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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就是这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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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中国已接近低生育陷阱 中国新闻网2014年12月15 社科院:中国已接近低生育陷阱 中国新闻网2014年12月15日15:54102 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中国社科院15日发布《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中国目前生育率已经非常接近“低生育陷阱”,呼吁尽快从“单独二孩”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过渡。 报告称中国接近“低生育陷阱”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即单独二孩)政策。今年11月5日,国家卫计委公开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约70万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提出二孩申请,与此前预计每年约200万对夫妻申请差距较大。舆论预想中的第一波生育小高潮并未如期到来。 “中国的人口红利从2010年开始逐渐消失,即使执行了单独二孩政策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一趋势。”报告指出,虽然放松人口生育政策并不会带来立竿见影的增长效应,但是从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实现合理的人口结构,提高未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比例,从而能够对潜在增长率产生正向的影响。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这个水平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历史经验表明,所有落入这一“陷阱”的国家,都没能再重新达到人口更替水平。因此,人口生育政策越早调整,其所产生的效果就越明显。 “必须认识到,虽然人口生育政策会影响总和生育率,但人口的生育率下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随着经济发展,生育意愿不断降低乃大势所趋,不能指望有明显的逆转。”报告称。 呼吁政策尽快“全面放开二孩” 报告呼吁,政府应该尽快从现有的“单独二孩”政策过渡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同时,通过微观调查,跟踪典型地区的人口总和生育率变化趋势,进而根据人口发展现实及时调整中国的人口生育政策。 根据报告的测算,如果从目前的“单独二孩”政策过渡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甚至更大幅度的政策调整,对潜在增长率产生的短期“负效应”最多达到0.2个百分点,但是产生的长期“正效应”却能达到0.4~0.5个百分点。 “即使进一步放松人口生育政策,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也很难有实质性的改变,或者说,即使放松生育政策也不能改变中国的人口转变趋势。”报告认为,中国正逐步踏入人口老龄化通道,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改革措施,到2050年,中国的潜在增长率很可能低于4%。这对于一个快速发展的巨型经济体来说无疑是很严峻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全面放开二胎,国家层面仍然持谨慎态度,国家卫计委曾多次公开表示,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胎的时间表。(完) (原标题:社科院:中国接近低生育陷阱 应尽快全面放开二孩)
速腾召回不换悬挂真相 一汽大众至少节省16亿元 浙江消保委称   大众减成本不换速腾悬挂   事态更加严峻,此时一汽大众向大众中国求援。从10月底开始,大众中国和一汽大众联合召开多起说明会,除召回速腾安装金属衬板之外,承诺为新速腾和甲壳虫汽车上装配的耦合杆式后悬架(即非独立悬架)提供10年保障,适用于2014年10月17日宣布的召回范围内的车辆。   另外,大众承认把非独立后悬架整体更换为独立后悬架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这样做涉及到制动等系统的重新匹配,很难保证不会带来新的问题。目前增加金属衬块的措施经过厂方技术论证和测试,是一个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到底速腾非独立后悬架能不能更换独立后悬架呢?浙江省消费者权益维护委员会11月5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所属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消费者质疑新速腾召回方案的公开建议函”揭露了一汽大众不愿意更换速腾后悬架的真实原因。   “2011年5月份至2014年5月份生产的新速腾的底盘,和2014年5月份以后生产的新速腾底盘几乎没有任何差别,包括镙丝安装的孔洞也没有变化。‘加金属衬板’每辆车召回的物料成本不到100元,而非独立悬架(扭力梁结构)更换为独立悬架(多连杆结构)的物料成本为3000元-4000元左右。也就是说,2014年5月份以后生产的新速腾的多连杆独立悬架,安装到召回范围的新速腾底盘上不存在技术障碍,只有召回成本的区别”,公开建议函如实提到。   