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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对不起(看了不要哭,很经典)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梦伟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立打来的,他是梦伟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ㄚ伟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咏熙,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梦伟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理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梦中隐隐有紫烟 转载 梦中隐隐有紫烟 紫烟是我死去的双胞胎姐姐。我爱上了翔风,可我在他眼里一直都是紫烟的影子。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上帝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是我进入高中时的第一个同桌。我至今仍记得他第一次看到我的那种表情,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没什么区别。现在我才知道那是为什么。 同桌一段时间后,我发现,除了对我,他跟谁都不怎么讲话,可能是因为我是他同桌的原因吧。不过我说的“除了对我”似乎也有些牵强,因为一般都是我问他答,而且他很少主动跟我讲话,好像也就那么一次吧。 “喂,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是什么啊?” “体育。” “喂,数学作业什么时候交啊?” “晚自习。” “喂……” “我叫翔风!不叫喂!” “……哦……翔风,我叫梦隐。” 就这样,在开学的第二个星期,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我想除了班主任以外,我大概是班里最先知道他名字的人了,因为我后来跟别人提起他的时候,他们居然问我“翔风是谁啊”? 真正跟他有进一步接触,不,应该说是改变了关系是在10月21号。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紫烟的生日。 早晨,一到教室便看见他拿着皮夹在发呆。我放了一些零食在他的桌上,“干什么?”问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把皮夹收好了,可惜没看见皮夹里面有什么,让他这么痴迷不已。 “请你吃的,今天是我生日。”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我的话,他就像中了什么邪似的,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我推了推他:“怎么啦,你?” 他这才回过神来:“没,没,没什么……生日快乐!” 我笑了笑:“谢谢,对了,翔风,下午帮我请个假好不好?”他好像有点为难,“我下午可能不来了。” “哦,没什么,我再去找别人帮忙。” 因为家里的一些事耽误了我来看紫烟的时间。奇怪的是,我来的时候,墓碑前已经有一束鲜花了,是火红火红的玫瑰。当时我并没有多想。只是来到这儿,心中不免有些难过。打娘胎出来,我们吃一样的,穿一样的,只要我不开口,连妈妈也分不出来,我们哪个是紫烟,哪个是梦隐。而现在她却要永远睡在那个又黑又小的盒子里了。我忍不住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姐,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姐,你却听不到。我今天特意穿了条你最喜欢的裙子,你说好看吗?妈妈看着我时都哭了……紫烟,妈妈生病了,爸爸在家照顾她,所以这次只有我们俩来庆祝生日了。生日快乐,紫烟……” 离开墓地的时候,很意外地看见了翔风,他又拿着那个皮夹看得出神。 我收拾好心情悄悄溜了过去,“在看什么呢?”一边问着一边抢他的皮夹,可惜还是没他快。 他回头一看是我,顿时愣得话都说不清楚了“紫……紫……” “你傻了啊你,我是梦隐啊。”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梦隐?” 我不耐烦地说:“你以为是谁啊?” 马上,他恢复了一贯的表情,只是我总觉得和平时有些不一样。而且他居然问我:“你怎么换了裙子?”(我在学校从来没穿过裙子。) “哦,我来看一个朋友,她喜欢穿裙子嘛,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啊?” “……看一个朋友。”“你皮夹里装的什么啊?给我看一下啦?” “这……” 看他好像大不愿意,我也不好坚持下去,“算了,算了,我先走了,拜拜!” 可在我正准备走的时候,他却一把拉住我:“做我女朋友吧?”我有点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做我女朋友!”我这才明白出了问题的不是我的耳朵而是他的大脑。“你脑子进水啊!”他皱了皱眉:“你怎么这么野蛮啊?”气死我了,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我,“这叫活泼可爱!”他站在那里不愠不火地说道:“我的女朋友不需要那么活泼。”而这句话却足以将我气得爆炸:“我不是你女朋友!”
有一种花,永开不败 转载 有一种花,永开不败 我正彻底洗心革面和林朵朵亲密接触时,她父亲的一席话让我认识到自己终归是配不上她的。离她而去后我却始终思念着她。我决定回学校再看她一眼,可她的身影却再也无处寻觅…… “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一个美妙无比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我那时上大二,在学校里可以算是“声名远扬”了。谁不知道我冯天远打起架来是好汉一个,至今我的额头还有那时留下的疤痕。 那一天我照例和几个同学在教室门口海侃神聊,无非又是在夸耀我曾经光荣的恋爱史。忽然,有人在我肩头轻轻一拍,然后我就听到了一个从没听过的动听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 我有些错愕地回过头。一张笑盈盈的脸孔呈现在我面前,就像一朵灿然盛开的花朵。我霎时就呆住了。 身旁的阿呆用胳膊捅捅我,我才回过神来。 “哦,顶楼!”我回答得干脆极了。说来奇怪,若是以前有人这么问我,我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是捉弄人家一番,把那些女孩气得吹眉瞪眼,我则在一旁和我的弟兄们开怀大笑。 女孩笑着说谢谢,然后“噔噔”地跑上楼去了。我看着她娇俏的背影,马尾在脑后一晃一晃,显得十分可爱。 我纳闷地问身边的同学:“这个女孩,没见过呀?” 那天在新生入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守在校门口,漂亮女生可是一个也没漏看!可是怎么没有见过这张笑脸? 说话间,广播声响了起来:“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现在是‘校园歌声’时间……”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悦耳极了,就是那个女孩。 上课预备铃响的时候,女孩从楼上跑了下来。她看到我,友好地笑笑,然后一溜烟地跑开了。九月的阳光映照着她,她的笑脸就像花儿一般鲜妍明媚地绽开着。 自打知道了她是播音员之后,每天课间时分我都期待着她从我的教室门前经过。终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周的一、三是轮到她播音的时间。一到这个时候,我就激动万分。我明白自己对她一见钟情了。 后来阿呆猴精似的把全班同学的生日都收齐了来,一到同学过生日的时间,就把个条子往我手里一塞:“天远,为同学服务去,到播音室给点首歌!”说完邪邪地笑。于是我就多了几次与花朵“亲密接触”的机会。可每次看到她花朵般的笑脸,我却连问她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阿呆对我这几次的表现很不满意,他说天远,我敢打赌你喜欢那个女孩,那就追呗!可我每次总是摸摸额上的那道疤,笑着说:“这样的一个女孩,我可不想辣手摧花。”心里却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在隐隐作痛。 转眼到了秋天,校园里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歌手大赛。这可是我冯天远一展身手的好机会。要不是那样爱惹是生非的话,会有不少女生被我的歌声迷倒。我早早报了名,成天拉着阿呆往歌厅练歌。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为了能在比赛那天让那个花朵般的女孩注意到我。 歌手大赛如期举行。 我的一曲《流浪歌手的情人》果然博得了满堂喝彩。 可我和我的阿呆竟然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那个有着花朵般笑脸的女孩有着无比悦耳的嗓音。直到我看到随着主持人报出“下一位参赛选手,中文系林朵朵”时,她袅袅婷婷地走到台上,我才恍然惊觉,她才是我今晚的头号劲敌。 她仪态大方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笑意在她的脸上弥漫开来。台下掌声雷动,她的笑容已经为她“收买”了观众的心。 她唱的是孟庭苇的《不下雨就出太阳吧》,清越婉转,俨然是原音再现!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她是众望所归,得了第一名。而我以0.3分之差位居第二,不过败在她的手下也算是心服口服。一起在台上领奖的时候,她又回头冲我笑了笑,友善的。 林朵朵一下子红了起来,关于她的消息也一下子流传开来。   “听说了吗?那个林朵朵可是中文系的才女呀!” “可不是吗?只可惜,人家名花有主啦!”
