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猫皮的耗子 披猫皮的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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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我们的人生 人或汲汲于生,或汲汲于死。 到底我们要选择那种人生? 抑或是我们生命的意义是何?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常常会思考这些。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名利皆为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们奋斗为了什么? 每每看到别人在奋进,虽不知为何,却总让我感觉时不我待,继而脚步匆匆。 幸而,我会停下来思考着我的人生。 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成功。 那是我初出茅庐时的想法。 什么是成功? 我继续前行,继续思考。 身居豪宅,前呼后拥。那是成功? 忘记谁说过的,钱花不完的就不是自己的。 朴实的道理让我一下子明白了,名利金钱不是成功。 、成功就是衣食无忧的前提下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终于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成功。 这来自于每个人的追求,每个人的梦想。 那么我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又一次迷茫了。 是啊,我们是迷茫的一代。 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梦想。 这是为什么呢? 我继续前行,继续思考。 因为在我们年幼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是理想。 回望一下我们小时候的梦想吧。 科学家;医生;解放军;火车司机…… 这种启蒙教育是失败的。 因为这让我们变成了迷茫的一代。 既然是这样,梦想只有靠我们自己来寻找。 其实我们自己寻找到的梦想才是真的梦想。 找到了梦想,我们又将如何? 我想这个答案太过简单。 去努力吧。 可是实现了梦想呢? 我继续前行,继续思考。 终于我明白了,我又回到了问题的源点。 这是答案就是活着的意义。 原来我们是为了幸福。 小的愿望实现会有小的幸福; 大的梦想实现会有大的幸福。 眼前的拥有有一种幸福; 未来的希望也是一种幸福。 拼搏前的幻想是一种幸福; 成功后的回望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不断前行,就是为了去抓住这一个又一个的幸福。 套用一句话,生活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幸福。 既然是这样,我们这迷茫的一代应该警醒。 应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而不是在一时的迷茫中颓废、伤感、自残…… 偶尔的颓废、伤感可能是内心的一种宣泄。 让它变成一次小憩。 应该让它助你更好地前行。 而不是在沉沦中一味地沉沦。 更不是将这种黑色的情愫作为标榜散播出去。 人或汲汲于生,或汲汲于死。 说的是,有的人忙着活着,有的人忙着去死。 我想, 追求幸福的人在汲汲于生。 不断沉沦的人在汲汲于死。 你将选择那种人生呢?
丁香花背后的故事 2004年,一首叫《丁香花》的网络歌曲感动了中国。这首歌的作者和演唱者名叫唐 磊,是深圳的一个网络歌手,各大媒体把他誉为“刀郎之后,中国第二个‘自下而上’的红歌星”。然而,你可曾知道,在这首歌的背后,有着一个比丁香花还要凄美的故事-- “多么娇嫩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曾梦捷是个苦命的女孩。1984年1月26日,她出生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镇,刚落地不久,父亲就撒手人寰。她自幼体质羸弱,不久就生了一场大病。母亲无奈把她送到远在四川达州的伯父家。经医院检查,梦捷得的是严重肺炎并发脓肿,虽经抢救保住了小生命,可右肺部分已呈坏死状。 从此,伯父就收养了这位苦命的小女孩。她管叫伯父“老爸”,伯母“老妈”。这个家的每个成员都对梦捷关爱有加。她每天都要吃很多种药,依她自己的话说,是“一桶一桶地吃”。就这样,她被“一桶一桶”地灌养到了12岁。 1996年夏天,在外地上学的哥哥回家看母校的老师,归来时突遇大雷雨。哥哥打电话回家要雨伞。梦捷知道后,提着伞就冲进了倾盆大雨中。没想到这次淋雨竟把梦捷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当天晚上,她就咳个不停,一咳就吐血,一咳就昏死过去。家人立即将她送到成都抢救,她的右肺被全叶切除,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残疾人。 