如按一汽大众召回563605辆新速腾计算,不更换独立悬架将为一汽大众节省16.34亿元-21.98亿元。也就2012年新速腾上市之时,一汽大众公关总监拱兴波曾向媒体表态,一汽大众独创耦合杆式后悬从成本考虑并没有减配,而是采用了更适合中国市场消费者的悬挂形式。该悬挂还被一汽大众评价为:“转弯稳、侧倾小、坏路稳、晃动小、高速稳、不发飘、制动稳、不点头。”   公开建议函还表示,如果现有的召回措施确实不能消除安全隐患,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考虑,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贵局,重视消费者提出更换悬架的呼吁,以确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速腾召回不换悬挂真相 一汽大众至少节省16亿元 浙江消保委称   大众减成本不换速腾悬挂   事态更加严峻,此时一汽大众向大众中国求援。从10月底开始,大众中国和一汽大众联合召开多起说明会,除召回速腾安装金属衬板之外,承诺为新速腾和甲壳虫汽车上装配的耦合杆式后悬架(即非独立悬架)提供10年保障,适用于2014年10月17日宣布的召回范围内的车辆。   另外,大众承认把非独立后悬架整体更换为独立后悬架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这样做涉及到制动等系统的重新匹配,很难保证不会带来新的问题。目前增加金属衬块的措施经过厂方技术论证和测试,是一个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到底速腾非独立后悬架能不能更换独立后悬架呢?浙江省消费者权益维护委员会11月5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所属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消费者质疑新速腾召回方案的公开建议函”揭露了一汽大众不愿意更换速腾后悬架的真实原因。   “2011年5月份至2014年5月份生产的新速腾的底盘,和2014年5月份以后生产的新速腾底盘几乎没有任何差别,包括镙丝安装的孔洞也没有变化。‘加金属衬板’每辆车召回的物料成本不到100元,而非独立悬架(扭力梁结构)更换为独立悬架(多连杆结构)的物料成本为3000元-4000元左右。也就是说,2014年5月份以后生产的新速腾的多连杆独立悬架,安装到召回范围的新速腾底盘上不存在技术障碍,只有召回成本的区别”,公开建议函如实提到。   如按一汽大众召回563605辆新速腾计算,不更换独立悬架将为一汽大众节省16.34亿元-21.98亿元。也就2012年新速腾上市之时,一汽大众公关总监拱兴波曾向媒体表态,一汽大众独创耦合杆式后悬从成本考虑并没有减配,而是采用了更适合中国市场消费者的悬挂形式。该悬挂还被一汽大众评价为:“转弯稳、侧倾小、坏路稳、晃动小、高速稳、不发飘、制动稳、不点头。”   公开建议函还表示,如果现有的召回措施确实不能消除安全隐患,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考虑,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贵局,重视消费者提出更换悬架的呼吁,以确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荒谬之处 2014-07-01 文化现象与思考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的解释是:“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说“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那么首先就要对“多出生人口”下一个定义:什么叫“多出生人口”?从人口学上来说,下一代的人口数量要与上一代保持不变,平均每对夫妇要生2.1个孩子,也就是说: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从人口学上来说是不能算作“超生”的,但现在很多的“社会抚养费”却是针对第二胎的。 第二,退一步来说,假定生第二胎确实属于“多出生人口”,那么,丁克家庭连一个孩子也没有,为国家节省下的那部分“社会抚养费”,国家是否应该返还给丁克家庭呢? 第三,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逻辑,如果一个中国人移居国外,等于是放弃了在中国的原本属于他的那份社会公共资源。那么,国家是否应该对移居国外的中国人给予奖励? 第四,什么叫“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如果说超生婴儿“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那么非超生婴儿也一样“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如果说超生婴儿“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难道超生婴儿所使用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社会免费提供的吗? 他们吃的、穿的、用的东西不是父母花钱买的吗?如果硬要说超生婴儿“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那么外国旅游者及其他外国在华人员也“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要不要对外国在华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并不是平均分配给每个人的,一个富人占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比一个穷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如果说因为“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这个“社会抚养费”应该向富人征收才对,但现在很多的“社会抚养费”是向穷人征收的。