等你开口,你却挥手 转载 等你开口,你却挥手 那个夏天,他的一次回眸,让我开始了一个关于期待的小小旅程。经过交往,我相信他对我的爱意已了然于心,却不想他误以为我对他无动于衷。就这样,长长的期待换来的只是天各一方。 一 七月一日,我到学校领成绩单。 去办公室的路上,要经过苏明辉的教室,教室里的人稀稀落落,苏明辉仍旧坐在靠窗的那个座位,表情冷淡。我知道拿过成绩单后,我的高二就结束了,等到我高三的时候,就再也见不到苏明辉了,因为再过几天,他就要高考了。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失落,苏明辉,这个自己暗暗喜欢了一年多的男生,这么快就要离开我的视线了。而我,还有那么多的话没有对他说,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为他做。可是他,就要离开了。 拿完成绩单后,我在教学楼门口站了很久。圆盘那边栽了几棵不知名的树,开满了粉白的花朵。风吹过,就一阵一阵地往下落,像极了樱花雨。只是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城市,是不会有樱花树的。许多浪漫的情节,也只能靠想像了。 苏明辉就在这个时候经过我的身旁,这是没有预料到的。我眼睁睁地看他就要像曾经的许多次一样越走越远。可是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他的名字:“苏明辉。” 他停下来,回头看我,阳光下他的眼睛出奇地亮。然后我听到他的声音,他微笑地问我:“什么事?”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接触,我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终于在这个盛夏出现了。那天我们从教学楼走到校门口,路很短,却感觉说了很多话。苏明辉笑起来极其温和,一直不厌其烦地听我的絮絮叨叨。最后,苏明辉说,阿蓝,要再早一些认识你多好。 我几乎要哭出来。我问:苏明辉,我可以给你写信吗? 他笑了笑,说,应该是我先写给你,要女生先写过来多没礼貌。 我们在校门口告别,我清楚地看见他肩头上一片飘落的花瓣。他站在我的对面,像童话中王子一般英俊。这个镜头一直到许久以后,仍旧完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无可替代。 二 两个月的假期,我想念着苏明辉,他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语。 他的考试没出意外,我也顺理成章地升入高三。现在的我,坐在他曾经待过的教室,感觉空气里恍惚还有他的气息。 他给我写信,信写在黑白条纹的纸上,字迹清洁,拿在手里的时候,有不同寻常的温暖。 他在信里提许多无关紧要的事,譬如,学校里有几幢教学楼啦,老师怎样啦,同学好不好啦……最重要的是,他那里有樱花树,春季樱花会开满校园的每条甬道。还有许多关于樱花的美丽传说,说是恋人只要一起看一场樱花雨,他们的爱情就会得到祝福。 我看了只觉得感慨,大学的确是个浪漫的地方,像苏明辉这种少根筋的男生,恐怕也会变质。 我只好对他说,那你可要离那些地方远点,小心惹麻烦啊! 他说,现在的樱花季节已经过去了,等到你明年过来的时候,我再陪你去看。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的高三生活枯燥无意义,苏明辉说忍忍就过去了。我知道我不能荒废,我的目标是和他进同一所大学,尽管这不容易,但是我实在是太想和他看一场真正的樱花雨。 当这个城市开始纷纷扬扬下起雪的时候,苏明辉回来了。 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见面。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外套,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仍旧温和地对我笑,像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们坐在看台上说话,谈起从前的事。他偏过头来看我,问:阿蓝,当时你怎么会那么突然地叫我呢?我们都还不认识啊。 我说不知道,本能吧,想到是最后一次了,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想了一会,又问,阿蓝,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坦荡地问出来。我该怎么回答呢?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的心意呢?可是他为什么要问出来呢。 上课铃正好响起,我跳起来,笑嘻嘻地面对他明亮的眼神。我说,怎么会呢,我把你当朋友啊,你这种朋友不认识太可惜了。 苏明辉不说话了,停了一会,站起身来,说,阿蓝,你要去上课了,一起过去吧。 我们一起往教学楼的方向走,他一直低着头,像在思考什么。那天下了碎碎的雪。我好几次想停下来,再次叫住他,像不久前的盛夏一样,能有足够的勇气对他说出那句话。 苏明辉,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可惜那天实在太冷了,那句话一直冻在我的唇边,我眼睁睁地看他离开。 三 高三的下学期,功课愈加紧张。 我的状态不错,老师说一直这样下去,考苏明辉的学校是没有问题的。我听了偷偷地笑。 苏明辉的信仍旧不定时地寄来,仍旧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却觉得安心。苏明辉他应该明白我的心啊,我只是矜持,一直不肯先开口而已。 高考不知不觉就风消云散,一切都很顺利,走出考场的时候,我有些迫不及待的兴奋。 高考结束的第三天,我收到苏明辉的信。我兴冲冲地拆开,一张照片滑出来。照片上除了苏明辉,还有一个陌生的女孩,苏明辉的手搭在她的肩上。苏明辉在信里说:阿蓝,我一直在你和她之间犹豫。那次我在看台上问你那个问题,只要你点一下头,我就能马上作出决定。可没想到对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个朋友而已。阿蓝,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以后,你就再也不需要我的鼓励了。阿蓝,你记得以后要过得快乐一些。再见。 我的眼泪流了出来,苏明辉你这个傻瓜,你怎么会这么误会我呢? 可是我还有可能让你明白一切吗?许多事情都是注定的,我也注定永远无法和你看一场真正的樱花雨了。 填报志愿时,我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一年来那么拼命就是为了奋斗进苏明辉的大学,可是我决定去北方,与他遥遥相对。 我放弃了向他解释的机会。云过风清过后,我也终于明白了:一直以来我所喜欢的所记住的也只有那个夏天第一次对我回头微笑的苏明辉而已,其他的,早在不经意间褪色成一片空白。
