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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12月份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炉,你感觉房价降了吗? 云涛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099 元/m² 鸿嘉星城12月二手房均价 10641 元/m² 少海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2050 元/m² 宝龙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794 元/m² 海圣春天12月二手房均价 10846 元/m² 恒星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9572 元/m² 锦秋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083 元/m² 兰香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1515 元/m² 羿景嘉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0017 元/m² 宝发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6650 元/m² 北苑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672 元/m² 金地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8089 元/m² 阳光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8962 元/m² 天煜紫悦城12月二手房均价 12147 元/m² 荷塘月色12月二手房均价 10442 元/m² 金洲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2356 元/m² 橡树玫瑰城12月二手房均价 13883 元/m² 天煜紫悦城12月二手房均价 12147 元/m² 东岳国际12月二手房均价 12911 元/m² 金地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8089 元/m² 永和新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011 元/m² 橡树湾12月二手房均价 13847 元/m² 天煜星河12月二手房均价 12220 元/m² 北苑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672 元/m² 槐荫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821 元/m² 怡苑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9459 元/m² 澳门风情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0494 元/m² 地税之家12月二手房均价 7560 元/m² 英才园12月二手房均价 7297 元/m² 泰岳小区12月二手房均价 7744 元/m² 世纪阳光佳苑阳光村12月二手房均价 10840 元/m² 兴旺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9563 元/m² 五里小区(东区)12月二手房均价 9310 元/m² 金太阳花园12月二手房均价 9676 元/m² 尚清华12月二手房均价 10630 元/m² 兰香园12月二手房均价 11515 元/m²
桓台县将打响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桓台县打响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为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日前,我县制定印发《桓台县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道路包括,G205、S321(寿济路)、S235(湖南路)、S238(高淄路)、张北路果里段、周荆路果里段、东陈路等重型柴油车通行集中的主要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整治的重点车辆为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吨,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标准和冒黑烟的重型柴油车。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驾驶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限超载、改装改型、闯禁区、冒黑烟等。 据悉,此次攻坚战将加强联合执法,县公安局、建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将确定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深入各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建筑工地和重型柴油货运车通行主要道路进行联合检查,每周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严格源头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的监管,督促各单位在签订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同时,必须增加“不使用不达标和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发生闯禁区、闯红灯、超载、遗洒飘散交通违法行为”等有关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密监控抓拍力度,并把重型柴油车违法数据及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不断压缩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活动空间,引导群众主动淘汰。
桓台人,响应倡议,这些行为不要做,做文明桓台人 文明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深化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共同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现发出倡议如下: 1、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文明出行的理念需要大家共同传递。要自觉参与到文明出行行动中来,积极宣传文明出行相关要求,宣传身边文明出行的优秀典型,宣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乱穿马路等反面案例,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注文明出行,参与文明出行,践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文明出行的习惯需要大家共同养成。要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实践者,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开车不车窗抛物,不争抢斑马线,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用远光灯,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超速行驶,不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走路或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乘公交车时排队上下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的乘客让座,不乱扔垃圾,不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在公共场所举止要文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语言要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大声接打电话。 3、做文明出行的守护者。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要积极参加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利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手段,记录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踊跃向媒体提供不文明行为线索,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要积极参与文明出行的监督、劝导等公益活动,以恰当的方式规劝和纠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市民朋友们,文明出行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告别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通报:淄博市又有3名村干部被通报,看看有你老家的没有 22日,临淄纪检监察官方网站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齐都镇小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岩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墓地问题。2012年12月,齐都镇小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岩违法占用70平方米基本农田土地,为其父修建墓地。2018年8月,齐都镇党委给予刘岩党内警告处分。 2、朱台镇宋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路光明擅自改变外出考察学习线路,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时任朱台镇宋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路光明借负责组织村内党员和村民代表前往华西村、南京党校等地考察学习之机,擅自改变外出考察学习线路,带领宋桥村党员和村民代表26人游览寒山寺、西湖、拙政园等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旅游景点,并将旅游花费的4.2111万元用村集体资金支付。2018年8月,朱台镇党委给予路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辛店街道毛托村党员、原村委会主任石光金违规报销个人招待费及村委会吃喝费用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石光金在担任辛店街道毛托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招待费用和村委会违规吃喝的餐费共计6.1012万元以村招待费名义用村集体资金支付。2018年8月,辛店街道党工委给予石光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桓台县2018学年度义务段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意见,有孩子的家长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桓台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桓教体字〔2018〕3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桓台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意见。 