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色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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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年愚人------(祭哥哥第八年文) 距离 上一次 的 祭文 已经 好几年了 而且 中间 我也 很久 没写 东西了 就 这么 几句话 差点 憋死我 上帝创造了一只鸟 为了让飞翔灿烂 它失去了双足 天空划过的每一纵 绚丽 明媚 仰望天空 注视自己画出的绚烂 思考着下一次的创造 它不是荆棘鸟 将最美奉献给生命的最后 它是无足鸟 坠落于地面 不过是为了开启 另一次美丽
【原创】--迷失 风带动地上的尘埃高高的抛向空中动作要快你会失去他车鸣、汽笛、吼叫、吵嚷他们加速了一切的行为动作要快你就要被落在后面了雨倾泄而下,雷声紧跟着闪电出场潮水瞬间上涨,瞬间低落变化完成了行星的行进我该在哪里紧跟的步伐凌乱了我继续自己的路线你在遥远的彼岸提醒着我要追随而至我该在哪里怎样才能让自己不被束缚怎样才能回到那个悠闲的时光我该在哪里
我看到一只狗死在路上 唉~~~~~~~~我正努力 恢复自己 状态 所以 有事没事的 就要 酸一把我看到一只狗死在路上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躺在那里的它的身体一动不动仿佛述说这自己的不幸我看到一只狗死在路上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人们细声讨论着为谁残害了它,为它是谁家的狗,为要承担的责任我看到一只狗死在路上结束生命的凶器还在它身边停留着人们围绕着它却没为它的吟诵安魂人们围绕着他却没有一个人给它希望终于它闭上了眼镜走完了它生命最后的章节
百年 许久不曾 来发 帖子了 最近 都变懒惰了 补偿一下一下两篇 百年我们的见面没有人能预示未来你嘲笑我的花园,我嘲笑你的园艺日子是在争吵中流逝的我的城堡只需要岩石的护卫你却为它们创造了伴侣春天的绿意带来了不一样的情愫有人称呼它为暧昧那是种渗透于皮肤侵蚀于骨髓的毒素你嗤笑我的无知,我无力反驳只是你可知道终归你那凡肉之身会在百年之后留下我一个人我的悲鸣只能畅响空际所以归去吧!我的爱人!我许了你一生的幸福而你只需把这毒素埋入我身体的更深处百年、千年以后,让它随我的腐化而腐化然后 是 被 线条 刺激了 以后 放出来的 甜文 左看 右看 我 觉得 这个 甜文 比较 好啊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散入你的脸颊我看到昨夜如同星空般的眸子染上了晨光的清新你微笑着连带着眼角的细纹让人感慨世间的沧桑不过就是为你覆上另一层魅力轻启唇齿露出魔鬼才有的诱惑我想抬手阻止时间却开了一个小玩笑我听不见你问候的早安我只意识到欲望如昨晚的野兽迎面而来铺天盖地
祭哥哥五周年
祭我爱的人已死去多年 因为忌日到了 所以 要 感慨想 以前 我还不怎么会 写东西时忌日 也只能 伤心伤心地 过去啊
哭泣的骆驼 我背负着幸福却追寻着痛苦流浪也许是爱你唯一的去路为什么离开因为有些事总是会发生的,我不想让它破坏原有的平静什么事情不能说最好的哥们都不能说吗不能我一心想付出却忘记了收复遗忘也许是对你我最慈悲的祝福留言:你是如何做到的,如此彻底,仿佛从这世界上消失一般。我的婚礼已经确定了,你不来为我祝福吗?鼠标点到了删除键。能这样的消失未尝不是好事一件。生来温柔的双眸连哭都被诅咒没有泪寂寞要怎么流他婚礼的那天,自己站在窗前,倒了一杯酒,敬向他所在的城市。本该伤心的日子却异常的麻木,想到曾有恋爱达人说过:真正爱一个人是期望对方幸福!狗屎!风沙吹的我睁不开眼睛漆黑里走走停停沙漠连路都举棋不定心是北极星不问原因毕竟人是不可能单居而活的,必然的联系会纤出偶然的联系。于是他找到了我,却没有出现在我面前我在他住的酒店楼下整整站了一天他往下望了整整一天此后这个举动被某位朋友无数次取笑为:小老太行为。风沙吹的我听不见爱情想回忆都难宁静你我连恨都举棋不定任由不知情的风沙卷去脚印最终在他离开的那天,我想我们都在彼此的心里种下了什么东西。感情历经时间后更加的琢磨不定那位朋友戏称:你们两个别扭攻受此后收到过无数他的消息可回去的路已经没了踪影我们究竟是如何错过了彼此现在更加的不得而知了
