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然花见月 幽然花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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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宁次的一千个日夜 闲来无事,我坐在地上翻看即将被丢弃的高中课本,算是最后的回忆。然后,我有些惊讶地发现,几乎在课本的每一页上,都写下了“宁次”两个字。字体圆圆小小,呆在角落里,然而很醒目,像是直截了当,却又羞涩得可以的初恋告白。 我一拍脑壳。呵,不知不觉,我已喜欢他这么久了,差不多一千天。 日向宁次,《火影忍者》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正因为有他的存在,我才觉得《火影》是部精彩的漫画。 喜欢他的理由,我已忘了,或者说,根本就不清楚。我只是偶然发现,当宁次对雏田或李冷嘲热讽时,一向厌恶自命不凡之人的我会觉得他很酷。当宁次把雏田打得奄奄一息时,从来不崇尚暴力的我会认为他超厉害。当宁次告诉鸣人日向的不平等与命运的灰暗时,我的心脏会抽痛。综上所述,我得到了“我爱上这个人了”的结论。 真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为喜欢上一个虚构的人物而欢心接受“变态”这个称谓。同桌曾翻出“不在空虚中恋爱,就在空虚中变态”一句来评价我的行为。我觉得这句话精辟啊,然而却不甚准确。因为我自认为正在进行的是“变态的恋爱”。 但不管变态与否,“恋爱”这一本质是一定的。 我日夜不停地单相思。 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只因为我在吃饭和睡前都要看有宁次的那几话连载。一旦翻到了几张超有型的图,目光便会久久停留。直到饭菜都透心凉了,时钟当当地整点报时了,才惊觉自己已将同一张图盯了至少30分钟。 身在课堂,心神游离。我在上课时想宁次是经常的事。并且很不幸,本人一旦“坐飞机”眼神必然呆滞。会直直地死盯着一处看,长时间不眨眼。迹象实在太过明显。于是乎,我经常并带有一定必然性地被老师抽问,一问便三不知。 而诡异点在于,我过这种对学生而言算是A级恐怖的生活居然也挺乐嗬。究其原因,我说,是The power of love. 宁次在我看来无比迷人。可以的话,我真想站在富士山顶上大叫11次“宁次我爱你”,我要爱他一生一世。 我真的就这么说的。在死党同桌因好奇向我打听宁次为何许人也时,我多多运用华丽辞藻向她介绍了一番后,在补充自我感受那会儿,真的就这么说的。 她听完后一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你最多爱他三个月,一生一世绝不可能。” 当时我还觉得同桌的话有直插心窝的杀伤力,愣是语塞了40秒。但看看现在吧,我甜蜜蜜地喜欢这个人已喜欢了整整三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九十五天。 在这一千个日夜里,我从未忘记这个人,日思夜想,一直一直把他放在心里最显眼的位置上。 宁次几乎已融入了我的生活,我把喜欢他当成一件如吃饭睡觉般平常的事。甚至,我无聊时拿着笔在作业本或教科书上乱画,往往也会在无意中落下“宁次”“Nechi”,弄得自己都不好意思。 现在看到这写满“宁次”的课本,依然羞得脸阵阵发烫,不由得发笑,笑自己小女生犯花痴呢!但却边笑边把课本重新插回书架上。 我不丢它们了,我想。 因为或许会有那么一天:脸皱巴巴,发白苍苍的我向年轻的孙子辈展示N个十年前自己高中的地狱生活时,在翻开那些被尘封的课本的刹那,会被忽然跃入眼帘的“宁次”两字一下子激活青春的热情,会一下子记起这照亮我黑色高中时代的星。 我曾凭着少女幻想的天性那么真诚地喜欢一个人,即使他根本不存在。那么喜欢他,以至于需要在课本的角落缝隙中发泄自己对他的思念。 这或许会是那时的我所认为的可笑的经历,但绝对弥足珍贵。 我决定珍藏这段记忆,为了我有些不正常的青春岁月,为了我最爱最爱的宁次,我要一直一直喜欢他。我肯定,把宁次揣在心里一辈子会是件wonderful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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