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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所疑惑的问题的律师解答 关于现在收房所疑惑的问题的律师解答!仅供参考,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跟贴继续咨询律师!又要收房了。可是问题还是多多啊! 律师,你好! 之所以说又要收房了,是因为我们买的房子本来是9月30号钱收的,但是第一次收房的时候因为夹层的问题没有耽搁了,当时这件事情还惊动了莲湖区的党委书记出面调解,终于得到了解决。现在夹层做好了,又通知收房了,但是其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大家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所以咨询一下律师,问题如下: 1、当初合同上写的门是“三防门”,但是实际是什么也防不了的垃圾门,更糟糕的是这种门曾经在报纸上都有报道的夹层是纸的门,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予更换,他们说“三防门”现在还没有确切的定义,不予承认门不合格,你说怎么办? 2、现在开发商聘用的几家物业公司是刚成立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现在收房说是把大修基金等费用他们物业公司代收,我们是一个小户型的高层,有600户,就算每家1万的话,就是600万,万一出什么意外怎么办,而且听说这笔钱他们就没有权利收取,是不是有这么个政策,我们能不能把这笔钱交由物业代收?如果可以,需要要求他们给我们出具什么样的收据之类的东西?如果不能交给他们,那么可以交给哪个部门? 3、第一次收房时,开发商只给我们出具了《土地使用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哪这此收房我们是不是有权力要求他们必须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可以拒收呢? 4、现在距离合同上交房日期已经拖延了近两个月了,开发商是不是该给我们交违约今? 这几个问题时我们每个业主都迫切需要解答的,麻烦律师给予回复一下好吗? 谢谢了!!答:1、门窗问题属于范本合同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若开发商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可依据此条追究其违约责任,但不能以此条拒绝收房;2、大修基金可以物业代收,但关键在于监督其将该笔资金交至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开发商应当在收款,出具相应的发票;大修基金在法律上也可以自己交,但是自己交还是由开发商或物业交,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3、如果合同中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付的条件,是不能此拒绝收房的;4、可以依据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杨明哲律师解答
上城业主代表公告 各位业主: 感谢大家对代表工作的支持. 自从2006年9月28日产生了业主代表以后,大多数代表积极的投入到了与开发商的谈判工作中,努力解决上城楼盘存在的问题,时隔几个月了,有些问题解决了,但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解决,现将代表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想各位业主公告如下: 一 近段时间所做的工作: 1 2006年9月30日与开发商在榴花宾馆协商与开发商达成框架协议. 2 多次请律师出谋划策,咨询相关政策. 3 2006年10月13日在西冶宾馆与开发商在次谈判,在全体参加业主的共同努力下开发商签定了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协议,既将9月30日签定的框架协议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说明了此协议是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4 在开发商做钢架结构期间,为了保证全体业主的利益,保证钢架结构的顺利完工,代表没有与开发商进行谈判,请各位业主理解,期间我们咨询了房屋大修基金的管理办法,钢架结构的检测,并时常关注钢架完成情况. 5 2006年12月31日业主代表与宏腾公司的项经理交涉,希望明确什么时间为正式交房日,但无结果,原因是项经理不能带表开发商的意思. 二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07年1月6日,代表们在次开会达成一致意见. 1 请开发商明确什么时间是交房日,如何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 2 三防门是否更换?或赔偿? 以上计划有明确答复后立即公告 谢谢大家的关心,理解,支持!!! 上城业主代表
评委合议就是黑!!! 现在我要说说这个评委和议的制度的大黑洞!昨天我发动员工和我自己给何洁和靓颖每人都投了100多票,我就是不想让黑评委黑了我们成都三甲,当何洁晋级后,为了确保靓颖我又发动了50多票(最后的能力了)。但是这种方式的完全由评委决定的制度黑暗不公正会影响到以后春春的比赛的,不得不说——1、分组每个评委选出可以晋级的选手,不一致就都待定,但是这个评委的投票应该记入成绩,即分组被评委选定可以通过的选手就可以获得一票。2、在所有最后在待定中选可以晋级的选手,应该只能从前面分组被评委认定可以通过的选手中产生,即只有前面获得评委投票的选手作为候选,3、再次评委和议也应是在刚刚被他们认定可以通过,但是又分歧的几个候人中重新投票,每个评委有和通过名额相同的票数,即可以通过2个,那每人再选2个人通过,这也是写出来,不能互相影响,失去公正和独立(尤其当黑评委一手遮天时,这评委的独立性就更重要)4、最后以前的票数加再次投票的票数,多的选手通过。以昨天为例,第一分组中选出的是:何洁、李娜、郭惠敏,——何洁得了两票(黑难、夏青)、李娜一票(柯以敏),第二分组:黄雅丽、叶一茜、张靓颖,——黄雅丽的了两票(夏、柯)靓颖一票(黑难)第三分组:易惠、林爽、佘曼妮——、易惠一票、剩下的我真忘了接下来再次评选可以直接晋级的只能是分组选出的:何洁(带有2票)、李娜(一票)黄雅丽(两票)、靓颖(一票)易惠(一票),然后评委可以在她们中选出三个人晋级!注意:叶一茜在本组根本没有被选中,也就是不能直接晋级,那么后面评议怎么又直接晋级呢?黑难好黑,好似偏向靓颖,但是在唱完之后他怎敢众目睽睽之下选个差点的呢,但为了保叶,只有利用规则选一个不一样的全都待定,他才能一手包办,说是合议的结果,直接把叶送进决赛。 这不说是制度导致黑暗的产生,强烈要求换评委,要求评委公开投票不要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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