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止于敬 皆止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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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征服》里“灭疯子”的经典场面 刘华强,韩跃平,胡大海伴着激昂的音乐走进了富源大酒店。 韩跃平,胡大海拿着枪冲了过去。 高二林刚要起来,一把被刘华强按住:“认识我吗?认识我别动,动一下我打死你!” 又走到封飙身旁说:“疯子,有他吗?都在吧?听说你这段一直在找我?没完了?看来你是真想和我拼一下,跟我刘华强拼你有这个实力吗?那把破枪没带吧?你不是没带枪吗?我给你一把,来!”伸手拿过胡大海手里的枪递了两递,封飙没敢接,刘华强喊到:“拿着!”然后塞给了他,对封飙说:“不敢打了?不牛逼了?好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刘华强拿着枪放在封飙手上,然后指着自己的头说:“可以了吗?一抠扳机,我小命就是你的了。疯子,我就数三下啊,一,二,三!”立马把枪拿走,用手推着封飙脑袋说:“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在坐的各位都是见证人啊,我今天给你机会了你没把握住,这不怨我,现在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给我跪下,叫一声爷,我就放过你放过你这几个弟兄。怎么样?公平吧?” 封飙还是木在那儿。 “怎么着呀疯子?不给华强这个面子?”刘华强一伸手拿过韩跃平手上的枪:“疯子我再数三下,你要还不跪我一枪打死你,一,二,……”刚要开口数三,封飙用手托了一下刘华强的枪站了起来,然后挪走椅子跪在地上,说:“爷,爷。” 刘华强答到:“哎。” 封飙接着说:“我认输了,你放过我和我的弟兄吧!” 刘华强拿过桌上的酒杯把杯里的就倒在封飙脸上,然后韩跃平上前给刘华强倒了杯酒,刘华强拿着酒杯依次和高二林等人碰了一下杯,一口把酒喝了进去,说到:“今天我也算跟疯子干一杯了,啊,我跟你明说,从今往后,只要在公共场所见着我和我的兄弟必须叫一声爷,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啊我这人就是先明后不争,疯子,听明白了吗?听明白告诉我一声。” 封飙:“听明白了,爷!” 刘华强笑着拍拍封飙脑袋说:“哈哈,你也算是个识抬举的人了,走啦,走吧。”然后和韩跃平,胡大海退出了富源酒店。
高群书谈《征服》:看这两个凶狠的男人 我时常苦恼于不能找到准确的词汇来表达我的感觉。比如说,在我动用“凶狠”来谈论《征服》中的两个男人时,我就十分担心有人会误解为我在评论那两位年轻的杀手。实际上,我倾向于将“凶狠”置换为一个中性的词语,我希望能用这个词表达我对两位主演孙红雷和石兆琪——在片中分别扮演刘华强和徐国庆——所传达出的那种力量感和尊敬。 孙红雷具有天才的艺术感觉。他准确地把握了一个市井中成长的黑色人物:有生活的质感、有狂妄中不易察觉的柔弱、有本质上绝望的气息。在人物本身的生存环境已被极度压缩的情况下,他的内敛而又张狂的演绎的确使这个人物充满了“爆裂般”的张力,他那不动声色、平静含蓄的表情动作甚至让我想起了罗伯特·德尼罗。而导演在角色环境的设置上抛弃了一切枝蔓:极其简单的环境、少到几乎没有的对白,长时间的枯坐状态,就像杀手们看上了百遍《杀手里昂》,剧中对黑社会人物的表现已经超越了表象,直趋他们的内心。 警匪剧中的“反角”历来是比较讨巧的,因为邪恶总是更容易表现,也往往是更有力量的。站在这一点上看,石兆琪对徐国庆的演绎或者说导演对徐国庆的设定就是准确的。严格的说,徐国庆是一个比刘华强更为舞台化的人物,他那恶狠狠的目光、目中无人的走路方式、命令式的说话语气更有做戏的味道。然而在刘华强这个强劲的对手面前,任何生活化的演绎可能都不堪一击的,它会破坏电视剧的整体风格,并且大大地损害主创者所追求的“速度感”。