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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织坊•VK吧•暑期征文活动】评论总结楼 【漫织坊·VK吧·暑期征文活动】 活动结束啦,在此期间有各位写手积极参与,带给我们一篇篇美文,鼓掌(啪啪啪~~~~~~~~~)! 下面是各位评委的辛苦打分与评论,还有图组奖品制作者颁奖,感谢他们(啪啪啪~~~~~~~~)! 这次的评论环节分为两部分——评分和评论。 【评分标准】 剧情30分 描写(视文风而定)20分 结构(排版剧情连贯切题等)20分 人物掌握10分 情感15分 亮点5分 总分100分,取平均 (评分标准由卿颜妖媚所定) 【注:每位评委的评论标准,角度,语言习惯不尽相同,各参与者的文章长度,风格,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评论的长度,褒贬,语气的不同也属正常,勿要纠结于此】 在此之前,先解释一下,活动格式的统一标题【漫织坊】的由来: “漫织坊”取自宋末词人朱嗣发的词《摸鱼儿》中一句“浑不记、漫手织回文,几度欲心碎。”,而“漫手织回文”这句又是指一个典故“织锦回文”,恰好照应此次活动的题目,那个7×7方格。 附注: 【摸鱼儿】   对西风鬓摇烟碧,参差前事流水。紫丝罗带鸳鸯结,的的镜盟钗誓。浑不记、漫手织回文,几度欲心碎。安花著蒂。奈雨覆云翻,情宽分窄,石上玉簪脆。   朱楼外,愁压空云欲坠。月痕犹照无寐。阴睛也只随天意,枉了玉消香碎。君且醉。君不见、长门青草春风泪。一时左计。悔不早荆钗,暮天修竹,头白倚寒翠。 【织锦回文】 前秦时期,秦州刺史窦滔因得罪了苻坚的手下大官被流放到流沙县。夫妻天各一方,他的妻子苏蕙特地在一块锦缎上绣上840个字,纵横29个字的方图,可以任意地读,共能读出3752首诗,表达了她对丈夫的思念与关心之情。 [【END之前,插楼者,杀无赦】
【顶吧】《小 船》 作者:江南 《小 船》   作者: 江 南   “人无法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曾经我有一个朋友,他从西域来,骑一匹汗血宝马,佩一柄弯月般的刀。这话是他告诉我的,据说是个伟大哲人说的,那哲人伟大得如同夫子庙中的至圣先师。   可惜我并不相信,因为他这么说的时候已经喝醉了,正呆呆的凝望着摇曳的篝火。那时候寒风很冷,我的朋友很忧郁,雪前的天空里没有星辰,我在地下打瞌睡。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   “如果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你是否还会走进这条河流呢?”那个西域朋友模糊的嗓音忽然响起在我的耳边。   我现在想起他的时候,正在水之阳的渡口上看风景。   那么让我想想……   如果多一个机会,我会选择去投军而不是作大侠。   虽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不过这个山雨欲来的年代,谁知道沙场出身的豪杰不会当上皇帝呢?在我之后三十多年,有一个姓赵的朋友披上了一身黄袍,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我偶而也会想我应该去尝试的,我有武功,也会写字,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会比那个姓赵的朋友差。   当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是每个人都希望的吧?   如果还多一个机会呢……我会去练最难练的九阴真经。   曾经我的师傅对我说,你是愿意练七种剑法,八十三路长拳,九派的内力和三家暗器,还是只练一种叫《九阴真经》的武功?我当时问他为什么我要放弃这么多武功去练一本奇怪的经书,还有练了能有什么好处。师傅说他也不知道,因为第一个练成这本真经的人应该在三十七年以后出生。我说你也没练成怎么就叫我练?师傅说练了以后你就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   我没有练,现在我也是天下第一,毕竟我练了很多其他武功。   不过我其实还是很想练的,我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那么如果再多一次机会呢……   我想,我会回家。