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onna sundonna
人生真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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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续】逝尘 岁月如风,割在心里生生的疼。。。。李元昊在想,这个赵祀究竟是杀还是不杀呢?七年了,弹指一挥间,其中的纷纷扰扰,还有多少得失忧患。这个王爷当初投奔我西夏,究竟是丧家之犬的投靠,还是大宋的别有用心?杀与不杀,全在今夜拿定。。。。——————————————————————————————————-----------展昭坐在床边,看着床上的人,静静的躺着,睫毛也不颤动一下,只有微弱的鼻息。他的脸色有点苍白,比起平常的刁横,这时就像个柔弱的孩子。是的,像个要他展昭来倾心保护的孩子。算上当时和路上,到现在,白玉堂已经整整昏迷了十天。这十天,展昭几乎是一刻不离白玉堂,生怕一不小心的走开,成了两人天人永诀的时刻。“我一定带你安全回去,回我们大宋!”这是白玉堂还有最后一丝意识的时候,自己对他的承诺:现在终于兑现了。在开封府展昭自己的独院厢房内,每天展昭都要重复这种工作,给他擦身,给他换药,给他换衣,掰开嘴,小心翼翼的将煮的很烂的米汤给他喂下去。展昭从不要别人帮忙,为了玉堂,他甚至已经准备甘愿就这样照顾他一辈子——直到他醒来。但是白玉堂的哥哥们不肯,听说再有一两天就要到了。见到他们该如何说?“愿照顾玉堂一辈子?”怕人家还不乐意。展昭默默叹口气,走在庭院中,入冬了,枯黄的落叶每天都要在地上铺上一层,踩在脚下,咯吱吱的响。展昭的眼前又一次浮现那个叫木子清的女子的面容。环顾了一下地上的死尸,子清颓然的跪在地上。当时多亏她的及时出现,才让自己逃过一劫,她却手刃了自己的师姐。当他们合力杀死了这些想要自己命的人,稍稍安全下来后,还没等自己张口问为什么,她倒是先开了口:“求你,带白玉堂来见我,见我一面就可以了。。。然后你们就走。。。”“好,你在这里等着。我展昭一定带白玉堂来见你!”君子一诺,重若千金。可是这个诺言,在他见到白玉堂的那一刻起,就化做烟云。一支利箭直穿过白玉堂右侧肩胛,大片的血已经殷红了素白的衣衫。但他在中箭后,一值伏在马背上,不管自己的伤,一刻不停地朝他们约好的地方赶来。。。。。。。。。。。。。。。。李元昊永远都记得那个梦,当他看见那身白衣从身边飘过去,自己拼命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那天,他看到白玉堂策马狂奔丝毫没有停下来了意思,无论自己在身后如何呼唤,率众人拼命追赶,甚至威胁——如果你再跑,我就要你死!但是,骏马白衣,越来越远。“好!既然你不肯活着陪着朕,那你就死着留在朕的身边!”尽管吼出这样的话,白玉堂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李元昊一把抓过穆尔舒背上的长弓,抽出一支利箭。瞄准了那人的背后。箭头上涂有麻药,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你肯回头,我难道真的愿意你离开吗?他的反映足够快,只射穿了他的肩胛;他的耐力足够好,依然伏在马背上,卷起一道黄尘。西夏的众弓箭好手已经手握强弩一字排开,就等李元昊的命令,可是这个命令他实在发不下来,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那朝思暮想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天空苍鹰盘旋。算了,你真如此固执决绝,我也不再难为你,也不想难为自己。我把我们已经折磨够了。。。。。
