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ler谌 leller谌
如果你给我的和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宁愿不要
关注数: 70 粉丝数: 103 发帖数: 8,647 关注贴吧数: 17
关于学费问题,貌似很多人在问,得到了一些消息,真实性有待实践 关于2012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08-31 16:03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2012级新生: 我校近日收到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2〕112号、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文件查询:湖南城市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cwc.hncu.net%2Fstructure%2Findex.htm&urlrefer=5716c3b236d21e00e6e0e31b39de9910)。根据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起,我校教育收费将进行结构性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根据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精神,我校本科生学费将调整为:农林、航海、地矿油类从2900元/年调整为3600元/年,文、史、哲、理类从3100元/年调整为3800元/年,经、法、教、管类从3400元/年调整为4000元/年,工科、体育类从3500元/年调整为4500元/年,艺术与新闻传播类不变,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经测算,我校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专业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费均有600-1300元的增加(含特色热门专业上浮部分)。该政策调整从201 2级新生开始,老生仍按以往标准执行。 2.根据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精神,住在校本部配备热水供应的学生公寓的学生,每人每年加收100元住宿费,作为热水使用维护费,热水费仍按计量由学生缴费。 由于新的政策文件出台较晚,未能及时通知到每个学生,我校对政策调整后产生的学费、住宿费差额,在本次预交的书本费中抵扣,抵扣后的余额作为本学年的书本费预交款。同时,学生书品费收费方式由原来3-5年一次性预收1400元-1800元,改为每学年预收500元。部分专业学生通过银行批扣方式缴纳学杂费,抵扣学费、住宿费差额后剩余书本费余额不足500元的,做欠费处理,请开学后再予以交足。 湖南城市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首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