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limu baili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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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也许是吧! 我有一个朋友。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怎么说呢,我觉得用任何的溢美之词去赞扬他都不为过。 这里讲的就是他在还是童真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做兼职女生的故事。 这个做兼职的女生我也认识,算是闺蜜的闺蜜什么的这类七扭八拐的关系吧。 女生很漂亮,是那种走在路上就是视觉中心的美人。 因为各种理由,也许是初恋被玩弄,也许是物质引诱,也许就是爱玩,等等啦。反正后来走上兼职的路。 我的朋友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次网下的联谊。 从那个时候就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她。 我感觉啊,最开始这个女生对待我的朋友也就抱着玩玩互相取暖的态度。 因为她很自然的就把她的职业告诉了我的朋友。 那天联谊后我的朋友真的特别痛苦,和我一起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 我其实觉得很可惜的,如果女生不是做兼职的多好啊!两个人真的很登对啊。 没想到的是,过个一个月左右。我朋友特别高兴的跟我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 当时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但是朋友说爱一个人就要包容她的所有。 我当时以为朋友和她在一起只是为了告别童贞。没想到朋友告诉我她们两个最多只是牵手。 我知道朋友是认真的啦! 朋友用他的真心打动了女生,女生也不再去做兼职了,找了一份工资没多高的工作。 感觉两个人真的很幸福了。 我每次见到朋友都会很坏心眼的问他告别童贞了没。 他每次都说要珍惜女生,希望把第一次能留到和女生最幸福的时候。
我叫朱由检 晴空万里,无雨无风。 虽已是早春时节,依然是透骨寒。 身上血水未干,映着这漫山的黄花嫩草。 孤还是浑浑噩噩,在这个位置能清晰看见这京城的情形。 仿佛能看见那些曾经的朝中重臣们正卑躬屈膝的迎接着新的“天命所归”! 耳边依稀传来歌声,那歌曲粗俗不堪。 “吃他娘,穿他娘,打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可笑啊!一干愚民!完了!我大明! 愧对祖宗啊!不!!孤心无愧!!! 孤有何错!孤在位一心为民,兢兢业业,不敢有一时懈怠!何错之有!! 天意如此。时也!命也!累了! 兄长啊!唉! 是该和你们相见了。 脚下使力将垫脚的石块踢开。一股悔意就进了孤的脑中。 “好死不如赖活着,凭什么要死。孤不甘心啊,王承恩快救孤。” 孤多么急切的想喊出这句话,却只能蹬着腿发出霍霍之声。 “万岁!奴才陪你来了!” “妈的,王承恩你个笨蛋,谁叫你陪孤,救孤!孤不想死了啊!” 意识模糊了。 这就是死亡吗? ———————————————————————————————— “孤不是死了吗?不是在万岁山上上吊了吗?这是哪里?” 孤猛地坐起身子。 哦,这里是幽冥地府吧。不对啊,不是幽冥地府隐晦无光吗?这里怎么依然阳光明媚? “小伙子,你醒了啊!真是的,世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一位白衣白帽白巾蒙面的女子仿佛向孤说着什么。 哦,此处一定为仙界,孤一心为民想也会直升仙界,那会去哪隐晦的地府。 孤起身,冲这白衣之人躬身一礼。 “敢问仙子,此为仙界何方?可有孤先人否?”
