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仙 将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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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九山王》正文(四) 第七十二章 后寨慌慌乱乱,忙着救火的忙救火,忙着打斗的打斗,打斗的一方是本寨山贼,另一方竟然是郑一,郑一不仅一柄利剑亲手开斗,还撒出利刀兵去阻止山贼救火。 他虽然放了好几处火头,但烧得不大,只是几条火把扔到易燃物上引的火,然而眼下正是物燥时节,一旦烧大了的话就难救了。 斗着郑一的主力是火麟儿两大心腹当中的两个——另个那两个就是之前在曹州城那边给黎朝阳杀掉的两个,也是严霜飞两个得意徒弟,一个外号天鹰,另一个外号山鹫,都使得一手纯熟利钩,但如何敌得过郑一的沉猛?给郑一压得好不狼狈,如果不是火麟儿及时出手的话,其中一个已经被他击杀了。 火麟儿如今怒不可遏,一时之间火烫全身,手上两条重锏也马上像起了火迹一般,夹着那身热气全力与郑一拼打,其招之险连两个心腹跟其他山贼都无法上前协助。一边斗一边对郑一喝道:“又是你***,刚才在路上让你撤了,这次就没那么走运。”说时身上火气又盛一重,两条重锏上面的焰迹自然也大了一重,尤其上面刻的火焰图案更深。 而严霜飞早朝寨子后面出去了,因为寨子后面也传来了打斗声,接着便是寨子后面传来她一声叱喝:“又是你个放铜钱的。” 白红在听后心里一怔,眼不转看着后寨那边想道:“是孙大小姐?” 接着又听到黎朝阳的声音道:“大小姐,我们快走。” 平静衣已经满脸焦急,凑近白红在耳朵低言一句“记得我们携手斗利甲摩星?”后拔剑向后寨奔出去,大声叫道:“大胆狗贼休得放肆。” 郑一也边斗边朝后寨出去,火麟儿自然紧咬着不放,一双重锏夹着火气有如两条狂蛇,气势逼人之极。 白红在和霜蓝对望一眼之后,也奔出后寨去。一出到外面就看见空地之上,众山贼把孙上云和黎朝阳围在中间,黎朝阳如今脸肿面青,一只手握着把钢刀,另一只手扶着孙上云。而孙上云现在左腿小腿上面给划伤了,眼看就是伤得无法走动,所在才让黎朝阳扶着的。 郑一再跟火麟儿拼一招之后跳出了战圈,再一跃便跨进了众山贼包围当中,站在孙上云和黎朝阳身边,往地上撒了一把黑豆,施出五六个利斧兵共同与众山贼对侍。山贼也越围越多,直至将人圈添得密密麻麻,从外面再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孙上云怒道:“谁敢上前吃我一镖?” 火麟儿大笑道:“我们干嘛要上前?这么多人围住,饿都能饿死你们三个在里面。” 严霜飞也笑道:“居然敢闯进黑火寨救人,救人就算了,还要放火,胆子真不小啊。你们跟这小子什么关系?是了,你会撒兵诀,应该跟他是同门吧?铜钱做暗器是不是青云山的一文镖?看来是孙大小姐了。” 平静衣手里抓着一把黄豆朝着人圈走上去,一边对人圈里面说道:“看看你的撒兵诀厉害还是我的厉害?”但不敢走得太近,因为严霜飞现在身上漫满了寒气,便是她那盛气寒侵之功,听说那些寒气能够渗人骨头,如果受侵太重还会致人残废。 只见火麟儿挥两下重锏后又说道:“别再哆索了,放倒了回去继续吃饭,兄弟们上,拿到人头的话重重有赏。” 到现在人圈已经围得密密麻麻,少说围了差不多一百名山贼,这些山贼虽然忌在郑一他们厉害,然而大王下令也不敢不听,便纷纷喝叫着朝中间攻过去。 一时之间声乱影动,在影动之间忽地一声惨叫尖锐刺耳,山贼们便又纷纷停下手,惊讶的看着地上一个披满刀伤的尸体,火麟儿更愕然得目瞪口呆,仿佛不相信自己眼前所见,看看地上的尸体又看看平静衣。 平静衣连忙叫道:“还不快走等死?”说时利剑一动马上倒了几名山贼。 火麟儿痛吼一声,挥动那双重锏便朝平静衣乱砸过去。原因是平静衣刚刚杀了严霜飞,是往对方脚下撒了一把黄豆,严霜飞脚边立即化出几个利刀兵照她身上乱砍;严霜飞其实也看到对方撒向自己脚边的黄豆,如果有心要让开的话轻而易举,可是她根本没想到结果是豆兵出来要了自己的命。 场面马上乱成一团,火麟儿愤怒到了极处,只一心要杀掉平静衣为妻报仇,平静衣功夫上本来不如他,更难抵挡他一身怒火。 而白红在和霜蓝也出手了,手红在捡起地上一把钢刀,耍动了灵狐刀法去帮平静衣,而霜蓝就协助郑一他们斗杀山贼。火麟儿那两个心腹天鹰和山鹫看到严霜飞被杀,也当即怒不可遏,一心只要平静衣的命,四条利钩夹怒而上。 白红在和平静衣只好硬着头皮迎敌,现在就算有能力抽身也暂时走不开,因为得顾及郑一他们,至少要让受了腿伤的孙上云离开险地之后,自己才好作抽身的打算。 面对茫茫多的山贼,简直就像身处狂浪之中,郑一、霜蓝斗得还好,最吃力是孙上云和黎朝阳,黎朝阳扶着孙上云并肩朝寨门口艰难挺进,走得慢不说,彼此都只能用一只手对敌,也将霜蓝和郑一的脚步拖慢了。 正艰难纠缠之间,又听平静衣惊叫一声。是因为白红在正面挡中了火麟儿竭尽全力的一锏,那一锏将白红在手上钢刀都打断了,震力也将他身体也被远远弹开,落地后余势仍猛,直滚进一个室洞里面去。 那一震之力再加上紧接着这一摔,身体滚进室洞里面停住,感觉全身又麻又疼,还有一片热流徘徊不去,知道自己中了火麟儿的麒麟烈火功,以免火气攻心,便马上调动气息将那火气驱到体外去,一边驱气一边去看室洞里面,只见是一个囚室,地上有两个山贼的尸体,一个致命伤在颈部,另一个的致命伤在胸口,近墙都是粗木牢栅,其中一个栅格子的门打开着。 一只手摸在地上又摸到颗东西,拿起来看看是一颗绿豆,便喃喃说道:“算你机灵。” 再看看室洞门口,只听外面山贼的声音道:“把门关上。” 听山贼如此一说,白红在只怕他们是要将这室牢的门关上,自己给关在这里面的话那还得了,于是立即朝门口冲上去,山贼要关的也确实是这个地下室牢的门,关得十分迅速。幸而自己还是赶得及出去,当然也只是刚刚好,就在室门关剩一条小缝之际奔近了,马上化作狐狸身一跳,尾巴刚出尽的时候门就合了起来,没有当场给夹死。 带着一颗怦然乱跳的心重新出到外面,狐狸腿还没有着地时又吃了一大惊,是看到平静衣刚刚挡格过火麟儿竭尽全力的一锏。那一锏将平静衣瞬间弹倒地上,连利剑都震脱了手,也是全身给震得好一阵发麻,想爬起来都无能为力。 弹倒平静衣之后,火麟儿又怒吼道:“拿你的人头祭我妻子!”说时一纵而起,双锏齐齐向对方扫落。 而白红在心里面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得及。”就在平静衣给震倒的一刻,他已全速朝他蹿将过去,一口气就绕过了五六个山贼,再蹿行之间将身一化,化回人形时已经接近了平静衣,马上抱住他滚开,同时火麟儿那双致命重锏也拍落地上了。 重锏拍地一声巨响,也绽起了大片热浪,怒极了的火麟儿再脸一转声一吼,重锏再次变招,非要夺命不可。