因为爱,所以无奈 转载 因为爱,所以无奈 必须要很爱一个人,才能够忍受他。所以我明白有很多人都是很爱我的,所以我一直都是他们的无奈。 一 我叫璇,是妈给取的名字。妈一直说第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爱上了它,就像第一眼看到我就爱上了我一样。在六岁之前,我常常听到这句话。我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妈,所以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她。妈听到这话会笑起来,后来我知道,那种笑代表无奈。 我不明白为什么六岁的时候妈会离开我。只在一夜之间,妈就成了一个回忆——是童年里最残忍的回忆。 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哭。没有妈的日子,我无法适应。我想爸也是不适应的吧:他总是把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然后烧出我一口都吃不下去的饭菜;他还把脏衣服乱扔,家里到处都臭烘烘的。有时候我哭得很凶,爸就把我抱在怀里,然后他的眼泪就会落到我的脸上。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了仇恨,我第一个恨的人,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 一个星期后,对门的辛阿姨敲开了我们家的门。她帮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把我们臭烘烘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又请我和爸爸到她家吃香喷喷的饭菜,她的儿子阿峰哥哥一直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我偷偷看了他一眼,再也认不出他就是那个因为大我两岁就一直欺负我的阿峰。 辛阿姨对我真的很好,爸爸上班的时候,她就过来照顾我,给我做饭洗衣。我开始上学的时候,还送了我一个漂亮的新书包。阿峰哥哥和我一起上学,遵照辛阿姨的命令,他很照顾我,从来没人敢欺负我。 我越来越喜欢辛阿姨和阿峰,我好想和他们住在一起。辛阿姨看我的时候,总是叹着气说“可怜的孩子”。她的眼神很像妈。我想让她做我妈妈。 我告诉爸我的想法。爸突然很凶,打了我一巴掌,他要我记住,我只有一个妈,就算她永远不回来她也是我唯一的妈。我想不通,我真的很委屈。阿峰没有爸爸,我没有妈妈,我们两个残缺的家庭为什么不能合并?爸第一次让我感觉这么不可理喻。 但是,这件事就不得不这么搁浅了。后来我知道,也许两个家庭各自保持独立也是有好处的。 二 在我15岁的时候,爸也离开我了。他的离开是最彻底的——在为我买生日蛋糕的路上,被车撞了。我赶到医院,看到爸面目全非的脸。阿峰哥哥赶紧遮住我的眼睛,我狠狠地把他推开,跑到爸爸跟前。我握着爸爸的手,要他跟我说话,我号啕大哭,我拼命喊叫。我不要,我不要再失去爸爸,我已经没有妈了,我不能再没有爸。爸的嘴唇动了动,我以为他醒了,我以为上帝还是同情我的。可是我看到医生还有辛阿姨都在无奈地流泪。没有人响应我的兴奋,我使劲的摇着爸,让他跟我说话。然后我听到微弱的声音:“璇,不许你恨你妈,她的确是无法忍受的,都是我……不要恨……”爸的气息全部都结束了,然后我呆在那里,眼睁睁地看他被抬走,看他这样消失。我是不是一无所有了? 在回家的路上,只有我和阿峰哥哥,辛阿姨让他陪我。我不断地流泪,他不断地帮我拭泪,我想这也是种默契。他陪了我15年了,我第一次意识到,可能我已经不能没有他了。可是他并不属于我,他只是我的阿峰哥哥,有天他也会离开我。突然发觉原来这个世界是这样陌生,所有我爱的,我想要的,都不属于我。 三 爸走了之后,我决定不再过生日。可是16岁生日那天,阿峰哥哥还是提出要给我过生日,我不要。阿峰哥哥说,就算爸爸为了我的生日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他也还是希望我快乐的,如果我连自己的生日快乐都抛弃了的话,那爸爸会更难过的。 于是我去了他家,接受辛阿姨和他一起为我准备的生日晚餐,但是我坚决不要生日蛋糕。其实这顿晚餐也算是为他饯行,他已经考上了外地的重点大学,明天就要走了。晚餐的气氛很沉闷,大家都在不停地吃,吃完后阿姨去洗碗。我正准备去帮忙,阿峰哥哥把我叫住了,说是有话告诉我。
隔水隔山隔不断薄荷香 转载 隔水隔山隔不断薄荷香 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女新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了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她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说,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龇开牙:你看看我的牙长得多难看,一口龅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子会喜欢我这种牙。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龅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他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13岁就爱上我了,哈哈,13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时喜欢上这个羞涩的男生的,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年代》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驻西班牙的大使,选择这样的一条路,可以让倪小麦过上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7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是荷氏牌的。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长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语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a’mo,Te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气味,苦涩冰凉,像他的暗恋一样。
用一生的时间去表白 转载 用一生的时间去表白 女孩一瘸一拐地走到他面前,男孩没有躲开,等待着女孩报复的一巴掌。许久,女孩张开手,一只创可贴! 那是高一刚开学的第一天,(7)班的教室里静极了,老师正在讲台上点名:“接下来是……李景言!”瞬间,从教室的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发出同一个字音“到!”顿时引起教室里一阵哄笑,老师赶忙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两个李景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子和一个瘦弱无骨的女孩子,不禁问道:“你们两个都叫李景言?”男孩昂起头轻蔑地瞟了一眼女孩,高傲地说:“是的老师,我叫李景言,可我不知道她是否也真的叫李景言!”老师温柔地看着女孩,问道:“你也叫李景言吗?”女孩只是想看一眼这个和自己同名的男孩,迎来的却是男孩冰冷的眼神,她轻颤了一下,小声地回答:“是的老师,我叫李景言。”老师笑了笑示意让他们坐下,男孩有些气急败坏地狠狠地瞪了女孩一眼,女孩则一直沉默不语。 “嗨,兄弟,你怎么起个女生名字?不会是你老爸想女儿想疯了吧,哈哈……”同桌的男生调侃地和男孩说,男孩不等对方笑完,快而狠的拳头早已回赠给对方了。先前还像吃了笑药的男生,此刻已变得老老实实的。而这一切被女孩默默地看在眼里。