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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方式腐败 陕西频现领导班子“集体免职”!媒体称“全国罕见” 2017-03-28 08:10:14   诚如媒体所称,“全国罕见”——   2月8日,电视问政曝光户县系列污染突出问题,两天后,户县环保局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   3月17日,铜川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因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末位,被集体免职;   3月19日,东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曝光,西安23名官员被集体问责;   3月23日,宝鸡眉县,因为一房多卖问题,上至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下至2名副局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被集体问责。   长期以来,在一些官员的心中,认为法不责众!陕西的这几个“集体问责”甚至“免职”的动作,不可不谓严厉。倚天剑出,利刃之下,威力无比。   风气   “集体免职”的背后 是塌方式不作为   部分公务员长期在工作中存在懒、散、推、拖的“衙门作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责任心和积极性。在这样的状况下,严厉整治比所谓的“教育为主”和“人性化管理”更科学、更有效。对“塌方式不作为”的领导班子采取集体免职的铁腕处置方式,无疑更能起到“触动灵魂”的作用,也更能引起其他单位、其他官员的警醒。   单位出现严重问题,“一把手”自然难辞其咎。拿近几期西安的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来说,一些“一把手”在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一方面反映出他们对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熟悉,对单位各部门工作没有一个很好的整体把控。而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虽然站在统领本单位全局工作的位置上,虽明白问题所在,却仍会抬起双手遮住双眼,摆出一副我没看见的样子,以“中间牵扯问题众多”作为“护身符”,任性地自行拆分责任。 拿户县环保局来说,当地的一些环保监管不力的问题,都存在好几年了,分管领导也是知道的,但他们没有足够重视,最终撞到电视问政的“枪口”上了。铜川市人防办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来说,第一年考核排末位,“一把手”就应该重视起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等到第二年继续排末位。   更有甚者!据媒体报道:一位贪腐过亿的村主任,怂恿开发商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村两委会8名干部集体“沦陷”,这些班子成员不仅不阻止“一把手”,还和“一把手”一起犯罪。一个班子的领导都成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集体不作为、乱作为也就不可避免了。   硬气   问责力度加大 制度篱笆越扎越密   2016年,陕西推出“三项机制”, “为能干事者‘戴红花’、给担当者‘开绿灯’、让庸懒者‘腾板凳’”,一批能干的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一批干部因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原因被进行了“下”的处理。   2016年以来,陕西各级党委、纪委不断加大问责力度,问责追究1186人,是2015年的2.5倍!在全国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大背景之下,在陕西要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之下,锻造一批真正干事创业的“铁军”是极为迫切的要求。制度篱笆越扎越紧!而“集体问责、免职”无疑是给一把宝剑淬了一次火,开了一次锋。   “集体免职”的硬气,正是干部“能上能下”动真格的体现!正如陕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所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再也行不通了,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只有真正把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落实到干部管理工作中,才能倒逼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奋发有为。   清气   建立集体问责常态机制 营造干事创业干净氛围   事实证明,集体免职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户县环保局新任领导班子就职后,干部职工放弃元宵节休假连续工作。很快,对于电视问政现场曝光的11个问题、热线接听的五个问题已逐一调查落实。殷鉴不远,他们怎敢不用心、不努力?   但坊间有句俗话: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们总能刷到这样的新闻:问责了多少人,撤职了多少官员,之后开了什么会,做了雷厉风行的一系列整改,恍如“一夜间就能痊愈”的架势。更有甚者,还会顶风违纪,继续换个岗位沉睡。曾经就有新闻曝出,被问责的某官员居然面对媒体陈述:“我只是刚好撞上了。这都是做给领导看的,哪有真的就怎么样。”这股歪风邪气,恐怕也不仅存于这名官员一人身上。   “集体问责”,绝不是什么“应景”的事物,也不是平息舆论的“交代”。而是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它成为一种“新常态”,才能切除某些官员“过了这阵风口,躲过这个枪口,以后就好过了”的侥幸想法。   集体免职不仅仅是“把人换上去”,关键要“把干事创业的状态换上去”;是要通过长效机制,不仅拔除行为的“草”,更要灭绝心里的“祟”,营造办实事、不作秀的氛围。正是坊叔同事所言:当“集体问责”不再罕见,我们看到的将会是一个更加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政治生态。