《聊斋九山王》正文(二) 第三十一章 走过一条条阳光遍洒的街道,一路晒一路跟踪到城外,那两名男子背着大包袱走路不太自在,已经不知道擦走了多少把汗。 之前跟平静衣说过话的那名男子道:“这鬼天气出来走,当真不是人干的活。” 他的同伴道:“看开点吧,谁叫我俩在寨里位子小,名字又叫着顺口,大王随便叫一叫都叫到我俩。还有,以后到城里不要乱说话了。” 那男子又道:“叫惯了没办法。唉,有点其他门路就别做贼了,不然这双腿早晚得跑断。” 同伴道:“别想太多了,不做贼我俩还能做什么?勤快几年让大王看着满意,说不定以后能捞个好位子。” 那男子又道:“还等几年,我可不想等了,隔壁狼山已经准备打我们主意,满山的豺狼想想就怕,打起来谁担保我们还能不能活?” 同伴道:“怕什么,我们寨里兄弟那么多,死到我俩的机会也不会太高,更别提有二大王和三大王在。” 那男子摇摇头,语气担心道:“你是没见过狼王利甲摩星的厉害,力气大不说,吼一吼都能把人震晕过去。” 同伴道:“先别想那些了,不如到泽湖边歇下吃点东西,那边好清凉,有半年没到过那里去了。” 那两人说完便朝泽湖走过去。白红在已经化身狐狸,自是跟随过去不提,一边跟心里一边说:“原来这两货是山贼,他们叫平静衣二大王,平静衣也在做山贼?长渊呢?” 跟到湖边停下来,看着对方坐在近湖的一块大石上,其中一个解下大包袱道:“先喝两口好酒,吃他几块牛肉干再说,大王真会享受,叫我俩长途过来就为买酒买肉,说山上酿总酿不出这个味。” 同伴道:“你作死了,等会大王知道了怕你连腿都得断,还指望以后还能跑腿。” 那男子已经开始吃喝起来,一边道:“喝一点吃一点谁知道?你也喝两口,腿断两个一起断。” 看看那个大包袱里面原来是许多瓶酒和少说二三十斤的牛肉干,难怪对方会背得那么辛苦,继续看时忽然眼角瞥见一只狐狸叨着只麻雀走过,绕到了不远处一大丛烂石后面,感觉好像是雷霆,便也悄悄转到那丛石后面去,看看真的是雷霆,便压低声音对它说道:“你到城里百香茶楼附近告诉霜蓝,我跟踪的那两个人是狼山附近一座山上的盗贼,他俩叫平静衣做二大王,跟霜蓝说我不回城里去了,叫她自己看着办。” 雷霆应了一声之后离开。白红在便又去张看那两个山贼,见到他俩已经站起离开,就又继续跟踪,一路跟过去,不觉走了大半天路,看看居然走到自己当天掩埋狐狸处,不远处就是掩葬起来那一堆石头。那天给豆兵打杀的那条豺狼尸体还在地上,已经发臭了。 两个山贼捂着鼻子忍受臭味,其中一个道:“臭死了,快点走过去。”一边说一边从草堆里面捡出两把钢刀,原来他俩是将贼刀藏在这里再到城里去的。 他的同伴说道:“豺狼真讨厌,活的要打我们山寨主意,死了还要熏得你头昏。” 这个时候忽然草堆里有一个声音道:“你们讨厌的来了。”同时一条身影从长草处跳出来。 两个山贼吃了一惊,因为跳出来是条叨着一把利刀的硕大豺狼,落地时已化出人形,将利刀拿在手上,是一只狼妖。白红在看那狼妖骨格坚挺皮肉结实,心里说道:“这货肯定不是那两个家伙能对付的。”顺手捡起地上一颗石子,力透指端紧紧捏着。他不想两个山贼遭殃,原因当然是不想白跟一场,也不准备在他俩面前露面,毕竟当贼的抢劫是家常活,等会动上了手就是浪费时间。 山贼也没有跑,大概是知道跑不过对方,所以只好握紧钢刀准备动手。狼妖看看地上那条同类尸体之后,问道:“你俩杀的?” 山贼道:“不是,你看我俩的刀像行过凶?” 狼妖又问:“那是谁杀的?” 山贼道:“谁知道,反正不是我俩杀的。” 狐妖问道:“怎么证明不是你俩杀的?” 山贼道:“都臭成这样了,少说已经死去好几天,而我们现在才经过这里。” 狼妖又道:“不管是不是你们杀的,反正大爷看不惯人拿刀,你俩今天别指望活,拿来祭一祭它。” 白红在在草堆里一边听着,心里说道:“好多废话。” 再听时,只听山贼没好气说道:“那你不是废话吗?大威我们上。” 两个山贼便齐齐喝一声,挥动钢刀攻上。狼妖只说了声“不自量力。”等着他俩的刀砍上时自己的刀才动,只一挥便将那两把刀打开。 其中一个山贼还连虎口都给震裂,痛得在地上打滚喊娘,他的同伴连忙抽身后退两步,对他急叫了一声:“大猛怎么了?” 原来那两个盗贼一个叫大威一个叫大猛,难怪之前说自己名字叫着顺口。狼妖便对那大威道:“懒得跟你俩浪费时间。”举起手上利刀,力透双臂一刀砍上去。眼看那速度和势头根本不是大威能躲让的,也只好举刀迎上,眼看这一刀下去别说挡开,自己不死都算奇迹了,所以干脆闭上了眼。 可就在刀锋将落之际,忽然一声裂声痛吼,利刀也当的一声落地。是狼妖忽然弃了自己的刀,全身颤抖跪在地上,用一只手握着自己另一只手,好像在忍痛的样子。 大威睁开眼时看到如此变化,当真莫明奇妙,但也知道是个绝好机会,于是立即挥也一砍,将狼妖砍倒在地,然后才去扶起张猛,两人再看一眼倒地身亡的狼妖之后便匆匆离开这里。 白红在当然又继续跟上去,一边喃喃说道:“这次遇上我算你们两个命大,争气点不要让我白救。”原来刚才狼妖忽然弃刀下跪是他暗中出手造成的,就在狼妖举刀要砍大威的时候,他指间力捏那颗石子立即弹了出去,不偏不倚打中对方一条手臂,飞石力度大得惊人,狼妖如何把持得住,于是才弃刀忍痛。 大威大猛匆匆行了许久之后,才又敢停下来,取下腰间的小包袱打开,里面是他们自己的干粮和水囊,坐下就匆匆吃完,再站起来要走的时候周围却忽然跳出许多人,一共有五个,个个手上拿着钢刀。两人也连忙执刀在手,大威问道:“你们是谁?” 那五个人当中的其中一个笑道:“我们是山贼,把刀扔开,放下包袱留命吧。” 大威道:“我俩也是山贼。” 对方笑了两声道:“山贼就不能打劫山贼,别哆索,不然就不是打劫那么简单了。” 大威大猛无奈对望一眼,只好把手上钢刀掉开,将身上大小包袱抛到地上,以为就没事了,哪里想对方得了便宜后却又道:“杀了好好埋掉,不然以后传出去我们就会给其他同行瞧不起。” 大威大猛又对望一眼,可事到如今毫无办法,对方人多不说,自己的兵器又已经扔掉,眼看只剩下待宰的份。五个山贼便纷纷挥刀捅上要拿命,这时却只听噗噗声响,惨叫连天,那五个山贼几乎同时倒在地上,手上刀早已脱手,有的抱着手臂有的抱着腿,全在打滚喊痛。大威大猛便不客气,捡起地上的刀迅速下手,将那五人结果了,然后东张西望一番。 大威说道:“好奇怪,是不是有妖怪什么的?” 大猛便又和同伴捡回包袱,匆匆离开,一边走一边道:“是妖怪也没必要太过害怕,三大王就收了好几个。” 白红在一边跟一边听,听到那大威提到自己三大王收了几个妖怪时,便疑问:“平静衣是个道士,是他们的二大王,他们说他们三大王收了几个妖怪?那么他们三大王又是什么背景?”