从此女孩无数次地在笔记本上写下“李景言”这个名字,她迷惑了,此刻这个名字是她自己,还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呢?那个让她心痛却又心动的冰冷眼神,再次浮现了。 在班里男孩的成绩十分优秀,而且也是长得最英俊的,可男孩天生就十分高傲,这使许多追求他的女生屡屡失败。而女孩只有语文成绩最好,尤其是作文,但长得并不出众,是那种不仔细看,就不会在人群中发现的普通人。男孩一直都嫉恨女孩,恨她为什么会和自己的名字一样,这样会让他感到难堪! 清晨,男孩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了正吃力地拎着沉重的书包走着的女孩。这时,男孩邪邪地一笑,一个有点“邪恶”的念头浮现在男孩脑中,于是他快速地向女孩跑去,与她“擦肩”而过。顿时,女孩的身体因为剧烈的碰撞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上,书散了一地,白皙的膝盖上擦出了一块扎眼的红。没有人帮助她。就在男孩幸灾乐祸的时候,却因脚下一滑,让路边的铁丝网划破了手掌心,鲜红的血流出来。他惊住了,这是“报应”吗?他回头看看女孩,女孩眼里闪着亮晶晶的泪光,一瘸一拐地走到他面前,一只瘦弱的手伸出来,男孩没有躲开,等待着女孩报复的一巴掌。许久,女孩张开手,一只创可贴!看着女孩受伤的膝盖,手中的创可贴,男孩的心深深颤动着,他没有勇气再看女孩,扭头跑开了,不知是因为恨女孩的怜悯,还是恨自己的懦弱。 来到学校后,老师宣布了一件令全班震惊的事:让两个李景言一起去当图书管理员!原因是男孩成绩优秀,可以通过阅读增加知识面;女孩作文好,也可以继续提高写作水平,而且他们平时都很守纪律。就这样两人被安排到图书室里了。 中午,女孩没有回家。图书室静悄悄的,风从窗外吹来,女孩柔顺的长发在风中飘动,柔和的光照在她身上,勾画出和谐的轮廓,她微笑着闭上眼睛,感受着这分宁静。在别人眼里,女孩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在压抑自己。只有在没人的时候她才会露出微笑,没有人见过她笑,当然也没有人告诉她,她笑起来真的很美丽。然而这一切却又被躲在书架后看书的男孩看在眼里。男孩惊住了,他不知道女孩竟如此美丽!想着早上对女孩做出的事情,手掌上的伤口又在隐隐作痛。此刻,男孩沉默了,真正痛的是他的手掌吗?还是……他的心? 其实女孩自开学那天点名时,就被男孩深深地吸引了,但她看得出男孩是个极高傲的人,他又怎么会喜欢上自己这样普通的女孩呢?女孩每天都看着这个和自己有着相同名字的男孩,靠在书架旁读书,用笔在书上做下标记,和他那在不经意间露出的浅浅的微笑。女孩觉得多看男孩一眼就会多爱他一点,男孩的笑容就像阳光一样,让女孩的心变得暖暖的。女孩觉得男孩就像太阳,时刻放射着光芒。而自己就像是一棵无语的向日葵,只能远远的看着他,感觉上那么近,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坏女孩在季节深处 转载 坏女孩在季节深处 谁也没想到莫小语会为了我改变。那个浓妆艳抹的坏女孩乖乖地听我补课。可是我不喜欢她啊,我只能选择伤害她。可是当我生命遇到威胁时,正是她把我推出了困境。她才是我青春里最美丽的忧伤。 真正认识莫小语是在高二那年春天快要飘走的时候,她长得高高瘦瘦,很白净,一头清汤挂面般的长发牢牢地束在头顶。但这些都不是我记住她的理由,一切因为她是个坏女生,浓妆艳抹、打架、上课捣乱、逃课吸烟无所不会,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老班每天找我谈话都会向我了解她的情况。我只在星期三星期五的时候能见到她,星期三有班主任的课,星期五轮到莫小语打扫卫生。我很奇怪这样一个不喜欢学习的女生为何会那么热爱劳动。但热爱便很好,起码我不用单枪匹马地劳动了,班里除了我,没人愿意和她一组。 每次打扫卫生的时候,梅箬便等在教室门口的那棵合欢树下。她是“校花”,长得窈窈窕窕,学习也是无可挑剔的拔尖。我们互相喜欢着。在这所普通的学校里,除了梅箬我没有认真看过某个女生。我和梅箬一直把我们的未来都设想的天衣无缝。 那个星期五放学铃响了五分钟后莫小语才满头大汗地跑进教室,我已经开始拖地。她倚在门边喘气,光亮的额头在夕阳的映照下很饱满、很明亮,包括她的眼睛,如一颗黑珍珠一样。她的眼睛和嘴唇上残留着化过妆的痕迹,好像用纸巾擦过了,有点浓淡不均。 “对不起,来晚了。”她先开口。我点点头,继续干我的活。她愣了一下便开始抹桌子,动作很慢。等我洗完拖把回来的时候她才擦到我倒数第二排的书桌跟前,看到我她脸红了一下。我很惊讶叱咤风云的莫小语竟也会脸红。 打扫完卫生我们一块出了教室,梅箬很袅娜地走在我身边,莫小语走在我们前边。刚出校门,一群头发染得红红绿绿的男生女生便围向了她,一个黄头发的男生接过她的书包,一声尖利的口哨声从他嘴里传出,莫小语像个古惑女一样带领她的人马扬长而去。 身旁的梅箬一直冷眼打量着这一切,等他们的身影刚一消失,便吐出一句:“人渣!”我吃惊地看着梅箬厌恶的表情,心里很难过,似乎那是我妹妹被辱骂了般。 傍晚我和梅箬早早地分了手,惶恐不安得似乎被掏空了般。晚上坐在书桌前抽出数学课本,从里面掉出一张纸片,纸上写着:你能帮我补课吗?莫小语。 我想起了下午莫小语脸红红的在我的书桌前抬起头的镜头。叱咤风云混社会的莫小语竟然也有想学习的一天。我的心莫名地激动,如果莫小语能够好好地学习,我们班今年一定会被评为学校的优秀班级;老班一定会大喜过望。 星期一的时候莫小语破天荒地按时坐在了位子上,脸白白净净的,没有风骚的眼影和口红。她的目光从我进教室便盯着我,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向她点点头。她的眼睛笑了一下,很轻微。 上课的时候莫小语很认真,且在数学课上自告奋勇地回答了一个问题。天知道从来不看书的莫小语竟然很流利地回答对了。数学老师很惊喜地让莫小语坐下的时候我看见她瞟了我一眼,很纯洁。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告诉梅箬下午有事,让她先走。梅箬今天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细跟凉鞋,此刻,我才知道夏天不知不觉到了。她昂起头说,随便吧。便噔噔噔踩着鼓点进了教室。我一直看着梅箬的凉鞋和她白白的脚丫子走远,真漂亮。莫小语好像从来没穿过裙子,她永远是一件白白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放学后我走到莫小语的跟前说,从数学开始吧。莫小语换了下脚,让出一个位子。我无语走向前排的位子坐下来。莫小语自顾自地掏出课本,很安静地跟随我的思路。她真的很聪明,很多难题她听我讲一遍便明白了。如果她要用心学习的话,每年班级的第一名就不会让我独占了。 傍晚我们一块儿走出校园,我像老师一样谆谆教训她,以你的聪明只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会考上大学的。莫小语看着我:“真的吗?”薄薄的单眼皮很轻灵。我点了点头。