传递 最后一篇 想写的 高考文了在于我 喝多了 的情况下 写了 出来我自己 都不知道 在写些什么 包涵包涵
提篮春光看妈妈 其实 在 写完后 我怎么觉着 偏题了
行走在消失中 都怪 今年 高考题 才让人浮想联翩了所以 就写了 可是 好像 沉重了下一篇 一定要 EG
偶尔在 贪婪上看到的驱魔的图 蛮漂亮的说 拿来放到这里各位好象 正是用图的阶段
蜂蜜与四叶草 第一次写漫评 HC真的让我很感动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写一篇可是 那个大工程 还是要先好好回顾 才可以啊发到这里 各位 拍我吧 给点意见一切是平静的开始,竹本用他那平和的声音叙述着自己的青春。[六叠 、无浴室、到大学步行需10分钟,已建25年,房租三万八千日元,墙壁很薄,隔音很差。房客均是学生。房间朝向是朝阳眩目的东方。]每个经历过大学外住的人,都会怀念的一个场景。曾经,我们在那样的地方度过大学里那段灿烂的时光。竹本的出场不如其他人的精彩,本以为在竹本初次见到阿久时,那刹那的一见钟情,会让两个人开花结果。可是开场那平和的叙述声已经注定了竹本的单身生活。竹本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阿久,他关心阿久,是柔和的、不强迫的。他懂得阿久那含糊不清表达方式。他愿意远远地看着她的幸福。他为自己出走寻找自我,走到世界的尽头。然后在那个烟火的晚上,阿久问竹本,[你走到世界的尽头,看到了什么!]竹本微笑着[什么都没有 但是很明亮的地方 天空很漂亮 很想让阿久也看看 想从你的画里看看这个地方 ]竹本的告白是平和又浪漫的,在烟火盛开的刹那,他回过头对阿久说[我爱着你,阿久!]那时的阿久是如此的感动,可是心里她明白自己喜欢的谁。阿久低下头,很难过。或许阿久也知道对于竹本她亏欠了很多,只是那样的女孩是不可能做出违心的事。阿久用轻柔的声音回应[谢谢你!谢谢你能为我回来!]那样的拒绝让人心痛,阿久哭了,为她伤害了一个人。可是竹本却笑了,他温柔地抚慰阿久,明知到的结局,只为自己终于能袒诚对待自己。阿久,故事里的天才少女,她对于世界的认识如此的美丽,在她的世界里有着那么多要打开的盒子。她没有时间去考虑别的,她的眼睛一直是看着她周身的盒子。直到遇到那个人——森田。与阿久一样拥有着天才的的人,两个人的见面是双方的一见钟情,却被森田的无厘头打乱。从森田送阿久那双鞋子开始,他们开始互相观望对方,阿久的作品,森田的作品,他们望见的是对方对世界同样的认知。阿久对爱情的陌生让她自己害怕,她哭述着自己的尴尬,[不 不愉快 一点也不愉快啊 老是追着他走 好累 脚 脚也好疼 想 想去厕所 却又不敢讲 很难受 就连要买的东西也想不起来 完全说不出口 因为 总觉得我老早就想回来了 我讨厌那样 和阿修在一起就好多了 就好多了啊 ]对于这样的恋情,谁也不能说什么,毕竟那是只有自己才能走过去站障碍。如此脆弱的姑娘却有一个那么坚强的心,手的受伤中断了她所有活在世界上的理由,即使后来修司的照顾,森田的许诺,让她完全可以无忧无虑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接受痛苦的过程让自己有活下去的理由。森田,不能一句话概括的人。他是天才,很拜金,为了赚钱他留学了2年,让辅导老师不断地气昏过去。他的毕业作品拖了2年,而要交的却是自己的雕像。这样的人,信心暴棚。