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快的彩蛋😘
地区监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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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路东一男子闯入高风险区域 这哥们被截住了,警察怒斥其不带口罩,哥们好像不太服气
侯马人民医院东门篷子塌了 下午四点下的雨,雨停了也没人收
侯马人民医院东门篷子塌了
百度侯马吧恭祝全市人民虎年大吉 喜悦伴着汗水,成功伴着艰辛,遗憾激励奋斗,我们不知不觉地走进了2022年,在新年来临之际,首先我仅代表百度侯马吧吧务组祝全市人民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2021年的进度条,只剩下最后的1%。1%的时间,也值得你100%的努力。 2022年,一切未知皆为好景。 新的一年,愿大家踏平山河,逐风挽浪,追求自由,不负年华! 新的一年,愿大家从容且坚定,温柔且上进,胸中有沟壑,立马振山河! 新的一年,愿大家,健康,生龙活虎;运气,虎虎生威;事业,如虎添翼!
说实在的,13.41亿也就听着很多,好像遥不可及,其实只要认真踏实,有脑子肯努力,也就九万多年就挣到了。
侯马北西庄幼儿园乱收费 市教育科技局对网民“吴胜”反映北西庄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的回复 12月6日,侯马网友反映北西庄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12月9日,市教育科技局回复: 一、关于开学时收取的200元书费: 教育科技局通过新华书店征订的幼儿教材费148元,幼儿园为幼儿购买的常规教学用品,美工材料费52元(包括油画棒、彩笔、彩泥、水彩颜料、素描纸、卡纸、皱纹纸、纸盘、纸杯等),共计200元。符合规定。 二、关于138元书费的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25日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持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捐赠〈学生安全与应急教育读本〉活动的通知》到该园进行《学生安全与应急教育读本》捐赠活动,并给该园捐赠《学生安全与应急教育读本》一套,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介绍了《学生安全与应急教育读本》,家长如有需求,可自愿购买有声读物,未强制购买。家长线上下单付费,幼儿园没有收取费用。该园已联系经销商,并告知家长,如不需要读本,家长可退回。 三、幼儿园这次捐赠活动属违规行为,幼儿园园长不辨真伪,让不法商贩进入园内推销用书,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教科局责成该园园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幼儿园通报批评,杜绝此类事情发生。来源:侯马市人民政府官网
侯马一小学使用过期食品,被罚50000元!这学校真绝了,黑心啊 2021年,临汾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突出解决食品领域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办了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侵权假冒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为进一步震慑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警示教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例中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襄汾县赵康镇某肉食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猪肉案 4月26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襄汾县赵康镇某肉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20公斤猪肉无检疫检验章。经查,当事人在赵康镇某猪厂购买一头活猪,购进价共 2940元;当事人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疫,在自己家中宰杀后进行销售,销售额2640元;剩余20公斤,货值660元,猪下水销售200元,当事人涉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货值3500元,违法所得360元。其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第八项规定,“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襄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0公斤未按规定检疫的猪肉);3、处货值金额十四倍的罚款49000元。 案例二、浮山县某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甘草杏肉案 6月21日,浮山县某超市购进推销员上门推销的某品种甘草杏肉10Kg,购进价格16元/Kg,向推销员索要了产品厂商相关资质、检验合格报告、购进票据。随后以26元/Kg销售了9.31Kg,8月31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内剩余待售的“甘草杏肉”预包装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样,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违反第四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甘草杏肉0.69Kg;2、没收违法所得93.1元;3、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三、汾西县某蔬果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虾涉嫌犯罪案 7月6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汾西县某蔬果生鲜超市经营的虾进行抽检,发现所检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案例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第二十条:“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汾西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0月19日将案件移送汾西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案例四、大宁县某蔬菜调料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8月20日,大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山西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反馈,对大宁县某蔬菜调料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冷藏柜内发现8盒肥牛肉卷(未标明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经调查核实,该蔬菜调料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违反第十一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罚款人民币1200元。 案例五、侯马市某小学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与侯马市教科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该市某小学食堂库房存有十四盒超过保质期的“王致和”干黄酱。