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   其实那个地方没那么贫苦,是个很小的镇子,在江南水乡,赶集的日子还比较繁华。但是很多出名的人都喜欢说自己生在小地方,这样成名的难度就显得更大一点。我当然也不例外,毕竟有人说我是天下第一的大侠。   然后我就去练剑,然后我就去杀人,当大侠,出大名,杀大魔头。   当然这中间有二十五年的时间,我如果一一细说,我就是个说书的。好在很明显,我不是。   我用了二十五年成为大侠之后,我就衣锦还乡了。   还乡的时候,大师兄来接我。我看见那个兴高采烈的乡下小老头赶着毛驴,跑在一池清水边。而我和我的七个弟子骑着五十两银子一匹的骏马,站在似曾相识的桥上顾盼茫然。   小老头跳下毛驴说:“三师弟,你的袍子好气派!”   袍子虽然很气派,不过我还是只能在当年吃牛肉面的摊子上吃面。因为师兄要请,而我知道他没有钱。   师兄很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说:“对不起。”   我愣愣的没有回答,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二十五年过去了,这里的面还是我七岁时候的味道呢?   我和师兄使劲的扒拉着面条,我的七个弟子在镇子北边的酒楼上喝酒。如果这是二十五年前,我吃完了面就会去把他们揍一顿!那时候我和六个师兄弟在这里吃面,吃完了就去酒楼上打架,找最霸道的,衣服最光鲜的。   春风吹,杨花飞,牛肉面辣得我们要流泪。   少年铁拳的日子就这么又回来了?那时候我们摸出身上仅有的铜板吃面喝酒说将来,然后一起晕呼呼的回去睡。   在我张口的时候我却发现好象不对劲,因为我说:“当年……”   于是我干脆什么都没有说,我吃了三大碗面,扔下筷子靠在墙上,默默的看集上的人。看见杀猪卖肉的,看见挑担卖葱的,看见推炉卖饼的,看见走街卖艺的,当然还有倚栏卖笑的。篮子里有葱,有猪肉,有烧饼,人们探长了脖子看杂耍,青楼上的歌女们远远的抛着媚眼。   这些吆喝声中走来走去的人,纷乱的脚步象一首……嗯,一首诗。我很少想过,这样平淡的,为了生活的脚步也会
【来杯樱桃汁】《春风柳上原》 作者:江南  清晨,得意茶楼的门板刚刚拆下,一骑就如疾风而来,卷起漫天烟尘。烟尘未落,骑士已经勒马门前。青衣白马,伴着一声震耳的嘶鸣。   雪白的骏马扬起前蹄猛踢了一通,马上的骑士却丝毫不乱,紧勒住缰绳,把马的野性稳稳的压了下去。白马以蹄刨地,鼻孔里哼哼的喷出腾腾热气,分明是跑了长路而来。门口延客的伙计战战兢兢的,急忙闪在一旁,弯腰行礼,恭恭敬敬的把客人带进了雅座。   客人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微有风尘之色,无声的笑笑,从马背上拎下一柄长剑,就随伙计上了楼。伙计在一边偷偷瞟了他一眼,只见他一身寻常的青衫,长得高挑清俊。可以说除了长剑骏马,来客完全是个闲雅的书生。   如果真说客人有什么与众不同,就只有他的神色,他淡漠的神色。自从笑了一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表情,似乎完全是神游物外,对周围的人物情景丝毫也不注意。   “没有睡醒吧?”伙计心里嘀咕着。确实,青年就是有那么一点困倦的感觉,还有一种和年龄不相称的沧桑。   “一壶香片,泡浓一点,有点困。”青年说。   “客官要什么小吃么?”伙计一面抹桌子一边问道。   “不急,”青年随口说着,回身推开了自己背后的窗户,早晨的阳光如无数金线洒进屋里,远处一阵风来,带着桔子的清香。   “我们金华的桔子是少有的名产,客官不想……”伙计试探着问道。   “好天气啊。”青年答非所问,漫不经心的说。   伙计识趣的退了下去。临走,他回眼偷看了桌上斜置的长剑,朴实无华的乌黑剑鞘裹着修狭古雅的剑身,隐约有一股锐气透过剑鞘散发出来。伙计心里有点发寒。虽然是一柄古旧的剑,可是蒙尘的利器依然让人敬畏。只要是剑,总是不平凡的。   “以前杀过人吧……”伙计心里悄悄的想着。   青年的客官静静的坐在那里喝茶,有时看看雅阁外往来的,有时放眼看看窗外的风物,自顾自的笑笑。就这样,一壶香片喝了一个时辰。门口往来的伙计们悄悄的看几眼,谁也不说什么——人家是带着剑来的,没事少说废话为上。金华也算是武馆云集的地方,大家多多少少也知道所谓“江湖”上的事情,江湖中人是这些小民得罪不起的。   日上三杆,一壶茶终于喝完了。青年放下茶杯,摇摇头,轻声叹口气说:“进来吧,你渴不渴?”说得很随意,那样子倒象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静了许久,青年也不再说话。