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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美文:不必做梦 大约十年前,和心理治疗师(当时他还担任文化厅长官)河合隼雄先生一同进餐,话题聊到了梦,我说:“我几乎从不做梦。”河合先生照例笑嘻嘻地答道:“是呀是呀,呃,恐怕会这样吧。村上先生你不必做梦啦。” 为什么我就不必做梦?我很想知道个中缘由,但聊着聊着,此话竟不了了之。我心想下一次见到他,一定得问个究竟。可谁料河合先生竟然患了病,溘然长逝了。也许我们必须怀着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下一次”的想法,来面对我们的人生。 河合先生在我至今交往过的人中,是少有的让我觉得“渊博”的一个。我真心希望他能更长寿些。 有人常常做鲜明的梦。那么冗长的梦,居然从到至尾记得一清二楚,还将情节讲给我听。我大致没有这样的情况。即便有时醒来后觉得“好像做梦了”,也仅仅是有点朦朦胧胧的感觉,那内容压根儿就想不起来。 记得好像是在火野苇平的短篇小说里,有个场景描写一家人在吃早饭时各自说出昨夜的梦境。因为是以前读的,已经想不起故事情节了,却还记得当时深深的震惊:“全家老小个个都把梦境记得那么牢,好厉害!”也许这种能力就是通过平时相互讲述梦境的训练来提高的。不知道血缘是否也有一定关系。 我极其偶然地做过,并且能详细而鲜明地回忆起来的梦,不知怎的大多与菜肴有关。而且无一例外,那必定是怪诞骇人的食物。举几个例子: 1.炸毛毛虫。毛茸茸的新鲜毛毛虫裹在面衣里,炸得脆生生的。里面要不是毛毛虫的话,一定会很好吃。 2.白蛇派。将白蛇肉蒸过后,用馅饼皮裹好,脆脆地烘烤出来。这道菜也一样,作为菜肴,工艺好像挺精细复杂的。 3.熊猫盖饭。迷你型熊猫排放在米饭上,浇上调味汁。这仅仅是让人恶心而已。 这三种菜肴的形状和色彩,至今我仍能一五一十、栩栩如生地回忆起来,眼前甚至能浮现出热气微微升腾的情景。在梦中,这些菜要摆在我眼前,我置身于不得不将它们吃下去的危机状态。我不清楚是不是真的吃下去了,但的确有一个自己,一边想着“好恶心”,一边把手伸向那些盘子和碗。 为什么非得一次又一次地梦见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菜肴不可?要是能跟河合先生取得联系,或许他会把原因告诉我……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红倚翠偎香。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每日美文 : 写在五线谱上的信 你好!做梦也想不到我把信写到五线谱上吧?五线谱是偶然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谁也管不住我爱你,真的,谁管谁就真傻,我和你谁都管不住呢。你别怕,真的你谁也不要怕,最亲爱的好银河,要爱就爱个够吧,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好的东西了。爱一回就够了,可以死了。什么也不需要了。这话傻不傻?我觉得我的话不能孤孤单单地写在这里,你要把你的信写在空白的地方。这可不是海誓山盟。海誓山盟是把现在的东西固定住。两个人都成了活化石。我们用不着它。我们要爱情长久。真的,它要长久我们就老在一块,不分开。你明白吗?你,你,真的,和你在一起就只知道有你了,没有我,有你,多快活! 我现在一想起有人写的爱情小说就觉得可怕极了。我决心不写爱情了。你看过缪塞的《提香的儿子》吗?提香的儿子给爱人画了一幅肖像,以后终身不作画了,他把画笔给了爱了。他做得对。噢,真的,我们为什么不早认识?那样我们到现在就已经爱了好多年。多么可惜啊!爱才没够呢。 傻子才以为过家家才是爱情呢,世俗的心理真可怕。不听他们的,不听。不管天翻地覆也好,昏天黑地也好,我们到一起来寻找安谧。我觉得我提起笔来冥想的时候,还有坐在你面前的时候,都到了人所不知的世界。世界没有这个哪成呢?过去是没有它就活得没意思,现在没有你也没意思。
每日美文:一个完美的蛋 我这一生之中,最爱吃的,除了豆芽之外,就是蛋了。一直在追求一个完美的蛋。 但是,我却怕蛋黄。这有原因,小时生日,妈妈烚熟了一个鸡蛋,用红纸浸了水把外壳染红,是祝贺的传统。当年有一个蛋吃,已是最高享受。我吃了蛋白,刚要吃蛋黄时,警报响起,日本人来轰炸,双亲急着拉我去防空壕,我不舍得丢下那颗蛋黄,一手抓来吞进喉咙,噎住了,差点呛死,所以长大后看到蛋黄,怕怕。 只要不见原形便不要紧,打烂的蛋黄,我一点也不介意,照食之,像炒蛋。说到炒蛋,我们蔡家的做法如次:用一个大铁镬,下油,等到油热得生烟,就把发好的蛋倒进去。事前打蛋时已加了胡椒粉,在炒的时候已没有时间撒了。鸡蛋一下油镬,即搅之,滴几滴鱼露,就要把整个镬提高,离开火焰,不然即老。不必怕蛋还未炒熟,因为铁镬的余热会完成这件工作,这时炒熟的蛋,香味喷出,不必其他配料。 蔡家蛋粥也不赖,先滚了水,撒下一把洗净的虾米熬个汤底,然后将一碗冷饭放下去煮,这时加配料,如鱼片、培根片、猪肉片。猪颈肉丝代之亦可,或者冰箱里有什么是什么。将芥兰切丝,丢入粥中,最后加三个蛋,搅成糊状,即成。上桌前滴鱼露、撒胡椒、添天津冬菜,最后加炸香的干红葱片或干蒜茸。 有时煎一个简单的荷包蛋,也见功力。和成龙一块在西班牙拍戏时,他说他会煎蛋。下油之后,即刻放蛋,马上知道他做的一定不好吃。油未热就下蛋,蛋白一定又硬又老。 煎荷包蛋,功夫愈细愈好。泰国街边小贩用炭炉慢慢煎,煎得蛋白四周围发着带焦的小泡,最香了。生活节奏快的都市,都做不到。香港有家叫“三元楼”的,自己农场养鸡生蛋,专选双仁的大蛋来煎,也很没特别。 成龙的父亲做的茶叶蛋是一流的,他一煮一大锅,至少有四五十粒,才够我们一群饿鬼吃。茶叶、香料都下得足,酒是用X.O.白兰地,以本伤人。我学了他那一套,到非洲拍饮食电视节目时,当场表演,用的是巨大的鸵鸟蛋,敲碎的蛋壳造成的花纹,像一个花瓶。 