经查,干黄酱购货渠道合法,该学校共购进“王致和”干黄酱一箱32盒,共计72元,已使用18盒,剩余14盒已过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14盒干黄酱;2、罚款50000元。李惠临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侯马市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侯 马 市 创 建 文 明 城 市 倡 议 书 讲文明礼貌 树侯马新风 做文明市民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侯马市省级文明城市复审验收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每一个侯马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侯马市的荣誉,是我们每一个市民的荣誉;文明城市的光荣品牌,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用文明的心灵、文明的言行来维护。在此,中共侯马市委宣传部、侯马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讲文明礼貌 树侯马新风 做文明市民”的倡议: 一、厚植侯马精神,争创文明新业绩。“开放、创新、自信、实干”是全市30万市民群众共同的精神脊柱。我们每一个侯马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厚植“侯马精神”,遵循“热爱祖国、热爱侯马、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市民文明守则;从自己的工作岗位出发,从本职工作做起,勤奋工作,勇敢担当,开拓创新,敬业奉献,为推动侯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1236”发展思路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弘扬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新风尚。要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要求,争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争做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职工,争做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 三、遵章守法崇德,共建文明新秩序。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市民守则》“十要”“十严禁”各项行为准则,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自觉遵章守法崇德。让我们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贴,不损坏公物;不损花折木,不破坏绿地;不争道抢行,不酒后开车;不污言秽语,不损人利己。从坚决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做起,携手共建侯马市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秩序。 四、投身文明实践,共创文明城市。要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各社区组织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志愿者,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各级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做文明城市创建排头兵。 争做文明侯马人,创建文明侯马城,你我义不容辞!你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你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家园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用我们的激情、智慧和奉献,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侯马而努力! 中共侯马市委宣传部 侯马市文明办 2021年11月
新港门口塌方了
程王路树倒了
中秋佳节到 | 侯马吧吧务组恭祝吧友们中秋节快乐! 八月十五又中秋, 九州团聚家家同! 值此中秋佳节之际侯马吧吧务组祝吧友们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感谢大家对侯马吧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与厚爱,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努力。 同时,也向在节假日期间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 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您辛苦了! 祝身在他乡的侯马人,中秋快乐 我们虽相隔千里 但我们都在仰望同一个月亮 此时我们共享美好时光!
侯马警方快速破获系列盗窃案 日前,侯马警方在办理某店铺被盗案时,经现场勘查,发现该案作案手法与之前数起店铺被盗案极其相似,并案侦查后,通过对相关视频分析研判和摸排比对,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线索。民警日夜征战,连续蹲守,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成功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6岁,侯马市人)自2021年8月初以来,多次于夜间对临街门店和市场店铺采用暴力开锁手段,盗窃作案九起,盗取多部手机及其他财物。目前,该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侯马警方破获多起汽车三元催化被盗案 近日,侯马市公安局紧盯民生小案,迅速出击,主动作为,破获多起盗窃汽车三元催化器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裴某、李某,为群众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2021年8月9日凌晨,侯马市公安局连续接到多起汽车“三元催化器”被盗报警,案发地均在新田广场周边。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刑侦、图侦等多部门同步上案,迅速展开侦查。 经大量视频研判,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和嫌疑车辆。发现嫌疑车辆在作案后向运城方向逃窜,经过不间断的连续追踪,犯罪嫌疑人裴某(男,1986年6月7日生,河南人)、李某(男,1986年9月20日生,陕西人)在永济市某足浴室内被成功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裴某、李某驾驶汽车,先后于8月9日在侯马市盗窃汽车三元催化作案三起,8月10日在闻喜县盗窃汽车三元催化作案三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侯马警方快速破获入室盗窃案 7月26日,侯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市民家中被盗现金15000元。接警后,侯马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联合图侦中队经过走访和查看被盗现场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摸排对比,确定了嫌疑人基本信息。7月28日,民警通过不懈蹲守,在侯马市某村成功将嫌疑人曲某(男,56岁,侯马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曲某对其以送受害人回家为由,跟随受害人来到家中,乘其不备,将卧室抽屉内的现金1万5千余元偷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好家伙,道你违规占了,还把你的大脚板子亮出来,这是要升天啊?