1 一、招生学校 (一)初中 桓台县实验中学、桓台县世纪中学、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竞技体育学校(面向全县)、桓台县城南学校、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二)小学 桓台县实验小学、桓台县第一小学、桓台县第二小学、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城南学校、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2 二、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 31日,开学时间为2018年9月3日。 (二)程序 1.招生学校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要求组织新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于8月27日—31日到县教体局301室查询,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进行新生报名,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军转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持县武装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登记报名,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其中,“高层次人才”依据《淄博人才新政23》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4.9月21日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各招生学校报到新生逐一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注册学籍。 (三)要求 1.报名时需查验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初中一年级需查验小学学籍证明材料,入小学一年级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2.严禁违规招生,凡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各学校擅自招收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 3 三、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初中 1.桓台县实验中学 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桓台县世纪中学 (1)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张北路以东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3.桓台县实验学校 招收柳泉北路以东、东岳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4.桓台县城南学校 (1)招收东岳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柳泉北路以东、东岳路以西、镇南大街以南、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3)招收东岳路以东、张北路以西、渔洋街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4)招收少海路以东、东岳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5.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1)招收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2)招收柳泉路北路以东、少海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 初中划片示意图:(点击可放大)  (二)小学 1.桓台县实验小学 (1)招收兴桓路以东、槐荫路以西、建设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槐荫路以东、张北路以西、公安街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张北路以东、镇府街以南、建国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桓台县第一小学 (1)招收兴桓路以东、建设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槐荫路以东、张北路以西、建设街以南、公安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张北路以东、建设街以南、镇府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桓台县第二小学 (1)招收东岳路以东、兴桓路以西、建设街以南、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少海路以东、兴桓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兴桓路以东、张北路以西、镇南大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招收张北路以东、建国街以南、渔洋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5)招收东岳路以东、渔洋街以南、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桓台县实验学校 (1)招收东岳路以东、兴桓路以西、建设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柳泉北路以东、东岳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5.桓台县城南学校 (1)招收桓台大道以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柳泉北路以东、少海路以西、镇南大街以南、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收少海路以东、东岳路以西、渔洋街以南、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6.桓台一中附属学校 (1)招收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柳泉路北路以东、少海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南、镇南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小学划片示意图:(点击可放大)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4日
桓台县2018-2019城区义务段学校转学规定,请仔细阅读 为规范我县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解决群众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和我县招生的相关政策,现就我县2018—2019学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作如下规定: 一、转学条件 学生申请转入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生户口或家庭住址迁移到城区(桓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下同); (二)符合桓台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 二、转学实施办法 (一)办理时间 2018—2019学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以学期为单位集中办理,暑假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寒假办理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过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301室进行申请、登记。 2.县教育体育局对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县教育体育局于8月27日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通知书》。 4.学生持《转学通知书》于8月31日到转入学校报到。 (三)转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1.常住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学籍证明(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章,下同)等。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准备的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租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居住证、桓台县人社部门注册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学籍证明材料。 (说明:学生转学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 三、特别说明 (一)下列情况均不得转学: 1.县内就读的初中学生参加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后; 2.学生在休学期间; 3.学生监护人房产未变,因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年度招生片区调整,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 (二)初三学业考试后转入的外区县就读的桓台籍学生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时一律不参与指标分配。 (三)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四)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桓台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意见》(桓教体字〔2018〕102号)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其中,转入桓台一中附属学校的学生若无对应年级,统一调剂到桓台县实验学校;符合城区中小学转学条件,但其监护人名下无房产的初中学生统一调剂到桓台县世纪中学,小学根据城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情况调剂入学。 (五)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县教育体育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学籍、年龄、就读年级、相关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退回,且2年内不再受理其转学申请。 (六)相关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后,要严格按照本规定于1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学籍异动申请,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按程序安排的转入学生。 (八)严禁学校擅自接收转学学生,对违反转学规定和不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九)各镇中小学之间转学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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