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16612 蓝天白云16612
关注数: 118 粉丝数: 73 发帖数: 185 关注贴吧数: 12
全国人民拥护进城落户的中央政策,地方主要贪官钱权交易,使政令 全国人民拥护进城落户的中央政策,地方主要贪官钱权交易,使政令失去威严, 枣强县委: 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承包地不予登记 2018-07-18 来源:河北农民报 中共枣强县委: 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 承包地不予登记确权 河北农民报编辑部: 2018年6月20日收到贵报关于张秀屯镇前李村部分群众反映土地问题的来信后,枣强县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前李村原村民郭先生反映土地确权问题 一是该村于1999年实行二轮土地延包,原村民郭先生与前李村村委会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顺延承包土地8.25亩,承包期30年,同时村委会给郭先生家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来,郭先生将全家户口迁往了保定市莲池区,转为非农业户口。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冀农管发【2014】35号)第二十二条:家庭迁入城镇居住,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登记?答: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迁入小城镇居住的,不论户口是否迁出,应当如实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之规定,对其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予登记。 按照以上规定,前李村原村民郭先生全家迁入了设区的市并且转为了非农业户口,对其家庭承包地不予登记确权。 二是国发[2014]25号文件的全称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有如下规定:(十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前李村原村民郭先生在进城落户时,村委会没有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其进城落户的条件,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关于前李村原村民郭先生反映村干部李某儿子的地为了多贪占一趟喷水管道,把其母亲的坟和祖坟中间挖沟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张秀屯镇前李村原村民郭先生反映的喷水管道为枣强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该项目在施工前已与项目所在乡、村进行沟通,且施工时郭先生在现场,有村民和施工方证实。经协商,郭先生同意按照此线路进行安装。 中共枣强县委员会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