在你的记忆中渐渐走远 转载 在你的记忆中渐渐走远 男孩每天都来看她,因为她像他的救命恩人,他爱上了她。女孩最终拒绝了他,因为她不能告诉男孩自从救了他后,自己就再也不能站起来,陪他走过今生。 乔乔对服装有悟性,她跟着姨妈才学了三个月的缝纫,就俨然是个大师傅了。 乔乔可不想一辈子当个小裁缝,她的志向是当个服装设计师,到姨妈这里学艺,只是为了对服装多一些了解,为以后学服装设计打好基础。所以,乔乔做任何一件衣服都很认真,每天坐到缝纫机旁就不挪窝儿,需要什么,就跟姨妈说一声:“姨妈,我要把尺子。”“姨妈,帮我将那块布料拿来。”姨妈随叫随到,得到号令似的为她拿这拿那。 这天,缝纫店里来了个大学生,是来圈裤腿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姨妈的缝纫店在大学校园的旁边,店里有一半的生意来源于那些大学生。所以乔乔几乎没看那学生一眼,只顾忙自己的。刚好她需要一把剪刀,就习惯性地喊了一句:“姨妈,递把剪刀过来。”姨妈正要起身,那个学生却抢先一步将剪刀拿到手,递给了乔乔。 乔乔忍不住看了这学生一眼:俊眉朗目,斯斯文文,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乔乔低声说了一句“谢谢”,就低下头去干活,可那位学生还站在她面前,吞吞吐吐地说:“有句话,不知道可不可以说?”乔乔有些诧异,只得重新抬起头来,看了男孩子一眼,说:“说吧。” “我觉得,你是个学徒的,又这么年轻,不应该动不动就支使你姨妈为你做事,应该自己勤快一点。”男孩子说得很认真。 乔乔淡淡地笑了笑,说:“你说得不错。可是,我已经习惯了。”说完又去做自己的事,将那个男孩子晾在那里。男孩子便有些尴尬,手足无措。 裤腿圈好了,那个男孩子却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仍站在乔乔的面前。乔乔问:“有事吗?”男孩的脸就红了,吭吭哧哧地说:“我叫程立,隔壁那所学校的。” 男孩走了,姨妈却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说:“这孩子,有意思。” 第二天,男孩子又来了,还是来圈裤腿。将裤子交给乔乔后,他就拉把椅子坐在乔乔的对面,一边看着乔乔在那里忙碌,一边低声说:“我叫程立。”乔乔笑了,说:“你昨天已经自我介绍过了。”程立便有些窘迫,用手搔着后脑勺,说:“我怕你忘了。”乔乔打趣说:“你很像一个推销员,逢人就推销自己的名字。”程立嘿嘿地笑着,说:“我都推销两遍了,你也推销一下自己吧。”乔乔说:“我叫乔乔。”程立立即就乐了,说:“好好听的名字,像你的人一样美。真的。”乔乔便不说话,只是淡淡地笑了一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人夸自己美了。 程立走后,姨妈笑着对乔乔说:“乔乔,我看,这孩子对你,可能有点意思。”乔乔淡淡地说:“我知道。” 这以后,程立每天都来,都是每天中午来,手里拿着一条裤子,说是要圈裤腿。每次将裤子交给乔乔后,程立就坐在乔乔面前,呆呆地看着乔乔,或者就是没话找话地与乔乔聊上两句。 第七天,当程立再次来圈裤腿时,乔乔忍不住了,问他:“你怎么买这么多裤子?每天都来圈裤腿。”程立答不上来了,使劲地搔后脑勺,嘿嘿地傻笑。乔乔便停下手里的活,一本正经地说:“你必须告诉我,不然,我不接你的生意。”程立脸便全红了,吞吞吐吐地说:“是我发动我们寝室的哥们儿,每人买一条裤子,由我,拿来圈裤腿。” 乔乔沉吟了一会儿,说:“你太傻了。”程立忙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就是想,每天都能看到……”程立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的那个字谁也没听到,但谁都猜得到。乔乔也禁不住脸红了,心里暖暖的。 姨妈说:“程立,你为同学们圈裤腿的钱都是你掏吧?你一个学生哪有那么多钱?你今后要来就来,别找那些圈裤腿的借口。”程立兴奋地“哎”了一声,接过裤子,眉开眼笑地跑了。 乔乔埋怨姨妈:“姨妈,你这是干吗呢?你怎么能让他……”姨妈说:“这孩子喜欢你呢,难道你看不出来?何况人家条件不错。”乔乔生气了,将一块布料使劲地掼在缝纫机的面板上:“就是因为人家的条件太好了!而我……”乔乔没再说,眼睛有些潮。姨妈便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也不说话。
云烟深处雪茫茫 转载 云烟深处雪茫茫 女孩的背影是男孩的心跳,男孩的笑容是女孩的期待。当高中时光一点点流走以后,记住这段岁月的,只剩下了男孩笔下一个又一个如精灵般美丽的背影。 水水爱极了北方的冬天,只因那漫天的飞雪。 她是南方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雪。其实妈妈说,在水水三岁那年也下过一场雪,只是三岁的水水怎么可能知道,又怎么会记得那就是她魂牵梦萦的雪呢?于是水水常常就会对着书里描写的雪景发好大一阵子呆,那里冰雕玉砌的世界多么令人神往啊。 喜欢上那个叫祁盟的男生,也是因为他来自风雪飘摇的北方。祁盟的到来,装点了水水十七岁花季少女的梦。 祁盟是高二下学期才转学来的。他看起来其实并不像是北方人,生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下巴尖削,像是卡通画里的美男子。但他高大的身形却还是显出了身为北方人的粗犷。 祁盟个子高,被老师安排在了水水那一组的最后一桌。水水于是改变了每天从前门进教室的习惯。总是故意从后门走,很自然地经过祁盟的课桌,然后留一个娇俏的背影给祁盟。 水水知道自己的背影很美。 去年暑假的时候,在海边,爸爸曾为她拍过一个看海的背影:着一身纯白的太阳裙,裙角飞扬,还有一头随风而舞的长发,飘逸到极点。这张照片被放大了挂在水水的卧室里,每个亲戚朋友看到了,都惊叹那一种出尘的美丽。所以水水对自己的背影有着绝对的信心,她甚至可以想像得出祁盟盯着她的背影出神的模样。 水水就这样一天天地经过祁盟的身边,怀着不为人知的小小心事。可是祁盟是个腼腆的男生,水水似乎从来不见他和班里的同学说话。他仿佛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未经世事的单纯。水水常常见他在本子上涂涂画画,好几次经过他的桌旁,用眼角的余光瞥过去,发现他总是头也不抬地依旧忙着手里的活儿。看来,这个爱画画的男生也许从来没有注意过水水美丽的背影。水水有几许失落,但却仍旧固执地一次又一次从他的身旁走过。 如果不是那一次意外,不知道祁盟什么时候才能够注意到她。 转入夏季后,老天总爱变幻诡异的嘴脸,常常会突然的一阵大雨叫人躲避不及。水水在那个下午上学的途中被淋成了落汤鸡。一身狼狈地进了教室,气咻咻地就甩满头的水,她甚至忘记了她正在经过祁盟的课桌旁。 “呀!”随着祁盟一声叫喊,水水才发现,她甩下的水珠毫不客气地滴溅在了祁盟的画簿上,几处刚着色的墨迹瞬时淡开去。水水不知所措地呆立在原地,看着祁盟微有愠色的脸。但很快,祁盟的怒火马上消了下去,眼前这个水灵灵但又湿淋淋的女孩叫他不忍责怪。他对着水水笑了一下,抽出一张纸巾准备吸干画簿上的水,还未下手,突然他拿纸巾的手改变了方向,径直朝着还停留在原地一脸愧疚的水水伸过来,他说:“给!”水水一愣,意外地接过纸巾,不知道该说“对不起”还是“谢谢”,于是,也回报祁盟一个微笑,边擦着满头水珠边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不经意地就回头去看祁盟,这一次,她对上了祁盟的目光,祁盟迅速地低下了头,水水却满足地笑了。 凭着少女的敏感,水水知道,祁盟开始注意她了。有好几次,水水故意转头和后桌的同学说话,眼光就顺带着飘到祁盟那里,她会发现,祁盟的目光正在和她会合。发现了这样的一种默契,水水开始兴奋起来,转头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深埋在心底的秘密依然封存。 那个一贯沉默的男生祁盟有一天突然愤怒了。课间时分,祁盟手里舞着一封信冲进了教室,大声吼着:“你们哪个混蛋拆了我的信?谁?是谁?”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歇斯底里的模样,全班同学都被吓住了。水水看着祁盟惨白的一张脸,心被揪得好疼。她呆呆看着祁盟收拾了书包,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她看到,祁盟的脸颊上还有泪痕。头一次看到一个男生的泪,水水的泪也差点就要滑落。 到底是谁拆了祁盟的信,没有人知道。但是关于信里的内容很快传得全班皆知。水水不是那种爱打探小道消息的女孩,却也同样听闻了关于祁盟信中的秘密。那是祁盟的妈妈写来的信,信中最叫人记住的一句话大概是说,祁盟的爸爸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或许会提前释放。于是谁都知道了祁盟是罪犯的儿子。尽管不知道祁盟爸爸犯的是什么罪,但“罪犯”这两个字已经足以让人深恶痛绝。
