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as Ej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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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职又有80公里跑步了!!《关于我院开展阳光长跑的通知》 关于我院开展阳光长跑的通知 根据学院要求,本学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阳光长跑活动,并继续采用“运动世界校园APP”软件进行监控和管理,具体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在校全体学生二、时间(6:00—22:00)1.第三周至第十六周(9月14日至12月18日):二、三年级学生2.第九周至第十六周(10月26日至12月18日):一年级学生三、跑步地点(已卫星布点,每位学生上线会随机点位)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银岭四、跑步距离及配速每学期最少完成40次跑步,(新生最少完成25次)学生自行安排时间,每次不少于2公里(2千米)。每人每天限跑1次,每公里配速为2分11秒-10分钟(超出时速和次数,系统将默认为无效),本学期总完成公里数二、三年级学生不少于80公里(80千米),一年级学生不少于50公里(50千米)。每次跑步在符合速度要求的情况下超出2000米距离,上传成绩仍为2000米,但能够在排行榜上计算实际跑步里程。五、注意事项1.对于有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长跑活动的同学,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由所在系签署相关意见,交体育系核准后,可以免跑。2.跑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发现上述行为,本学期校园跑步活动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六、奖励办法各系学生会体育部要对本系各班学生开展的阳光长跑活动全程跟踪检查、统计和组织评选,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对各系开展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和组织评选。1.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学期,阳光长跑按每学期6学时纳入体育与健康课程,并作为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平时成绩。完成80公里的平时成绩评定为及格;完成90公里的平时成绩评定为中;100公里的评定为良好;110公里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没有完成80公里的作旷课6节处理,平时成绩评定为不及格。2.每学期末按照“运动世界校园APP跑步系统”排行榜,对学院排名前100名学生授予“阳光长跑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3.完成率达到98%(包括98%)以上的班级授予“阳光长跑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完成率低于80%(不包括80%)的班级,将给予通报批评。4.完成率达到98%(包括98%)以上的系授予“阳光长跑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在体育节团体总分中加50分;完成率达到96%(包括96%)以上的系,在体育节团体总分中加30分;完成率达到94%(包括94%)以上的系,在体育节团体总分中加20分。完成率达到92%(包括92%)以上的系,在体育节团体总分中加10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系,将给予通报批评。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经阳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阳江职院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返校条件要求。结合学院防控实际,学院决定自8月29日起安排学生返校,现将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1.2018级、2019级返校时间为8月29、30日,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31日。 2.2020级新生报到时间为10月9、10日,11日周日(放假)领教材,12-13日新生教育,1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如有调整将另发通知。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分教学区设置上课时间 主教学楼属于A教学区,按正常作息时间上课。主教学楼以外属于B教学区,即实训楼、综合楼、东西教学、艺术楼等,上午大课间由原来20分钟缩短为10分钟,三四节连堂上课。第四节课下课时间B区11:30下课,A区11:50,相差20分钟,便于错锋就餐。 (二)常规教学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上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9月27-30日;2019-2020年第一学期补考时间10月24-25日;请教务员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准备。英语四六级第一次考试时间9月12日;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时间9月13、14日。 2.教材发放安排。8月30日发放旧生教材,新生10月11日领取教材。 3.学生办事。学生返校后的学生办事主要通过学院的教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来完成,尽量减少人员集聚。 (三)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 上学期没安排的实训实践实验课,由各系自行安排,确实安排不下的,可通过调减周末时间等方式进行补偿。因新生推迟一个月开学,教学周数缩减,教学计划总学时是否补足由各系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上学期遗留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及2020级新生教学计划的变更需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安排,按程序办理,然后以系为单位汇总报教务科林爱珍老师处备案。 三、学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要求按学生处、后勤处的文件要求实施。 本通知转发自: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2020高考分数线出炉!!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一)本科各科类 文科类:总分430分。 理科类:总分41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5分,体育术科19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60分,美术术科203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10分,舞蹈术科18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3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5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50分。 (二)高分优先投档线(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 文科类:总分536分。 理科类:总分524分。 (三)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506分。 理科类:总分494分。 (四)高水平运动队 文科类:总分480分。 理科类:总分460分。 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160分。 理科类:总分16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00分,体育术科18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90分,美术术科15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80分,音乐术科15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0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0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160分。 三、军队本科院校 (一)军队提前本科批次院校 1. 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 文科类:总分480分。 理科类:总分460分。 其中,武警海警学院文科类法学(维权执法)专业:女生,总分536分。 2. 军队提前本科批次其他院校(含空军招飞) 文科类:总分536分。 理科类:总分524分。 (二)军队本科批次院校 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 理科类:总分460分。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文科类:总分536分。 理科类:总分524分。 五、本科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民航招飞) 文科类:总分450分(外语单科90分)。 理科类:总分450分(外语单科90分)。 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科类总分536分(外语单科100分);理科类总分524分(外语单科100分)。 六、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60分。 理科类:总分440分。 其中,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文科类总分516分;理科类总分504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5分,体育术科19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60分,美术术科203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七、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 (一)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理科类总分440分。 其中,汕头大学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理科类总分504分。 (二)专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10分。 理科类:总分390分。 八、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90分。 理科类:总分370分。 九、预科班 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50分。 理科类:总分330分。
