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桃花 范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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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的理解都不一样,结局其实是有暗示性的,只要记得爱 刚刚看完秒速5CM,完整版本的,一小时零五分钟。最后一章当ONE MORE TIME,ONE MORE CHANCE响起,画面里是现实与回忆闪回着两个人的面孔,交织着喜悦,孤单,无奈,与幸福时,我已经感动的说不出话了。算上今天这遍,第一章《樱花抄》我看了三遍,第二章《COSMONAUT》和第三章《秒速5CM》是第一次看。新海诚的一贯风格,画面绝对的优美绝对的干净清新,夏天的日落,大片大片的云朵被风吹散在天空里,阳光透过长长的草叶照在脸上,班驳的感觉。昨天晚上在找完整版本时看到了别人写的评价,说什么新海诚现在的剧本已经落入了AVG的俗套,如果光是看纯情的剧本的话很多公司都可以写出来相似的东西,画面也是,因为太漂亮了反而显得不真实。我想那是因为他没有明白新海诚在这部作品里要表达的情感吧。说实话最开始《樱花抄》放出先行版的时候我也只是觉得又是一部大团圆的爱情温暖剧场而已,而真正的结局却是出乎意料而似乎又在情理之中的。第三章《秒速5CM》一开始的时候,已经长大的贵树和明里两个人又再次在铁轨的过道处擦肩而过,走过铁轨之后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我知道,这个时候回头,对方也一定会回头的。”因为知道对方一直在彼此的心中,一份小小的默契。回身,看到的只是火车呼啸而过。镜头切换,缓缓的带过贵树的现在,因为一直在追寻着远方的什么,反而迷失了自己,终于是忘记了当初的那份纯真,留下的是已经凝固的心。明里的手上,那枚闪亮的结婚戒指。彼此都是对方13岁时,最美好的回忆。然而未来终究是宽广无边而无法预测的,即使希望一直在一起,事实也总是那么残酷。那么,就铭记着这份爱吧。最感动的是结尾,依然是第三章开头的镜头,火车呼啸而过,当可以看见对面路口时,看到的只是依然熟悉的街角,樱花缓缓的落下,秒速5CM,空无一人。是啊,我们都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那份爱,就记得吧,藏在心里,永远作为最美好的回忆,就像樱花飘下的那一瞬间一样。于是贵树的嘴角荡起了一丝笑容,脚步不再迷茫。他转身,迈步,向前走去。依然是先扯点无关的。刚刚去买了些东西,路上习惯性的听歌,今天顺手放的是阿沁的《记得爱》,以为只是分手之后的抒情情歌而已,而且手边没有歌词,只是觉得曲调很好听而已,就一直听着。以为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放弃心中的爱,一直去追寻,以为想表达的情感,只是坚持到底而已。看完《秒速5CM》,想写点东西,于是又放起了这首歌。听着歌,脑袋里刚刚的画面又在回放,看着歌词,突然如过电一般。这首歌的情感,竟然和5CM如此相似。不是遗憾,不是缺失,也不是期待中的永远。而是当列车已经驶出站台许久,自己站在站台上,被温暖的阳光照耀着,看着眼前的一切,想着曾经的一切,那些幸福。有时候,回味会更美。其实不一定要一直牵手,只要一直记得这份爱就行了。无论身处何方,依然不会忘怀这份感觉,这份一直环绕在身边的温暖。只要记得爱,就无所谓孤单。记得爱天空不断下着无声的雪而我只有思念勉强能温暖黑夜拥抱离我已经千山万水每个男人都有 说不出的心碎我还爱着一个人但愿 回到美好的从前也许痛的感觉证明了爱的深切不然为什么我还不撤退记得爱 所有幸福的片段所以才 一直忘记要离开伸出手 继续勇敢付出我的爱原地不动的等待就算风把我的头发吹乱记得爱 是我疑惑的答案就不再 考虑应该不应该一滴泪 落进无边无际的大海就算我们都活得都没有遗憾只要记得爱 就无所谓孤单
