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我匿名 真我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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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运营商、开发商、物业、业主的关系分析 运营商为了争取用户,向开发商承诺建设小区内的线路(包括光电缆),开发商一方面省下来了建设成本,另一方面按每户多少钱收取运营商钱。开发商得到好处的结果是同意这家运营商进入小区。 开发商自行指定物业公司,并把与运营商的默契继承下去。物业公司为了得到这个小区,必须答应开发商的要求,禁绝其他运营商进线。 -------以上为背景的分割线------ 就此形成了一个怪圈:用户想用第3方网络,第3方网络运营商说那个小区没线,而且不让物业施工;用户找物业,物业会说是开发商的合同,而且为了小区整洁,不能再施工。用户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已经交给物业,他们管不着。再回到物业公司,要求换电信运营商,他不鸟你,说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决定这些大事; -------以下为分析的分割线------ 要知道,我们是业主,我们的身份是甲方,乙方是物业公司,但我们只能通过“业主委员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想法。“业主委员会”在哪里?都有谁是代表?这又是一条黑线: 是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预先指定的一些人,通常是一些大爷大妈,收点钱就替物业公司冒充业主委员会的那些人。 -------以下为分析的分割线------ 所以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正确的办法: 1、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改选业主委员会,让真正替业主说话的人当上业主委员会代表。 2、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换运营商,或要求引入第二家运营商。 3、物业公司给予正式答复 4、对于无理由不回复或拖办的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其进行罢免,向社会招标,重新确定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 -------以下为感慨的分割线------ 1、自己的业主委员会是最重要的一点,不成立它,一切都无从谈起。 2、大家不要习惯于开发商原有的安排,不合理的,就要说话。 3、运营商和运营商之间似乎也有若干默契,第3方可能为了某种平衡,,,,不愿意进入这个小区,,,,,唉,,,这样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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