《奇遇减压流》之不灭 章十九 站在横空出世般的山崖上,身处天地交接处,遥望一朵水花开放过的海域,那是自己从海面腾升而出一刻溅起的浪花。 童夕明面向无垠大海,远眺分割不了世界的海平线,想想当时的在海上所遇仍然心有余悸,自己只不过想到海里摸几个贝壳,或捡一个海星,想不到却放出了一个可怕的东西。 是今天早上的事情了,作为一个小渔民,打鱼当然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一片海域是他最喜欢来的,因为这里不仅鱼多,打完鱼还能爬上这个山崖,享受天地交接的坦荡。 当然还能潜进水底放开胸怀畅游,那也是他最享受的事情,只是今天享受的代价实在太大;早上自己打了半船的鱼,从来没有试过收获那么大,一高兴人就跳到水里,潜得比以往都深,就在潜到水底一刻,发现深处的一圈高大海石当中,那里透着微微萤光,那些萤光是八个图案围成的,围成的光圈缓缓旋动着,中间还围着一个黑白互交的形状,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水滴和一个巨大的白色水滴,黑色当中有一个小小的白色圆点,白色当中有一个小小的黑色圆点,那两个水滴形状也在旋动,旋动的速度也跟它外面的光圈一样,只是方向与之相反。 他以前也见过这么一个玩意,世上不知道它名字的人不多,它的名字叫做八卦。 一个发着光的大八卦,比大庙里面的大锣还大,就那么一直旋动个不停,让人忍不住伸手去摸,真想把它带到岸上去,然而它只是一些光,摸上去怎么可能有感觉,不可能带走。 可结果是他将光带走了,就在触摸在一起的瞬息之间,那样一个大八封化作了整片光,流遍了他全身。 当时吓了一跳,然而更让人吃惊的是,那些光聚流到了他的心口,是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带着他迅速升往海面,破水而出溅起一大片的水花,脸朝苍天背向海面,一直升腾到半空当中,升腾至跟附近最高的山顶约莫齐平时才停了下来。 天上的云旋动着向他靠拢,风在身周不断卷动,一时之间电闪雷鸣,雨下如注,转头往下一看,整片大海铺上了一片白茫茫。 这一切变化不知道如何解释,首先让他怀疑的就是那一片光,它如今已经聚收到自己心口上面,渐渐化作一个端正的图案,也是一个微微发光的八卦,就如那个巨光八卦一般会旋动,不同的是,它比那巨光八卦旋动得更快,但似乎也在缓缓转慢。 天上的风雷电闪随之渐渐趋缓,心口的八卦也渐渐转得慢了,人也同时慢慢朝着海面回降。 直到背脊碰到海面的时候那八卦才停住不动,人就凝在海面上,看着风吹云开,任由阳光洒遍自己身上,潮动的声音不绝响在耳边。 半天过去身体动弹不得,也不敢去摸心口的八卦,生怕一摸的话就像在海底发生过一样,马上又会腾升而起直至到了天上,引来狂风雷电,再来一次的话生怕自己会给雷电劈开。 直到半天过后,这种动弹不得的状况终于改变,是一个人的出现改变局面的,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认得对方是镇上一间小食店的老板。 食店老板一看到童夕明横躺在水面之上,一时之间目瞪口呆,以为自己眼花就擦一擦眼睛再看,再看许久之后才大声问是怎么回事。 童夕明便连忙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老板一边听一边注意着对方心口上面的萤光八卦,许久之后走到滩边上了渔船,一直把船摇到身边,继续端详着萤光八卦许久,口中喃喃疑问着一句“难道真有那回事?” 童夕明听到对方话里好像有文章,便问清一点到底是哪回事,才知道也许跟一个传说有关,由于那个传说比较冷门,所以听说过的人不多。 传说在远古时最高一座山上摆着个石八卦,在那里不断吸收天地万物之气,经年累月受到风吹十打,渐渐地石身失去了,但天地万物之气世世代代聚累下来,却凝成了一光八卦,沧海桑田大地移变,石八卦曾经所在那座山渐渐流逝,但那光八卦依然悬在故有之处,不升也不降,凝在半空不住旋动。 话说天地之间万物衡在,加减剩除总体不多也不少,这一处多了一物那一处必然就少去一物,萤光八卦吸收天地精华一节也不例外,也同时在大地一方起来一个浊物,两者一个在半空当中聚精,另一个在大地之间厚积,互相呼应;那个浊物厚积到一定程度却自己动了起来,像兽禽一样生猛,于大地之上纵横无忌,所过之处弄得生灵涂炭。 终于有一天,萤光八卦忽然落到一名男子身上,那名男子跟浊物战了三天三夜,战场遍及山河湖泊,最终将浊物封压在一个山谷里面,再经过不知道多少世代,那个山谷也随大地造化而移变,不知道它曾经所在之处如今是哪里。 童夕明听得一阵神往,差点就忘了自己现在的境况,回过神的时候人当然还横躺在海面上,他现在最想的当然就是上岸去了,便试试将手递向自己心口,手停在萤光八卦对上以后,先叫食店老板上岸去,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说不定等一阵天上会风雷交作,雨下得像发了疯。 老板便将渔船划回近滩,上了岸之后躲在一个大石缝里面。童夕明这才把手掌往心口的萤光八卦上面一放,然后平静地等待着。 然而许久都没有其他动静,天上依然云彩悠悠,艳阳高照,大海照样平平静静,涟轻漪平。 老板便又从石缝里面走回滩边,划船过来再交谈一阵,最后说先不要想太多,他马上回镇上请一个高人过来看看,那个人是个名山弟子,有穿墙透壁的本事,大概能帮得上忙。 老板说完便先告辞离开,回镇上找帮手去了。自然就剩下童夕明一个人呆在这里,带着一肚子的闷气,望一阵天上之后,又侧头看一看海面。 去看海面的时候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自己身周约莫十丈方寸的海水平静如镜,不见半分涟漪,然而方寸十丈之外的海水却是涟漪一圈接着一圈朝外泛去,虽然泛得非常微浅,只是在平静如镜的比衬之下却十分显眼,不专门去留意会忽略,专门去留意就能马上看出差异。 想起小镇离这里不近,来回一次得半天,所以也不指望老板会太早回来,自己还不如闭眼看能不能睡得着,歇一会也好,因为现在实在太累了。 闭上眼渐渐入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给身上一阵异样感觉触醒的,是心口的萤光八卦又不断旋动起来,旋动间感觉有一种微妙的力量自心口开始泛向全身;不只是身体有异样,所处的海面好像也出现异常,很轻微,但细心一点能感觉它在向上抬升,那水面也泛起越来越密的涟漪。 这时也看到海滩上忽现有一个小孩出现,那个小孩他认得,是同村的小朋友,经常到这个海滩来游玩,他现在手上拿着一个螺壳,忽然朝着童夕明他吹响了,然后大声问大哥哥为什么躺在海上,说这样真好玩,他也想玩。 小孩说完之后便走向水深处,童夕明劝他别来但也劝不住,再劝一句之后那小崽子已经游在海水上,一直朝这边游过来,可是才游没多久却发生一件差点让人吓破了胆的事情;小孩游到离这边二十丈开外的海面上时,忽然海面出现一个旋涡,瞬间将他连人带影卷进去。 童夕明惊叫一声,急得一颗心都快跳出来了,心口的萤光八卦也随之一下子停住;惊叫声刚起才落,却又看到刚刚出现旋涡的位置忽然往上一涌,起涌之间小孩却又给水涌带出了水面。 小孩遇到这样一个奇怪的遇外,忽然又捡回一条命,便狼狼狈狈地往滩上游回去,不敢再下水了,只站在沙上呆望着这边。
