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浩丶 zhou54194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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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教育的十大精辟差异 一、为谁而学:美国教育告诉学生学习是自己的事,让学生自己去想,想学什么东西,因而学生一般学得主动、灵活、高兴。而中国的教育总是要事先给学生做出细致繁琐的各种规定,该学什么,学多少,什么时候学,该怎么学等等,中国的学生视学习为功利,因而习惯于应付,学习是家长、老师的事情,是为升官发财找工作而学,学得被动、教条、无奈。 二、育人目标:美国不太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极其看重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因而才会有美国白领不会算10减6等于几貌似“可笑”的事情发生,他们觉得要趁孩子年龄小时抓紧培养创造性思维,而中国教育特别重视所谓的“双基”,重在练“基本功”,不重视对学生创造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美国的学生低分高能,中国的学生高分低能。因而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不愿意接收中国学生,在他们看来,中国教育是培养知识的奴仆,而不是在“育人”。 三、课堂:中国的教育善于给孩子一个总结,把学生教到无问题就好;美国的教育善于给孩子一个启发,把学生教到能不断提出新问题。中国的课堂要举手发言,美国的课堂鼓励自由发言。中国的课堂如果对教师的结论不同意会遭受批评,而在美国的课堂上则受到表扬。中国的课堂讲纪律,美国的课堂讲人权。
私人定制,大叔给学医者的一些忠告 作为在职者而言,只能说,医生在目前这个社会上,并不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也不像我过去想象中的那样是神圣而崇高的。当然,对于打算从医的人,有几点忠告不得不说。 首先是自己先摆正心态,不要因为看好了几个病人而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也不要因为被病人人身攻击甚至受到伤害而心灰意冷。医生也是人,也会生病,也会误诊。即便是从医几十年的老专家,也会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受目前科技条件的限制和经验的欠缺,也一样会有治不好的病,无法抢救的病人。看淡荣辱,专心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即可。 其次是认真对待每一件委派给你的任务。或许刚进入医院,前几年的抄方和写小结给人感觉是个无聊透顶的事情。但其实这些都是自己积累下的宝贵经验和财富。而且真的一旦开始了坐诊,遇到似是而非的鉴别诊断和疑难杂症的临床治疗,你会发现有无从入手的感觉,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早几年多积累些经验就好了。 最后是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想做一个好医生,是每个从医者踏入这个行业时都拥有过的理想。但责任心越重,你会觉得越累。经常会有你好心为病患考虑,但病人却并不领情的情况发生,最后力不从心。记住,阴暗和光明同在,将从医作为一份职业来看待即可。 一,为何现在药越开越多,药价这么贵? 记得我们小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医患关系远不如现在这么紧张,而且那个时候,医生开药,都是用白色的药袋纸头包着的,里面往往也只有几粒药片。基本吃完就好,那时候希望医生多开药,医生都不愿意。 但自从医院开始自负盈亏后,这个局面就不复存在了。首先医院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公益性的治疗机构,而是盈利性的经营企业。一般正规的医院,7成收入来源是药剂科,2成是手术和住院费,1成是各类体检收费和挂号门诊费用。所以说,医院内,最富有的人不是享誉国内外的手术名医,也不是院长,而是药剂科主任。 对于医院来说,只要药物规格药效没有大出入,选择哪个药厂的药,区别并不是很大。但对于生产厂家来说,一旦医院选择其他厂家的产品,他当月的直接损失就是最低以百万计算的。所以他们只能依靠医药销售,千方百计的拉拢贿赂药剂科主任,以维护自己的利润。