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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后,引发了多方关注。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究竟是单独二胎还是单独两孩?针对市民的疑问,卫计委相关人士昨日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5日发布的《改革决定》,宣布了这一人口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由于有很多媒体将本次的新政简称为“单独二胎”政策,由此引发了不少市民的疑问:已有的双胞胎单独家庭或者未来生育了双胞胎的夫妻能否再要二胎?所谓“单独二胎”的政策解读怎样才更准确?到底是叫“单独两孩”还是“单独二胎”? 对此,昨日卫计委相关人士明确向北京晨报记者指出,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政策链接 双胞胎不算“独生子女” 北京晨报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根据本市现行规定,双胞胎不算“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可以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申请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违反规定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此外,现行政策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单独”二胎将影响近2000万人 据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单独”二胎政策全面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将影响1500万至2000万人,他们是一方独生子女,且已育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妻,而这些夫妇中,大约50%-60%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 专家提醒 着急抢生仍会被罚 此次“单独二胎”新政颁布后,北京大学社会系教授陆杰华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就心急怀孕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抢生“二胎”。
7旬老人怕拖累家人在车库自缢 生前给全家织好毛衣 也许毛衣是母亲留给张先生最好的纪念了。昨日清晨,合肥市四里河路辰龙大厦,一位年过7旬的母亲,在车库自缢身亡。邻居回忆,老人喜欢织毛线衣,给儿子孙女织好了许多件。但老人身体不好,儿子经常骑车送她去医院,“她故意死在外面,是不想连累儿子。” 昨日清晨,合肥有雾,悲剧发生得悄无声息。 由于是周末,合肥市四里河路辰龙大厦大部分业主还在熟睡中,直至一位早起的市民去车库取电动车,才发现了这起悲剧。“一个老人吊在车库门口护栏上,我吓得浑身发抖,赶紧跑上来通知保安。” 江淮晨报记者赶到现场时,老人的遗体已经被保安和家属安放在了地面上。辖区派出所在勘察过现场后,初步排除了案件可能,已经离开。老人的家属坐在地上,在清晨的薄雾中,失声痛哭。 小区保安刘班长一直帮助老人家属在料理后事。刘班长说:“老太太穿戴得很整齐,看样子是存心去死的。”记者注意到,老人用来自缢的黄色电线被丢弃在墙角,一双崭新的黑色皮鞋留在地上。 自缢的老人姓刘,是湖北人,今年70来岁了,这些年一直在合肥,跟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保安和许多老年业主跟她很熟悉。刘老太留给邻居最大的印象是,除了接送孙女上学外,就喜欢织毛线衣,“跟我们闲聊时在织,一个人也织,好像她有织不完的毛线衣。” 刘老太为何轻生?多位邻居给出的说法是,老人身患重病,儿子经常骑电动车带她去医院看病,“她肯定不想拖累小儿子,也不想死在家里,所以跑到车库来上吊了。” 刘老太所织的毛线衣,都是给儿子儿媳和孙女准备的过冬衣物。现在天气变冷了,毛线衣也已完工,但是老人已经离开了世界。
环保部公布上半年城市空气质量排行 北方十个城市垫底  环境保护部7月31日发布的2013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6月份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重度污染以上天次占21.2%。   环境保护部监测结果显示,6月份,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24.2%。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7.4%。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8.5%。   上半年京津冀达标天仅31%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说,半年来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行良好。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济南、衡水、西安、郑州和廊坊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舟山、惠州、拉萨、福州、深圳、珠海、厦门、丽水和江门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半年来,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0%,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8.9%。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7.5%。上半年上海市达标天数比例为65.2%,无严重污染天次。