境 转化型写作之所以与中国网络文学有着尤其紧密的联系,主要是中国网络文学写作特殊的文化背景。同人写作一直都是中国网络文学中最重要的写作方式和类别之一。虽然因为不可发表和改编,所以同人写作的影响一直局限在网络平台的社群中,在后来“出书—影视改编—IP化—学院经典化”的脉络中基本隐形,但同人写作和同人社群事实上和被显性化的文学创作有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联系。网络文学发展中出现的很多创作方式、文类、主题等,都和互联网早期的同人写作有着关键联系。在网络小说中以女性为主要受众和写作群体的一些文类,例如“宫斗文”“种田文”等,如果追根溯源,都可以上溯到一些二次创作的写作文本和写作类型。在女性向网络文学发展脉络中地位重要的穿越小说,本质上就是历史同人。所谓的“清穿三座大山”,即金子的《梦回大清》、桐华的《步步惊心》和晚晴风景的《瑶华》,和世纪之交一些以清朝宫廷为主题的电视剧有直接的影响关系,完全可以视作清宫戏的同人写作。特别是从二月河原作改编的电视剧《雍正王朝》(胡玫导演,1998),塑造了清穿小说对清朝宫廷的想象,对“九龙夺嫡”这一题材的偏爱尤其可以反映二月河作品和清穿小说的直接联系。然而,因为原作是历史小说和历史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这样的转化型写作却往往可以绕过中介物,在文本网络中独立与历史原型产生联系,因此可以避免商业改编的版权麻烦。 储卉娟以“说书人”和“梦工厂”两个比喻,形象地描述了前现代的文学创作方式和当下网络文学中由资本主导的生产消费模式,两者都脱离了浪漫主义神化了的大写的“作者”,强调文学写作的重复性和民间性31。在这个意义上,印刷时代的“纯文学”反而是文学史上异常的间奏。然而,正如储卉娟所说,资本主导的“梦工厂”本质上体现的是网络文学野蛮生长后“铁笼”的回归32。这里想强调的是,在网络文学的体系内讲故事,其经济和文化结构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民间创作并不能等同起来,尤其考虑到文化娱乐业在互联网时代进入平台一体化的阶段,面对的是比前互联网时代更复杂、细致的法律限制和规定,与前现代民间叙事所处的环境有本质差异。随着互联网资本的不断介入,“梦工厂”中的作品也会不断进入主流。与通常的文字、绘画创作不同,影视作品、大型电子游戏的制作和运营、多媒体形式的改编等,除了是一种改写和艺术创作,更是牵涉大量人力劳动和资本的工业生产。当文本进入这样的生产领域,甚至成为类似当下中国娱乐工业中“IP产业”的核心内容时,为了规避商业和法律风险,我们看到的不是前现代故事流传方式的复兴,而是对文本题材和表达方式等方面的限制。这些限制更多是出于经济和法律考量(例如引用或戏仿的内容是否进入公共版权领域),在文学和文本内部逻辑上,这些限制则往往显得相当随机,并无逻辑。 必须在这里插一句,虽然同人写作、盗版和抄袭都是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但这三者包含的感情色彩可以说天差地别:通常人们会坚决在道义上反对抄袭,却对盗版抱有暧昧的情感,至于同人,很多人甚至意识不到这是会引发知识产权争议的行为。我们固然不能把三者混为一谈,但必须看到,这三者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抄袭是用其他人的创意和文字作为自己的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盗版是将他人拥有产权的商品拿来复制,并从中牟利;而同人则是将已经存在的故事重新改写,并在写作中明确地体现出与文学史中前文本的关联。本文简要解释了版权制度和作者神话的来源,并挑战了创造力和版权独立性之间似乎必然的关系。然而,对文本间性的强调和作者原创力的祛魅是否会导向对抄袭合法性的辩护呢?正如上文所述,以转化型写作的方式侵犯知识产权,和以抄袭侵犯原作者的署名权,在经济意义上和道德意义上都并不一致。本文无意将讨论扩大到抄袭这个话题上,但必须指出,在知识产权的意义上讨论抄袭必须同时处理更多道德和经济上的争议,因此更需谨慎。 