生产厂家即便明知道请一位医药销售的价格出奇的高,但还是心甘情愿的付给他钱。销售的收入再加上各种给药剂科主任和处方医师的回扣,这部分费用最后谁来承担?当然是来医院买药的病人。 可能有人会问,为何医药销售还要给医生回扣?理由很简单,处方权在医师手上,同样可以有选择权(虽然选择权不大,仅能从医院药库中选择,少数药物可以通过医院间调拨)。为了保证进了医院药房的产品销量,医药代表还需要给医师各种好处,以便医生能在看病开药时,多多关照他们的药品。 当然现在由于明文规定,医药销售们虽然不能正大光明的贿赂送礼赛钱,但小恩小惠还是有的。举例来说,某科室主任就经常请我们出去吃饭,或去唱歌,或去旅游。每次吃饱喝足后,就打电话给医药代表们,说“朋友,过来帮忙买下单”。(即便真的被人追查,他也可以很坦白的说,只是叫我的好朋友来买单罢了,并没有收受他的任何财物,不算受贿)
【转】今天李某某被判了十年,不该拍手叫好么? 持续了大半年,今天这个轮奸案终于告一段落,判了十年,不由得让自己长吁了一口气。 看到这个结果我相信大多数人觉得是公正的,小孩被叫去喝茶后,在某些人的唆使和诱导下,拒不认罪,还摆出一副自己是受害者,比窦娥还冤枉的样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无歉意,自己把自己逼到死胡同里,也算咎由自取。 小孩被判这么重,他的律师和自己的母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个奇葩团队似乎故意和小孩过不去,故意发出一些奇葩的言论,什么轮流发生性关系,什么敲诈他们的钱等等,赚足了眼球,非常给力的强奸了民众的智商和思维方式,创造性的提出许多新型词汇,也把自己的美好形象赤裸裸的暴露在世人面前。 给大家梳理下这个案情是怎么发展的: 1、案件刚发生时,不知道详情的小伙伴们哭着求着说小孩属于嫖娼,不属于强奸, 2、接下来不知从哪得到的消息,案发香肠没有提取到小孩的小蝌蚪,干脆连强奸也不认了,直接说自己什么也没做,被勾引才发生关系的, 3、某些专家说杨某故意陷害小孩和他的小伙伴们,甚至和境外一些邪恶势力故意陷害官二代。 4、 某个教授(不坏好意)的说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 4、小孩的监护人上电视说被小孩冤枉了,是清白的,接下来窝里斗。。 5 审判时,其他小伙伴都认罪了,惟有小孩说自己当时睡着了,什么都没做。。。(其他人不在场么,谁给他出的这个馊主意,敢说出这么有内涵的话。。。佩服这个团队) 6 判决十年。 按照常理,坏人被依法惩治判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为什么总有那么一小撮人老拿着什么保护人权和未成年人说事儿,监控视频清楚的记录着受害人被小孩拖这走,受害人反抗的时候还进行了殴打,这时候不谈人权,在受害人身上发泄兽欲的时候不谈人权,当这个施暴者被绳之以法的时候舔着脸谈人权了,不觉得有点幼稚可笑可悲啊。 口口声声说要以事实说话,但自己却满口谎言,胡扯八道,还有谁会相信呢?有一段时间一看到小孩的律师出来声明,我就恶心,恶心的想吐,怪不得这样的律师受到死亡威胁,我当时也有让他们永远闭嘴的冲动。同时也感到一丝欣慰,欣慰这个社会上还是存在一些有良知的人。。。。 另,我相信这些律师们不是傻瓜,竟敢冒天下人之大不韪屡出惊人之语,如果一开始民众对李天一有一丝同情的话,已经渐渐的被这些白痴律师恶心的消失殆尽了。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口口声声维护法律公正,却一直歪曲事实,强奸民意,把一个很简单的强奸案搞得扑朔迷离,不外乎是稍微抚慰一下小孩母亲受伤的心灵,多挣点钱罢了。哎,小孩的父亲年事已高,经不起折腾,让一个女流之辈应付这样的场面确实不易,还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律师糊弄的团团转,搞什么无罪辩护,呵呵 自作孽,不可活。 一个很出名的演员曾经说过,我无论有多么大的成就,归根结底,也只是个戏子、、 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自己的地位,不要被周围那些虚幻的赞美迷失了双眼,同时希望小孩能好好改造,相信不到十年肯定会出来的,那时候希望他能成熟一点,能够原谅为他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和一直深爱他的母亲。。。 判了十年,不管是真是假,我还是对我伟大祖国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最后一句我觉得 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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