《奇遇减压流》之半妖谷 章十 翻开层层山帘,拍去一身一身的尘埃,回到梦里那片地方,那里是一片水乡,它就荡漾在水上,一叶轻舟泛在清涟碧漪之间。 小舟上面是一个姑娘,她手执轻笔铺开纸案,面向清清秀秀一方景致,远处是小村庄,近处是稻田和鱼塘,执笔一挥把一幅画描得水汪汪。 这个地方是一个山谷里面,好一个天选之所,姑娘名叫文以雪,家住山谷里面靠着山那个小村庄,这个山谷叫做半妖谷,因为里面就是半妖的地盘,所谓半妖就是还没成妖的妖,成了妖自然就是全妖了。 以雪姑娘虽然是半妖谷里面的一员,然而她却搞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个半妖,是当年谷里一户半妖住民在荒野把她捡回来,一养就养了二十年,谷里的半妖开头对她的身份各说不一,有认为她就是个半妖,也有认为她是个全妖,甚至有的认为她是个人类,后来就渐渐认为她不可能是个半妖,简直没有一点像个半妖,因为半妖都是以自己了不起为已任的,而她并不是。 童夕明是她的朋友,他跟她是五年前在这个谷认识的,一起游历过这片地方的山山水水,今天重新回到这里,见到久别的朋友,心里面自然愉快,还请她给自己画了一幅山水画,想不到五年不见,她的画功已经进步如斯了,画里一派山水互映,云彩如飘,甚至近处的鱼都像在游动一样。 画完了画,两人便泛着舟到村庄那边去,上了岸之后就碰到两只半妖争执,村民都围在一边看,便走过去问个究竟,才知道那两只半妖刚才打了一架,一只半妖拳头长得像砂锅那么大,另一只半妖脸上已经青一块肿一块。 事情是这样的,刚才砂锅半妖跟脸肿半妖谈了一个买卖,说是用两个妖钱换脸肿半妖刚从溪里打上来的一条鲤鱼,谈好之后砂锅半妖取过对方手上的鱼,说自己的钱放在家里,叫脸肿半妖等一下,他马上回家拿钱过来付。 可是砂锅半妖离开之后很久都没有过来,脸肿半妖等得不耐烦了,就到对方家里去,还没走到对方家就闻到一阵鱼香味,便悄悄走到墙根下,偷偷从窗口往里面一张,看到砂锅半妖已经开饭了,正用一条砂锅红烧鲤鱼下着饭,口里还喃喃说着:“这么容易就骗到条肥鱼,以后要多玩玩骗的。” 脸肿半妖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了,马上去拍门,门一开之后两只半妖便打了起来,由于砂锅半妖力气大拳头又大,脸肿半妖的脸比较大,最后是砂锅半妖占到的便宜大一点,两只半妖动完手之后升级到吵架,因为吵架声音比动手大的缘故,所以惊动了附近其他半妖,脸肿半妖便叫大家给自己主持公道。 两只半妖于是一言一语说着自己的道理,被指骗掉人家鲤鱼的砂锅半妖说自己平时就是个骗子,所以道理在他那边,差点就为自己洗白了。这下子把个脸肿半妖急得什么似的,幸好他还是及时想到应对的话,举对方平时不随地大小便为例,因为不随地大小便是好事,既然做好事那就是好妖了,行骗是坏事,所以行骗的妖是坏妖,对方既然不随地大小便,那就是个好妖,那他就不是个坏妖,所以一定没有行骗,不是个骗子。 童夕明听完后好是奇怪,那脸肿半妖明明是说砂锅半妖骗了自己的鲤鱼,要大家给自己主持公道,但为什么又给砂锅半妖洗白,按理应该指出指方是个骗子才对,居然是把对方解释成不是骗子。 旁观的半妖认为脸肿胖妖有道理,大家确实没见过砂锅半妖随地大小便,至少平时没有见过,而其实什么时候都是平时,所以他什么时候都没有随地大小便。 砂锅半妖听完后淡淡的笑了一句,打一个哈欠,语气慢悠悠,解释说脸肿半妖不可能整天跟着他,所以对方不在场的时候自己有没有随地大小便对方根本不知道,不知道反过来就是知道,没有随地大小便反过来就是有随地大小便,不在场反过来就是在场,对方不在场的时候不知道自己随地大小便,那么在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随地大小便了,因为随地大小便不好,行骗也不好,既然自己一直不是个好妖,那就是个骗子了。 这番话又让脸肿半妖紧张起来。可是在一旁的童夕明却更莫名其妙,骗了人家鲤鱼的居然急着承认自己是骗子,给对方骗了的反而一心要解释对方不是骗子,这到底图个什么?很想开口问清楚一点,但想想还是少惹事,就又继续闭着嘴巴听。 旁观的半妖听完后又觉得道理在砂锅半妖那边,纷纷点头说砂锅半妖平时确实就是个骗子。这下子脸肿半妖就更急了,抓着头发想不到说什么好。大家也纷纷转身准备离开了。 童夕却终于忍不住要开口,他最关心的不是什么随地大小便,而是那条鲤鱼和两个妖钱,便开口问了句:“那到底买鲤钱的钱有没有付?” 半妖们便又停下脚步,个个脸上愕然,有的疑问这生面孔的家伙怎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有的饥笑骗子买东西居然还要付钱。虽然童夕明五年前到过半妖谷,但当时只在山野田间游玩,并没进半妖村来,所以半妖们并不认识他。 忽然见到村里来了一个生面孔的家伙,半妖们便一直打量着看,砂锅半妖也再说话了,问童夕明是从哪里来的。 童夕明便说自己是从远方一个半妖村过来的。他知道半妖很排斥人类,如果这个时候知道他是人类的话大概会把他赶走,所以进村之后该说什么话早就想好。 半妖们听完之后脸上更不好看,其中一只冲着童夕明冷冰冰说了几句,告诉他半妖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别的地方还有半妖,如果别的地方还有半妖的话,那岂不是说半妖不是独一无二的了,那怎么行?那还怎么了不起? 童夕明好是愕然,觉得这可能是自己平生听过最让人费解的理由,然而又不知道怎么回答,倒是与雪姑娘开口帮忙才替他解释过去,与雪姑娘跟半妖们解释说童夕明虽然也是半妖,但他跟大家不同,大家都是独一无二的半妖,他跟大家不同的话当然就不是独一无二的啦,既然他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他就不是只半妖,自己不是半妖还说自己是半妖,那么他肯定就是个骗子,骗子行骗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 半妖们这才满意,纷纷说这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然后便散开走了。