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9.8%,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上半年广州市达标天数比例为64.6%,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次。   长三角和京津冀PM10污染严重   这位负责人指出,上半年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6微克,京津冀地区城市为每立方米115微克,长三角地区城市为每立方米69微克,珠三角地区城市为每立方米44微克。三大区域内,珠三角PM10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但长三角和京津冀PM10污染形势严峻。   他表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燃煤、机动车、工业、建筑和交通扬尘是主要的排放源。从74个城市上半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我国大气污染呈现以PM2.5和臭氧的快速蔓延性、污染综合性和影响区域性等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使PM2.5等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也客观上加重了空气污染程度。据新华社电
2012年度城市科学发展指数排名发布 深京沪前三  新华社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30日公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蓝皮书指出,从全国城市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2012年度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10位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厦门、青岛、佛山、珠海、宁波。  蓝皮书指出,在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城市中,位于东部地区的城市占了47%,位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城市则占总数的53%,即来自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连续两年占据排名领先城市的半壁江山。   在蓝皮书公布的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城市中,中小城市数量相比上年明显增多。报告指出,2012年我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小城市的科学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城乡一体化进程,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战略。应积极推动我国中小城市的科学、健康发展,在城市空间规模、经济规模扩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支撑能力和生态环境的建设。   蓝皮书指出,虽然2012年中国城市科学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未来仍将面临较多挑战:一是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强,城市综合承载力短期内难以提升;二是城市科学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城市科学发展的制度性制约因素突破面临较大障碍。
造价1.2亿元雕像未完工即拆除   “宋庆龄雕像”刚刚建了两年,甚至还没有最终完工,最近已经被拆了。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1年建造了一座20多米高的穿旗袍、戴披肩的女性雕像,因为外形和宋庆龄相像,位置又在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的附近,大家俗称“宋庆龄雕像”。这个刚刚建了两年,甚至还没有最终完工建成的雕像,已经被拆了。为什么要拆除雕像?建造它花了多少钱?没建好就拆了,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市民批评浪费  2011年,在河南郑东新区,九如东路和龙湖外环南路交叉口,出现了一座由石材堆砌而成的女性雕像。大家俗称它为“宋庆龄雕像”。据媒体公开报道,这座雕像是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配套项目。在雕像施工方2011年1月的一份工程情况汇报中介绍,“宋庆龄雕像高度27米,塑身为大理石花岗岩。预计2012年5月宋庆龄雕像及活动中心工程将整体呈现在人们面前。”   最近,当地市民注意到,雕像被拆了。原本,已经看到了雕像脸上的笑容,但现在来到这里只能看到施工的围挡。有市民认为,建的时候不慎重,拆的时候可能也没考虑好,这样子有点浪费。   雕像花费多少?据雕像的一位材料供货商透露,宋庆龄雕像造价在1.2亿元左右。但这个数字目前并没有得到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方面的核实。其实,在2011年雕像开始建造时,它就曾因为造型和资金来源等问题受到质疑。在当时的一次媒体采访中,基金会一位赵姓工作人员称,建造费用“应该是企业筹资”。   有关宋庆龄雕像建造、拆除、资金来源等项目情况介绍,目前,在河南宋基会的网站上,还查不到相关公开信息。  是否动用善款  那么,建造雕像的钱从哪里来?是不是动用善款?为什么还没建好就要拆除雕像?对于这些问题,河南宋基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霄鹏表示,目前基金会正在接受由省委统战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不方便回应媒体采访。   