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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哟……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gulang.gov.cn%2FHtml%2Fzfhw%2F162252863.html&urlrefer=8e246a21a69d0c92dd22b182dddb1882
【翻版】紧急通知 吧发( 2014) 1号 关于做好情人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大吧友: 情人节将至,近期有百万妻子雇用私人侦探,拟将情人节变成“擒人节”!在此,紧急呼吁广大吧友提高警惕,尤其是吧管理人员要带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把反擒工作做为第一要务,改变相约地点、打乱相约时间、创新相约暗号,确保吧内外的和谐与稳定。 吧维稳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沉帖的办法:发现二、 发现二、有针对性的、毫无目的的“挖坟”可以起到沉帖的作用;
沉帖的办法:发现 一、 发现一、水帖可以起到沉帖的作用;
沉帖的办法?高手指教……
【古浪吧吧务导航】 说的很好! 古浪吧,古浪人民自由自主、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平台,结合搜索引擎建立一个在线的交流平台,让那些对同一个话题感兴趣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方便地展开交流和互相帮助。
吧务,我又被封禁?你确定你们没搞错?
力 ! 量 ! 捂住捂住胸有用吗?应该捂住脸
哈哈 李宗海有救了!!! 哈哈 李宗海有救了!!! 2013年09月0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2013年09月10日起实施。 前几天,我发帖说:“古浪*****副部长李宗海:道貌岸然,是只“苍蝇”!---强奸犯!别急着删帖,可以告我造谣!”“李宗海!!!删帖有什么用,有种可以告我造谣啊!” 根据此司法解释,大家帮帮忙,李宗海就有救了……
借图以发,不会被删吧!!! 春、夏、秋、冬,都是古浪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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