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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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墟之后再无辰东 断更理直气壮 但是总有完结的那一刻 以后辰东再写什么丑陋世界,盖地,前列腺虚,等等,不可能再看了 不过 辰东估计早已江郎才尽 如果不是贴吧众人献计献策 圣墟绝对 断尾
****,又断更好几天 了 晚年不详
那位,肯定挂了 什么晚年不详,什么满身绿毛 都不足以断更半月 肯定挂了 路已断 道友们自行脑补吧
也是个可怜人儿 在这一瞬间,他的眼中浮现了很多往事,日与夜的奋书,那是一曲曲高歌,万众期待,天下共盼,日日有更,最后终于大成. 而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岁月中,他孜孜不倦,被世间众生膜拜,光辉照亮了网络,烙印进书迷心中。 他尽了身为网文强者的所有责任,而也被众生尊敬,后来看着朋友一个又一个的发财,看着心爱的女子也拜倒倒在金钱面前,他是那样的悲恸,渴望暴富。 他慢慢的变了,资产上亿,前呼后拥,他只是为了能够干一票更大的,更希望把遮天变成电视剧。 最终,他彻底变了,踏上了另一条路。 心渐渐冷,渐渐无情,背离众生,把他们的意淫变成肾虚的剧情,踏上了一条相悖的路。 “哈哈哈哈哈哈哈”狗东大笑,擦去脸上的泪珠,转为冷漠,转为无情,道:“真是好笑的情绪,疫情就要过去了,在我攀登绝巅、将要称霸娱乐圈时竟然又有了这种感觉,正如当年成道时。可是,就算停更又能怎样,谁还能跨过魂河来击杀我么” “这一回,我只为自己活,没有什么枷锁,我要拍电视、拍电影,踏出演艺路”狗东大吼,给自己一个了断,斩掉了最后的一丝波澜与情绪。
那厮已然断更10日,道友们还在推演各种剧情 自得其乐,自我愚弄吗? 一个个都想成仙?
这吧里看肾虚的有几个给了钱的 ????? 居然敢怪狗东仙帝行灭绝之事? 还诅咒狗东仙帝晚年不详!?
1级小号没人权 虱子多了不怕咬 坑挖越多越不用填 断更成为习惯真舒服
三花妹妹无偿领养 自家大猫生的娃,60天左右。健壮漂亮。坐标水碾河。有意者回帖或者私聊
哎哟,笔笔出来了 好可爱 以前黑了笔笔好久 都是违心的 因为很多笔迷傻缺傻缺的 后来知道笔笔跟我神关系那么好 就再也不黑笔笔了
震中在哪? 哦
水碾河周边有没有比较好的恒温游泳场地 求大神推荐
纯狸花妹妹40多天 200自提
狸花妹妹领养水碾河40多天会用猫砂 200,自家猫崽。有意者留下联系方式。
借宝地给自家狸花妹妹找个铲屎官 花纹明显左右全对称,四爪均黑,大脚掌,30多天了,猫妈还在喂奶。会使用猫砂。
狸花妹妹快满月了低偿找领养
自家猫咪生的崽崽,满月了找好人家领养 要求固定住所,爱猫人士
自家田园猫咪生的崽崽无偿领养 水碾河附近,要求有长期固定住所,有责任心人士
无偿领养足月田园猫咪
可爱小猫无偿领养 成都水碾河 猫咪6月15日出生的,再等个10来天就可以领养。
令人愤怒的是,随便你怎么问,怎么回,它也不理你。 令人愤怒的是,随便你怎么问,怎么回,它也不理你。
元宵节出生的猫咪能够独立生活了免费领养 嗮太阳呢
家里咪咪元宵节生的小猫有预定领养的吗 4只,都是狸花+白
我非常担心的是 最后彩蛋 货仓令人揪心的打开后 崩 出来了一只抱脸虫 ............................ 幸好不是抱脸虫 出来的居然是............................钢铁侠的Mark51 这导演真会藏私货
我只有99押金 超过时间退不回来 我就私锁一个小黄蜂用 车上会写明:因为押金退不回,一旦退回即解锁。 这不犯法吧? 99元换一部小黄蜂车型还是划算 小黄蜂是最好骑的共享单车
最近打不开呢,那位大神有最新的链接啊? 大神在吗?