家庭变故,哥哥为了报复遗弃了对父亲的承诺,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最后的亲人。善良的人却没能把握住自己的爱情,或许该说是他自己放弃了。真山和山田,山田是如此爱着真山,没有理由,没有后悔,即使知道真山心里不可能装下她,她依然爱的彻底[虽然许多话涌上心头 但是无论哪句都显得过于做作 羞的我难以开口 我只有呆呆的望着自己超喜欢的茶色头发 被冬日照得通透]。那个伏在真山被上哭得乱七八糟的女孩,嘴里只重复了一句话[我喜欢你 超喜欢!]的女孩,坚强的女孩心灵却脆弱得很,让真山无法狠心得推开。那如同自己的爱情,看着爱着的女人眼里只看到她自己的爱情而忽略掉周围一切,那被爱人遗忘在一边的感受他太明白了。他无法回头去爱同样爱着他的山田,那等于否认了真实的自己。山田也是如此的想着,纠结的两个人直到野田的出现才开始慢慢分开,那个真正值得山田去爱的人。花本修司,无缘无故的充当了这些人的监护人,他对阿久的爱情非常隐蔽,属于竹本类的,如果情况允许,他真的会让阿久和别人幸福快乐。[喂 花本君 真不该当什么教师啊 不论多么疼爱他 对方还是只会毕业离开 毕业之后 下次再见就是几年后了 弄不好就再也见不到了 总之 所谓教师 就好象永远不能毕业的 学校的亡灵一样呢 对吧 你不这样想吗 花本君]一个老师这样对花本这样说,仿佛在暗示修司那没什么未来的爱情,他一笑了之。终于天见可怜!阿久的受伤注定是为了让修司挺身而出,是为了让所有的人明白甜蜜不一定能幸福,爱情只有最适合的没有最好的。结束依然是竹本那平和的声音,[没有结果的爱情到底有没有意义]是的,当经历了这一切,在青涩的岁月里,留在身后的是那段无悔的青春[我是一定不会忘记, 我们那无可救药的乐观和天真, 一起度过了梦幻奇迹般的种种, 那些闪烁在时间中的记忆... 也许...一定会... ]那平和的声音中多了份坚定。
[图]30年前"世界第一美少年" 令人觊觎的性感 http://cn.f11.yahoofs.com/users/43d1c9b2z566d141e/5fa6/__sr_/2059cnb.jpg?phAWsfFBibF4cqY_先 试试 能不能 贴上
骑士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在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有这样的记载: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给适龄的青年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当时在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相当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在此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这些装备包括: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这样的花费是平民百姓所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斗。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骑兵的故事 如果说到中世纪的欧洲什么东西最出名,那么可以当仁不让地说,是他们出产的骑士。原本只是一种兵种的骑士竟然能够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甚至是一种象征,实在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指的骑士年代是指的罗马帝国已经走向灭亡,但是新的文化形态尚未形成,一切都是在废墟上重建的年代。