当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和系统是一种人造的机制,以至于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体系是另一种物化体系33。事实上,盗版虽然并不必然指向反抗资本控制,但它确实以一种负方向附着在既有的系统中,对抗资本主义不公正的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当然,这个观点在仍然在普及知识产权观念的中国似乎还过于超前。因为中国的“正版”氛围并不浓厚,普通的消费者,包括粉丝社群中的参与者往往也只能从朴素的道义上支持正版,并以此为由发展出了一套“用自己的钱供养喜欢的创作者”的话语。但文化娱乐领域的现实是,版权的拥有者和执行者往往不是事实上的创作者,而是获得了创作者作品的资本方。在当下的文化环境中,实际上更加棘手的是,“正版化”后,原先在版权灰色空间内成长起来的文化表达力和创造力,被渐次收拢进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所能允许的文化空间里,反而压缩了粉丝和普通接受者自由选择和表达的空间。 梅尔·斯坦菲尔(Mel Stanfill)指出,当下大型平台网站(例如YouTube)和媒体制作公司事实上采用的限制性措施比各国的知识产权法严苛得多,而普通人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的知识,使这种过度的裁断对公众有吓阻效果。然而,她同时指出,这些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措施,其实并没有提高公众的利益34。尤其考虑到一些平台网站大多有隐藏的霸王条款,用户想使用平台就必须让渡部分著作权,平台方却拒绝承担任何风险。无论是哪里的社交媒体,对于需要社群感却没有资本创建自己的社交平台的粉丝来说,这样的霸王条款在个体层面上都是无法反抗的35。 和上文中引用的彭丽君类似,斯坦菲尔在分析当下网络环境中的媒体文化时同样指出,粉丝的参与是一种基于爱意的劳动,会为他们参与的媒体文本提供附加值,但却无法收到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等价的回报。在这种意义上,粉丝创造的是一种纯粹的剩余价值,媒体资本通过粉丝的工作来创造价值,本质是剥削36。在劳动的粉丝看来,他们是出于自己的爱意和兴趣劳动,并且不愿意直接用金钱衡量自己的劳动成果,而在另一个层面上,媒体公司却能将这些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这也是所有类似普通民众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天花板下进行参与式活动时必然遇到的问题:当版权制度和媒介资本决定了怎样的劳动是受欢迎的,怎样的写作是合法的,并进一步定义了文学市场中的“创新”概念时,我们将如何理解和认识接受者在当下文学和媒介文化中的地位和贡献?当知识产权事实上造成创意生产者和劳动者被剥削时,我们是否需要重新评估商业背景下观众和粉丝参与的存在方式?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via. 《文艺研究》 | 郑熙青)
【征文大赛】评小酒馆—假面—末日 评论/林洺 这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酒馆,没有过多的装饰,唯一值得自豪的只有吧台上的酒,可以说是十分的齐全。 我是这个酒馆的所有者,也是负责人。不过不要叫我老板或者老板娘,我更愿意被叫成是听书人。大家都很喜欢在我这里喝酒,给我说上一两个小故事。 在我这儿,最受欢迎的便是吟游诗人了。他们会在酒馆里面找上最好的位置,给酒馆里面的每个人唱上一曲,歌中的故事总是那么迷人。一曲结束之后,我会给他们递上一两杯好酒。若是来得略早一些,我会叫他们一起吃个晚餐,精心准备一些家常的小菜。 当然,这都是免费的。 我从不认为一个兴趣不需要付出,若是用酒水和食物款待他们,就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故事,对我来说也是一笔不错买卖。 