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活腿肠 卖活腿肠
我是一浮尘,我只知道我来自哪里,却不知道我漂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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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想像 ( 前言:我的故乡是明水县永兴镇文化村,又是春节来临,又是想家时刻,可是无论离家多久,思乡的心是永恒不变。) 故乡想像 人人都有一个盛满童话的地方,那就是——故乡!可是我没有,我没有故乡的童话,没有故乡的歌唱。对故乡,我只有无限的想象。我的故乡,是一片蓝蓝的天空中那一弯残缺的月亮;更是浩月的夜色里北斗永远指着的方向。她像是一根断线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有一曲催人落泪的离别情殇。 故乡,是我的生命降临到这世上,睁开双眼看到的第一个景象;因此,许多年以后,尽管物是人非,这景象还依然难以遗忘。 小时候,不知道故乡是什么。只知道老师说过:故乡是婴儿的襁褓,故乡是母亲盼儿归时热切的遥望;故乡是小河流淌的涓涓源头,故乡是风雨来临时避风遮雨的海港……故乡具体是什么?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那时候,我在一张白纸上,想象着故乡的模样。却怎么也画不出故乡的过往,只有在冥冥之中感受着她辽阔的胸膛。但我还是对别人说,我的故乡在遥远美丽的地方。常常,我拼命地想,故乡到底是什么模样?隐约记起,一条时常干涸的小河,几座光秃的矮山,还有围在房前屋后的一篱笆墙。 童年的记忆慢慢撕碎在我的脑海,故乡成了我只有停下脚步时眺望的方向。没有了记忆中的故乡,童年的印象也在一点一点的风化成忧伤,尽管缺少了故乡泥土的滋润,但我还要不择地域的选择生长———为了理想中生活的模样。人若失掉了故乡,就仿佛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我彷徨着,离开了故乡越来越远的小河和光秃依旧的山梁,世界一下子将我抛向未知的远方。我的人生小舟才刚刚起锚,就要遭遇礁石大浪,在我伤心的时候,故乡给了我奋斗的力量。放下疲惫、放下彷徨,只有义无反顾激流勇进继续我的远航。背上干瘪的行囊,打点我少之又少的行装,锦衣还乡的念头磨砾出我腾飞的翅膀。将故乡的思念藏在书页中,带着它,走进大千世界,哪怕前途未卜人海茫茫! 故乡,是我生命旅途的第一个驿站,而我却只能是她漫长生命里一缕丝光。我还没来得及读懂她的世界,就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成了她的一个过客,漂泊流浪到远方。 我将永远背负着童年的忧伤,去赶往下一个驿站。故乡的秃山,故乡的小河,早已逝去在我的身后。但当我站在远离故乡的异乡土地上,还在不时的张望;故乡的颜色虽然有些模糊,但我知道,它的底色已经深深的染进了我的心房。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如果有一天,我疲倦于客居他乡,我一定会歇下来,弹唱一首无名的歌谣,念起不再是童话里的故乡,只有低声呤唱: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
十年军旅路,九年求职泪 尊敬的朋友们:    我叫石兴月,已转业的三级士官(1991年入伍-----2001年转业),2002年由黑龙江省密山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依法开出了指令性的“转业士官分配工作通知书”分配到密山市农委,但农委以“无编制”为由拒绝上岗,未按“黑安[1999]2号文件”进行有偿转移,所以法律上视为接收,为了寻求落实工作,我无数次的奔走于政府各个部门,办事人员始终相互推诿扯皮,无人真正过问。2004年底,在密山市人事局再次盖章签署“同意该同志安置农委”的催促下,密山市农委继续以“无编制无岗位”为由拒绝安置上岗,导致我转业九年,空有政府安置令、人事局调令,却无业可就。密山农委强调无编制、无岗位,为何又对外常年借调人员?我的编制哪去了?编制是商品吗?农委的这九年的人事安置,编制都是从哪来的?农委以种种借口,使这一安置变成一纸空文,让我这个曾经把大部青春献给国防事业的年轻人,现在一直为生计奔走在寻求安置的行程中,如今已变得一无所有,为此,我数千次的奔走于各部门之间,多次找市长反映情况,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如今连市政府大门都进不去了,我是一个合法公民,我把青春献给了国家的国防事业,如今,国家不需要我来保卫了,却把我踢在一边,不理不睬。我心能不流血?人民政府的大门都不许我进了,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人民政府怕人民了吗?中央一再提到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精神,到了下面的各级政府难道只形成了一个口号吗?密山市政府能否为群众办点实事呢?我要生存,我要吃饭,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中第四章规定: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办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的安置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签发的民发[2005]108号文件也明确要求退伍军人要服从政府分配。石兴月已由政府民政局分配到农委,人事局同意并签字盖章,为什么执行起来就这么难呢?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编制由国家统一分配。我的编制哪去了?密山市农委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强行剥夺了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给转业士官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强烈要求:还我公道!     按国发[1993]54号文件和[2005]23号文件精神:分配工作通知书开具的月份起,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按同工龄、同工种的平均工资的80%全额补发生活费。     谁能来监督国家地方工机关关于退役士官安置呢?我的苦和谁倾诉呢?现在的现实是:规定的接收安置时限已经过了,可是安置仍遥遥无期。密山市政府非但没有安置上岗,也没有发给基本的生活费,使我一直生活在困苦之中,别让流血保卫祖国,还要流泪为了生活吧。     请各级领导为民做主吧,体恤一个把十年的大好青春奉献给了国防事业,九年未上岗的老兵吧!理解我的苦衷和无奈吧,我要生存!请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也还给我最基本的做人的尊严吧,让我也有尊严的活着,人生有几个十九年啊,希望各级领导能尽快落实我的工作关系,保护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让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我公道!    所以我要求:1、给我安置上岗工作;                2、补发我的生活费(按国家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转业士官:石兴月                                 电话:13555046123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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