公款吃喝和公车消费不知侵占了多少“社会公共资源”,但从来没听说过向公款吃喝和公车消费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人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是创造者,而且通常来说,人的一生中创造的价值大于他消费的价值,也就是说,人的价值是正数而不是负数。“超生婴儿”长大后,也一样为国家、为社会贡献税收。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出生婴儿都有补贴;而“社会抚养费”却把婴儿的奶粉钱也要抢走!对超生者进行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这是中国的一大发明! 第七,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如果一个家庭有一儿一女,并且是先生女儿后生儿子,就不算“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这个家庭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另一个家庭也是一儿一女,只不过是先生儿子后生女儿,难道就是“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必须向这个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八,现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并不仅仅是针对“超生婴儿”,而且还包括没有“准生证”的第一胎婴儿。同样是第一胎,难道没有“准生证”的婴儿比有“准生证”的婴儿占用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吗? 第九,很多地方的计生条例都规定:超生的胎次越高,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基数越大。例如,如果超生第二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是5万元,则超生第三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是10万元。同样是这个家庭的孩子,难道第三胎占用的社会公共资源比第二胎多一倍吗? 第十,社会抚养费究竟属于行政罚款还是行政收费?如果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罚款,那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超生两年后未被发现,就不能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如果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收费,那么超生就不是一种违法行为,计生委官员所说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这种说法就站不住脚了。 “社会抚养费”的荒谬之处,还有很多。例如,2010年1月13日《华商报》报道:近日,有媒体算出了姚明如超生需要缴纳的罚款。姚明和叶莉都是独生子女,而且叶莉已经29岁了,根据规定,他们生第二胎将不受限制。不过,如果再生第三胎就属于违法超生了。媒体引用上海的地方法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称“如果超生子女方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上海市的标准时,将按夫妻双方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009年的《福布斯》排行榜上,姚明收入为3.6亿人民币,也就是说,姚明超生一个孩子就将缴纳10.8亿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难道姚明超生的一个孩子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会占用价值10亿元的“社会公共资源”? 现在中国已处于超低生育水平,有必要适当提高生育率以缓解人口老龄化,不但不应该对多生孩子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还应该补贴多生孩子的夫妇。这是因为,在把孩子抚养成人的过程中,家庭的投入是主要的,国家的投入只占很少一部分; 然而,当孩子长大成人并参加工作以后,对国家的贡献是远大于国家对这个孩子的投入的。也就是说,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父母抚养孩子是亏本生意,而对于国家来说则是赢利的。因此,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多数人都不愿意多生孩子,而国家则对多生孩子的家庭进行补贴。 建议: 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并退回过去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