那时梦捷已在达州一中上初中,完全明了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她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起初她绝望、哀伤了好一阵子,时日一长就把生命看得淡了。她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原本就好静的她在老妈细心呵护下,多数时间徜徉在书海之中。 梦捷每天只去学校上半天课,但成绩却出奇地好,不为别的,只为“老爸老妈”争气,不辜负他们的养育之恩。至于上大学,她说:“我这种朝生暮死的身体,光体检就无法通过,还谈什么考不考?”这种先天性的失落让她常常长时间站立在阳台上,幽怨的目光总是湿漉漉的。 特别是2002年8月5日到成都例行检查的结果出来后,梦捷更加沉默寡语了。她的痼疾已经影响到心脏,她知道“那一天”快来了,她已经听到了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有个小伙子失恋了,意外死去前在博客里的留言(真实) 博客地址:http://bulaoge.com/topic.blg?dmn=voodoo&tid=384227#Content给杨贝的一封信 听说你们今天正式在一起了,祝贺你。很高兴她能找到你,你的确很帅,也许我并不该说以下这些话,我虽然和越在一起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我还是很了解她的,希望你能多看看她的博客,了解她的生活,也希望你能看到我写的这篇话多的文章。 先说这事是我最内疚的事情,也是她对我提出分手的主要原因。她贪玩,喜欢耍,当她想要耍时,请别总答应她,带她学习会带给她更大的快乐。她不愿意学的时候她决不看一眼书,学的时候可以忘记身边一切事情。 生活中,你可以说脏话的,她只排斥带有问候母亲的那些句子。因为这是她最爱的人。 KTV里她不爱点歌,帮她点,她喜欢梁静茹和梁永琪的歌,不用说,你会鼓掌的。自己也要学会唱几首流行歌,至少得会哼哼两只蝴蝶,她会很开心的,然后尽快去学会《你最珍贵》这歌。 听说你学习很好,特别是理科,但永远别在她面前比数学,会伤自尊的。 出门坐共车,让她坐窗边,牵手时,十指紧握并让她的手心向前。 点菜或打菜吃饭自己也就吃个六成饱就可以了,因为她碗里一大半将会是你马上的任务,她会笑着看着你吃完,给你递上张纸巾——个人感觉,幸福程度可以和她答应你那时你的心情相媲美。 她不爱吃肉和海鲜,鱼只吃翠云水煮鱼里的花鲢,爱吃白菜和豆芽(豆芽用炒的)。挺爱喝水的,按喜爱程度排列依次为康师傅红茶、乐百事矿泉水、思侬奶茶。 吃烟时,你可以叫她给你点上,她很乐意的。酒方面她能喝,但她不喝。 她喜欢小狗,不喜欢猫,这里强调,包括卡通及其所有的猫。 神经有点小大条,爱掉东西,也爱忘事情,你要和她一样表现得无所谓,久之你也会大条起来。 她换手机比换衣服还勤,你得了解手机及其电子行业动态,时不时向她说起。 ...... 一时间能记起的就那么多了,短时间内做到是很难,我当时用了一年,又再经历了两年,你只用了两个周,我想,你还很厉害的,她很会看人,我说这些的确有点废话。 PS:呵呵~天气真热~`想钙片了`(钙片今天送给别人了)~ 博客写完的时间是7月7日21点26分,写了这篇博客文章之后,意外就发生了……他去西政找前任女友,被她朋友活活打死 于是voodoo就那么的就不在了……一传十,十传百…… 后来,有人继续在博客里留言 值得怀念的小伙,多么可惜的结局…… 那个女生以前从来不去他的博客,他死后才去留的这段琼瑶般幼稚接近无耻的话,早在一起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三生石前的约定 奈何桥边有一块三生石,三生石表面光滑如镜,当你认真看它的时候,就会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下一世所发生的事情。奈何桥,每个投胎转世之人的必经之路,当你走上奈何桥上时,桥下的滔滔黄泉之水会让你产生幻觉,让你看到生前的痛苦经历,黄泉底的幽魂会来引诱你,让你跳下奈何桥,告诉你黄泉之水会洗刷掉你的悲伤,痛苦,烦恼,让你彻底的解脱。只有执着的人才能摆脱诱惑,走过奈何桥。奈何桥的另一边有孟婆在那里等待你,当你走过奈何桥你会变的诨诨噩噩,这时孟婆会让你喝下孟婆汤,当你喝下孟婆汤后会抹掉前世的记忆,今生的回忆,有的只是来世。 我站在三生石前,看着自己的前世,今生与来世,眼泪不觉的滴落,看到你前世和今生对我付出,心如刀绞,原来自己是那么傻,让深爱自己的人独自等候了两世。 下一世,我一定不会让你孤独的一人等待,我会继续让三生石谱写我们的故事。 当我走过奈何桥时,心神开始模糊,我知道自己马上会喝孟婆汤了,那个会让我忘掉你的孟婆汤,想起你和我的故事,流下了眼泪,眼泪掉进了属于我那碗孟婆汤,我喝下了那碗带泪的孟婆汤。 今生,也许是那滴泪水的缘故,经常会梦到将来的一些片段,有些模糊,却又那么的清晰。 在见到你时,脑中一道闪电滑过,我想起了三生石前的约定,虽然在三生石上看到我们今生会发生事情的记忆已经被孟婆汤洗刷掉,但是那个约定却是那样的清晰,就像约定的那样:不会在让你孤独的一人等待。 虽然在你看来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对我来说不是。那是一个约定,一个约定三生的誓言。 三生石依旧在谱写我们的故事.......
两个傻子的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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