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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别精神分裂的转归 网上有一个极为错误的观点,起病越急越严重,以后痊愈可能性越大,那简直就是放屁。脑出血都昏迷一个月不省人事,侥幸醒来恢复生龙活虎,喝多了吧。 当然性别,也决定转归,男性恢复要比女性慢(主要社会岗位对男性要求高,非男性功能受损严重),时间尺度较长男性恢复就是一个平缓向上的曲线,毕竟没有生理期和内分泌异常的影响。当然,男性在面临暴力袭击时候基于社会家庭角色很难选择回避,持续累积应激恐惧对转归不利。当然,即使男性患者有严重躯体疾病、如严重糖尿病、心衰、癌症、肾衰竭,功能也不会丧失太严重,引起严重的谵妄(身体疾病引起精神疾病加重)。 反观女性看上去恢复非常快,觉得是一种“保险箱里的瓷瓶”,一旦环境和身体又一遍不良变化,即使服药也很难避免复发。如果真的出现心梗、糖尿病、癌症这种大病,那正常女性扛不住,精神异常更扛不住。不得不说生育对女性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巨大的坎,很难有人真迈过去。带药怀孕本身也是前途难说,一旦孩子畸形就雪上加霜了。 对于男性,肯定是寿命缩短,不过生命质量肯定比女性高。女性的监护人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不只是金钱这么简单的问题。 最后从权威角度,终身服药对于避免复发的可能性有多少,实际很差劲,不吃药复发概率是50%~60%,一直用药可以降低75%~到50%,那复发的概率依然高达20%左右。 当然国内外的报道对治安安全问题对复发的加剧一直都是含糊其辞,都不希望自己有动乱的印象,影响投资。笨方法想象如果你天天抢劫,正常人也得疯。所以,还是别去那些危险的风化场所、8点以后不工作就别出来,那种需要和坏人搏斗的保安不要做。
精神病杀人 也得判死刑 精神鉴定通过仍然枪毙 2019年5月23日上午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一川因自认为遭到他人的欺辱和伤害,遂产生杀害无辜儿童以泄私愤的歹念。2017年3月至10月,黄一川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拍摄多所小学、幼儿园照片,选择作案目标。2018年6月6日黄一川再次来沪,通过反复实地观察,最终决定以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6月28日7时许,黄一川携带事先准备的不锈钢斩切刀至该校附近驻足窥探,伺机作案。11时30分许,黄一川尾随该校小学生谭某某、费某某、金某某、学生家长张某某等人,行至距校南门约130米处时,黄一川拿出斩切刀进行砍杀,造成谭某某因被锐器砍切项部造成颈椎、颈髓及椎动脉离断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费某某因被锐器砍切头面部及左手掌等处造成颅腔开放、左手离断等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金某某、张某某头部等处损伤构成轻伤。黄一川行凶后随即被群众和安保人员当场扭获。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一川系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针对无辜儿童实施严重暴力,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黄一川虽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被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鉴于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故应依法予以严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上海市人大代表、被告人的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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