湖南绥宁1名村民在镇政府院内坠楼身亡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李婷婷 程媛媛) 10月9日,网曝“湖南省邵阳市不给小孩上户致村民跳楼身亡”。今日,绥宁县官方新闻网证实村民龙继根在该县金屋塘镇镇政府院内死亡,有关部门正在全面调查此事。与死者同村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龙继根家有3个孩子,曾多次为小女儿办理户口未果。   官方证实系坠楼身亡   今日绥宁县通报,龙继根系绥宁县金屋塘万紫村村民,10月9日上午10点多钟,他来到镇政府,在镇民情服务中心逗留。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龙继根倒在镇政府办公楼一楼侧门前坪上,随后宣布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认定龙继根是坠楼身亡。   通报称,龙继根坠楼身亡前没有与乡镇干部有言语冲突和肢体接触。此外,通报还称据龙继根哥哥介绍,龙继根生前身患多种疾病,与妻子多次发生争吵,曾筹钱多处就医。   新京报记者致电湖南绥宁县金屋塘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昨天上午龙继根和妻子一起进入镇政府大院,中午12点左右,龙继根在办公楼坠楼身亡。   村民称死者多次为女儿办户口未果   金屋塘镇万紫村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龙继根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今年19岁,二儿子7岁,小女儿5岁。昨天上午,龙继根和妻子一起去镇政府给小女儿办理户口,因小女儿属于超生,政府工作人员要求龙继根缴纳6000元的超生罚款,而龙继根因家境贫寒拿不出这些罚款,后发生一些言语冲突。   该村民表示,有在政府院内的当地居民听到办事员与龙继根发生激烈的言语争论,之后龙继根在办公楼一楼侧门前坪上被发现死亡。 该村民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龙继根的大女儿和二儿子已有户口,其中二儿子的户口是今年8月份才顺利登记的,此前重复上了几年学前班。按当地规定,龙继根的小女儿属于超生,当地政府规定必须缴纳超生罚款后才能给登记户口,所以曾多次为小女儿办理户口未果。   龙继根家境不好,妻子是智障,基本没有生活能力,龙继根也在今天7月份后患上骨质增生等疾病,基本丧失了劳动力,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长期以来龙继根家人的衣服等物品都依靠同村村民资助。同时,他家中还有一位80多岁的母亲和两位兄弟,经济状况都较差。   此外,当地相关部门也规定,有超生情况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和相关优惠政策,因此龙继根家一直没有得到救济。   出事后,县政府和镇政府决定给龙继根家属6万元的安葬费和5个每年1200元的低保指标,但其家属不同意这一决定,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家属认为龙继根无生活能力的妻子无法抚养三个孩子,希望得到10万元以上的安葬费。   目前,该村民的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
湖南绥宁1名村民在镇政府院内坠楼身亡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李婷婷 程媛媛) 10月9日,网曝“湖南省邵阳市不给小孩上户致村民跳楼身亡”。今日,绥宁县官方新闻网证实村民龙继根在该县金屋塘镇镇政府院内死亡,有关部门正在全面调查此事。与死者同村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龙继根家有3个孩子,曾多次为小女儿办理户口未果。   官方证实系坠楼身亡   今日绥宁县通报,龙继根系绥宁县金屋塘万紫村村民,10月9日上午10点多钟,他来到镇政府,在镇民情服务中心逗留。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龙继根倒在镇政府办公楼一楼侧门前坪上,随后宣布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认定龙继根是坠楼身亡。   通报称,龙继根坠楼身亡前没有与乡镇干部有言语冲突和肢体接触。此外,通报还称据龙继根哥哥介绍,龙继根生前身患多种疾病,与妻子多次发生争吵,曾筹钱多处就医。   新京报记者致电湖南绥宁县金屋塘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昨天上午龙继根和妻子一起进入镇政府大院,中午12点左右,龙继根在办公楼坠楼身亡。   村民称死者多次为女儿办户口未果   金屋塘镇万紫村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龙继根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今年19岁,二儿子7岁,小女儿5岁。昨天上午,龙继根和妻子一起去镇政府给小女儿办理户口,因小女儿属于超生,政府工作人员要求龙继根缴纳6000元的超生罚款,而龙继根因家境贫寒拿不出这些罚款,后发生一些言语冲突。   该村民表示,有在政府院内的当地居民听到办事员与龙继根发生激烈的言语争论,之后龙继根在办公楼一楼侧门前坪上被发现死亡。 该村民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龙继根的大女儿和二儿子已有户口,其中二儿子的户口是今年8月份才顺利登记的,此前重复上了几年学前班。按当地规定,龙继根的小女儿属于超生,当地政府规定必须缴纳超生罚款后才能给登记户口,所以曾多次为小女儿办理户口未果。   龙继根家境不好,妻子是智障,基本没有生活能力,龙继根也在今天7月份后患上骨质增生等疾病,基本丧失了劳动力,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长期以来龙继根家人的衣服等物品都依靠同村村民资助。同时,他家中还有一位80多岁的母亲和两位兄弟,经济状况都较差。   此外,当地相关部门也规定,有超生情况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和相关优惠政策,因此龙继根家一直没有得到救济。   出事后,县政府和镇政府决定给龙继根家属6万元的安葬费和5个每年1200元的低保指标,但其家属不同意这一决定,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家属认为龙继根无生活能力的妻子无法抚养三个孩子,希望得到10万元以上的安葬费。   目前,该村民的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
