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l蛙声一片ლ Nlu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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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显示,目前,苏州大市范围电动自行车总数超750万辆,其中市区已上牌的电动车数量占比达四成多。 根据此前江苏省工商局联手消保委组织的苏州市地区电动自行车质量检测结果,苏州市场电动车的超重、超速“两超”问题严重。 不过,这些电动车乱象将得到整治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4月15号实施 由江苏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推出的 《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 也正式出炉  电动车管理办法来了 01 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标电动车 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江苏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如果违反,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号牌制作费用由各市、县财政承担。 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03 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设置5年过渡期 那么,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何处理? 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 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04 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 同时,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05 快递、外卖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针对快递、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情况,江苏也将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共治。 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驾驶电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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