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上天山 我想上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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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赛案与李案,谁是谁的“标杆”? 日前,因李昌奎案重审,云南吴倩被害案重新引起关注。2008年,赛锐在咖啡厅里向21岁女孩吴倩求爱被拒绝,便连刺其27刀致其死亡,吴倩头部几乎被砍下。云南昭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二审法院以本案系情感纠纷为由改判死缓。(7月21日人民网) 由李昌奎一案,舆论又牵出几年前的另一桩杀人案,这是因为两案的高度相似——都是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人,都是罪大恶极,又都是一审死刑二审死缓,且都由云南高院改判,那么,云南高院连续出现明显量刑偏轻的情况,是要给十年之后树“标杆”,还是另有原因? 公众质疑当然夹杂了一些非理性,公众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如法院专业,但有些问题如果背离常识太远,却还要拿“专业法理”说事,就难以服人。昭通中院具有专业法律水平吧?然而昭通中院就认为李昌奎和赛锐当判死刑,可见究竟判死刑还是死缓,应不存在非常深奥的“专业法理”问题。公众对判死缓不理解,也不该一概以“狂欢”作评,“公众舆论”中不乏法律工作者和专家学者。 赛锐案受害人家属称,一次无意中听说,赛锐家人说“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这个说法并未得到证实,但这不等于说社会上不存在某些潜规则。而主要问题还是,凡事一旦背离常识太远,人们就会质疑这“超常识”的东西由何而来。 现在,李、赛两案并在一起,舆论的联想又丰富了一层:此前有网友说赛案至今终审未判,有人怀疑是不是想拿李案作“标杆”,然后操作赛案?但日前媒体报道说赛案二审已判完,当不存在李案为赛案作“标杆”的问题。可是,前面已有了赛案的“标杆”,若李案不看齐,则“标杆”便经受不住质疑;而如果再能树一个“标杆”——李昌奎也免死,则赛案便更具“司法公信”。云南高院会不会这般“用心良苦”呢?可惜“不幸”的是,李案成了公共舆论事件,最终重审,这或许是某些人始料不及的吧。
转凡客体VANCL之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推进知否有爱活动之一 后知后觉发现有童鞋帮把派派上我的评发到了这里,就是那篇《喜怒笑骂皆成文章,萌点笑点跃然纸上》,呵呵,也参考了呃大家的评论写滴,文笔不好,没好意思发过来~ ------------------------------------- 言归正传 突发奇想(果然半夜灵感多多,关大我理解你了),来把知否里的情节人物来做成凡客体怎样? 爱知否,也来推进有爱的活动~ 先说明,我没有任何恶搞知否的意思,只是喜欢知否,也喜欢知否评论区,我害怕被拍砖呜呜~~ 凡客体,文体大约是这样滴 描述~,描述~ 描述~,描述~ 描述~,描述~,描述~ 描述~,描述~ 我是XXX 描述~,描述~ 举例一:韩寒凡客代言广告 爱网络,爱自丵由,爱晚起 爱夜间大排档,爱赛车 也爱29块得T-SHIRT,我不是什么旗手,不是谁的代言 我是韩寒 我只代表我自己。 我和你一样,我是凡客 继续网络恶搞版,希望给大家灵感(好吧我承认我是为了凑长评字数ORZ) 举例二:红雷梦之林带鱼 爱裸睡,爱嘟嘴,也爱吐水 因为我是章鱼保罗的妹妹 爱银镯,爱小清新的棉布发饰 更爱明亮前额上的黑胶唱片 我是林带鱼 这样的女子你伤害不起 举例三:如花 爱古装,爱水手服 爱小清新,爱把小指放进深邃鼻孔 爱回眸,爱轻舔薄唇 我不是周星驰,不是影丵帝 我不是什么男人,也不是女人 我是NB制片,我穿戏服做副导 我戏如人生,我人生如戏 百变美型,唯鼻孔不变 我是如花 相信大家很熟悉滴,那么一起来吧 抛砖引玉,大家踊跃参与啊 知否FANS篇---- 爱知否,爱关大,爱长评 我知道《写小说的尼玛伤不起》 我积极打分,我篇篇留爪,我不做“小没良心” 爱明兰,也接受墨兰,反正都是知否出品 二叔元宝小红鲤鱼好多派 面对掐架吐槽神马的我淡定 反正咱二叔说了 他是老几,明丫儿就是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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