收钱放任违建 32名城管被查处 2014-10-03 09:   资料图:城管。   原标题 [安徽宿州32名城管执法人员收钱放任违法建设被查处]   新华网合肥10月3日电(记者徐海涛)作为肩负查违拆危职责的城建管理执法人员,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监察大队七中队队长潘浩、副队长孙建却受贿并帮助消除违法建房信息。日前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追缴违法所得。据悉,自去年以来,安徽宿州城区已有32名城管执法人员被查处。   近年来,安徽宿州旧城区拆迁改造步伐加快,违法突击建房乱象随之出现。但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却见利忘义,收受违建户的贿赂后,便充当起违法建设保护伞。其中宿州经济开发区城建执法大队一名执法队员就在受贿后放任42户非法建房上万平方米,该大队从大队长、中队长到一般执法人员已先后有6人因充当违建保护伞获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身为城管监察中队负责人的潘浩和孙建的职责是根据线索和巡视,将辖区内的违法建房拍照上传到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再把违建信息传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组织拆除违建后,再将情况反馈给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将违建信息消除。   但2011年至2012年间,潘浩、孙建共同或单独收受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商或建房户的钱款后,将部分款项送给上级相关部门以帮助消除违法建房信息,致使多处违章房屋顺利建成。   作者:徐海涛
临沂警察济南抓人无合法手续 无辜市民遭抓捕  29日上午,59岁的市民周先生遭遇惊魂一幕:在建国小经三路的一家商店内,两名男子不由分说将他抓起来就要带走。在他本人及目击店员的交涉下,对方才出示自己的警官证,称正在执行抓捕公务。而后来的事态发展令他哭笑不得:“警察抓错人了”。周先生对此严重不满,但对方却拒绝道歉。   今天下午,记者在市中区杆石桥派出所外见到了惊魂甫定的周先生。周先生是一名机关干部,当天上午11:40左右,他来到建国小经三路的一家商店内,刚进去不久,外面冲进来两名男子,上前就抓住他的双臂往外拉扯。“我以为碰上绑架的了,就大声质问他们是什么人,干什么。”周先生十分气愤。 事发商店的监控视频拍下了这一幕。视频显示,面对围上来的多名店员,其中一名男子掏出一个证件,自称是临沂市公安局的警察,正在办案。“我就问他,你抓的是什么人,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结果对方一说,才知道抓错了,这时才松开我。”周先生说。   有过心脏病史的周先生此时吓得双腿哆嗦,他说,虽然是一场误会,但此事相当蹊跷:警察办案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合法手续,在没有证据和没有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就贸然抓人,而且事后也没有任何道歉的意味,态度极为嚣张,行为十分粗暴。周先生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对方留下来,并拨打了110报警。很快,市中区公安分局杆石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   周先生说,在派出所内他才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两名抓他的男子其中一名叫张振浩,警号是074993,警官证上显示其职务是“临沂市公安郯城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另一名男子叫王威风,去年刚参加工作,还没有警官证。   在派出所外,周先生指着一辆黑色的无牌轿车说,这就是当时抓他的人所驾驶的汽车。“开无牌汽车,没有任何手续,不出示证件,行为粗暴恶劣,态度十分蛮横,抓错人了还振振有词,这样的野蛮执法令人气愤!”   在杆石桥派出所内,民警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不便透露详情。两名涉事的临沂警察也拒绝和记者见面,不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与临沂市公安局郯城分局取得联系,对方向记者证实,张振浩确系该局民警,现在的职务是高峰头派出所所长,对其来济南办案的详细情况则表示不清楚,“我们可以先落实一下,稍后回复。”但截至29日17时30分,对方仍未回电,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对方多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到记者29日18时截稿时,周先生表示,对方仍未对其进行道歉,他决定就此事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反映。相关链接警察异地办案应执行哪些程序   公安部127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338条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第339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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