到外国旅行,酒店的早餐也少不了蛋,但是多数是无味的。饲养鸡,本来一天生一个蛋,但急功近利,把鸡也给骗了。开了灯当白天,关了当晚上,六小时各一次,一天当两天,让鸡生二次。你说怎会好吃?不管他们的炒蛋或者奄列,味道都淡出鸟来。解决办法,唯有自备一包小酱油,吃外卖寿司配上的那一种,滴上几滴,尚能入喉。更好的,是带一瓶小瓶的生抽,台湾制造的民生牌壶底油精为上选,它带甜味,任何劣等鸡蛋都能变成绝顶美食。 走地鸡的新鲜鸡蛋已罕见,小时听到鸡咯咯一叫,妈妈就把蛋拾起来送到我手中,摸起来还是温暖的,敲一个小洞吸噬之。现在想起,那股味道有点恐怖,当年怎么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因为穷吧。穷也有穷的乐趣。热腾腾的白饭,淋上猪油,打一个生鸡蛋,也是绝品。但当今生鸡蛋不知有没有细菌,看日本人早餐时还是用这种吃法,有点心寒。 鹌鹑蛋虽说胆固醇最高,也好吃,香港陆羽茶楼做的点心鹌鹑蛋烧卖,很美味。鸽子蛋煮熟之后蛋白呈半透明,味道也特别好。 由鸭蛋变化出来的咸蛋,要吃就吃蛋黄流出油的那种。我虽然不喜蛋黄,但咸蛋的能接受。放进月饼里,又甜又咸,很难顶,留给别人吃吧。至于皮蛋,则非糖心不可。香港镛记的皮蛋,个个糖心,配上甜酸姜片,一流也。 上海人吃熏蛋,蛋白硬,蛋黄还是流质。我不太爱吃,只取蛋白时,蛋黄黏住,感觉不好。台湾人的铁蛋,让年轻人去吃,我咬不动。不过他们做的卤蛋简直是绝了。吃卤肉饭、担仔面时没有那半边卤蛋,逊色得多。 鱼翅不稀奇,桂花翅倒是百食不厌,无他,有鸡蛋嘛。炒桂花翅却不如吃假翅的粉丝。蔡家桂花翅的秘方是把豆芽浸在盐水里,要浸个半小时以上。下猪油,炒豆芽,兜两下,只有五成熟就要离镬。这时把拆好的螃蟹肉、发过的江瑶柱和粉丝炒一炒,打鸡蛋进去,蘸酒、鱼露,再倒入芽菜,即上桌,又是一道好菜,但并非完美。 去南部里昂,找到法国当代最著名的厨师保罗·鲍古斯,要他表演烧菜拍电视。他已七老八十,久未下厨,向我说:“看老友份上,今天破例。好吧,你要我煮什么?”“替我弄一个完美的蛋。”我说。保罗抓抓头皮:“从来没有人这么要求过我。” 说完,他在架子上拿了一个平底的瓷碟,不大,放咖啡杯的那种。滴上几滴橄榄油,用一枝铁夹子挟着碟,放在火炉上烤,等油热了才下蛋,这一点中西一样。打开蛋壳,分蛋黄和蛋白,蛋黄先下入碟中,略熟,再下蛋白。撒点盐,撒点西洋芫荽碎,把碟子从火炉中拿开,即成。 保罗解释:“蛋黄难熟,蛋白易熟,看熟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离火了。鸡蛋生熟的喜好,世界上每一个人都不同,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弄出你心目中最完美的蛋。”
每日美文:马缨花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迎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气象。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院子里,就仿佛进入古墓。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 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平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吸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没有一点活气。寂寞像毒蛇似地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我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但是。在这样的时候和地方,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甚至有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 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 时间也过得真快,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看了、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当然也看了很多美妙动人的奇花异草。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 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公园里,马路旁边,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给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记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它们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哪怕是一点点阳光。 然而,今天的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记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 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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