童夕明和与雪姑娘也动步离开,朝着村尾走过去,童夕明是准备在这个妖谷里面住上两三年的,所以已经托与雪姑娘帮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就在村尾的一个食店里面,当一名打杂。 一路走过去一路费解,头发抓得沙沙响个不停,疑问那砂锅半妖都已经明明白白骗了人家的鲤鱼,大家好像反而认为他有道理的样子,那么刚才到底在争辩什么? 与雪姑娘便解释了一番,才知道半妖的套路跟全妖和人不同,如果你是骗子的话行骗是正常的,不是骗子还行骗就不正常了,如果自己不是骗子还行骗的话轻者要赔很多钱,重的会给装进猪笼扔到溪水里面浸死或者绑起来烧死,如果刚才脸肿半妖能证明砂锅半妖不是个骗子的话,砂锅半妖至少得赔一百个妖钱,搞不好还可能要给装到猪笼里面或者架上火堆。 童夕明听完之后就不只是费解,觉得头都有点疼,叹一口气说原来使坏也是看资格的,但还是不明白重点,不是骗子的话怎么可能行骗,行骗的又怎么可能不是骗子? 一路到了村尾,一到村尾就又碰上件不寻常的事情,是食店对面的街道上死了一只半妖,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半妖在场看,议论纷纷。 两人也走过去看一看,只见那只死掉的半妖已经全身干燥,就跟一块木柴差不多,实在难看之极,干成这样估计是死去很久了,不知道在哪里发现的。 听完其他半妖交谈才得知,死掉那只半妖早上还在街上溜,这就奇怪了,现在天还没黑,就算他早上溜完就死掉,才一个白天的时间,风再大也不至于风得这么干,何况今天没什么风,估计个中必有文章。 谈论之间终于看到办案的半妖来了,拿个木架子把死去半妖的尸体抬走。尸体抬走之后大半观看的半妖便散走,纷纷说死得那么难看今晚是吃不下饭的,剩下没走的继续谈论这件事,但始终百思不得其解死者会可能是什么死因,倒是一只上了年纪的半妖说起一件事情,那个上了年纪的半妖就是对面食店老板,据说已经修行了上千年,经历见闻十分丰富。
《奇遇减压流》之折纸奇遇 章一 神奇的纸鹤翺翔天际,在晴天艳阳下随风滑行。 迎着急风,敞开年轻的胸怀尽情呼叫,叫声传响了一片山清水秀之地。 发现那个神奇宝物的人名叫童夕明,是一个放牛娃,已经在这个地方放了十年牛,早出晚归,都是平平淡淡的生活,然而近两天他的生活却完全变了,变得多姿多彩,乐趣无穷,因为他可以飞起来了。 让人飞起来的是一张纸,一张很大很大的纸,十分坚韧,两天前在湖边放牛时发现,它当时漂在湖上。 那么大一张纸漂在湖上当然惹人注目,脱下衣服游过去捞了上来,马上摊在草地上面晒,人就坐在它旁边等着干,一边打量着用它来干什么好。 纸对于一个放牛娃来说确实没什么用处,把它捞上来仅仅因为它太惹眼,况且那张纸在水里泡过后估计都坏掉了,更没什么用了。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用它生火烤东西吃,便又跳到湖里抓了一条鱼上岸,拿出随身带的小刀宰了洗净,在树脚下捡来枯枝架好就拿出燧石要起火烧烤。 可是火头刚一起,天上却忽然打了个雷,要下雨了,下得不大,但足以把火头淋熄。这个时候当然是要避雨去,以前放牛碰上下雨天都是走到那边山一个小洞里呆去,那个小洞由他亲手所挖,就是用来方便自己避雨的。 走到山洞那边当然需要点儿时间,难免要湿一湿身,但这次湿得不多就是了,身上只沾了点水,因为他用那张纸盖着自己走过去。 可是刚走到山洞的时候雨就停了下来,便又带着那张纸转身返回湖边去,一路上却发现它纸质好得难以置信,让树枝深深勾划过都不烂,试着用手去扯一扯,结果怎么扯都扯不破,接着又用石头砸它,连石头都砸不穿它,这个发现让他好是兴奋,这么一张结实的纸实在用处不小,以后放牛的时候就将它铺在草地上歇困,下雨了就干脆拿它来挡雨。 高高兴兴朝湖边折返,准备骑牛回家去,那条刚才准备开烤的鱼也打算带回去煮算了,可折回湖边却发现鱼不见了,四处搜看一番才终于看到,但已经不能要,原来鱼是给一只老鼠叨走的,那家伙把它叨到一个树脚下面,已经把鱼头吃完。 愣在那里看老鼠把整条鱼吃光,直到手上那张纸都干掉了才动步。看到老鼠让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是准备用那张纸折一只老鼠。 折纸这种游戏他可是驾轻就熟的了,从小折到大,纸鹤、青蛙、老虎,见过的动物大半会折,老鼠没折过一百回都有几十回了。 在草地上捣腾一翻,终于折出了一只老鼠,居然有一头牛那么大。当然也只是折着好玩罢了,没有其他用处,便又准备把它拆开带回家去,明天再带过来继续玩,可奇怪的是怎么都拆不开。 实在让人感到奇哉怪也,便先不拆它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纸老鼠居然十分结实,用手拍一拍感觉跟拍在牛皮上一样,犹豫一下之后后便萌生骑到上面去的念头。 双手攀住鼠背用力一爬,眨眼就骑到了纸老鼠背上去,感觉跟骑牛差不多,结结实实稳稳当当。 这实在让他心里得意,自己捡到了一个天大的宝,不禁敞开了年轻的胸怀,远远指着村庄的方向命令一声:“牛儿走。”因为他平时出来放牛就是骑着牛早出晚归的,已经叫惯了就随意叫了出口。 刚叫完这句话的时候却吃了一大惊,人给猛然一颠,重重地摔到了草地上,疼得牙关都打了几下抖。 这实在让他心里面凛凛然的,倒地后也不爬起来,人木然坐在地上,脸上都是惊异,两只眼睛不转地看着那只硕大的家伙,因为就是它把自己颠落到地上;当时鼠头一下子跷了起来,让人冷不防就离了鼠背,一屁股摔了个结实。 坐在地上呆看了许久才站起来,也没有去拍走身上沾的草屑和泥土,因为纸老鼠完全吸引到他的注意力,让他心里面充满疑问:那张纸到底是什么玩意,是从哪里来的? 很想再走近观察个仔细,但又总是不敢,忽然遇到个这么诡异的东西,谁都难免警惕。 再看看天色已经晚了,往日到了这个时候就是骑牛返村的当儿,看看天色,看看呆在一边发愣的牛,再看看那只纸老鼠,终于决定再走上前去,试试再拆一拆能不能拆得开,拆不开就算了,把它留在这里,自己骑牛回家去。 然而始终还是没法拆开,摸着鼠背想了一想,提起勇声再翻身骑上,第二次心里就有了准备,双手紧紧抱住纸老鼠的头。 就那样呆在上面,太阳都快落尽了,却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才好,才想起自己是叫了一声“牛儿走。” 心里面打量着是不是就是那句话让老鼠颠动起来的?环顾一下四周再想一想,接着把鼠头抱得更紧,深深抽一口气之后叫了声:“鼠儿走。” 这次又把人吓了一大跳,纸老鼠随着声落又动了,但没有像前面那样把头跷起,而是呼一声往前蹿跑,一蹿就蹿过了半条街那么远。 