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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主宰之突破仙品 药尘:小尘子,你与老夫皆有一尘,这粒无副作用的直接从灵品突破至仙品的灵破仙丹请收下 牧尘:晚辈受宠若惊啊! 药尘:你只要在浮屠族使劲搞事情就对了,我火域保你无事!好了,请尽快突破吧。 牧尘:多谢药老先生。 说罢,立即寻个房间开始运功突破,但萧潇尾随其上 牧尘:我便试试这丹药之威! 一刻钟后-牧尘的脸庞缓缓红晕,萧潇见状立马上前运功替牧尘做舒畅。但药力太猛,萧潇一个不慎吸入一些。 两人浑身炽热难受,这才让得二人猛然醒悟!这不是突破丹药,而是。。。。。 房间中,便是由二人为中央仿佛变得炽热起来。萧潇最先抵抗不下去,娇哼声顿时从口中传出,正因为这一声,牧尘终于抵抗不下,对着萧潇火红色的衣襟处缓缓脱下。整座房间,春光盎然,这是一个伟大的过程,一个创造生命的过程。不知过了多久,萧潇因为吸入的最少,缓缓的恢复过来,但一看自己身躯一丝不挂,顿时脸上出现两朵红云。可是,牧尘因为是服用丹药的,所以药力并未减退。 萧潇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了,是药老以及自己父亲搞得鬼,顿时又羞又怒,但此刻奈何不知为何运不起灵力,所以望着牧尘的攻势再度加强,萧潇娇哼连连。。萧潇大声说道:牧尘,你醒醒!。。牧尘哪里听得到。,这是我的第一次啊!萧潇心里说道! 不知过了多久,牧尘修炼用的床铺多出了一片红色,而两人一丝不挂的在床铺上,待牧尘渐渐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突破了灵品直接进入仙品,但是,还没来得及高兴,惨叫声一片。。奈何当他刚笑出来的时候,萧潇刚刚醒来,以为牧尘还想对她。。。 而此时的门外,药尘以及灵溪龙象和无尽火域的一些人则在门外窥听了一天 药尘道:终于骗到了这小子当我火域女婿了 小炎子对他念念不忘,终于让我和小炎子联合制作了可提升修为的欲望丹,配合小公主从灵品突破至仙品没问题,以后此丹还可再用于他的小女友身上,或许可一举突破圣品,哎,老夫以及小炎子怎么就没有这等洪福呢 众人: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就是活生生的美人实力套路啊! 有人问我写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水经验么,我顿时过去一巴掌,对着他哄道:你特么这不是废话么
你的骑士 “我的女王,我是你的骑士……”来人正是牧尘,他帅气的脸庞转向了洛璃:“现在,就让我做你的骑士吧。” “讨厌,这么多人看着呢”洛璃脸羞的几乎要滴出水来,把头埋在牧尘的怀里。 “哪来的小子,敢坏我血神族的好事!”血灵子喊到。 “在下牧尘,身为洛璃的骑士,我是不会让你伤害她的!” “哦?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做他的骑士的。”血灵子笑了。 牧尘听了之后,缓缓一笑:“既然这样,我就让你看看,我牧尘,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骑士!一气,化三清!”瞬间 牧尘幻化出了两个分身,血灵子见了脸上闪过一丝凝重,手心已经攥出了汗水。 只见牧尘一把将洛璃按在祭坛上,直接是骑在了洛璃的身上,竟是将洛璃的裙子扯碎,然后不等洛璃来得及惊呼,直接是从后面紧紧的抱住了洛璃骑坐在身上,没有人看到洛璃的春光,因为牧尘及时骑在了他的身上,然后迅速的摆动起来,根本没有人能看到他们在做什么,血灵子见此吓了一跳,莫非,这是什么秘法不成?只见随着牧尘的耸动,洛璃也是一前一后的晃着,只见洛璃双眼通红,呼吸急促,大喊出声:啊……奥…… 随之 牧尘也是一声怒吼:啊…… 下方 人心振奋,他们都以为洛璃和牧尘要放大招了,血灵子见状急忙跑路,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只见牧尘那边已经有一种白色的光柱向他飞来 砰,血灵子只感觉眼前一片白,而且浑身粘稠,这突如其来的水柱含着巨大的冲击力竟然直接打在了他的身上,直接将他打的昏死过去。。。 “女皇陛下,女皇……” 听着民众的呼喊,牧尘又是运转功法直接乱扭,又是飞出一道白光将剩余的孽畜杀死了。 牧尘,你看,他们好崇拜你呢…… 是啊,短短三秒我已经出手了两次