阳职2019年修改的《转专业规定》,新生们可以看看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阳职〔2017〕57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学生转专业作出如下规定。 一、转专业原则 (一)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能转专业。申请者应是注册在校的一年级学生(休学创业、退伍者除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且只能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申请。 (二)转专业应在同一学制、类别(普高、学业水平考试、3+证书)、科类(文科、理科)之内进行。音乐、美术、体育只能在同类术科考试专业内互转。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类考生不能转专业。 (三)转入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总成绩应高于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 (四)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 (五)除特殊情况除外,申请者必须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若合格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则按转专业资格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原专业期末考试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并提供专长证明,经学院考核证实,认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学院认为其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根据社会对毕业生需求情况的变化,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艺体类学生不得跨类调整专业。 (二)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 (三)二年级或以上年级学生。 (四)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能转专业。 (五)其他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四、转专业程序 (一)教务处在每年十一月份第二个星期四召开转专业咨询会,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的学生数。 (二)申请者在入学第一个学期十一月下旬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系和转入系根据转专业规定,对学生提交的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系主任作出是否同意意见。 (四)教务处按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在一周内公布符合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期末前参加转专业考试。 (五)教务处按转专业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教务处正式发布转专业结果。 (六)教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专业结果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七)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按教务处编定的班级学习。 (八)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学制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转专业学生需获得转入专业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学分,获得方式有三种: 1.在第一学期末申请参加转入专业的课程考试。 2. 参加下一年级相关课程学习及考核。 3. 参加同一年级的补考。 (九)凡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被系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学校不承认其转专业的学籍。 五、特殊况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审批通过,按特殊情况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因转专业引起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变动,由学生个人承担。 (二)本规定自2019年5月起执行。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为了维护学院教育公平环境,更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阳职〔2017〕57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学生转专业作出如下规定。 一、转专业原则 (一)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能转专业。申请者应是注册在校的一年级学生(休学创业、退伍者除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且只能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申请。 (二)转专业应在同一学制、类别(普高、学业水平考试、3+证书)、科类(文科、理科)之内进行。音乐、美术、体育只能在同类术科考试专业内互转。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类考生不能转专业。 (三)转入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总成绩应高于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 (四)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 (五)除特殊情况除外,申请者必须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若合格人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则按转专业资格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原专业期末考试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并提供专长证明,经学院考核证实,认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学院认为其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根据社会对毕业生需求情况的变化,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艺体类学生不得跨类调整专业。 (二)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 (三)二年级或以上年级学生。 (四)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能转专业。 (五)其他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四、转专业程序 (一)教务处在每年十一月份第二个星期四召开转专业咨询会,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的学生数。 (二)申请者在入学第一个学期十一月下旬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系和转入系根据转专业规定,对学生提交的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系主任作出是否同意意见。 (四)教务处按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在一周内公布符合参加转专业资格考试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期末前参加转专业考试。 (五)教务处按转专业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教务处正式发布转专业结果。 (六)教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专业结果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七)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按教务处编定的班级学习。 (八)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学制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转专业学生需获得转入专业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学分,获得方式有三种: 1.在第一学期末申请参加转入专业的课程考试。 2. 参加下一年级相关课程学习及考核。 3. 参加同一年级的补考。 (九)凡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被系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学校不承认其转专业的学籍。 五、特殊况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审批通过,按特殊情况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因转专业引起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变动,由学生个人承担。 (二)本规定自2019年5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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