如果有来世,我想请你跳探戈 转载 如果有来世,我想请你跳探戈 她深爱着男孩,只是女孩的矜持让她一直装腔作势;他深爱着女孩,只是她身边优秀的男孩让他却步。最终她嫁作人妇,他含恨而终……两个相爱的人共舞一曲的机会,只能等待来世了。 € 天初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的女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女孩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天初想,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 等到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大不一样? 就是从那一天起,天初喜欢上了那个白衣的女孩子。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天初的成绩照样总是遥遥领先,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朵朵来了就不一样了。朵朵和他仅仅相差几分,而且朵朵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让天初刮目相看。朵朵就是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其实朵朵也注意到了天初,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里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天初的身边时,她却硬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他却更加倔强,好像从来不要正眼看她,心底确实是恼的,恨自己的故弄玄虚,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人好像比陌路还陌路,天初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说,告诉她他的爱。 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那个白衣的女子,那个心高气也傲的女子。 两个人在学校碰上了,天初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朵朵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女孩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没完没了的活动,天初看着她么高兴活跃就想,再等等吧,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刚到大学的新鲜感,等到情人节再去说吧。 当情人节来的时候正好天下雪了,这对于上海来说是难得的,天初高兴地去买了红玫瑰,然后走在漫天飞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诉她一切,告诉她他的等待、假装和来上海唯一的目的。在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时他把那枝红玫瑰放到了夹克里,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他呆住了,屋里坐着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他的手里正拿着一大把红玫瑰。 有事吗?朵朵问。 他摇头,不,没事,明天有个老乡会,我想叫上你。天初想,他说了谎。因为他已经没有再把红玫瑰掏出来的勇气。 在回来的路上,他把那一枝红玫瑰扔到雪里,红红的、艳艳的,像一地碎了的心,流血的心。 然后他就看到朵朵和那个男孩来回地进进出出了,两个人像真正的学院情侣,一起吃饭一起自习,每次看着他们俩亲亲热热,天初就想,其实她身旁的那个男孩应该是他才对。 不久,他也找了个女朋友,长得特别像朵朵,只是形似,他知道这个女孩子和朵朵比起来说是天和地,没得比较,但是就只有一样好,不说话的时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朵朵。但是不久他们就分了手,因为他发现自己伤得更厉害,他醒着梦着全是朵朵,甚至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梦想媳妇。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苦。 有一次,元旦舞会,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舞会,一进门就看见朵朵正在和那个男孩一起,是最难跳的探戈,他怀着醋意看着,朵朵一回头看到了他,“老乡,过来跳舞呀。”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手伸给旁边的女孩,那个女孩跳得很好,他问她,会跳探戈吗?女孩说当然。他说,那好,有时间教我跳吧。那个舞会,他一直想找个机会和朵朵跳一支,哪怕只是简单的两步,他会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告诉她他是爱她的。可是他一直没有,因为那个男生跳探戈跳得太好了,他们基本上整个舞会都只跳探戈。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 转载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 在未来奇异的生命中和汹涌的岁月里,在滚滚而来的万丈红尘里,在那些寒冷悲伤平静欢欣的时刻,我都能感觉到一个和泪而笑的温柔女子,在我心灵最深处的微光下等我。 一 那时天已经很热,我手拿饭盆,脚蹬拖鞋,晃晃悠悠摇头摆尾地去食堂。路上我左顾右盼两目生辉,希望看到一些悦目的风景(主要是由女生构成)。我曲线的行走方式给自己带来了小灾难,背后一辆自行车出其不意地撞上了我拿饭盆的右手。我被带了一个趔趄,然后看到一个穿白裙子披长发的女孩子向一棵树冲去。 她无效地挣扎了几下,慢慢地倒了下去。我迟疑了一毫秒,赶紧上前扶起她和自行车。她满脸通红,天鹅一样的颈项低垂着,我心头怦地一跳:太美了!我捡起地上散落的书本,一个练习簿上有个小女孩拈着一朵蒲公英在吹,下面写着:中文系23班,薛怡然。 我把书本递给她,她终于抬起头,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我魂飞魄散:好美的眼睛!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我心底一声长叹:我完了! 从那以后,我像清洁工一样终日游荡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希望能再见到她——那个来自我梦境中的人。 