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是一个周三的夜晚,外面飘着一点小雨,男人穿着廉价的西装进来,抖了抖帽子上的水珠,走到吧台坐下。 像是他这种低产阶级我已经屡见不鲜,毕竟酒馆并不是什么高档的会所,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这样子的浪人。 男人的胡子有些凌乱,仿佛数日没有经过打理。在他西装口袋里面有着一支老旧的钢笔。 他的目光扫视过我身后的酒柜,叹了口气,用带有一些遗憾的语气对我说道“一杯威士忌谢谢。”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最便宜的那种就好。” “等会儿。” 我在应答之后便注意到,他拿过了桌子上信纸——那是我留在柜台上,以便不时之需——用那只已经掉漆的旧钢笔,在信纸上书写。 我凑了过去,有些好奇的看向上面的字。 字迹十分好看,和他给人的凌乱感形成鲜明对比。 “写信吗?” 再仔细看下去我会觉得自己像是偷窥了他人隐私,于是直接询问。 “不,只是……刚好在路上有了个想法,我想您应该不会介意。” 似乎是因为我的询问,男人显得有些尴尬。 “要不,这个纸张的钱我付给您。” 男人在给出了这个答案之后,连忙将手中的笔放下,在他廉价西装的口袋中,寻找着能够用来支付的钱。 “不用,我只是问一下。” 我将酒放在了男人的面前,那是一杯黑方,若是喜欢威士忌的人光是从色泽上便能够认出这可不是什么廉价的家伙。 男人在扫视酒柜的时候我便注意到,他的目光在那瓶黑方上停留了好一阵,却最后叹气放弃。 “我可付不起这个。” 果然和我所想的一样,男人很快就认出了这杯酒和自己所想要的不一样。他囊中紧涩的表情十分有趣。 “这杯酒算我请你的。”我看着他惊讶的表情,忍住没笑出来“我叫艾莉森,和你交个朋友,你这个写完了可以给我看看吗?” 男人折起手中的信纸,一口饮尽了那杯黑方,然后将信纸放入口袋中。 “不,不行,这可不行。” 男人就像是揣着什么宝贝,或者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下次,下次一定给你看。” 再下次见到他,便是半个月之后了。 在我的酒馆中每天都会来往许多人,我不太能够记得每个人,也不会刻意去记住这个答应着下次,喝了我一杯酒的男人。 但他还是如约来了,有些不好意思的,将自己手中一个笔记本递给我。 上面写着一首诗。 那是一个叙事诗,说的是一个男人,为了信仰而远行的故事。 故事挺有意思,文笔倒是也不算是太糟,只是内容是属于吟游诗人永远不回去吟唱的类型。 我非常喜欢,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小感动。 “这是为我写的吗?” 我看向他。 “我听说了,你喜欢听故事。便作了一个故事,只是不知道这拙作,是否能够抵得上之前的酒钱。” “当然可以,你介意我把它抄下来吗?!” 在得到了男人的同意,我欢快的跑到吧台里面,拿出笔记本准备记录这个故事,当然也没有忘了给他倒上一杯酒。 男人阻止了我再给他来一杯黑方,而是指向了吧台上最便宜的那瓶威士忌。 “就那个来一杯吧,这次我自己出钱。” 我拗不过他,便依了他倒了杯廉价的威士忌。 他后来告诉我,自己叫做magician,也许是笔名,也许是父母生他的时候想不开取得名字。而我更喜欢叫他mage,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在见到他的故事之后,我便觉得,他是一个有魔力的人。 之后他便经常来我的酒馆,可以看得出他很喜欢威士忌,虽然不挑却非常的懂酒。 他是很喜欢黑方,却很少会点,大多的时候会点一些吧台内廉价的威士忌,只是不管威士忌再怎么廉价,都一定会是苏格兰产,大概这是他最后的一点要求。 他会戏称自己是不入流的创作者,九流的诗人,三流的酒鬼。 mage是喜欢喝酒的,却很少喝醉,偶尔拿着柜台上的信纸在写一些东西,只是我从来没看过他在信纸上写的内容,反而是经常,他会给我带点自己写的故事。 