终于,门口的竹帘动了一下,一张狡黠的笑脸出现在门外,随即,白衣的少女轻轻跳进了雅阁里,整整衣衫,缓步走到桌边坐下。她一边笑着,一边看那个青年的脸色,只是一言不发。   伙计们早就看着这女孩躲在雅阁的门外,可是女孩儿出手阔绰,他们收了银子更是不敢随便说话。此时原先的伙计急忙送上了杯子,也不多问,又将一壶香片送上了桌。临走时,他偷偷瞥了青年和少女各一眼,只见青年略微有些无可奈何的样子,少女却掩不住得意的神情。   伙计心里多少有点妒忌,为那个女孩儿的美貌。将女子比作芙蓉的古往今来都不少,可是见到这个女孩儿,伙计才第一次感觉到人比莲花的清雅。一朵雪白的莲花静静的绽开在古池清涟上,见到她的人多半会这么想。而她狡黠的神色又给她更添了几分生机。总之,这样美丽的女孩儿是伙计所没有想到过的。   伙计实在不知道那个青年客官有什么可叹气的。等这样的姑娘,莫说等一个时辰,就是等一个年头也该是心甘情愿的。   “你渴不渴?喝杯茶漱口好不好?”青年淡淡的问道。   “不渴,你自己喝就好了,我就在这里等你喝好。”少女一边笑一边摇头,两行排贝一样的小牙齿在她柔润的双唇间,隐约可以看见虎牙。   “你追了我七天七夜,居然会不渴,”青年瞟了她一眼,“我可真要佩服死了。”   “七天之中你从关外一直跑到金华,我也很佩服的。”少女毫不顾忌的和他对看。   “你如果不追,我恐怕也跑不了那么快。”
【来杯露水】《永别了,墙角的青苔》 《永别了,墙角的青苔》 我有一条红得很纯粹的长裙,是17岁生日时阿姨送的。可当我已走过雨季的那个夏天后,它依旧安然地沉睡在衣橱的角落里。因为我是墙角阴暗处的青苔,那样的颜色不属于我,它应该属于阳光下的常青藤。   我匆匆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但长发始终遮着低垂的眼睛。不是因为要追求那种酷酷的感觉,只因为我是墙角阴暗处的青苔,我不能正视别人的目光,那种光芒会使我枯萎。   我默默地忍受着妈妈更年期无理的唠叨与责骂,任由她恣意践踏我依旧纯洁稚嫩的心灵,虽然满心委屈,却无力反驳。因为我是墙角阴暗处的青苔,即使是口水也可以将我淹没。   我躲在楼梯拐角的隐蔽处,悄悄望着篮球场上那个很帅气的男孩子。抬手、曲腿、跳起、投球,好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我不禁攥紧拳头,曲臂以示加油。可是却不能像场边那些阳光下的女孩子一样为他呐喊鼓劲。因为我是墙角阴暗处的青苔,炽热的阳光会将我融化。   我就是那墙角的青苔,躲在潮湿的阴暗处,没有任何地位,有的只是残存在心底的一点点自尊与希望。但我渴望被别人发现,被别人注意,被别人重视。   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中我穿着那条如血般鲜红的长裙昂首走在人群中,毫无羞涩地望着每一个过路人的眼睛。在那里,我看到的只有平静清澈的湖水。   清晨醒来,揉揉惺忪的睡眼,告诉自己:“今天我决定不再沉默。”于是穿上了橱底那条美丽的长裙,将平日遮在眼前的长发高高地束在了脑后。对着镜子,我感到周身一圈光环包围着自己,很温暖。   客厅里忙碌的母亲依然唠叨着:“你和你爸都一个德性,就我命苦,生你干吗?跟个闷葫芦似的。你看人家王阿姨的女儿,长得漂亮,说话也……”   “妈!我是你亲生女儿,我也是个人,你就算看不起我,也要看得起你自己吧!”18年了,我第一次对母亲说出了这样的话。   随着“哐”的一声关门声,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感充斥着全身。   走在去教室的走廊里,我开始正视每一个人的眼睛,并向他们投去企盼的眼神。我发现原来每个人都很友善,每个人嘴角都挂着一丝微笑。   站在阳光普照的篮球场边,我尽情地为自己所欣赏的男孩加油呐喊,并得到了他的第一次注视,还有那个表示胜利的手势。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只属于我自己。   生活的艺术就在于知道如何去享受一点点而忍受许许多多。每天给自己多一点自信,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你也要有一千零一个理由笑。从此,我不再是墙角阴暗处的青苔,我要成为生长在阳光下的常青藤。   (王启媛摘自《美文》2003年11月下半月刊,韦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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