吧规 总纲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吧规建立在百度相关条款协议之上。 第二款 吧规吧是一个法制贴吧,维护自由、正义、平等为其秩序的最高价值。 第二条 第三款 本吧所有遵守吧规的发言均应受到保护和尊重,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进行商业性及恶意转载使用和修改等行为。 第一章 第三条 第四款 本吧的言论应关於贴吧吧规的制定 管理和修改。 第五款 本吧允许发布一切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百度服务协议条款 以及本吧吧规的发言。 第六款 本吧允许发布水贴,过量发布者将被眎情况决定封禁等处罚。 第四条 本吧将会保证所有帖子作者的合法权利。 第五条 第七款 保证言(天朝我罪过)论自由。允许合法范围内的发言。 第八款 保证名誉权以及姓名权。 不得进行冒用他人身份以及仿冒ID。 任何发言不得进行对他人的侮辱和攻击,同时禁止所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发言。 第六条 第九款 本吧发言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版权等知识产权。 第十款 转载应在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转载行为应是合法的。 第七条 第十一款 不得发布过激言论。 包括但不排除危害国家安全,侮辱其他国家,可能引起他人不好的反应的发言。 第十二款 本吧发言应在可能时尽量避免谈论政治及军事。 第八条 第十三款 于本吧不得进行商业性活动。 第十四款 禁止发布广告贴。 第九条 不得进行大批量的发言 第十条 不得干扰吧务人员的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 第十五款 进行扰乱贴吧秩序的行为将严惩。 第十六款 发布重复贴将被删除,故意行为将被处罚。 第二章 第一节 第十二条 本吧吧务人员的选用施行自荐 审核与民(度受对不起)主确认制度。 第十三条 本吧所有吧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百度用户协议与本吧规。 第十四条 第十七款 有意愿担任吧务人员的吧友应主动向现任吧主递交申请,待吧主核准后即进入试用,期间如无吧友提出合理反对者即正式就任。 第十八款 吧主的核准应本著公平原则,不得以自我标准来决定。 第二节 第十五条 第十九款 所有常驻吧友均有申请就任小吧主的资格 第二十款 小吧主拥有成立外交团的权力。 第二十一款 小吧主对各种处罚应进行不定期公开。 第十六条 第二十二款 所有会员均有申请就任吧主的资格。 第二十三款 吧主拥有任免吧务人员的权力。 第二十四款 吧主受到所有吧友的监督,应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款 吧主将负责对吧规的实行作监管,并认真履行。 第二十六款 吧主不得进行无意义的操作。 第三章 第三节 第十七条 第二十七款 本吧对於违反吧规的吧友将进行酌情的处罚。 第二十八款 对於情节较轻者,将进行警告处理。 第二十九款 对於警告不聼以及明显违反吧规者,将进行天数不等的封禁处理。 第三十款 对於情节极为严重者,将进行长期封禁。 第三十一款 部分明确的严重的触犯我国法律法规者,在讨论并批准后将进行永久性封禁。 第四节 第十八条 第三十二款 以上处罚在执行后,吧主、小吧主可以在征得同意后进行撤回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三款 处罚的行为应由吧务人员进行操作。 第四章 第十九条 吧务人员应在必要时对此吧规之后添加修正案部分。 第二十条 对於本吧规中部分词汇将由百度相关条约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属吧务人员保有但不独占。 第二十二条 本吧规自2013年9月3日北京时间零时刻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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