塌方式腐败 陕西频现领导班子“集体免职”!媒体称“全国罕见” 2017-03-28 08:10:14   诚如媒体所称,“全国罕见”——   2月8日,电视问政曝光户县系列污染突出问题,两天后,户县环保局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   3月17日,铜川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因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末位,被集体免职;   3月19日,东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曝光,西安23名官员被集体问责;   3月23日,宝鸡眉县,因为一房多卖问题,上至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下至2名副局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被集体问责。   长期以来,在一些官员的心中,认为法不责众!陕西的这几个“集体问责”甚至“免职”的动作,不可不谓严厉。倚天剑出,利刃之下,威力无比。   风气   “集体免职”的背后 是塌方式不作为   部分公务员长期在工作中存在懒、散、推、拖的“衙门作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责任心和积极性。在这样的状况下,严厉整治比所谓的“教育为主”和“人性化管理”更科学、更有效。对“塌方式不作为”的领导班子采取集体免职的铁腕处置方式,无疑更能起到“触动灵魂”的作用,也更能引起其他单位、其他官员的警醒。   单位出现严重问题,“一把手”自然难辞其咎。拿近几期西安的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来说,一些“一把手”在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一方面反映出他们对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熟悉,对单位各部门工作没有一个很好的整体把控。而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虽然站在统领本单位全局工作的位置上,虽明白问题所在,却仍会抬起双手遮住双眼,摆出一副我没看见的样子,以“中间牵扯问题众多”作为“护身符”,任性地自行拆分责任。 拿户县环保局来说,当地的一些环保监管不力的问题,都存在好几年了,分管领导也是知道的,但他们没有足够重视,最终撞到电视问政的“枪口”上了。铜川市人防办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来说,第一年考核排末位,“一把手”就应该重视起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等到第二年继续排末位。   更有甚者!据媒体报道:一位贪腐过亿的村主任,怂恿开发商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村两委会8名干部集体“沦陷”,这些班子成员不仅不阻止“一把手”,还和“一把手”一起犯罪。一个班子的领导都成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集体不作为、乱作为也就不可避免了。   硬气   问责力度加大 制度篱笆越扎越密   2016年,陕西推出“三项机制”, “为能干事者‘戴红花’、给担当者‘开绿灯’、让庸懒者‘腾板凳’”,一批能干的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一批干部因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原因被进行了“下”的处理。   2016年以来,陕西各级党委、纪委不断加大问责力度,问责追究1186人,是2015年的2.5倍!在全国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大背景之下,在陕西要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之下,锻造一批真正干事创业的“铁军”是极为迫切的要求。制度篱笆越扎越紧!而“集体问责、免职”无疑是给一把宝剑淬了一次火,开了一次锋。   “集体免职”的硬气,正是干部“能上能下”动真格的体现!正如陕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所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再也行不通了,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只有真正把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落实到干部管理工作中,才能倒逼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奋发有为。   清气   建立集体问责常态机制 营造干事创业干净氛围   事实证明,集体免职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户县环保局新任领导班子就职后,干部职工放弃元宵节休假连续工作。很快,对于电视问政现场曝光的11个问题、热线接听的五个问题已逐一调查落实。殷鉴不远,他们怎敢不用心、不努力?   但坊间有句俗话: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们总能刷到这样的新闻:问责了多少人,撤职了多少官员,之后开了什么会,做了雷厉风行的一系列整改,恍如“一夜间就能痊愈”的架势。更有甚者,还会顶风违纪,继续换个岗位沉睡。曾经就有新闻曝出,被问责的某官员居然面对媒体陈述:“我只是刚好撞上了。这都是做给领导看的,哪有真的就怎么样。”这股歪风邪气,恐怕也不仅存于这名官员一人身上。   “集体问责”,绝不是什么“应景”的事物,也不是平息舆论的“交代”。而是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它成为一种“新常态”,才能切除某些官员“过了这阵风口,躲过这个枪口,以后就好过了”的侥幸想法。   集体免职不仅仅是“把人换上去”,关键要“把干事创业的状态换上去”;是要通过长效机制,不仅拔除行为的“草”,更要灭绝心里的“祟”,营造办实事、不作秀的氛围。正是坊叔同事所言:当“集体问责”不再罕见,我们看到的将会是一个更加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政治生态。
发福利了。。。异地就业者将可回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核心提示:住建部、财政部、央行10月9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保险等收费项目被取消。 央广网北京10月14日消息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为此,《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条例》规定,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知》要求,未按照《条例》规定调整到位的分支机构,要尽快纳入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筹使用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 针对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健全贷款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手段,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投诉举报等服务。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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