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货子 稳货子
没关系,天空越黑,星星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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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省长骑电动车上下班,打了谁的脸?   很多城市整治电动车,不是禁就是限,百般刁难车主,以致于大家怨声载道。事实上,制定这些规则的人都不体察民情,不懂得电动车对他们的意义和价值,只是以官本位的思想办事,因为这些官僚阶级从来没有骑过电动车。   然而,从历史的角度而言,每当国家处在某种关键时刻,总会有一些有担当、有正义的政治家站出来,为百姓说话,鲁迅将其称为“民族的脊梁"。就拿当前各地禁摩限电的事情而言吧,湖南省省长杜家豪近期在省委城市会议上谈了自己对电动车的理解和看法。   据媒体报道,在5月8日上午举行的湖南省委城市工作会议上,省长杜家毫同与会人员分享起他的骑车经历。“你们去试试看、骑骑看,能在马路上好好的骑车吗?”杜家豪说。   “ 我到哪里工作都会买一辆自行车,到了长沙也买了一辆。骑车上路,一会骑上人行道;一会儿路断了要扛着车子过天桥;一会儿被交警拉住,他也不知道我是省长,还教训几句;我转弯做个手势,提醒后面的机动车注意,出租车师傅还把我拦住,摇下车窗,说你摆什么谱啊?又把我骂两句。你们说这车还能骑吗?2亿多的电动车用户怎么办,他们如何出行、工作学习,如何融入城市?这说明我们的公共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充分说明整个社会对自行车,电动车的歧视,对我们弱势群体的歧视,戴有色眼镜看我们。”   杜家毫说:“我是上海长大的,我父亲就是农民。当时就是农民工来到城市,现在我变城市人了,他也变成工人了。我们要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保、交通出行等方面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让为城市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将来逐步可以留在城市。”   “其实,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点点滴滴、件件桩桩。只要我们做一件成一件,做一件解决一个问题,我们的工作就前进了一步。”他说。   反观一些地方一刀切“禁摩限电”的做法,与其说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不如称之为制造问题。因为这种做法非但不能解决城市中固有的交通问题,反而使得问题更严重,矛盾更尖锐。   在整个禁摩限电的恐怖氛围中,湖南省长却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公开与其“唱反调”,在笔者看来,这是送给那些不愿实事求是,一意孤行的官僚主义者的一记响亮耳光,打得准,打得狠,打得到位,活该!
广州大学生投书反对禁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禁摩给城市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已越来越突出。以下先浅谈下禁摩的那些借口为何是硬生生的歪理。 禁摩的借口最主要的就四大点:1、环境污染。2、市容市貌。3、安全问题。4、难以管理。 1、环境污染问题,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最不成问题的问题,首先从数量上汽车的数量如今并不比摩托车少,其次从排量方面汽车的排量是一般家用代步摩托车的10倍或以上,而且如今的摩托车市场上基本上也没有两冲程摩托车这种大污染摩托车的身影,而摩托车在交通疏导方面也有卓越的贡献,不仅如此疏导效率提高了那么汽车在路上的滞留时间一定程度上也就相对减少了自然废气的排放。 2、市容市貌问题,其实摩托车本身并不碍于雅观!像美、日、欧盟等的一些发达地区也并没有说过摩托车影响市容而将其禁掉,相反像日本这样同样是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国家却采取的很多民意汇成的一套较为系统的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并在适于本地实况下加以完善)。那么可能真正影响市容的是什么呢?一是改装改的一塌糊涂的(设立一部系统的《机动车合法改装管理法则》以限制其改装范围)、二是无定期保养看似烂的一塌糊涂的且以上二者均无年审的、三或是已到达报废年限而置之不理的。以上的市容问题可以设立一个《机动车信息化管理试行办法(草)》来进行管理(以下简称《机动车信息管理办法》)。一和二一般为无年审(适当放宽年审开放期限)所致,运用《机动车信息管理办法》对注册但其后无年审的可先发信息进行警告处理并要求年审,若屡叫不应者可上门强制暂扣车辆(加大管理处罚力度)并对其进行处罚和教育。若是屡屡不改的可取消其驾驶资格(一段时间),并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3、安全问题,对于安全问题不外乎就是外在的和内在的。外在的也就是泛指摩托或电车的外部装备,主要包含三大件:头盔、雨衣和儿童安全带;头盔问题其实说到底也就是质量问题,那么国家可设立统一安全标准并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抓起,一旦发现有这方面的伪劣产品百姓可以匿名的方式举报(以奖励的方式鼓励);雨衣问题就数雨衣的可改善之处,雨衣前面部分是否会妨碍转向灯显示和后视镜的正常工作,在雨衣与大货卡并行时有卷入大货卡车底的潜在危险(在摩托车试题以及安全教育方面着手,鼓励开展摩托车路考,革新并规范摩托车考试,电车也可效仿);儿童安全带问题,儿童安全带也应规范其生产以高质量严要求来衡量,设置儿童安全带相对适宜的年龄段。还有就是严禁摩托车改装上“摩托车伞”这类严重影响摩托车行驶的非法改装行为(设立《机动车合法改装管理法则》)。。。内在的,是指驾驶不规范在路上上演“杂技表演”这类驾驶不规范的在摩托车骑群当中是极少的一部分而且基本上都是些不务正业的不良少年,对这类而且屡教不改的可对其加以危害公众安全罪对其进行监禁并教育(队友这方面是比较棘手的这也是无奈之举),或是采取国外普遍采取的惩罚措施——让其去停尸间工作一段时间之类的。 4、难以管理,这是为懒政提供的最烂的借口——网民们都这样认为前十几年或许我也不敢这样认为,但在信息化和电子技术发展得如此之快的今天,我认为不存在难管理的问题。作为难点之一的是外来车辆的管理问题,利用如今的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对全国所有车辆进行分层次分种类地进行信息化管理并不是难事,只要是正当程序下注册的外来车辆依据车牌号和驾驶证行驶证,利用网络技术也是很好对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对于证件真伪的鉴别我们可以采用二维码技术,对于个人我们查询我们的个人信息需要密码,但对于交警可运用专门的特制的联网的“扫码浏览器”(名称待定)这类配备的特殊电子设备以快速辨别证件的真伪(真正达到使高仿无用武之地的目的)。 至于《机动车信息化管理试行办法(草)》的制定由于难以一一表达,那么应当群策群力真正设立一套属于现代的管理体系以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的行为。以下仅列出两点作为参考:1、对于全国的机动车建立一个分门别类的层次分明的机动车信息库,由车管所与交警部门共同管理。 交警部门负责查证等一系列的执法工作以及违章行为等的记录,而车管所则负责更新相关信息,两个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交流与合作。。。。。。 2、若是机动车出现违章行为应由交警部门处理的同时并对其进行记录(直至累积计分周期可同时消除该年度的记录,记录包含违章类型和分值等惩罚信息);若是需要作报废则注销其报废车的电子行驶证内容,若是办理报废并办理更换机动车手续则注销旧的电子行驶证并于上牌之前建立新的信息内容。。。。。。 以上的电子行驶证是对应于真实行驶证而存在的信息化管理的内容,驾驶证也是如此-实在证件对于信息资料库。。。。。。 以上内容若有错漏请指正并加以讨论。。。。。。 广东理工学院 电气系一班 吴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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