但是骑兵的出现,却远远比这个时期要早得多。而且说起骑兵,就不能不提东方骑兵的发展。早在公元前七八百年,就已经有骑兵活跃在战场上。美索布达米亚平原上,被称为“血海中的亚述”的强大军事帝国,就曾经发展出庞大的骑兵部队。就是这支部队,将巴比伦城都踩在脚下。当然,那时侯的骑兵装备极其简陋,最开始的亚述骑兵根本没有盔甲,他们坐在没有马鞍的马背上,要花费很大的精力来保持平衡。那时侯的骑兵作战多以弓箭和标枪为主,基本不会出现电影场面中的那种大规模骑兵对冲的壮观场面。这时候的弓箭使用技巧也不是我们所了解的“向敌人斜上方射击,利用重力加速度使箭下落伤敌”,而是真正的瞄准射击,亚述和波斯的骑兵最善于在高速奔跑的坐骑上返身回射,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回马枪的弓箭版)。而在东方,骑兵的开始起源于战国时代,战车战法逐渐被淘汰,骑兵登上了历史舞台,“胡服骑射”的典故也源自这个时期。同西方不同的是,这个时期有据可查的骑兵已经配备了马鞍(或许是直接向游牧民族偷学的),但是战法也还是以弓箭为主,去看过兵马俑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鞍马佣的形象大都持弓。从这点说来,我国拍摄的大多数那个时期的“历史剧”都会让真正的历史学者气歪鼻子。从这以后的很长时间里,骑兵的发展一直是在盔甲与武士上做文章,冶金技术的不断发展使武器不会经过一两次劈砍就折断,当然,实战中的多为手工制作的铁剑,少数用钢做的质量也是一般,所谓的百炼精钢多半是扯淡的。弓箭威力越来越强大,尤其是弩的出现,迫使着盔甲不断的发展,从不穿甲到皮甲、硬皮甲(日本的足轻骑兵据说都穿这个,就是在皮甲上钉上片状的甲块,在原哲夫的漫画中也经常出现)直到罗马早期的锁子甲(用细小的铁环相扣,形成连头套的长衣,有很好的防御力但是做工繁琐),不断地牺牲机动性换取防御力。即便这样,弩还是骑兵的最大杀手之一。弩箭的使用简单,任何人稍加训练都能掌握,结果一个躲在草丛里的农民也可以轻易结束贵族骑士的生命。所以在很长时间,弩在欧洲是禁用的。在这段时期,战场的主力依然可以说是步兵,比较著名的罗马方阵步兵使用的是远距离投掷的标枪,近身使用长度40公分左右的罗马短剑。罗马人初期使用圆形小铜盾,高卢战争后;被大盾所代替,一直沿用到帝国时代。大盾为半圆,筒形,高1.25米,宽0.8米。盾为木框架,包戴皮革,铁皮镶边,里面中间部分称有铁片。因为举着一人高的盾牌,又排成密集的阵势,个人在战斗中躲闪的机会并不多,近身格斗战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把短剑插入对手要害(可参照电影《角斗士》)。不过,也有些骑兵的身影不得不提,比如说波斯骑兵和马其顿骑兵。这两种骑兵都可以说是那个时期的典型骑兵,波斯骑兵轻骑兵用弓箭,重骑兵(所谓重骑兵,也就是防御好些的轻骑兵)身穿鱼鳞甲,用两三只标枪外加一柄短剑,而后,大约5世纪的时候,长达三米的标枪开始装备军队。马其顿骑兵的装备同波斯骑兵相似,但是他们使用的标枪更长些,在作战中,他们也更倾向于用长标枪的优势进行突击。之所以要把这两种骑兵放在一起,是因为他们是一对互相争战的冤家。就单兵作战能力来说,两者可说不相上下,但是马其顿骑兵的纪律性更强,他们在作战时用一种小队三角阵型,无数个三角排列起来就好像是一排锯齿,而波斯骑兵的直线阵型在相比之下显然不利于回转,所以在整体作战中,一直都是马其顿骑兵处于上风。而后,波斯王朝灭掉了一直抵挡罗马帝国的安息王朝,从此开始了同罗马帝国长达四百年旷日持久的征战,这场战争将两个强大的王朝都推向了灭亡。不过,在这期间,骑兵并未有任何本质的飞跃,所以就不详细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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