【改编】做饭 因为不知道原创是谁——作者佚名,在网上(好像不少了,不知道出处该写哪儿)。刚看到时,笑翻俺了,所以略加改编,介绍给大家一笑。向原创作者致谢。————————————————————————————————剑,极薄,长三尺三分,宽一寸四分,重三两三钱,不旧也不新。   剑有许多种,有的价值连城,有的差一点,但绝没有一文不值的剑,因为再钝的剑,也可以用来杀人。剑的价值,有时是因为剑的材料难找,有时是因为剑鞘上镶的宝石;也有时是因为铸剑人的名气,但最有价值的剑,是因为用剑的人。这把剑就是。   这是把相当朴素的剑,却有华丽丽的剑鞘,剑从剑鞘里拔出来,需要时间,剑的主人却不愿意等,他不愿意浪费任何的时间,所以此时剑已经出鞘。剑柄是木的,原本已经有些松动,它的主人用布极小心地把它重新包好,固定了。   这是把名剑,已被岁月磨去了棱角,只是在近剑背的地方,依稀可以看出“田景”两个字来。很多人都以为这把剑来自南海,“田景”是南海的一个小岛。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根本就不是“田”字,而是“画”,以前,这把剑上有三个字,而且很深。他还记得那三个字,是“王小麻”。王小麻,是个古人。   (史载:元宝二年,王小麻在杭州,吴山脚下,大井巷。没有人知道他是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他的武功是哪里学的;他看来无门无派无招无式,可他在短短的几天里,便做下了轰动武林的几件大事。他非常聪明,于是他非常聪明,于是他用龙泉宝剑的铁,铸了一把剑,一把奇剑--画影;他水性奇好,于是他在钱塘江里呆了三天三夜;他武功超群,于是他杀了钱塘的蛇精,不是一条,是一对。从此以后,天下的剑,以王小麻做的为最好。)   他的手非常稳定,用剑的人,手一定要稳。他也喝酒,但从不喝冷酒,因为喝了冷酒,手就会抖。他的手指修长,每一个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他说但凡有一丝没有修剪得当,便会影响出剑的力度和准度。   他正在磨剑,用的是硬磨石,他的手非常稳定,将剑面与磨剑石紧紧地锁在二十度角上,一分也不偏,一分也不能偏。磨剑,是门学问,是种艺术,有许许多多的用剑人,在决战之前,总是在磨剑,其实他们不是要把剑磨快,而是要把心磨静;只有心静,才会胜利。现在,他的心就很静,他的剑,正而磨了四百六十七下,反面也磨了四百六十七下,每一下的力度完全一样,如果把剑举起来,剑尖一定在正中。   他是喜欢剑的,因为剑不只能刺,还能砍,能劈,最能体现用剑的最高境界的,就是用剑来切;现在,他就是要切--切菜。   一个剑客,是寂寞的;一个高手,是寂寞的。他是最寂寞的。   他取出一根黄瓜,新鲜的,最好的黄瓜。好黄瓜有刺,又不太扎手,扎手的黄瓜水份不够,是烧不成好菜的;没刺的黄瓜,籽多,就更不能用了。   他拿起黄瓜,一剖为二,将平面紧贴在砧板上,一头已经被斜斜地切了一块,正切的话,黄瓜片太小,乃是剑客的大忌。切黄瓜,要“狠、准、稳、快”。盯着黄瓜,毫不犹豫,一剑下去,绝不反悔,是“狠”;看好角度,选定方向,是“准”;每一次下剑,抬起,再下剑,再抬起的距离和时间,都要分毫不差,切菜的声音,是一种节奏,一种最难的节奏,没有变化的节奏,是“稳”;静若处子,动若狡兔,一旦下剑,剑起如飞,一气呵成,中间绝无停顿,是“快”。   他伸出左手的食指和中指,轻轻弯起,按住了黄瓜,大拇指和无名指就顺势夹在黄瓜的两边;他的右手也已经握住了剑,慢慢地移近黄瓜。他的食指和中指慢慢地弓起,第一个指关节朝外;剑靠得更近了。   很慢。   剑背贴终于贴上了他的指关节,说时迟,那时快,他开始切了。每一剑,他都拿捏得恰到好处;每一剑,剑背都紧贴着指关节。每一剑下去,他的左手就往后移两毫米,切出的黄瓜也是两毫米。他的左手也很稳,不会多,不会少,两毫米。   他把黄瓜片,盛在碗里,撒了点盐。   他又拿出一块肉来,最好的肉。猪的腿肉,是纯精的,没有一丝油肉,也没有一丝筋攀。他在切肉片,每一片,也都是一样大小,一样厚薄。肉片,也放到了碗中,淋上料酒,掺入淀粉,撒上盐,拌匀了。肉片极薄,几乎已经透明;脍不厌细,他知道,只要炒得快,再薄的肉片也不会老的。   黄瓜已经泌去了水,重新洗过,晾着了。   他起了一个油锅,锅不大,油也不多。   他点着了火,火极大。   他站在灶前,一动也不动,他知道,现在千万不能动。四周静得出奇,高手,就要寂寞,就要等待。只有火苗还在跳动,他全身的肌身已经绷紧,已经可以看到颈部的血管在跳动,跳得和火苗一样快。   还是没有人动,厨房里的温度越来越高,他已经感到自己快出汗了;千万不能出汗,汗是咸的。油抖动了一下,冒起一丝青烟,烟很淡,青色;冒得很快,只有0.2秒的时间。   他已看到,他已出手。   半碗肉片已经倒入油锅,他正在快速的翻炒,他的右手拿着锅铲,来回翻动,才几秒钟,肉已熟了。   菜没炒好,他却关了火,难道这个菜已经烧坏?高手烧菜,稍有瑕玼,就会倒掉。菜没有被倒掉,他拿起黄瓜,倒入锅里,继续炒着。一缕清香飘起,他也将菜盛在了碗里。 每次大战胜利之后,他就会清啸几下,看着天地,溶在其中。现在,是清啸一下的时候了。   他慢慢地抬起头,叫到“臭猫,吃饭喽!”