五道口撞了
谁知道附近哪里有定做这个的?要大的,知道的给个线索谢谢
谁知道附近哪里有定做这个的?要大的,知道的给个线索谢谢
【案件速递】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拘! 2021年7月6日21时45分许,侯马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接110指令:有人酒后在某烧烤店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初步了解,行为人何某某、古某某当晚在烧烤店吃完饭后,因结账与烧烤店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民警在劝说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何某某进行强制传唤,何某某拒不配合。期间,古某某将一名出警民警推到在地,何某某扑压在民警身上,后对民警进行抱摔,致使民警左臂受伤。 接报后,侯马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指令法制大队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单位进行证据固定和业务指导,督察大队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古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侯马市公安局协查通报 2019年1月,侯马市轻工城古玩市场西区金感觉店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决定将部分被盗物品照片公布如下,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破案线索。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整,对提供线索人员侯马市公安局将严格实施保密措施。对明知被盗财物予以收购的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也正告作案嫌疑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人: 李警官 18536006721 钱警官 18536006730 侯马市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
交警队发个新闻标题带个通稿啥意思? 自己编了个通稿,夸了自己半天,结果自己官方号发的人没把通稿俩字删掉,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笑死人
侯马警方快速出击破获一盗窃案 侯马市公安局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一直将此项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活动中,进一步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深挖案件线索。日前,通过侦查研判,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受到了群众的赞许。 2021年6月2日,高龄病患关某看病回家途中,在侯马市程王路东新城村口,被一名男子利用装熟人拉关系的方式接近,趁关某不备,该男子从关某裤子口袋内偷走现金3000 余元逃走,关某发现异常后,追赶该男子时又不慎摔伤。接到报警后,图侦、巡警联合协作,经过艰苦的视频跟踪和连续多日的摸排蹲守,6月11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对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侯马警方抓获一涉嫌诈骗逃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侯马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综合中队紧盯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开展线索摸排,追逃工作又出新战果。 近期,巡警综合中队民警针对网上逃犯信息进行摸排工作中,发现了网上逃犯张某某的行踪轨迹,通过日夜蹲守,于6月3日一举将其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37岁,侯马市人),因涉嫌诈骗犯罪,被云南省通海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移交云南省通海县公安局。
侯马一女子骑电动闯红灯被撞... 2021年4月18日16时30分许,徐某霞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侯马市文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合欢街交叉口时违反红色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遇吕某国驾驶晋L00***号轿车沿合欢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徐某霞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徐某霞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
侯马一商业广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他们终于出手了! 侯马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发现,该商业广场有一条南北向消防车通道,南侧出口的黄色网格处长期停放着大量的私家车;某饭店在其门前的消防车通道区域内用围栏围起一个长约24米、宽约4米的场地,用于经营烧烤。经调查,此南北向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如果被占用、堵塞,会延误救援的最佳时期,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我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21年5月17日向对侯马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该商业广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来源:临汾侯马检察
侯马警方快速侦破一起盗窃案 5月5日上午,侯马市公安局高村派出所辖区某村村民宋某某来所报称:村委会一辆三轮车被盗。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查看现场、走访周围群众后,兵分三路,一路调阅相关路口监控视频;一路摸排辖区周边乡镇经营、交易机动车场所等;一路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经过对各路线索的分析汇总,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并于5月6日上午一举将其抓获归案,现场起获被盗三轮车。姚某某对其伙同他人于5月5日凌晨盗窃三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姚某某已移交刑侦大队进一步审理。
侯马那里有卖太原灌肠和浑源凉粉的 哪位美食达人指点一下