关于我的狗肉情节 记得最早吃狗肉是小时候五岁的时候,邻居大爷养的土狗。正好赶上城市里集中打狗,于是就有了锅好肉,那时还住的是平房,邻里之间还讲究着远亲不如近邻。几户人家聚在一起,大爷的儿媳下厨。那味道记忆尤深。后来在接触就是在武侠小说之中了,金庸老先生笔下的洪七公,等等等等,在我的记忆中,凡是小说中描写的吃狗肉的人物都是不拘小节,豪爽正义的人。于是对狗肉更有了难以割舍的情怀,一直在脑海中有这样的场景,三两个朋友,一壶浊酒,火炭正红,一砂锅狗肉炜的酥烂,窗外大雪纷飞,寒气袭人,但是怎敌的过着锅中的香气袅袅。 再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来到河南永城,这里是个离沛县不算远的地方,因为汉高祖刘邦的原因,这里的狗肉也十分的出名。难免大快朵颐。一口酥软的肉放入口中,滑下喉头。香气从食道中慢慢的又回到口中,难以言明的满足。也理解了汉高祖刘邦深夜会樊哙欲罢不能的那种心情。刘邦成立汉朝四百年,对华夏子孙影响深远。至此我国人口最多的民族还是汉族,以汉人自称。谁能想到这小小狗肉就是我汉族的第一名肉?说来不雅但确实如此。 年岁愈大,愈喜食狗。在寒冬,朋友相聚。不再追求的是那锅香气。但是唯有举杯尽欢遥想当年那些屠狗猛士的情节却不能放下。
对不起啊 ,忙了一天刚开贴吧,就看到说秀下限的帖子。 大致浏览了一下,好像今天就我发帖子打的字多些,我的ID的存在时间长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再说我。就当说我吧,臭不要脸一回去贴回热屁股。 如果真的是我的话,我想说首先我没有挑起事端的心,如果对贴吧提些看法就是挑起事端的话那么,对不起了,我交朋友交的是心,是可共患难可以死后照顾我父母妻儿的朋友,不是喝喝酒打打屁,今天喊喊老婆明天喊喊老公的人。放松都会玩多简单啊。 再者,还好我还有下限可以秀,我一直觉得这点我真的不错,发的帖子不多就这点好处,我没有在贴吧里骂过人,可以骂骂人下个限制,没有骗过人,可以骗骗人下个限制,没有约过炮什么的,呃这个限制就算了,胆子比较小。但是总归还有限制可以去秀吧。 最后了,如果是说我的话,我真的不清楚那个意见帖子到底戳中什么痛处了,让你生气(也许我高估了你不生气。)我也可以说清楚,发那个帖子的原因是昨天晚上看见“清风哥进来一下……”这个帖子,本来昨天看见有吧务想平息这种事情,所以没有当晚就发出来。但是早上上班打开电脑发现这个帖子又被顶到了前面,油然而发。还是那句话我真的不知道发这帖子戳中那个痛点了,难不成有人说:“贴吧遍地权限狗,各种秀优越”我反驳了所以你不高兴了吗?要是这样的话,我真的诚恳的说对不起了。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我虽然还是不鸣于天下, 我虽然还是蹬着那破烂的二八, 我虽然还是只是喜欢写着那些小诗, 我虽然 还是为生活打拼不知道明天的去向, 我虽然还是没有那那怕只有七十平米的属于自己的小窝。 但是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你离开后,也有过些许感情的纠葛。 你离开后,也有过为别人而流过的泪水。 你离开后,也有过花天酒地的颓废。 你离开后,也有过不知目标的彷徨。 你离开后,也有过世俗叫嚣的堕落。 但是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我依然记得你默然转身时那淡淡的微笑, 如今却只能听着你大叫:“胡了” 时漠然的回想。 我依然记得你淡粉色的嘴唇轻启时那甜美的校园小调, 如今却只能在KTV里看着你红唇欲滴的吼着征服。 我依然记得你那微风吹过丝丝飘逸的秀发, 如今却只能看到淡金色略微干枯的发丝。 我依然记得你那灵动的双眸含情脉脉读着琼瑶、席绢, 如今却只能见你勾着深深的眼线随着综艺节目而扭动腰肢。 我依然记得你那纤细的手指拨动着那把破吉他,虽不会弹奏却发出悦耳的声音 如今却只能听到随着你美甲的手指在手机屏划过后响起的滴滴滴电子音。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也许我不能给你一个未来, 但请你洗去铅华给自己一个纯洁的世界。 也许我不能给你一个承诺, 但请你洗去铅华给自己一片湛蓝的天空。 也学我只是为了自己,希望看到当初的你。 情爱的,你可愿为我洗去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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