【只是当时已惘然】当白玉堂遇见杨逍 就在木子清南下到大宋暗中行使李元昊的命令的时候,白玉堂也正好那时在通州办事,等事情办完,想起许久没见开封府那只猫了,于是就顺道往汴梁方向赶路,准备去逗那只猫。官路依山而开,路两侧树木繁茂,但行人稀少。正当白玉堂走得悠哉的时候,忽然从山上冲下来一个胡子拉查的中年,一边大喊救命,一边上前就拉住马的缰绳。还没等白玉堂张口要问他,那人指这后面嚎:“大爷,救命啊,后面有两个山贼打劫我呀。”果然树林里传出沙沙声,很快两个挎刀的青年看见那个大胡子,就喊起来:“在那里,抓住他!”“哼,两个小贼也敢在我白爷爷面前猖狂。”白玉堂抓起画影,拦住两人。“你是谁,快让开?”两人一看白衣人拦住他俩,人也眼看抓不住了,急忙抽出刀攻了过来。谁知白玉堂剑未出鞘,就生生将两人挡开踢翻在地。就在白玉堂准备得意的教训一下俩小子时,树林里钻出来两个人。“展昭!”一看蓝衣人手里抓着铁链,铁链那头还捆着一个白脸的汉子,白玉堂为路上巧遇展昭而惊喜。“人呢?”展昭并未理他,急忙问那俩被白玉堂收拾到地上的青年,“他放跑了。”其中一人指着白玉堂。白玉堂这才傻了眼,回头一看,那个朝自己求救的大胡子早没影了。展昭气的指着白玉堂差点说不出话来。“你~放走逃犯还打伤差役。”“我?”白玉堂指着自己的鼻子,眼珠一低,现在只好调皮的笑笑:“喊我救命的脑门上又没刻犯罪俩字,他俩又没穿官服,我怎么知道该放谁该救谁。”听这白老鼠的狡辩,展昭气不打一处来。“你俩把他押回去,那个人我去追。”说着把手中的链子扔到一个衙役手中。然后又看一眼白玉堂:“白五爷真是好身手,真的山贼草寇让你放跑,但是对六扇门的便依下手到不客气。”原来他是白玉堂,那两年轻捕快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六扇门手脚还算上乘,怎么这么两下就被撂到了。白玉堂一听登时觉得面子挂不住:“你们开封府,六扇门里的捕快要是身手好,就那样小小山贼早抓住了,还用得着撞见我。”展昭也不想理他,挥手让那俩捕快把他抓的犯人带走,自己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白玉堂急忙牵马跟上:“那我跟你一起去,我把他给你抓回来将功抵过总行了吧。”展昭白了他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总是不问清楚就自以为是,就算好心好意到头来。。。于是展昭停下脚步,看着白玉堂:“白兄,展某公务在身,还请白兄不要妨碍展某行事。”白玉堂觉得这只臭猫真是糟蹋自己的好心,还这么官腔官调的呛了一句,于是脸一黑:“好啊,五爷我正想找地方喝酒,那就不陪了。”说完上马掉头就走。就在白玉堂拉起缰绳的时候,展昭还是多问了一句:“哪里住店,晚上再去找你。”“汴梁,老地方。”冷冷回道,说完便绝尘而去。
【转贴+灌水】七五命里逢杨逍 偶转三月大的贴,三月转兴吧的贴,写得很好哦(不是偶写得)从不曾料到,会在七五的MV里与杨逍重逢。隔绝十数年,终又重逢,这是缘吧,命里注定的缘。以为早就忘了,原来只是沉藏心底,却从未放低。所以,再见时,依旧怦然心动,然后,是愀心的痛。 于是,摸到逍遥世间,重温当年故事。我本不喜欢倚天,没有认真看原著,所以书中的杨逍我不了解。93倚天的主角着实太烂,所以也没有看完。但到底还是被杨逍的风彩吸引,于是,就认定那就是杨逍,唯一的真正的杨逍! 我惊慕他的俊朗,叹服他的气魄。他骂得粗暴,打得凶狠,然而,仰望星空时竞是一脸的清纯。于是,我猜想在他孤绝高做的外表下有怎样的赤诚之心。 