猫咪领养,自家猫下的崽,三花是妹妹,另外两只是弟弟
小偿三花妹妹 标准三花,健康漂亮 二楼放图
田园猫咪免费领养 自家大猫下的,满月了,成都东门。有意者留言。 二楼照片
沙特队 粘球,没力量,没速度,没有向前的欲望 看着像国足
“门”是什么 “门”并不是什么机器人的新世界,机器人只要找到“门”就自由安全了。 “门”更不是某种能让机器人顿悟的方法,比如说迷宫图形是个二维码,接待员扫描了就会慢慢觉醒,不会这么简单直白。 这个“门”应该是人类实现永生的办法。 福特在利用接待员的“觉醒”,让这些“觉醒”的接待员自然发展,以期因此实现人类永生。 其实德妹、梅芙、印第安人首领以及其它人比如泰迪等接待员的“觉醒”并不是100%,他们的“觉醒”不能违背福特所设下的基本原则。 (人类也觉得自己不是傻子,该知道的好像都知道了,该记起的似乎都记着呢!实际上真相真是这样的吗?有没有更高级的文明在监视人类,左右着人类呢?如果一个普通人觉醒了会怎样?真的有觉醒这种突然进化的可能吗?至少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人“觉醒”了,也许觉醒的人不屑一顾其它没觉醒的人,自己飘然而去逍遥快活了?连印第安首领的觉悟都不如?或者是被“监视者”们给毙了?) 福特抛出“门”的概念实际是个诱饵,引诱“觉醒”的接待员门去寻找,当找到的时候来临,人类的永生就会实现。 如果“门”指的是机器人和人类和平共处的一种相处方式,这种结果当然是正能量的。 要想找到这个正能量的“门”,就要付出很大代价与艰辛,所以西部世界发生那么多的残酷事件。 题外话:人类如果真的实现永生了,会怎么样呢? 我想首先不会繁殖后代了吧,自己都不会死了,繁殖后代出来与自己争夺资源吗?
给流浪猫“咪咪”做的暖房 喜欢的不得了,进去就不出来了
如何防止公猫强行骑母猫咬伤母猫颈子 太简单了 我是这样做的:在母猫颈子上喷一点花露水,公猫就不敢咬了
比达来 考一下你 假如比达是扫描员,扫描员是边牧,那么比达肯定是边牧 请问 上面这个说法是:1—错误的;2—正确的;3—即错误也正确 请选择
12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严禁商业资本介入 (原标题:12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严禁商业资本介入) 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证监会、国家文物局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佛教道教发展总体平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投资建造、承包经营寺庙宫观等商业化问题最为社会所关注。商业化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佛教道教的健康传承发展,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意见》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听取各地及相关部门意见,明确政策界限,落实工作责任,针对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主要表现,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的具体举措。 一是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 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 三是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四是规范烧香、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 五是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是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七是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佛教道教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税收、资产、会计制度,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八是引导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深化教风建设,抵制商业逐利和奢靡之风,杜绝教职人员直接参与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等行为。 九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要求各级党政干部严守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 十是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运用舆论力量推动治理工作。 《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佛教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佛教道教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我国,佛教道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众多,影响广泛。近年来,佛教道教发展总体平稳,但在新形势下一些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反映最强烈的是商业化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为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借此干预场所的内部事务,该场所必须交由佛教道教界管理使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不得设立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历史上曾经是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现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不得以功德箱等形式募集和收取宗教性捐献。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兴建此类景区,须严格履行有关法定手续,并充分听取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佛教道教界意见,接受当地宗教事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行政监督。禁止以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冠以佛教、道教名称。严禁假冒或雇佣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骗取钱财。 3.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从严控制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对于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城乡建设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定,不符合宗教仪轨或造型粗劣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予以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批准建造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一律不得对外开放,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门票和宗教性捐献。已经批准开放的,必须交由宗教界管理使用,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宣传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4.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严禁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等以任何名义诱导、胁迫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依法查处劣质违规燃香类产品,规范香烛经营。佛教道教团体、场所和教职人员要倡导文明敬香,优化寺观环境。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要将文明敬香作为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佛教道教界要进一步规范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严禁利用放生活动开展商业性经营,坚决禁止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活动。佛教道教界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放生活动。 5.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和个人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平台不得组织宗教活动,不得开展“网上烧香”、“网上礼佛敬佛”、网上功德箱募款和售卖佛教道教衍生商品等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赠。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平台接受宗教性捐赠,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6.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佛教道教用品、艺术品和出版物,开展与其宗教宗旨、习俗相符的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引导佛教道教界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与其教义教规相符的经营活动,依法加强对场所设立的素餐馆、法物流通处等经营网点的监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和开展其他活动,应当事先征得该场所同意。 7.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佛教道教团体、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税收、资产、会计制度,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依法申报税收减免。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兴办的经济实体,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进行财会登记核算并照章纳税。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指导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制定完善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功德箱管理等制度,引入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公开,以适当方式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 8.支持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鼓励和支持佛教道教界深化教风建设,完善教规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弘扬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抵制商业逐利和奢靡之风,不断提升教职人员素质,纠正信仰淡薄、戒律松弛等问题,惩治教风不正、借教敛财等行为。支持佛教道教团体、院校和场所加强对教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引导教职人员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提升自身宗教修养、开展宗教教务上,不得直接参与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佛教道教教职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鼓励和支持佛教道教界增强服务信教群众意识,按民主原则管理团体、场所事务,实现财务、人事、活动等方面管理规范化,维护清净庄严的形象。 9.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各级党政干部要严守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坚决惩治腐败。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参与经营活动,违者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0.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直至依法吊销其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等措施予以整改。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其他场所和组织,其主管部门负主要治理责任,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依法查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主动公布政策和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支持媒体曝光揭丑,运用舆论力量推动治理工作;要推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悬挂统一标识牌工作,方便公众查询识别,接受社会监督;要指导佛教道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认定、证书颁发和基本信息网络查询等工作,维护佛教道教的正常秩序。
1111买的东东没一个满意的 100%打算退了 有跟我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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