侯马警方接连破获四起电信诈骗案抓获5名嫌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侯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专班民警以学促干,对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深入研判,缜密侦查,于近期辗转深圳、天津、广东、云南等地成功抓获5名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接连破获四起电信诈骗案。2月7日,市民都某某报案:其通过“爱尚聊”APP被网络诈骗43万余元,被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民警认真研判,确定一名一级银行卡嫌疑人,远赴云南昆明、广南等地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2月16日,市民夏某报警其通过微信认识一名自称某银行搞理财的陌生男子,先后被网络诈骗68万余元。根据资金分析,办案民警在天津警方配合下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李某。 3月20月,市民吉某某通过刷单返利的方式被网络诈骗57万余元,被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接警后,民警认真分析案情,梳理资金流水。于3月31日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并顺藤摸瓜,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于4月16日将在逃犯罪嫌疑人荣某某抓获。4月12日,市民王某通过微信结识一名赵姓男子,被骗资金80余万元。民警对19个银行账号资金流进行分析,最终确定5名嫌疑人。经研判,重庆、浙江警方已抓获3名该案嫌疑人,专班民警远赴云南昆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刑事拘留,四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侯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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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公安局深入辖区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侯马市公安局高村派出所将教育整顿与执法为民有机结合,深入辖区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有效提高辖区群众防骗、识骗能力,维护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4月6日,民警深入学校、门店、群众家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如何防范网络贷款、兼职刷单、投资返利等多种电信诈骗手段,并详细介绍电信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提醒辖区群众不轻信陌生来电、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等,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无所不能的侯马消防员
这大烟,难道有人渡劫
侯马警方快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案件详情 2月24日,侯马市公安局闻警而动,快速反应,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消除了社会影响。 2月24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毕某某与受害人张某(男,50岁,侯马市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毕某某情绪激动,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捅伤。侯马市公安局接警后,快速反应,刑侦、巡特警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展开侦查,毕某某第一时间被抓捕归案。经查,2月24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毕某某(男,1976年出生,侯马市人)从住处出来,在垤上村铁路道口与张某相遇,二人话不投机,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毕某某持刀将张某捅伤。张某被紧急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毕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侯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侯马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 2021年2月6日晚,侯马市连续发生两起路边停放汽车的“三元催化器”被盗案件,价值1万余元。接报案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一男一女,系伪装后连续作案。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发现该二人频繁于夜间来往侯马、曲沃、新绛等地,并在此三地多次盗窃“三元催化器”。经过连续多日的缜密分析研判,民警锁定该二人身份。2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1993年生,汾西县人)、王某某(女,1993年生,侯马市人)在侯马市某小区内被民警成功抓获。经查,2021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王某某先后流窜侯马、曲沃、新绛三地,伪装面部,利用夜间盗窃路边停放汽车的“三元催化器”,疯狂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目前,该二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24,下雪了
路西派出所民警帮助迷路老人平安回家 近日,侯马市公安局路西派出所民警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帮助迷路老人找到家人,受到家属和群众的称赞。 2月16日18时许,路西派出所接110指令,在怡鑫大酒店门口有一老人迷路,问不清家人情况。路西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将老人接回派出所,为老人准备饭菜,经过与老人攀谈询问,老人只知道自己叫高某英,女儿叫孙某心,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不清楚。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求助信息,发动广大热心市民转发寻找老人家人;同时依托山西省常住人口系统等公安大数据平台查找老人家属信息及联系方式。最终,通过大数据的查询和比对,联系到老人的家属,老人被民警平安送回家中。温馨提醒一些老人因为年龄、身体等因素,出门后时常忘记回家的路,容易走失。为预防老人走失发生意外,在老人出门时:1.给老人制作一张身份卡挂牌,老人外出时,戴在老人脖子上或缝在老人外套上;2.给老人配备手机,预存家庭、子女等联系电话,便于走失时联系;3.不要让老人独自出行,老人外出时尽量由家人陪同。
医学观察14人!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第三百六十五期)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昨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体市民朋友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主动落实管控措施,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截至2021年2月21日12时,2020年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245人,尚在医学观察14人,解除医学观察231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2月21日
2021年2月15日16时许,宋某某驾驶黑色日产骊威汽车同其妻子辛某某行至侯马市中心街与程王路交叉口附近,与拟横穿马路的戴某某、孙某某等人发生争执,争执中辛某某手持棒球棍殴打戴某某,双方继而发生推搡,宋某某驾驶车辆将孙某某撞倒在地。 目前,此案已由侯马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受理依法办理中。 侯马市公安局 2021年2月16日
侯马吧吧务团队祝所有吧友新春快乐! 牛年大吉!!!