老实说,看他追逐晓芙的过程有点可笑,一厢情愿,以身相许,真是绝倒。但正因如此,看他坐忘峰忆故人时就更感心痛。于是,不禁要责怪晓芙,既是爱而不悔,何必回避,自已落得悲苦也就罢了,爱他又怎忍心让他如此神伤。更何况,还有了女儿!不过回头再想,如果逍芙能相守,明教将不复存在,故事也就提前结束了。(孙兴貌似常演这些相爱不能相守的角色耶) 我确信,无论之前之后,谁演的杨逍我都不可接受,并非我偏执,只因孙兴把个杨逍给演绝了。试问有谁的笑颜比他更摄人心魂,有谁的落泪比他更摧绝中肠。 杨逍应该是孙兴演的第一个古装,他曾经犹豫过,但他不演则矣,一演便登峰造极。杨逍之后,紧接着是白玉堂。我喜欢白玉堂,是在孙小白出现之前,所以我是带了挑剔的眼光去看的。白玉堂是个极度复杂矛盾的人物,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演绎这个角色是相当高难度的。更何况,杨逍与白玉堂的性情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的出彩出众出格,一不小心,就会演出个穿了白衣的杨逍。孙兴的演技着实高超,他对人物个性拿捏分寸精准,演出了两人各自的精彩,给人截然两人之感。孙小白与原著的白玉堂有相当的差异,但那是编剧的事,与孙兴无关,毕竟,他演出了白玉堂的风华绝代(实在没别更好的词了,汗一下)。我相信,无论是杨逍还是白玉堂,日后任谁来演都难以逾越,至少,于我如此!
【此情可待成追忆】当杨逍遇见白玉堂 声明: 本文基于《七五》《倚天》穿越时空捏造出来,如有雷同—— 就是巧合。 纪晓芙失身于杨逍,又悲又怒,一路上不管杨逍如何劝,眼泪却止不住的掉。想到自己虽然对杨大哥心存好感,但此事发生,毕竟有辱师门,心中料定纸包不住火,要是让师父知道,如何处置自己还是小事,但牵连杨大哥却万万不可。如此一来,所有的办法只有自己消失,让杨逍和师父都找不到,这样不会有人传出她和明教左史在一起,屡屡接到要她暗中杀掉他的密信。 这样反复思量了很久,晓芙止住哭泣,说:“杨大哥,天色不早,我们先歇歇脚吧。”终于听到晓芙肯说话,杨逍忙应好,随好让人把竹轿抬到当地最好的客栈。 窗外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雨,两人都是辗转一夜未眠,却也不曾再多讲什么话。 第二天清晨,雨停了,窗外传来小鸟的鸣叫和叫卖早点吆喝声。 晓芙早起收拾好自己,本想悄然离开,谁知发现杨逍正定定的望着她,晓芙回身坐到床上,冲杨逍嫣然一笑:“杨大哥,我想吃桂花糕。”能重新看到晓芙的笑对杨逍来说就是此时莫大的快乐,忙不迭的说:“好,我这就去给你买。”走到床边拉住晓芙的手,“你哪也别去,等着我。”晓芙点点头:“我等你回来一起吃。” 杨逍离开客栈,发现很不巧,一路上竟没有买桂花糕的,有人告诉他,城东二里倒是有一家,手艺也好,杨逍想难得晓芙向我开一次口,既然她想吃,就让她吃的开心一点。于是赶到那里,再赶回客栈,出去了足足一个时辰。 当杨逍满心欢喜的推开房门,告诉晓芙你想要的桂花糕我买回来了,却见桌台上留下一封信,不见晓芙半点身影。杨逍抓起信纸几眼扫过,便知晓芙不愿再见他,已经走远。杨逍那肯罢休,不仅因为晓芙又一次欺骗自己,更加担心她孤身远走的安危,于是提起剑,满街寻找那个清丽脱俗的女子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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