他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喜欢写作这一点倒是毋庸置疑,只是现在这个时代,创作基本上没有出路,更不用说不管他写多好,也只是一些吟游诗人都不会吟唱的故事。 我唯一能够确定的只有他在创作的时候,非常开心,对于有我这种会喜欢他故事的人,也非常欢喜。 平日以其他工作为生,支持着自己创作爱好,这并不罕见。 只是可惜的是,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大约是在一年之后,他便很少在吧台上拿着信纸记录灵感。 Mage会带着一本很厚很厚的书过来,一边点着廉价的威士忌,一边阅读书中内容。就是我换了酒,他也不会和往常一般一眼认出,而是等杯中见底了,才会和我说上一句“这杯酒怎么有点不太一样。” 当然我的恶作剧并不会使用黑方,而是会换上伏特加之类的酒。若是我使用了黑方,mage肯定是会要求付上酒钱。而他一直都不是很富裕,甚至还很拮据。 我很看重mage这个朋友,他的神秘以及他的故事,给我一种他才是属于故事的人,每次他来到酒馆,我心情就会好上很多,就像是看到了故事本身。 Mage的那本书,是一本海员的书,他告诉我,这是要考海员的必备教材。 “你要入海军吗?” 我感到有些疑惑,这是海港城市,要成为海军的青年数不尽数。只是我印象里面,mage并不属于那一类。 “是个商队,大副和我认识,说是我能够随他们环球航行一年的话,来年便可以将我升为三副。” Mage向我解释着。 环球航行,不管是跟着旅队还是商队,听起来都很浪漫,很适合mage。 在我眼里,mage就是一个属于浪漫的人。 再后来? 再后来他肯定是考起了海员,如愿以偿的进入到了那个商队之中,出航之前他在我这点了一整瓶的黑方,邀我一起庆祝,并且向我许诺,他会带着有趣的故事回来。 我送了他三瓶黑方作为饯别礼,我知道我有八个月的时间将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这次也没有推脱,而是将我的美意收下。 我很期待他会带回来的故事,我知道这次他将带回来自己的故事。 故事来的比他要早得多。 当信使告诉我有我信件的时候,我还有些茫然,不知道是谁会给我寄上一封信件。 那是mage给我的信件,他们船队在印度靠岸,给我写了不少关于印度的见闻,有个姑娘和她父亲一起,买走了他们商队的东西,在岸边遇到小偷,差点被偷去了自己仅剩不多的工资。 信件写了满满三页纸,最后还附送了我一个照片。那是他在船队靠岸的时候,从海里钓起了条鱼的照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船的摆动略大的缘故,照片有点糊。 我将照片珍藏在了自己的相册里面,那是我重要的宝物。 之后,mage给我写了几次信,若是和他八个月的海上漂泊相比的话,信件次数并不多。 这些故事在他的书写下总让人有种十分浪漫的感觉,就像是我认识的这个男人一样,仿佛就是属于一个故事,一幅画一般的浪漫。 mage大多数的书写,都是在海上完成的,在信纸上经常会有一些水渍——当然我并不是靠这个认出来的,而是他之后有次提到过。 一想起mage在海上颠簸着,还会想起和我说一些有趣的故事,我便有些激动,开心之余,忍不住的将这些故事,告诉给了自己酒馆的一些常客们。 于是,在mage原定回航的那天,这些常客们便开始怂恿我为了他的归来而开了一场盛大的派对。 Mage进入酒馆的时候,有些不知所措,他涨红着脸接受着那些他并不熟悉的常客们的祝贺。甚至走到吧台,问今天是不是这里被包场了,自己来的可能不合时宜。 我微笑着和他解释着这个事情,mage却依旧给我一种他不认为这是适合他的待遇的感觉。但是他没说,多半是为了体恤我的感受。 他这种有点微妙的绅士风度,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之后的四个月,他每天都会在酒馆里面待上一两个小时,他有自己的专属座位,每次看到他的到来,我都会给他一杯黑方,而他会拿出一个自己的笔记本,用刚换的崭新的钢笔在上面创作。 那杯黑方有时候是mage自己付账,有些时候是因为故事而兑换。 每次在写完一个故事之后,他都会将笔记本给我,然后再要上一杯黑方以示庆祝。 有那么一次,我正在看着他的故事,一个吟游诗人将我手中的本子给抢走。这个吟游诗人是我这里的另一个常客,他经常会给我带来一些愤世妒俗的故事,文字描写俗气得让人觉得有个性。 