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满天星星11 vbbv789
微博:摘下满天星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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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保的思考 最近经常刷到一些关于猫狗话题的下面评论,网爆虐待者去死,或者呼吁虐待入刑的,我是很反感的,法律都没个定论呢,你们就能代表法律把人家判死刑了。西方把宠物是当成平等的个体,起名也呈现人名化,我国猫称呼一般是咪咪或喵喵,狗是嘬嘬嘬,没有把它们当平等个体,跟喊猪喏喏喏,喊鸭喋喋喋差不多吧,它们都是家畜,观念不同造成不同的看法。 在习惯猪鸭等家畜能被宰杀到可以直接无视的地步,却不能忍受猫狗被虐待被宰杀,这就是双标了。至于我有没有共情,以我个人的角度来看,都是家畜,没有共情一说。那些把猫狗当成平当的个体,或者说把猫狗当成人来看的,看到被虐杀虐待,肯定有共情的,所以就有很多评论说虐待动物就等于虐待者以后也会是个杀人犯。看这句话我都笑了,这跟说带把的都是潜在的强奸犯一样,定罪都要讲证据呢,何况虐待动物还不是犯罪,只是道德问题。 西方还把狗描写成人类的朋友,你们养狗的有陌生人到你们家的时候,狗有没有吠,吠的话怎么不说狗跟陌生人是好朋友。所以狗只是狗主人的朋友,并不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就造成了不同的法律,在西方虐待动物入刑,在我国却不会。 在我国呼吁虐待动物入刑或者动物保护的,或者说是呼吁虐待猫狗入刑,潜在意思就是呼吁把动物都当成平等的人来看待,这是没大没小,倒反天罡的,家畜是不可能跟人平等的。假如虐待猫狗能入刑,那么宰杀猪鸭等家畜是不是也能入刑了?这就引起对立话题,容易把社会搞乱,所以呼吁虐待入刑或者动物保护的,就是在妄想把动物或者精确说把猫狗的地位提高到与人同等,就是在反社会,妄图把国家搞乱。 动保主义崇尚的是西方那一套家养动物与人平等的文化,而我们把家养的当家畜看待,崇尚人人平等,当猫狗与人发生冲突时,是动物权至上还是人权至上?往大的说这就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之争了,严重的说就是反社会反制度。 法律上的自然个体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具体特征: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自出生起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如果家畜有跟人平等的权益,那么上面的权利跟义务,它们承担不了的话,算什么平等。假如猫狗与人发生冲突之后,上法庭时是告猫狗还是告猫狗的主人,现实里明显是告主人,那么家畜与人就不存在平等。那么动保打着给猫狗争取动物权的旗帜,就是要把人权降低到跟猫狗同等,就是变相地打压人权,这样险恶的用心真是歹毒。 你们可以去搜一下这篇文章:纵观历史:《反虐待动物法》和《动物保护法》的本质就是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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