徐国庆的“凶狠”与刘华强的“凶狠”对拉起了这部戏,在两相比较中,戏的饱满程度不致出现明显的差距。 两个人真正的对手戏只有一场,就是最后徐国庆“劝降”刘华强的一幕。很可惜,此时两人显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因此很明显地分出了高下:徐国庆的整体塑造已经完成,而且限于篇幅,对他的叙述是线性的、单调的,此时的人物形象已经顺水推舟甚至是“强弩之末”;而刘华强则全然不同,在最后的这幕戏里,撕扯他的几股力量在瞬间达到了高潮:爱情、友情,生命还有人性的底线以及骨子里头的绝望情绪交织。孙红雷完美地体现了这些复杂的感觉,在王大鹏试图自杀的时候,他脸孔扭曲泪花溢出,一句“兄弟,要走一起走”举重若轻,在这一刻,对于刘华强的塑造才宣告完成。 《征服》完全可以称作一部男人的戏,配角们对世俗生活的准确把握也让人叫绝。而尽管制作者声称“这不仅仅是男人之间的斗争”,我还是以为片中的女演员拖了这部片子的后腿。如前所述,在两位男主演气势逼人张力十足的演出面前,江珊(饰李丽)的生活化演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这或许有人物本身设置的原因,但江珊的演绎使这个人物的可信性有所降低。然而,刘威葳所饰的李梅因为必须给主角空间而显得交代不够,但好在她的角色环境更利于发挥,她很好地表现了担惊受怕,实属难得。
【转自红雷家族论坛】我眼中的刘华强 我以前只看过一两个片段:梅子给非非送钱;瓮村被发现,刘华强察觉对面楼的窗帘有异常——那时就觉得这些“坏人”挺机警的。这两天是我第一次完整地看完《征服》。过程有点怪,我是笑呵呵的看的——因为刘华强真仗义,够意思,怎么连叫金保画洗浴中心的地形图都能想出来;又因为一切都那么熟悉——每一句经典对白都在论坛帖子里看八百遍了,就像是拿着寻宝图找到宝藏那样兴奋。这使我有机会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这部电视剧。 结局的意味是执法者征服了违法者,正义征服了邪恶,但戏剧性的效果却是刘华强征服了观众。也可能是刘华强被演绎得太有个性,让人眼前一亮,剧情显得很一般,故事情节可以说有点简陋,制作也只能说很商业电视,凑合吧。换个说法:人们可能忘记《征服》,但绝对忘不了刘华强。 刘华强再出彩,大家也只能“窃窃私语”,不能“高谈阔论”。这是人物角色本身决定的。尽管大家都明白刘华强出身贫苦,被欺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仿佛这一切让他不得不走上不归路;尽管大家了解刘华强仗义、重情,甚至有一些人性的光辉点,可同时刘华强是黑社会老大,是双手染满鲜血的在逃犯。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的经历过刘华强的不幸遭遇,所以真实,我们同情他,接受他;每个人都非常渴望那种仗义重情的道德风尚,所以我们喜欢他,欣赏他;可是,起码是绝大部分人都不希望用他那样的方式解决问题,走上不归路。刘华强似乎离我们很近,但大家都不敢靠得太近。跟风火连城不一样,武侠小说和我们有距离,警匪片这么现实的题材,它的角度必须是严肃的。所以《征服》的结局只有肯定的一个,不会有“浮想联翩”的开放式选择,更不可能是“别出心裁”的意外。 除了家里,其他公众的舆论场合谈到红雷的作品,很少会听到刘华强,大伙更愿意说阿莱、三哥、高大山、管军、风火连城……作为商业电视剧只要多人看就行了。作为一个演员,商业片可能是大部分人都经历过的阶段,除了多露脸,还能解决温饱问题,其余就权当积累实习经验。就算再火也只是个泡沫,那决不是演艺事业的发展方向。红雷的这个阶段已经过去了。角色的好坏不单指正派、反派或者是游离于正邪之间,更重要的是可塑造性。经过艺术提炼、优良创作的大反派同样可以流传千古。当然,正派更容易光宗耀祖、流芳百世。《征服》这样的片子不可能再拍了吧,所以“出乎意料”地有了《半路夫妻》,有了《刀锋1937》,有了《大工匠》,如今看来一切又是那么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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