这一下实在把个童夕明吓得脸色发白,脑子一片空白,人还没有冷静下来的时候纸老鼠已经蹿到山脚下,快要撞上山壁了。 由于这只硕大的老鼠跑得实在太快,人想跳下来都难,怕是一跳会摔出事,情急之下便连忙叫了一声“停。” 然而到这个时候叫停已经晚了,对方一路上跑这么快,惯了步调哪里靠叫停就能马上停住,估计要撞到山壁上才能刹住这股势头。 一颗心吓得快要蹦出来了,但无可奈何,只好硬生生往山壁上面一撞,撞了个满天星斗,人也从纸老鼠背上一摔落地,幸而也就疼了一场,倒是没伤到哪里,忍着痛爬起来把气喘顺了再走过去看那纸老鼠。 纸老鼠经那一撞居然也没有损伤,还是完完整整形状一点没有变,只是撞完山壁之后翻到了低处两块石头之间,前半身卡进石缝里面,后半身探出石缝外面,一条大尾巴斜斜指着天上。 童夕明擦了一擦冷汗,脸上又露出了笑意,“好玩,再玩一阵才回去。”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抓住纸老鼠的尾巴,使劲往上一提。 却听见“篷”的一声响,就如大沙包落地的声音,又像打了一个雷的声音,吓得人马上松手跳开。 这一声是从纸老鼠身上发出来的,就在拉它尾巴一瞬间响起,随着响声一起的是整个鼠身不见了。 难免又让人提高了戒备,眼都不转的看着地上,许久后脸上才又堆上笑,他才知道把纸老鼠拆开的方法,原来就是提起它的尾巴,一提尾巴它就会自己展开成为原本那张神奇的纸,那一句吓人的声音就是展开时发出的。 这下子可就好玩了,马上兴冲冲地又折起纸来,忙活一阵终于折成另一只动物,人伸两下腰爬了上去。
【小说】《2050生活浪潮》 告别他人和自己,走在更熟悉的路上,从此回到了世界—— 翻开黄迹斑驳的笔记本,里面是爷爷的日记,是他死前写下的最后一行,说是日记,其实爱写就写,不是每天都记下,但都是短短的片言片语。今天在花繁叶盛的小石路又翻开了它,放在渐冷的怀里,带上一生的风雨和爱意,带着经常进入梦乡的神态撒手离去。 这场生死横跨了二十七年,爷爷也在这里死去,当年的旧屋早就成为过去,然而二十七年来奶奶一直在呼应着那些日子,有时伤心有时高兴,也有过哭的时候,生命是顽强的不代表它不脆弱,仅仅是你无法回避。 爷爷是个诗人,也是个努力经营的人,当时网络世界已经比较发达,他在网络期刊上发表过不少诗,正当纸质刊物已经渐渐衰落的年份,网络信息突爆,也是有待转折的年代,跟之前缺少发表平台的年代不同,在那个年代发表平台之大是之前难以想象的,所有东西都明明白白摆在台面上,当然也就没有借口可寻,所以大家只能变得更亦裸裸,当然也只是那个时代的亦裸,早蒙上一层历史的灰尘了。网络成了一个不顾一切争夺名气和存在感的平台,是一个大家有幸胜利的年代,也是各自选择了幸存的年代。 按现在最流行的说法是一个旧数字化时代,有些混乱,进入新数字化时代还要等到二十年代初,爷爷和奶奶是在旧数字化时代结合的。 他俩相识在最困难的时候,用最少的生活资源开启了最幸福的门,可以用爷爷的说法:这些日子什么都没有,只知道爱。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爷爷不在乎什么都没有,但是跟奶奶认识之后只能在乎,他们的结合经过些波折,奶奶家里人总是反对,理由也很简单,她的家庭状况在当时十分不错,作为家长最疼爱的孩子,从小到大时刻关爱,家里人对她的婚事自然看得十分重大,当时所有成员都围绕着她,以她为中心。 这一点并非无迹可寻,这条脉络延续至她对小孙女那种过份心切,严严包裹着的疼爱,她说过跟当时家里人加之于她身上的一样,一种很深刻的经验,在儿时成型,会持续一生。 对于家里人的态度她知道说是说不过的,说得过也行不通,以至于最后只好将户口薄偷出来,有了户口薄结婚就是随手而到的事情,签个字那么简单,一签就是几十年。 2050年春季的一天,这天注定难以忘怀,刚离开清明不久,初春凉薄的气息还没有在记忆里散尽,难得出了太阳,早上就让奶奶离开房间出来,让她躺在竹躺椅上,然后到外面买菜做她喜欢吃的,回来的时候还以为睡着了,做好一碗云吞面后依然安安静静,静得让人不安。 感觉是一场来不及的告别,虽然医生说过她很可能活不过半年,然而才刚过去半个月,还是太快了点,这两天胃口还那么好,让人看不出半点要离去的迹象,虽然早都做好心理准备,但多少总留有不甘。 奶奶跟我们说过,谁最后都是一个人走,伤不伤心都一样,是从她心底里说出来,爷爷走之前也说过同样的话,也写在了他的日记本里,她每次都点头表示明白,明白了还是伤心,明白仅仅只是明白,其实并不说明什么,有些东西是人无法避免的,何况对于一个女人,当然爷爷那样说应该也同时在安慰自己,毕竟谁都想走得放心一点,知道她伤心难免,希望她伤心的时候习惯就好。 料理完她老人家的身后事,大家又继续各干各的,直到近晚才忙完该忙的工作,然后给自耕农宅的蔬菜和花草施点肥,施完肥坐在石桌旁边看着它们,想象奶奶有温度的身影,六年以来她都在这里打理,到处有她的印记。 这种自耕农宅在十年前就开始流行,主要分布在村镇,开合式的透明塑料外墙,里面除了各自的睡房和洗手间厨房之外就没别的室间,睡房大多做得很小,甚至小到只有五六个平方,反正日常活动很少在睡房里,主要都是为了多腾些地出来种东西,有的甚至干脆不另设厨房,下厨就在外边面向农地。这种住宅在一开始流行的时候投资还是颇大的,尤其透明塑料外墙价格十分高,后来材料革新才便宜下来,如果不用调温设备的话已经相对便宜不少了。 六年前决定起建这个农宅,房间设计是奶奶的方案,只设三个睡房和一个洗手间,厨房不要了,就在树下搭个棚弄套下厨设备,她还执意要全部睡房搞成微型房间,那种设计俗称猪笼,每间只有四五个平方大小,大家当然是不同意的,商量许久之后落定了她那一间占十个平方。 奶奶一辈子都像个孩子,总是最幸福的一个,对于农宅的起建数她最热心,从计划起建那天就盘算着种些什么,后来也数她最积极,大半蔬菜和花草都经她的手打理过来,经营得头头是道工工整整。 这里原身就是爷爷的老屋,一个有几十年的屋子了,是他上一辈所建,直到起建自耕农宅时才告别了它的历史,只保留曾经属于前院一棵琵琶树,树比老屋还要老,到现在还在开花结果,它也是奶奶的宝贝,她和爷爷的身影有多少次留在树荫下已经不得而知,只能留下让它继续生长。 虽然这么珍贵,但在爷爷的日记本里只有一次提到过它:没空打理你了,我跟你一样都要忙着开花结果。 当时很忙,因为奶奶怀了孕,孩子生下来之后要源源不断投入,那个时候公司加班是常事,长期晚上干至八九点,直到孩子出生一年后才离开公司,奶奶手头上也是有些钱的,她家里人也投资一些,凑起来开了间小食店,就像当时这个地方大多数小食店那样做些粥粉面,现在这个地方的店面跟当年相比少了很多,但那一间还在经营。 