开个帖子汇总小说 李的:守月 序章 第一节 重病 以前儿时总是对死亡带着无限恐惧,幻想中的死亡总是很复杂的。可是如今,死亡近在眼前时,却坦然了,原来死亡就是一张诊断报告。 我叫守月,身为富商的父母,在我上小学时就在一场事故中去世,也留下很大一笔遗产,日子过得也还算不错。只是身体一直就不好,前些日子被诊断出了绝症,算下来,大概活不了几天了。 所谓绝症,就是让你绝望的病症,就像今晚,天空渐次阴霾,我躺在床上不敢合眼,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能否度过今夜,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 可是无奈于重病的身体,虚弱得没法让我支撑着不睡,我终于还是屈服的比闭上了眼睛。 身体仿佛越来越轻,慢慢的向上飘起,穿过的是层层云雾,一切连同意识都是模糊的。 像是突然有了光,一切又都充满了力量般的坚实,我大概是在一个美丽的梦境里,空气中充满着欢快的感觉。 一瞬间柔软洁白的羽毛充满了每一个角落,羽毛越来越多,慢慢向我靠拢而来,然后全部涌进我的身体里,过程缓慢而冗长,甜腻的感觉催人入睡。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中午了,诺大的房间里充满了阳光,我伸了一个懒腰坐起身来,然后磨磨蹭蹭得起了床,刷刷牙,准备去弄早饭(中饭?)。 今天仿佛格外的有精神,回光返照?我无力的叹息了一下。趁现在精神好,我赶紧把那幅画完成。 因为身体一直就不好,大部分时间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的,反正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就回家里住了。我很喜欢画画,每次回到家里就开始画,眼前这幅画我不知道用了多少时间了,不是因为我精益求精,是因为实在没有时间来画。 一下午的时间转瞬即逝,望着自己的作品,娇艳的菊花盛放在阳光中,绿叶上的露珠带着晶莹的光泽,确实吓了一大跳,没听说过回光返照还能提升绘画技术的。 随便把晚饭糊弄了过去,心想要是明天精神好就去上学,刚想完就嘲笑了一下自己,明天太阳还看不看得见呢? 黑木的:(此为守月的视角) 玖兰郁子,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不仅长得很漂亮,人也是很温柔。有些不识人间烟火的她,全身散发着一股稀有的高贵典雅的气质。银白色的长发,水灵灵的灰色瞳孔,瘦小的瓜子脸,像雪一样白皙的皮肤,淡粉色的嘴唇没有任何修饰。又高又直的鼻梁,齐刘海儿。打扮也总是那么稀奇,平常看见她,除了娃娃装还是娃娃装。反正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也是高干贵族。但我猜错了,她是吸血鬼,难道这世上还真是什么都有,人人都说吸血鬼都是很美型的,简直是漂亮的不得了,不论男女,这一点我在她身上完全体会到了。 她本来应该在暗夜山上过着平静的吸血鬼生活的,可是为什么来到了人类居住的地方,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她最爱的人死了。那个男生叫辰,至于姓什么我也不清楚,当然也不感兴趣。 郁子很瘦,与其说瘦不如说是纤细。身体也一向都很差,可能比我还要糟糕,因为身为纯种吸血鬼,也就是皇族的她,受过一次很严重伤,从此以后每天都需要吸食大量的血液来维持生命。也就是在那时候郁子遇见了辰。 辰,一名负责保护郁子的贴身保镖。看过他的相片,的确是一名俊美的男子,白皙的皮肤,银灰色的长发,碎乱的刘海儿,后面成锥子形长到颈部的碎发。冰冷而有神的双眼,和郁子同样的灰色瞳孔。高挺的鼻梁,没有血色的双唇。看到辰,我有些感到自卑,呵呵~吸血鬼果然都是美型阿! 辰的死,是因为郁子,所以郁子一直很内疚,甚至还自杀过,但没有成功。郁子和我讲到这里的时候,泪水都已经浸湿了整张脸。可见郁子是多么爱辰。 我记得,郁子是这么说的 “我和辰是在阳台上认识的,那时候我被吸血鬼猎人袭击,受了重伤,在房间里躺着,觉得无聊,便下床来走走,到了阳台,忽然听见庭院里有人在拉小提琴。随着声音望去,一个陌生的男生正站在我的窗下拉着优美的曲子,这首曲子我知道,是卡农,我喜欢的曲子,于是我走到钢琴边上,合着他的节拍一起演奏完这首曲子。琴声停止了,我再次去看他,正好对上了他的双眸,顿时我愣在那里,真是好漂亮的一个男生!我不由惊叹出声。他随即问到,郁子小姐身体好点了没有?我对他微微一笑,回答道,谢谢你的关心,已经没关系了。他放下提琴,走到阳台边,趴在栅栏上,仰头看着我,我叫辰,郁子小姐今后的贴身保镖,请多指教!他笑了,不过他的笑有些奇怪,为什么只有一侧的嘴角上扬呢?这个我也不知道!
