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魔导师 沉默魔导师
有着远大的志向而苦于无法实现。爱好科学,关注民生,相信真理。却也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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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剑圣对王琦“动机不纯”评价的反驳 王琦的利他是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上的,天剑圣对此评价为“动机不纯”。何为“不纯”?只是因为爱己胜过爱人? 我们先将“利己”定义为恶,“利他”定义为善。帮助别人的行为是善行,接受他人的帮助呢?接受他人的帮助也“利己”,是恶;不接受他人的帮助,则是妨碍他人行善,即便不是恶,也不能称为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很多人都对这句话存在误解,认为这就是损人利己。这句话只是在强调“利己”,却没有教人去“损人”。“利己”和“利他”是可以共存的。人们在讨论“利己”、“利他”时总是会想当然的代入零和模式,要么“损人利己”,要么“舍己为人”。 在零和模式下的善恶该如何判定呢?之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利他”是善,更多的是希望别人能够“利他”,那么自己就是受益者,总是为他人着想的人也就更受欢迎,获得“好人”的评价。而这个“他人”的范畴也是有限的,仅限于拥有共同利益的群体,有时也会扩展到没有利益冲突的其他群体的个体。 判断一个行为的意义,首先要明确一个目的,从这个目的出发,设定出一系列原则,否则任何行为都是无意义的。要判断绝对意义上的善恶,就要讨论一个古老的话题,生命的意义何在?舍小我成大我?为了某个崇高的目标?还是只要活着就好?恐怕都不是,生命并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被创造出来的,因此也是没有意义的,至少没有明确的意义。所以说,生命体的一切行为都是无意义的!也就无所谓善恶了。 要想让生命有意义,就需要为其设定一个目的,可由生命自行设定(反正一切都是无意义的)。此时仍然无法对善恶进行明确的判定,因为这个目的是不明确的,也不会是固定不变的,正所谓为所欲为。利己也好,利他也好,就算是做能力之外的事(即作死)也行,反正开心就好。 生存是生命的第一要义,也是绝大多数生物的本能,生命的一切行为都要建立在生命本身存在的基础上。“利己”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在这里,作死行为就从“善行”列表中被排除了。 首先考虑考虑独行模式,只需要为自己负责,不需要为他人负责,只要是不威胁自身存在的,就是可接受的,有利于生存的行为,则可判定为“善行”。和一般人的印象不一样,独行模式下的生命成就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好的。不管你的处境多么差,只要没死,谁也不能把你当成失败者。恐龙或许比蠕虫更成功,但不会比蠕虫更伟大。 如果合作比独行更具有生存优势,那么合作模式就比单纯的独行模式更为“善”。存在合作关系的群体即为利益共同体,在这里,善恶才会具有明确的意义。集体存在的意义是为集体中的个体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在这一点上,对所有的个体都是平等的,这是集体利益的“公有性”。 集体的利益是建立在每一个个体身上的,如果每个个体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那集体利益就一定能得到保障。“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绝不是一句空话。个体的损失,也会作用到整个集体,只不过具体的行为会包含“有利”、“有害”,这里需要区别考虑。反过来讲,有利于集体的,也就有利于集体中的每个个体,“舍小我成大我”的行为也需要将“舍己”与“利己”分别考虑。 结论如下: 个体利益是第一性的,集体利益是第二性的,正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将“利他”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上也无可厚非。无论是被动受压榨,当炮灰,还是主动牺牲,其本质都是对个体利益的侵犯,都是“吃人”。为了别人,乃至为了集体牺牲自己,是可敬的,甚至有时候是必要的,但绝不是理所当然的。牺牲,是理想对现实的妥协,无论被歌颂的多么崇高,都是整个集体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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