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恨云愁ab 雨恨云愁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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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讨论,仅楼哥部分(含大量主观脑补) 三外出来以后大家都认为仙三的官方结局是完美结局,但是我感觉如果用紫萱结局再加一些脑补能把各代仙剑里的冲突圆上。首先是仙五说魔尊重楼不知所踪,按紫萱结局解释就是楼哥暂时回不了魔界了,所以在魔族看来就是重楼失踪了。魔即使死了也能魔元重聚再生,楼哥跟紫萱说自己是凡人只是一种跟紫萱表白的说辞,顶多是暂时跟凡人一样,楼哥的力量肯定会慢慢恢复的,但需要时间,也不是能一下回到巅峰,这就是为啥到了仙七里感觉楼哥变得很仁慈很有耐心,回顾一下仙三,楼哥不莽撞吗?拿个剑就把塔炸了,明明很莽的好么,楼哥是想干啥就干啥,不考虑后果的,但是仙七里有种重楼有诸多顾虑的感觉,明明一开始楼哥就知道九泉动荡的幕后黑手是敖胥,按仙三里(至少是开头)楼哥的性格,肯定直接去神界干掉敖胥,但是这次居然是派魁予调查,还这么有耐心的慢慢等,如果是完美结局版,那楼哥这人设有点崩啊,当然也可以说是爱过紫萱以后变得在乎人界安定了,但我更喜欢按紫萱结局这样解释,那就是楼哥的力量刚刚恢复到能回魔界,跟巅峰时期还差很多,事情闹太大他现在的实力兜不住。还有三外时护着锁妖塔,后来却不管了,三外的时候楼哥恢复了一点力量,在人间可以横行霸道了,但是还回不了魔界,于是在跟紫萱有关的地方晃荡,三外就出来保护锁妖塔了,再后来能回魔界就回魔界了,而且回魔界后得先找个地方恢复力量,就啥都不管了,就有一段时间是六界都没有重楼的踪迹,这就解释了李逍遥把锁妖塔弄坏楼哥完全不管,这样各代之间冲突的地方都差不多能圆上。 然后有人跟我说三外里龙葵和雪见都在,必然是完美结局,于是我增加了新一轮脑补,仙三里的完美结局并不是最完美的,紫萱还是死了啊,也许三外是那个最完美的第六结局呢,重楼救下了紫萱,然后跟景天喝酒的时候,景天问楼哥他老婆或者妹妹还能不能复活,楼哥就把方法告诉他了,景天再一番折腾,人生圆满了,老婆和妹妹都在了。重楼无所不能应该是因为能自由穿梭于六界,见多识广,什么问题的解决办法都知道,只要知道方法即使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也能办到,况且景天好歹是飞蓬转世,知道方法后能做到复活一个人也不奇怪。 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紫萱结局里重楼修个塔就魔力尽失变成凡人,这跟魔界天花板的实力设定有些矛盾啊,锁妖塔再强也是人界的东西,这也一度让很多人怀疑重楼在魔界地位不高只是个看门的,七代又明确了楼哥在魔界无比尊贵的地位,魁予这样的一部首领在重楼面前也是俯首称臣的,这样的设定下楼哥修个锁妖塔应该很轻松啊,顶多消耗大点呗,用得着第二形态耗尽所有变成凡人吗?所以我这么脑补了一下,楼哥这是为了追紫萱耍了点小心机,假装变成凡人了跟紫雪表白,可惜还是被拒了,但紫萱还活着的时候楼哥不想回魔界,或者是消耗过大确实暂时回不了,然后楼哥在人界守护紫萱,不想紫萱再次为了修复锁妖塔牺牲,就一并护着锁妖塔,等紫萱渐渐老去正常的死亡后,重楼就回魔界了,锁妖塔也不管了。 以上三段之间有些重复也有些冲突,因为我不是一次写的,复制过来以后懒得整理了,脑补也没有什么依据,与其说是为了衔接各代的冲突,不如说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愿望吧,我希望楼哥是那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楼哥,也是为爱默默守护深情又温柔的楼哥,没有救不了紫雪的遗憾,只有最后释然后转身离去的潇洒。这就是我想要的完美,每个人对完美的定义不同,我只是想给同我一样喜欢楼哥的人提供一个思路而已。
关于阅文的著作权之争,一个法律半吊子给你们一些建议 首先声明,我是个半吊子说的不一定都对,但应该比大多数写手懂的法律多一丢丢。我本人不是写手,也很少看网络小说,因为有个好朋友是写网文的,跟她聊天我才知道了一些“五五断更节”的事情,我本身是个局外人,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网上各种言论都有夸张的成分,谁真谁假我也懒得仔细分辨,但是最近几天经常看到的各种推文都是在说免费模式还是付费模式的问题,而底下的评论基本上都是说别转移换题,大家关注的是著作权归属之类的言论,我想如果你们真的只是想要回著作权的话,其实一点儿也不难。 最近腾讯方面不是一直在强调不是聘用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吗,也就是说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委托创作合同么,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不想给付工资,不是劳动合同所以你们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呢,保护从来都是双向的,既然不是劳动合同,那腾讯方也不能按劳动合同来要求写手啊!既然是委托合同,双方就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享有任意解除权,只要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合同一旦解除所有条款失效,你的著作权自然就回到你手里了,于是你就可以要求腾讯停止侵权或者支付版权许可费。法律关于任意解除权的规定不是很详细,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不能任意解除的话,光通知好像是不行的,我不知道你们的合同里有没有限制解除的条款,不过你们至少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个人感觉你们的合同这两条都占了,显失公平就不用说了吧,你们天天喊的就是这个。你们有多少人签合同的时候是以为只给腾讯网络传播权的?这不就是重大误解么。不要觉得起诉打官司有多贵多麻烦,其实特别的简单,不请律师的话法院只收几十块钱的诉讼费而已,具体资费标准可以自己搜,当然去法院问才是最准的。起诉的流程也简单的很,只需要三样东西,1、起诉书,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3、证据。把这些东西交给法院然后等通知就行了,等开庭的时候跟被告来场口水战,然后能结果。是不是特别特别简单啊,别想太复杂了,腾讯一定比你们更怕打官司,只要你们起诉的人一多,腾讯肯定立马怂。起诉书网上有模板,照着填就行了,身份证没啥可说的,至于证据可以是你们签订的合同、你们写的文、各种更新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都能作为证据,哪些东西对自己有利就提供哪些,具体自己看着办呗。解除合同的损失顶多就是把你从平台得到的钱退回去,合同能解除的话关于违约赔偿的条款自然就无效了,不用担心要赔很多。 如果你就是想要回著作权通过法律途径是能要回来的,但是想要钱就只能找腾讯“和谈”了,反正如果是我,我宁愿一分钱不赚去免费的平台上发文,也要保证自己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何去何从,终究还是要你们自己选择,我一个局外人也只能给出这些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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