侯马警方破获系列扒窃案 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案件侦办和防控工作推进会后,侯马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目标,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责主业,集中警力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确保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月5日,成功破获系列扒窃案。案件详情 1月25日11时许,市民靳女士报警,其在侯马市秦村早市买菜时,装在上衣口袋内的手机被盗,后其手机微信零钱被盗刷820元。接报后,刑侦、图侦联合上案、合成作战,通过缜密分析,发现董某(男,1969年生,山西侯马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系惯犯,多日摸排后锁定犯罪嫌疑人董某行动轨迹。2月5日董某在侯马市某小区门口被警方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自2020年12月以来流窜侯马各市场,拎包扒窃作案4起,盗得手机、钱财等物多件。目前,该董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侯马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案件侦办和防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侯马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强力净化辖区内治安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月5日,侯马警方根据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左某被成功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左某(男,28岁,山西翼城人)于2020年8月至12月间,先后流窜侯马、翼城、曲沃、尧都区等地疯狂盗窃,作案数十起,盗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24辆。目前,犯罪嫌疑人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春节将至,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1、外出时,尽量少带贵重财物和现金,手机、钱包等要放在贴身口袋,随身挎包、背包不要离开视线;2、养成出门、入睡反锁房门窗门的习惯,并及时清理插在门缝、门把手的各类传单、信件,否则会被窃贼以为家中久无人住;3、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尽量不要停在黑暗隐蔽、人员稀少的地方,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或者停放在自己或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让不法分子不敢贸然下手,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医学观察12人!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体市民朋友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主动落实管控措施,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截至2021年2月8日12时,2020年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233人,尚在医学观察12人,解除医学观察221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2月8日
吴勇同志任中共侯马市委书记 2月5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临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袁振旭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宋大鹏出席会议,并宣布省委、临汾市委关于侯马市委、侯马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临汾市委决定:吴勇同志任侯马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免去王煦杰同志侯马市委书记、常委、委员、侯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市委书记吴勇在会上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晓君主持会议。
医学观察24人!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体市民朋友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主动落实管控措施,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截至2021年2月1日12时,2020年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227人,尚在医学观察24人,解除医学观察20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2月1日
侯马市对涉疫“奶枣”产品的排查通告 近日,我市收到关于通报涉疫奶枣的排查通知后,立即开展排查工作,第一时间对涉疫产品和外部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对相关产品、人员、快递公司等立即开展摸排、流调、隔离、消杀等工作。经核实流入我市的涉疫产品均未食用,接触人员和所涉环境核酸采样检测均为阴性,接触人员按照规定全部采取了隔离医学观察,并对相关环境、运输车辆等进行了终末消毒。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果有购买山东久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枣产品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请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恐慌、不松懈。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日
侯马警方快速破获一起抢夺案 临近年关,侯马市公安局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民生案件侦破大会战,强力净化辖区内治安环境,确保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稳定。 1月24日凌晨2时许,侯马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合欢街小天鹅饭店附近,许女士被一陌生男子尾随,该男子假借关心问候上前搀扶,趁许女士不备将其手机夺走并逃离现场。 接报后,刑侦、网安、图侦、技侦、巡警等多部门同步上案、合成作战,经过40余小时连续工作,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身份及活动区域。1月26日,该李在侯马市移动七所501家属院一出租屋内被民警成功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91年生,山西翼城人)对其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侦破后,许女士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破案神速 情系民生”,简短的八个字,饱含着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感谢和对公安工作的肯定,深深地展现了警民鱼水情。
医学观察20人!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体市民朋友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主动落实管控措施,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截至2021年1月28日12时,2020年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221人,尚在医学观察20人,解除医学观察201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1月28日
侯马市被判断为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侯疫防指通(2021)6号 关于侯疫防指通〔20215号通告中的密切 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侯疫防指通(2021)5号通告中的密切接触者已于1月17日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目前无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市疾控中心已根据疫情防控管控要求对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者均实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我市没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再次提醒大家:外地返侯人员务必在所属村、社区报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控规定,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去公众场合和人群密集场所;广大市民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少聚集 侯马市冠肺类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
紧急寻人!侯马乘坐这趟车的请立刻报备 紧急寻人! 1月11日D2502次列车 密切接触者同乘人员请立刻报备 2021年1月15日,陕西省公布一例本土确诊病例行动轨迹,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常某于1月11日7时41分从西安乘坐D2502(8车厢5F)于8时06分到达渭南北站,此趟列车9时26分经停侯马西站、9时48分经停临汾西站、10时02分经停洪洞西站。 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常某的同车厢同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向属地村(居)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若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就医途中要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1年1月17日