爷爷得癌症走的,他走了后店子也换了老板,那个老板就一直做到现在,是奶奶的高中同学,也算唯一的闺蜜了,是爷爷的堂妹,她也是爷爷和奶奶走在一起的关键,就是她把奶奶介绍给爷爷的,当时奶奶刚毕业,两个女孩子一起在商场当服务员,这一带很多商场,十个左右分布各处,小镇本来人就不多,顾客均流薄利多销,就算网购风行的日子照样维持下去,她俩的工资很低,奶奶也不在意罢了,自己用勉勉强强,也没有想到婚嫁的事情,可是家里人一提就开始盘算,不是着急,只是平时多想一想它而已,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就像个闲人,但一点不多余,像个孩子,即使在爷爷面前也一样,像个可有可无的人,没有她又不行,有的人就是这样,只有纯粹的生活,纯粹到原来也是你要的生活。 用爷爷一句话说:重要的人能让你看到她,最重要的人会让你看到世界。 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恋爱的时候光彩眩目,感觉好时光总是过不完。事实上奶奶的好时光总是过不完。 因为爷爷的堂妹当年也一起在小食店打理,所以能在她口中得知很多关于当时爷爷和奶奶的事,爷爷平时沉默寡言,真想不到恋爱的时候话那么多,当时小食店比较忙,好不容易闲下来两个人说话说个不停,一天到晚时闲时忙,一件事断断续续聊上整天半点细节不漏,都是闪光的日子。 短短的恋爱之后进入婚姻,生活依然甜蜜,孩子出生带来了很多没有过的体验,工作依然那么累,但累过了就累过了,爷爷的豁达也是有名的,两口子的日子仍然像水一样流过。 无论经历多少,到后来都是一眨眼的事情,生命的长度在于好事能坚持多久,这是爷爷死前一个月在日记里写下的,爷爷一直是个热爱生活的人,这种热爱顺其自然至死去一刻,从别人述说他的经历上,从他的日记里面能看出来。 他成功将生活展开,就像自己说过的一样——生活细节的全面升华——那是他跟奶奶的婚恋生活。 虽然结婚以后太忙了,然而还保留着自己热爱的习惯,比如写诗,也写写剧本,他的剧本是在新数字化时代拍成电影的,在他死去之后,到了那个时候,本世纪第一批出生的人已经步入社会中心,也进入了主流观众群里面,主要是那一群体在消费他的剧本。 采用爷爷的剧本是去年年头作下的决定,奶奶知道消息后别提有多高兴,她还想亲自到取景地去走一走,当然不会让她去,因为是在沙漠,那边的气候会严重打击她的身体。筹备电影花了很大功夫,主要因为自己并不是职业导演,幸好有几个热爱这个领域的朋友,长期交流并互相借用设备,如果不是奶奶突然病倒的话去年年末就启程了。 演员早就找齐,妹妹是其中的重点角色,奶奶这个最疼爱的小孙女本来是最积极的一个,可是奶奶离开对她的打击实在不轻,所以拍摄计划准备再推迟一段时间,还有姑婆,爷爷的堂妹,就是当年让爷爷跟奶奶走在一起的这个关键人物也在演员表当中,当然都会一起去,她今晚来过一趟,来交换自耕农产品,半篮子蘑菇换走了一篮子茼蒿。自耕农宅之间交换农产品是种常态,也是农友生活上最大的乐趣之一,培植出特别优秀的农产品是种很神气的成就,姑婆前年就在阳台上精心培植了十斤左右的西红柿,一流的质量,跟宅友交换了三十多斤各种蔬菜。她并没有独栋自耕农宅,住的是住宅楼,所以能种的东西有限,这类农友最喜欢在家里培养菌类作物,或在阳台的农槽上精心培育一些名种花草,蔬菜种得很少,近两年尤其流行种茶类作物,茉莉和玫瑰特别火,制茶的朴素手艺自然也在这个圈子里面复兴。自耕农宅的流行带起了很多相关文化,比如按喜好自己选购一套心仪的耕作工具。 奶奶那一套耕作工具是她小时候家乡人种菜都用的样式,一张锄头,一把镰刀,一个洒水壶,不只是她用,大家都一起用。给作物浇的水从大缸里面打上来,一个十分古旧的水缸,沉重结实,也算是爷爷留下的遗产了,听说有将近百年历史,喜欢往里面养鱼,最多养两三条,这种乐趣一直没有中断过,直到现在里面还养着两条草鱼,平时在菜地里摘些菜叶喂它们,喂到差不多就在自耕圈子的视频区里和农友交换产品。 姑婆有空经常到这里呆,一来十分喜欢这种自耕农宅的气息,享受亲自下地打理的时光。主要还是能和奶奶呆在一起,跟奶奶是大半辈子的闺密了,一起经历的事太多,感情真如亲姐妹,爷爷离世之后主要就是她在陪伴她,她也可以说是爷爷跟奶奶情感路上最大的目击者。 对于奶奶的离开姑婆伤心归伤心,但更多的是淡淡的感怀,跟她同辈的人这几年一个接一个离开,每一个离开就像敲响了一下钟,免不了让她的心跳离回归越来越近,那是谁都无法绕过的结果,除了淡然面对似乎就没有其他更好的面对方式。 后天出发到沙漠那边,自耕农宅托给邻居打理,里面种的菜他们喜欢吃就吃。奶奶亲手播种的菜大多已经可以开摘,然而人已经走了,物是人非,不是没有想过有这一天,而是现在才有对它的体验。今晚不在房间睡,就在农地上,拿个小睡篷在琵琶树底下过一夜,自耕农友经常用这种方式过夜,已经成为这一群体当中的突出标志。睁眼透过纱隔子看着琵琶枝叶后面漆黑的夜空,往时熟悉的场境徘徊不去,应该很晚才睡着,醒来的时候琵琶枝叶后面已经是清晨微亮的天空。 实在不想起这么早,反正今天是妹妹出去买早餐,自己好继续躺在睡篷里面盘划着拍摄的事情,已经习惯用这种方式进行脑活动,到八点多钟的时候妹妹回来,不是买的熟食,是买材料自己做,十几只水饺半斤生面,到菜地上摘棵生菜洗一洗,在树下的厨棚忙活一阵就做好两大碗水饺面,做好的时候肚子已经饿扁了。 这个丫头性格跟奶奶一样,难怪奶奶那么疼她,生活细节上十分活跃,一个劲的投入,就是性子有点执拗,进入判逆期的时候跟爸妈顶嘴不要太多,但对奶奶极为依顺,抠气的时候奶奶开口没有平伏不了的,隔辈尤亲的事情很常见就是了,也算不上什么特别。吃完早餐又去割菜喂大白鹅,大白鹅是两年前跟奶奶一起到农宅之友联锁店买的,本来准备到那里买一只香猪,因为大白鹅太好看就转而买下了它,从此成了婆孙俩的宝贝,喂养得越发有生气。 这几年宅宠已经成了自耕农宅里面最醒目的标志之一,最火的是猫狗香猪大公鸡和大白鹅,兔子和蜥蜴也很受欢迎,甚至养鸟的都有,不过很容易飞走,刚开始的时候妹妹就养过两只八哥,一个星期就飞得无影无踪。养宅宠不只为增添田园乐趣,农友们有时交换不来的作物也可以让它帮忙消费一部分,毕竟同一种作物总体是同时段成熟的,处理不完只能让它们熟烂一部分,当然处理不完的部分不多罢了,农产品发到自耕网络平台基本上都会给换掉。 奶奶和妹妹都是镇上自耕网络社区的活跃分子,跟镇内农友交流农地打理心得和流览不同农友的作物实时生长状况,几乎成了每天的习惯。交换区基本上都是附近的农友在交换产品,在网上商量好交换什么后用东西装了去与对方换,这个圈子里面图的当然是生活乐趣,当然也不排除深深着迷的农友,前年精心培植了好几株质量顶级的辣椒,也就几斤重,邻市一个农友在视频上获知后马上拿出十多斤优质豌豆自己开车带过来交换,看着对方那种兴头,奶奶于是把大水缸里面养的两条草鱼顺便送给了他。 