一来二去,我们便熟了起来,而这个吟游诗人的性格,若是除去找打这一点的话,倒是还挺不错。 “这是什么东西。” 吟游诗人看着Mage的作品问道。 “就算是我这种最蹩脚的吟游诗人都不会传颂这个故事的。不过……倒是也不赖,或许你单纯的不适合当一个被传颂的诗人。” 当然这个吟游诗人这次被我揍了一顿,并且罚了他双倍的酒钱。 我看向了mage,希望他不要在意。 Mage确实没有很在意的样子,他耸了耸肩回报了我一个微笑,只是这一次他没有要求多加上一杯黑方。 四个月的休息时间,mage在我这里写完了他一整本的笔记本,里面的内容,从诗歌到小说甚至一些哲学书籍的感悟应有尽有。 Mage将这个本子放在了我这里,他说等他回来了,他就去报社看一看,说不定能够发表一篇,若是不行就算了。 我相信他是可以的,他的故事或许不适合吟游诗人,但是报社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又一次的环球航行开始之后,我像是上一次一样,每隔上一阵子便会收到mage的信件,内容都是他一路上遇到的事情。 他在我这里从来都不会写自己的故事,都是一些原创的,或者是个人的读书感悟,不过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故事,我都是十分的喜欢。 最后一封信收到的时候,他说他在沙特附近,船队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只是作为一个船员他不是特别的清楚。然后他们船长卖了船,他可能要走回国。 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过mage的音讯,仿佛这个人就这么消失在了某个遥远的国度。 我的日子当然也依旧继续,每天卖着自己的酒,听着吟游诗人的小曲儿,还有常客们的故事。 我没有动过mage的笔记本,没有替他去报社询问他的文章是否可以刊登。 偶尔我也会开始动笔,偶尔写上一个两个的故事,当然大多数的时候,只是将自己喜欢的故事给记录下来,等遇到同样喜欢故事的人的时候,便将这些故事告诉给他们。 我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听书人,我还是一个说书人,传递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在我的吧台,我会永远给mage留个位置,等待着哪天mage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酒馆里面,或者还会有点风尘仆仆,脸上留着还没有来得及整理过的杂乱胡须。对我伸着手说“嗨伙计,给我来一杯黑方。” 然后再给我说起了,这个漫长的旅途之中的见闻。 后记 前日和文学社的成员聊起mage的时候,才意识到自从他和我们说过在沙特卖了船之后,便了无音讯。 我是喜欢这个社员的,从他的翻译,到他的诗句,他写的篇《万物终结》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 我在初认识他的时候,他特有的人格魅力就吸引着我想要以他为蓝本写一个作品,但是却因为自己文笔实在是贫瘠,没有办法将他的魅力描述出十分之一,便迟迟没有动笔。 然后才有了这篇文,单纯的以一个半架空的背景,描述出了属于mage的故事。 Magician,他的解释是自己只是一个变戏法的人,一个希望惹人欢笑的小丑,落魄的酒鬼,以及九流的诗人。而我却被他的魔力吸引,偏执的决定称呼他为mage。 我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mage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告诉我们,他进行了一个特别漫长的旅程,去了一些有趣的国家,遇到了一些有趣的人和当地的风俗民情。就像他当年第一次航海回国的时候,告诉我们那些海员们的潜规则,以及海上的故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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