立秋后的一个晚上,天已经有些凉了,我套了件夹克来到操场散步。围着操场的铁栅栏的两个门都锁上了。我们的操场经常这样莫名其妙地锁上,不让人进出,不过一丈来高的栅栏对我来说形同虚设。 好像有什么声音?我重新调整了耳朵的焦距,两眼发直入木三分地仔细一听……操场的某个角落有断续的女子低泣声!我把圆珠笔芯推上膛,攥在手中,一步三顿地向声音走去。黑暗中一个身材不错的女孩子在哭。看见我过来,她受了惊吓般往后退,仿佛我是个大色狼。我用一种历尽沧桑和蔼可亲的口吻问:“怎么啦,你?出不去啦?” 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我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我走到栅栏边,指手画脚声情并茂地说:“你先踩着我肩膀爬上去,在外边再踩我肩膀下来。懂吗,呃?”我在栅栏边蹲下,等了半天她也没过来,回头一看我乐了:解鞋带儿呢!看她趴在栅栏上,有些发抖,我一边手忙脚乱地翻栅栏,一边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有个人从楼上掉了下来,经过一扇窗时,他朝窗里喊道:你瞧,直到现在我还活着……” 她轻笑起来。还好,没掉下来。好不容易过来了。她站着不走,低着头略带哭音地小声说:“我书包还在教室里。”我这才醒悟几个教学楼刚刚熄灯锁门。不知是由于翻栅栏的后怕还是由于冷,她瘦小的肩膀不停地收缩。我脱了夹克递给她,说:“你在前面的路灯下等我,我去找找看门老头。”她递给我一个学生证,我知道这是以防看门老头怀疑我(女的就是比男的细心)。 我在几个教学楼之间跑来跑去找看门老头,直跑得心脏上蹿下跳,最后还真找到了他。他哼哼叽叽嘟嘟囔囔开了门。 远远地看见她在路灯下披着我的夹克等我。等我跑到她面前,我突然变成一樽烧了几百遍埋了几千年的秦俑,过了足有一个世纪我的喉咙里才冒了一个泡:“是你?” 你当然知道她是谁。在未来奇异的生命中和汹涌的岁月里,在滚滚而来的万丈红尘里,在那些寒冷悲伤平静欢欣的时刻,我都能感觉到一个和泪而笑的温柔女子,在我心灵最深处的微光下等我。 这是耶稣他爸的安排,也是我存在的证据。是的,她是薛怡然。 二 第二天,我无意中在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学生证。是薛怡然的,昨晚我忘还给她了。看着学生证上她清秀的登记照,我心潮澎湃,突生一计。 吃午饭时,我在餐厅找到了她,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坐下。 这一次她清楚地看见了我,就像我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她,我甚至听见眼神的对撞在空气中发出“啪”的一声轻微炸响。她就那么死死地低着头吃饭,再也不肯看我一眼。 把最后一粒米送到嘴里后,我鼓足勇气离开座位,匆匆忙忙而又气宇轩昂势不可挡地朝薛怡然走了过去。
青梅与竹马的滚滚红尘 转载 青梅与竹马的滚滚红尘 我的心里明白,不一会,我们就要分开了,即使不是诀别,但这一分开,就真的,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我们将沿着不同的道路,走不同的路。 一 我和纪征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 这么说可能有点俗套,但事实的确如此。从6岁到16岁,印象里谁也没离开过谁,就连最敏感的那一段青春叛逆期,我们也是一路嘻嘻哈哈闹过来的。那时候看了一部电影,也是讲一对青梅竹马,男的问女的:“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可以20年来一直是死党吗?”女的追问。男的就一脸坏笑地回答:“因为你不够性感啊。”这时我忽然间想起纪征,我们做了10年纯洁无瑕的死党而没有一点点的质变,又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我必须承认的是,纪征的确是个出类拔萃的男孩子,小时候还不觉得,自从高中以来,那小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个子高了,轮廓英挺了,又打得一手好球。直到有一天他在放学的路上向我炫耀一封被包装的花花绿绿的情书,我才意识到,纪征是真的长大了。 长大了的纪征一脸得意:“阿蓝,有没有男生给你写情书啊?” 我不理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纪征又说:“也难怪,你长得又不好看。” 我的心被重重地打击了一下,纪征一贯是口不遮拦的,这么说肯定是无意,但却无意中触碰到我的痛处。我不如纪征,空长了十几年,全身上下还是一副化不开的样子,细胳膊细腿,脸色也不好。怪不得天天和纪征一起上学放学也没谁把我当威胁。每个人的心里都很亮堂,出色的纪征怎么可能看上平庸的林蓝呢?他们只是死党,只是死党而已。 然而,又有谁知道,林蓝其实是很喜欢纪征的呢? 这个秘密我一直深藏在心底,对谁也不曾透露过。我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说出来,反而会破坏原来的美好。不如一辈子做他的死党,天天能看见他,也就让我心满意足了。 到家的时候,照例是纪征先上前去开铁门。我们这栋楼的铁门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风霜,落满了厚厚的锈,没有大力气的人是打不开的。纪征顺顺当当地把铁门扳开,又回头对我笑,“阿蓝,等哪天我不在了,你连家都回不了。” 我说:“那我就天天带把扳手在书包里,你以为我离开你就活不成了呀。” 纪征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离得开我?” 我不说话,撇下纪征匆忙跑上楼去,直到确定他不会追上来的时候才停下。靠在墙上,有些伤感。我真的可以离开纪征吗?从6岁起就适应了有他在身边的生活,凡事习惯了依赖他。一旦他不在了,我又会乱成什么样子呢?那是我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二 晚自习回家的路上,纪征很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阿蓝,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头也没抬:“不信,我相信日久生情。” “哦。”纪征不再说话。两个人闷闷地走,直到家门口,纪征上去开铁门,握着门把手的时候突然回头,说:“阿蓝,我有女朋友了。” “啊?”我诧异得几乎叫出来,还没来得及再细问些什么,他就已经快速地消失在楼道里了。楼道里没有灯,黑暗一片,我追不到纪征,眼泪一下子就委委屈屈地掉了下来,说不上什么原因。 原来我还是无法对他死心,我以为在这份感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就已经恨恨地将它扼断了,我以为我能安分地做他的死党。可是在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所有的决心都崩溃了。 他让我明白,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纪征了,他终于还是离开了我的生活。第二天到学校,果然听到了风言风语,纪征的女朋友是隔壁班上的班花,名叫肖菲菲,我见过,确实是个无可挑剔的漂亮女生,就算倾不了国也足够倾掉好几座城池了。课间操的时候我又看见她,隔着人群默默地望着,突然间的感觉有点羡慕有点无奈。 羡慕的是她的无可挑剔,无奈的是我永远不可能成为肖菲菲,她比我优秀太多,甚至连名字都要比我的可爱。不是吗?