根据河南宋基会网站上的介绍,“该基金会在河南省委统战部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指导下,积极履行公益机构职能,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但是,2011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发布过说明,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地方宋庆龄基金会没有上下隶属关系,没有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也无经济方面的经营合作和往来。   依据目前所掌握的事实,一位基金会从业者分析,这件事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预算管理是不是存在问题。有舆论质疑,该项目应该公布资金使用等信息,但目前无法查询到相关内容。对此,该基金会从业者介绍,一般来说,主要是根据年报信息查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也表示,基金会信息是否公开透明,主要在年报中披露,看能否通过年检。  近日有记者到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档案室查到河南宋基会2011年年报,年报中没有宋庆龄雕像项目的相关介绍。在“2011年工作回顾”中提到,“用于公益基础建设1068万元”,但用于什么公益基础建设,年报中未详述。至于河南宋基会2012年的年报,档案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有送到。据《南方都市报》  声 音  热衷投资的基金会还是公益组织吗?  一座巨型雕像,将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个原本应该热心公益的非政府组织,却展现出非同一般的商业“智慧”和“热情”。   从巨型雕像开始,人们的注意力开始扩展到整个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程。到今年,这个工程公益项目的用地已减少为不足47亩,不足最初计划的1/5,而总建筑面积缩水为5万平方米,不足最初计划的1/3。而西侧商品房项目“宋基绿城玉园”占地达到160亩。宋基绿城玉园并不是河南宋基会染指的唯一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也不是河南宋基会参与的唯一商业方向。  有媒体报道,河南宋基会从成立之初就游走在市场和公益之间。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曾直指其有错位之嫌。“一个公募基金会,收入的70%应用于公益。而河南宋基会,收入的70%至80%是限定性资产,是用来投资的。这还叫公益吗?”据人民网
西安拟380亿再造阿房宫景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和北京首创集团(以下简称“北京首创”)于6月7日签订合作协议,计划投资380亿元,打造一个新“阿房宫”。记者获悉,北京首创首先将投资30亿元改造占地2.3平方公里的“阿房宫国家遗址公园”,使之成为西咸新区标志性区域;然后将以“阿房宫国家遗址公园”为核心,打造占地面积为12.5平方公里的“首创阿房宫文化旅游产业基地”,产业基地首期投资20亿元,总体投资规模将高达380亿元。 实际上,阿房宫遗址的附近,原本就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人造景点——阿房宫景区。该景区占地1000亩,位于西安市三桥街道办聚驾庄村,距离阿房宫遗址只有200米,在景区建成之初,曾经提出“东有兵马俑,西有阿房宫”的口号,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运营13年之后,这个当初投资2亿元的项目最终在新的阿房宫国家遗址公园即将开建之前被拆除。 记者获悉,阿房宫景区也曾经是陕西省的重点招商项目,开建于1995年,2000年开始对外营业,因为在最新的规划中,这个公园处于限高8米的控制建设区内,而该景区的建筑高度超过30米,并且位于未来的阿房宫国家遗址公园的正南方,所以被勒令拆除。北京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表示,首创集团将“全力以赴,把多年积累的金融、地产、投资领域的经验和优势,运用到阿房宫项目的具体开发建设过程中,与沣东新城携手创造全新的开发建设模式”。 据《中国经营报》
未婚女儿突然生子 狠心外婆勒死外孙 被判三年 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 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甚至来不及啼哭一声,就被其外婆勒死了。近日,这个狠心的外婆站上了被告席。   这个外婆姓陈,安徽人。2012年初,她和女儿小李一起来绍兴县打工,并在齐贤镇兴齐村租了一间房子。同年4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母女俩正在看电视,此时女儿小李突然喊肚子痛,陈某一开始还怀疑女儿是不是吃坏了肚子。但当时身上没钱,陈某也就没带女儿去医院,让她在床上躺着休息。   一个多小时后,小李因为肚子痛得难受便去厕所,陈某则顾自看着电视。“妈,这是啥东西?”厕所里,小李的惊叫声唤来母亲陈某。陈某被当时的景象吓了一大跳:女儿竟然在厕所里生下了一个孩子!   事后,小李在母亲的质问下道出了“生子真相”:原来,2011年7月的一天,她所在厂里的老乡盛某叫她去他宿舍玩,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盛某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当时她根本没想到报警,而且第二天盛某就离开了厂子。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几个月,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一直不敢把这个事情告诉家人,也没敢去做人流。   陈某担心女儿未婚生子会影响以后结婚嫁人,便狠下心肠“处理”外孙。当时,陈某解下自己的裤腰带,绕上了婴儿的脖子,将其勒死。次日早上7点多,婴儿的尸体在附近一个公共厕所边的井里被人发现,有居民报了案,经查,警方锁定了陈某母女……   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能自愿认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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