企鹅 猩猩 和 乌龟 主吧转的,感觉还是经典哇 企鹅生长在南极,那里长年冰天雪地,白茫茫一片。冰河交汇,很少能看见黑白以外的颜色。企鹅十分调皮。东玩玩,西逗逗。还经常给正在忙于捕食的成年企鹅捣乱。每当成年企鹅被它气得忍不住要揍它时,它准能聪明的闪开。它自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没人比的过它。企鹅妈妈看不下去了,它告诉企鹅,其实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是猩猩。企鹅不信,愤然离去。它想找猩猩比试,看看到底谁才是最聪明的。于是,企鹅独自一人在大西洋里游了七天七夜,才登上大陆。它找到猩猩,要跟它比试比试。猩猩佷爽快的答应了企鹅的挑战。 第一回合比赛捕鱼。猩猩游刃有余的“刷刷刷”,一下捕了3只鱼。而企鹅呢?从小都是妈妈喂,它哪里会捕鱼啊!企鹅不甘心,要求进行第二回合。第二回合是比赛爬树。猩猩不慌不忙地左蹦两下,右蹿两下。不一会儿就到达了树顶。而企鹅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猩猩爬到树顶。南极根本就连树都没有嘛!企鹅不服输,它认为两次比的不是谁聪明,而是谁的本领强。猩猩见它如此固执,于是叫来了猛犸象。猛犸象是个只是渊博的老前辈。它得知企鹅与猩猩比赛的事后,决定以提问的方式来判断谁更聪明。企鹅与猩猩纷纷同意了。猛犸象指着一棵树,问它们这颗树有多大岁数了。它们数了数树的年轮。猩猩说128年,企鹅说127年。由于企鹅是近视眼,而这次远程也没戴眼镜,所以少数了一年。正确答案是猩猩答对了。猛犸象又在地上写了个英文单词“penguin”,问它们谁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企鹅从小就没出过南极,它哪里懂什么英文。猩猩很快的说:“这是企鹅的意思。”企鹅一听脸都红了,自己竟然连自己的英文名是什么都不知道。它认输了,但也从心底十分佩服猩猩。企鹅沮丧地回去了。 企鹅在大西洋游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一只正在被欺负的乌龟。它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救它。乌龟对企鹅心存感激,决定送企鹅回家。一路上它们聊了很多,企鹅也把与猩猩比赛的事告诉了乌龟。乌龟听了只是不停的笑。企鹅见到乌龟美丽的笑容,迷惑不解,问它为什么笑。最终乌龟也没有告诉它原因,只是说了声:“因为你傻。”企鹅听后认为乌龟在繥弄它,于是追上乌龟跟它打闹不停。从此它们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 企鹅回到家后,认为自己应该努力学习,光耍小聪明是永远也比不上猩猩的。于是开始奋发图强,好好学习。企鹅请来了乌龟,因为乌龟的知识比较渊博。所以它俩成天在一起学习,企鹅也学会了不少知识。时间久了,企鹅逐渐喜欢上了乌龟,但企鹅更喜欢猩猩。也正因为这样,企鹅才把猩猩当成目标,发誓要超过它。在企鹅眼里,猩猩是最聪明的,也是最美丽的。而乌龟只是善良,可爱的。自古有一种说法叫距离产生美。这句话最适合企鹅对猩猩的感情了。 企鹅决定去找猩猩。它把自己的想法全都告诉了乌龟,不仅仅是把它当作好朋友。乌龟听了企鹅的坦白,是又感动又伤心。因为乌龟也慢慢喜欢上了企鹅。“能让喜欢的人幸福,也是件让自己幸福的事。”乌龟这样想着。于是它决定帮助企鹅完成它的心愿。 它们又在大西洋游了七天七夜。一路上,乌龟不断的帮企鹅温习知识,以便能胜过猩猩。 又一次来到了大陆,企鹅兴奋不已。而乌龟却闷闷不语,十分伤心。它让企鹅一人上岸,自己则躲在海边守候企鹅。企鹅此时已顾不上乌龟了,它兴冲冲的来到了猩猩面前。 猩猩见到了企鹅佷诧异,接着又转变成了激动。原来,在上一次企鹅的出现中,猩猩也喜欢上了企鹅,所以一直对它念念不忘。它喜欢企鹅的执着,勇敢,任性与坚强。 企鹅再次向猩猩挑战。它已经胸有成竹了。而猩猩虽然也增长了不少知识,但由于不忍心看见企鹅再次输给自己而受打击。于是故意让自己输了。企鹅终于战胜了猩猩,它兴奋不已。与此同时,企鹅向猩猩表白了自己对它的爱恋,猩猩也表示出自己也喜欢上了企鹅。就这样企鹅与猩猩走在了一起。 而躲在岸边的乌龟看见了所发生的一切,这也是它所预料的。它为企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高兴。乌龟其实也是伤心的,但它并不埋怨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比猩猩晚出现了一步,怪自己没有猩猩聪明。而自己能跟企鹅成为很好的朋友,并且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乌龟已经佷满足了,它转身游进了大海里。 企鹅终于想起了跟它一起来的乌龟。于是它跑回了岸边,想请乌龟上来,与它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可是,企鹅却怎么也找不到乌龟了。它脑海中突然想起乌龟之前帮自己复习过的一句话: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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