离眼睛最近的是睫毛 转载 离眼睛最近的是睫毛 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非凡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叫楚楚。 可是非凡和谢辰总是唤我小丫头,从他们会说话开始一直叫到小学初中一路叫过来。 非凡、谢辰和我是同一个院子里长到大的玩伴。读书时分在一个班,他们在我面前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小丫头,给我们把作业写了。”然后丢过来本子,抱着球一溜烟就上了场开始奋战。 同桌伸过脑袋:“又给那俩小子写作业?” 当然写。因为他们都宠我,宠得要命,给我留着好吃的,带我玩着好玩的。 这种宠成全了我们十多年的感情,我们像熟悉自己的家人一样熟悉对方。 初三那年,父母因为事业的发展搬去了另一个城市。 那一年里,我不定期地给他们写信。非凡还像以前一样懒于动笔,把写了几十行字的纸装在谢辰的信里一起寄给我。简简单单的文字,轻描淡写的问候。 谢辰用的是有红色心型图案的信笺,印着徐志摩或者三毛的诗,读的时候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这种信笺三年里从没更换过。我常常笑他缺乏新意。 他说小丫头你懂什么,这叫专一。 谢辰还不时寄来一些千纸鹤幸运星之类的小东西,被我统统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有时候我会很长一段时间收不到非凡的一封信,谢辰说他在学校里组建了一支乐队,并正和一个叫玉的杭州女孩爱得死去活来。 非凡是那种出类拔萃的男孩,从小到大都是。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可我一点都不快乐。 第二年九月,我如愿以偿的进了那所全省最烂的高中。 校园里,青梅竹马的三个人见了面,像小时候那样拥抱,我的兴奋完全覆盖了一个15岁的女孩子应有的矜持。非凡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小丫头,越长越漂亮了呀!” 一米八高的两个帅哥拥在我左右,雨天也是美丽的。 我像以前一样地背靠着非凡和谢辰吃零食,躺在他们怀里喝可乐。我们一起去蹦迪,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周末去市场买回一大包菜。我和非凡趴在地毯上打情侣游戏,谢辰用电炉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有时候我高兴了,会把他们两个的白衬衫洗得干干净净的晾在男生宿舍楼前,像极了太渍洗衣粉的广告。 我一直以为谢辰是我们三个当中最能干的,因为他总是能把我想要而又买不到的东西弄到手来送给我,比如亦舒的散文集,罗大佑最早的CD。非凡在学校是出了名的主音吉他手,能唱很棒的歌,才华四溢再加上天生的气质,他的身边总是云集着各方佳丽。 有一天非凡对我说,小丫头,给我写一些歌词吧,不要埋没了你的才气。于是我开始写歌词,其中有一首歌在整个校园里传唱,叫做《这样爱着你》:一直有句话从来没有对你说,有一些事情你也没有告诉我,童年的钟声这样敲着,这样爱着你的我,仍旧一样的沉默。 许多男生给我写情书都被我无情地扔了。我觉得心里好像被一个人占得满满的了。 我穿着天蓝色的碎点花长裙,和西装革履的非凡穿梭在校园里,回头率极高,很多人认为我们是情侣,按他们的说法,我和非凡在一起很般配,以后肯定会结婚的。 听到这句话时非凡笑弯了腰:你们有没有搞错,小丫头是我妹妹,我和她结婚?除非是原子弹爆炸,炸死全世界的女人我才会娶她。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躲在学校路口边上的酒吧里喝得不醒人事。第二天室友告诉我说谢辰守了我整晚,还把我吐得一塌糊涂的衣服全给清洗了。 室友说,瞎子都看得出来,谢辰喜欢你。 瞎子能看吗?我淡淡地反问道。 高二下学期,非凡退学开了一家酒吧,所有前期工作都准备就绪,才发现支出超过预算,资金不够,我没有犹豫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非凡抱着我,小丫头,你真够哥们儿。
独语玫瑰 转载 独语玫瑰 有时候,喜欢独自一人,细数流年的痕迹,看岁月的残红一点一滴褪尽,偶尔瞟一眼院子里的冬青树,会想:“树下的我们,还在吗?” 一 故事,未必都会有结局,但肯定都有开始。我记得,那个开始…… 春雨浇了两天两夜,继父拉着湿淋淋的他走进家里,对我说:“雨玫,你该叫他哥。”或许是该这样,可我讨厌那笑容。我对他说:“你该去把头发擦擦。”然后转身回房,不再理他。身后的笑声有些尴尬,陌生的声音说:“小妹妹,有个性!” 这些,算是开始吧,第一眼,没有任何好感。我恨透了那张英俊的脸上挂着的玩世不恭的笑容。曾经给过我一半生命的那个人——我的父亲,就是这样笑着走了,又是那样笑着离开的。我不会,叫他哥! 二 妈告诉我,那个男孩叫“枫”,。他妈妈过世很久了,不知道怎么的,我觉得,那一定是个很好的妈妈。 和枫的相处并不困难,因为他基本上不会待在家。除了知道他是个混混以外,我不知道其他任何关于他的事。 但还是会有争执。 最大的争执,是那一次。回家的路上,他叫我,我没听到。他以为我不理他,冲上来抓住我胳膊,好痛!我更怕自己的秘密被他洞悉,急忙狠狠地甩开他。他显然是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很生气地说:“讨厌我就直说,我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傲慢的女孩!” “好,我告诉你,我很讨厌你!”我从不喜欢掩饰自己的感情。之后,他再也没有主动和我说过话。 我知道,或许我和他该好好相处,但至少现在,我做不到! 三 春天很快过去,炎炎烈日宣告夏季的来临。日子似乎很平淡,但总还是会有变故。继父和妈开始争吵,越闹越凶,矛盾升华了就打。家里风波不断。 那个夜晚,雷雨交加。两人交战的情绪似乎也被鼓动了起来,打闹很激烈。我蜷缩在自己房间的角落里,不开灯,不流泪,只是静静地呆在那里,也没有恐惧。尽管知道,我即将被吞噬,在黑暗中。突然,有亮光出现…… 雨把我浇醒的时候,我站在了院子里,面前是那棵古老的冬青树。是枫把我拉出来的,不过,也可以说是我跟着他出来的——我紧紧地抓着他的手。他——我所谓的哥哥,刚才成为我在黑暗中唯一想抓住的救命稻草,那只手,承担了我在最无助时所有的依赖。他的眸子,在路灯氤氲的光照下显得格外明亮,只是里面装满了委屈与愤怒。 雨浇得我好冷,身体与心都微微感到虚脱的痛。突然,他紧紧抱住我,我没有反抗,因为听到了他的哭泣。呜呜的声音,像是受伤的野兽。“我以为我可以用玩世不恭来掩饰,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还是会难过的。”他的声音,第一次这么清晰地回荡在耳边,“你也是,你想用肉体的伤来掩饰内心的,可还是被我看穿了。” 我感到微微的震惊,毕竟,这是第一个发现我秘密的人,但,我没有力气再想更多了。只是告诉他:“我们都好傻,其实不值得。” 冬青树会记得,雨中,我们相拥。透过湿湿的衣服,可以感受到他的体温,此时的心跳是可以互动的,对吗?我俗套地学了个小说里的情节,用手盖住他的眼睛,任他的泪划过我手心,说:“哥,我们都要好好的。” 雨敲打在脸上,是铿锵而脆弱的节奏,我对自己的心说:“很抱歉,我还是喜欢上这个男孩了。” 后来,我们因为淋雨,双双住进了医院。我醒来时,看到妈红肿的眼睛,分不清是被打的,还是被泪水泡的。我看着妈,不说话,不是埋怨,是委屈。妈现在真的变得好可怕,她生活中唯一的乐趣似乎就是同那个男人争执,甚至连我在雨夜冲出家门都不会过问。这个妈,我还可以爱吗? 妈看看我,也是沉默。然后削起了苹果,手是颤抖的,可神情却很专注。 “妈!”我轻轻地叫,“为什么明知改变不了这个结局,还要一再重复那个开始呢?” 妈愣了,终于丢开苹果,趴在我身上。哭,也是一种释然,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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