【紧急寻找】侯马市一名人员被判断为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活动轨迹公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侯疫防指通〔2021)2号 关于紧急寻找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1年1月15日,我市接到《临汾市疾控中心关于<山西省疾控中心关于陕西省渭南市确诊病例郭某芳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后,通过流调发现,我市1名人员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确诊病例同乘同一车厢,判断为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9日乘坐动车D2521从太原南到侯马西,座位号:4车14C。 2、1月11日下午从中行家属区步行到东庄村,下午18时步行返回。 3、1月13日至15日在华翔肯德基店打工,后厨岗位,工作时间10:0014:00。 4、1月14日9:00到侯马安定医院办理健康证,停留40分钟。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同时,自觉进行14天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此公告。 疾控中心咨询电话:4224403 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4224454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紧急!关于网传“侯马有人从石家庄回侯马未管理”的情况说明 近日,网传“铁一处小区有从石家庄藁城回侯马的人,是去参加侄女的婚礼,现在其侄女和侄女婿都确诊为阳性,该居民回侯马未主动上报隔离”。 经核实,我市铁一处小区一居民于2021年1月初去往邢台市平乡县某镇参加亲属婚礼,1月4日由邢台经石家庄到侯马,1月5日由所在社区对其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1月7日核酸检测为阴性。目前,该居民已经闭环返回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管理,其返回侯马后一直居家观察未外出活动。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1月8日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新冠病毒就在我们身边,在此提醒全体市民朋友,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良好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非必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使用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客户端等官方信息平台,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了解最新防控措施,主动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截至2021年1月8日12时,2020年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199人,尚在医学观察5人,解除医学观察19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1月8日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侯疫防指通[2021]1号) 1、所有入侯返侯人员主动配合交通场站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行程码”查验工作。 2、所有入侯返侯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 3、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入侯返侯人员请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核酸检测报告者,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落实14天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各乡(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电话: 新田乡联系人:安涤新 电话:17835922388 凤城乡联系人:马永军 电话:13835744536 高村乡联系人:师青海电话:13934073383 上马办联系人:王素琴电话:13753715887 张村办联系人:李强电话:13935748676 路东办联系人:李冰电话:15035704124 路西办联系人:任玉荣电话:13934332068 浍滨办联系人:雷尧鸿电话:18534090024 非必要不出行,不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勤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请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职责,否则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抗战时期的侯马
临汾市公安局关于征集郝梅玲、梁新强、刘发辉等人犯罪团伙线索的 近日,临汾市公安局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梅玲、梁新强、刘发辉、郝俊伟、陈俊杰、罗俊海等人。 为深挖彻查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铲除社会毒瘤、维护社会安定,净化社会环境,现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曾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证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检举人、提供线索人员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踊跃检举者,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一千元至五千元现金奖励。 公安机关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窝藏包庇在逃人员或为在逃人员逃跑提供条件,以及通风报信、隐匿证据、转移资产、妨害受害人、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陈警官 13111177964 解警官 19935979996 李警官 15803596132 临汾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7日郝梅玲,女,65岁,汉族,侯马市凤城乡南上官村人梁新强,男,49岁,汉族,侯马市人刘发辉,男,58岁,汉族,侯马市高村乡湾里村人郝俊伟,男,39岁,汉族,侯马市人陈俊杰,男,39岁,汉族,侯马市新田乡东庄村人罗俊海,男,35岁,汉族,侯马市人
侯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入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通过冷链等渠道传入风险持续增大,12月3日我市也出现一起已封存的进口冷冻肉品呈弱阳性,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尽量避免购买和食用进口的冷冻食品,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良好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非必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使用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客户端等官方信息平台,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 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了解最新防控措施,主动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截至12月30日12时,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193人,尚在医学观察5人,解除医学观察188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12月30日
侯马迎来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 受今年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影响,从29日开始,我市气温出现大幅度下降迎来低温寒潮,给广大市民出行和农业生产带来一定影响。 冷空气的到来并非毫无益处 伴随着4-5级西北风 有利于空气净化并带来晴朗天气 在此,我们提醒大家,要及时关注最新天气预报,安排好生产生活计划;外出及户外作业时,一定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积极预防呼吸道疾病。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简报 入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通过冷链等渠道传入风险持续增大,12月3日我市也出现一起已封存的进口冷冻肉品呈弱阳性,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尽量避免购买和食用进口的冷冻食品,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良好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市人民医院(新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非必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使用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客户端等官方信息平台,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 境外、域外返侯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备,了解最新防控措施,主动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截至12月15日12时,2月25日以来累计境外回侯人员184人,尚在医学观察8人,解除医学观察176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马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12月15日
用白玻璃替换钢化玻璃,侯马某住宅小区项目被通报! 中华建筑报(记者 花韡) 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第1625号)显示,侯马市金山御景住宅小区(二期8#)采用全白玻璃替换中空双钢玻璃,且施工过程中未按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执行,被相关部门予以曝光。该项目建设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侯马分公司、设计单位时代建筑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君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九鼎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一起通报问责,并被计入不良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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