喂完大白鹅又去摘两块菜叶撕开揉成粒喂大水缸里面两条草鱼,拍下草鱼的动态发到交换区,将近中午时分就有农友过来交换了,也是妹妹曾经的同事,一起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就经常交换自耕产品,彼此地里种了什么已经了如指掌,自耕圈里有一句话耳熟能详,看地里种些什么通常就能知道那个农友的性格,当然只不过是调侃。那个农友的自耕农宅比较大,总体来说喜欢种些容易打理的作物,比如萝卜、土豆、红薯之类。 两条草鱼换了十多斤萝卜,挑两根爽利地削皮切丝,用来做萝卜糕作午饭,再到外面买点东西回来炒两盘菜够了。 市场在邻街尽头,在爷爷小时候就开建,一直是镇上最大的市场,认识奶奶之前爷爷曾在里面开过菜摊,到现在场内格局早就翻过几次,他曾经开摊的位置如今是个小杂档,两个刚毕业的在经营,一个负责肉案,一个负责菜板,都是妹妹的大学同学,也是爷爷两个高中同学的孙子,都手脚麻利,要一份芦笋回锅肉菜料,肉要偏薄笋要偏长,快刀忙活半阵子就递到面前,三分肉七分笋,葱蒜配料齐备,是平时买惯的份量。 再到旁边摊上买一份三丝炒粉材料,拎着菜篮子离开市场的时候不禁驻足打量它几眼,原因就是爷爷曾在里面工作过,对奶奶的思念让人勾起爷爷的身影,他俩仿佛是同一个形象。凡是爷爷留过身影的地方总让人放开心怀对它们想象一番,从记录片上看过当时的市场,里面普遍昏暗,往往在白天都要开灯,给人的感觉是摆设比较乱,他曾在里面经营过两年,早起晚歇。 一个多么值得敬爱的长辈,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生时的身影,然而亲切感可以无视远近,就像他曾经说过,有些人在时间之外认识。 爷爷一辈子算不上曲折,也不算太平静就是了,人际关系是谁都逃不过的东西,他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就拿奶奶从家里偷出户口簿跟他结婚那件事来说,他当时迟迟没有下决定,直到奶奶气生得一次比一次大了才畏畏缩缩到法院签字,这件事也让奶奶的家人对他好几年冷面相向,不过事情过去了总归过去了,看到女儿虽然嫁得及不上自己所期望,然而终归是她自己的期盼,男方又没什么刺眼的性格缺点,大家的关系就那样渐渐变暖。 让人欣慰的当然是爷爷和奶奶过上了幸福日子,虽然幸福交缠着奔波忙碌,在那些忙碌日子让幸福不掉落的原因,那些锦上添花的生活细节日夜编织,当中爷爷的下厨手艺功劳颇大,做菜做点心总能让人吃得开心,是个厨艺能手,奶奶也在他手上学了很多下厨手艺,并教给了我们,妹妹学得最好,也做得最专心,她满意地说过这丫头都学到手了。 虽然幸福的日子始终有限,绝症像暴风一样来临,其时正值店面最需要人手,孩子还在读高中,对于谁来说这些情况都只会增加自己心里对死的抗拒,奶奶放下了店里的工作,一直陪他陪到最后,那些熬***子,他面对人生最后一个挑战,赖以过渡的只有曾经的生活经验,奶奶之前对于下厨不是很热衷,厨艺没学得多少,要下厨也只做些简单易烧的菜,但那段时间家里全部饮食都由她一个人包办,不多的时日就将爷爷的厨艺都学通练透。 在最需要的时候到来,最幸福的时候离开,爷爷在日记本里面写下这句的时候人已经快离世。
我要写小说了,《2050生活浪潮》 告别他人和自己,走在更熟悉的路上,从此回到了世界—— 翻开黄迹斑驳的笔记本,里面是爷爷的日记,是他死前写下的最后一行,说是日记,其实爱写就写,不是每天都记下,但都是短短的片言片语。今天在花繁叶盛的小石路又翻开了它,放在渐冷的怀里,带上一生的风雨和爱意,带着经常进入梦乡的神态撒手离去。 这场生死横跨了二十七年,爷爷也在这里死去,当年的旧屋早就成为过去,然而二十七年来奶奶一直在呼应着那些日子,有时伤心有时高兴,也有过哭的时候,生命是顽强的不代表它不脆弱,仅仅是你无法回避。 爷爷是个诗人,也是个努力经营的人,当时网络世界已经比较发达,他在网络期刊上发表过不少诗,正当纸质刊物已经渐渐衰落的年份,网络信息突爆,也是有待转折的年代,跟之前缺少发表平台的年代不同,在那个年代发表平台之大是之前难以想象的,所有东西都明明白白摆在台面上,当然也就没有借口可寻,所以大家只能变得更亦裸裸,当然也只是那个时代的亦裸,早蒙上一层历史的灰尘了。网络成了一个不顾一切争夺名气和存在感的平台,是一个大家有幸胜利的年代,也是各自选择了幸存的年代。 按现在最流行的说法是一个旧数字化时代,有些混乱,进入新数字化时代还要等到二十年代初,爷爷和奶奶是在旧数字化时代结合的。 他俩相识在最困难的时候,用最少的生活资源开启了最幸福的门,可以用爷爷的说法:这些日子什么都没有,只知道爱。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爷爷不在乎什么都没有,但是跟奶奶认识之后只能在乎,他们的结合经过些波折,奶奶家里人总是反对,理由也很简单,她的家庭状况在当时十分不错,作为家长最疼爱的孩子,从小到大时刻关爱,家里人对她的婚事自然看得十分重大,当时所有成员都围绕着她,以她为中心。 这一点并非无迹可寻,这条脉络延续至她对小孙女那种过份心切,严严包裹着的疼爱,她说过跟当时家里人加之于她身上的一样,一种很深刻的经验,在儿时成型,会持续一生。 对于家里人的态度她知道说是说不过的,说得过也行不通,以至于最后只好将户口薄偷出来,有了户口薄结婚就是随手而到的事情,签个字那么简单,一签就是几十年。
另一种时光 我们有着一样的童年,从一开始就认识的人。那时候阳光穿透了我们的身体,一切东西都价值连城,但我们什么都没有带走,让它们留在了当时,到了今天走在灰尘扑面的路上,我们的身体阻挡了阳光,到处寻找有价值的东西,想把它们带回当时,徒劳的努力终是沮丧和抓狂。 想起姨丈,姨丈是个有糖尿病的人,生活上简单到几乎没有,性格感觉有点笨拙,专注于生活细节,在他身边你会很随意,因为那样的人不会阻挡阳光。姨丈和妻子度过十多个年头后侧身一倒血管爆裂,就那样走了。人类至今居然还治不好糖尿病,简直是种耻辱,不过也就算了,对于一些人早死是种福气,对于另一些人晚死是种福气,而对于某些人早死晚死都是种福气,因为某些人一直生活在另一种时光里面。那时候他家里有百看不厌的画册,属于地理杂志,以当时的技术来说算得上非常清晰的摄影集,图多字少,放在三楼,随意地装在一个箱子里面,总喜欢到他家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看画册,一大堆要看很久,可以反复看,每次都有新的熟悉的发现,那个时候没有人来打搅,可以放心入画,到淘米的时候姨丈才会上楼去问你在不在他家吃饭,那不是打搅,你说在的话他就淘多一些米,说不在的话他就不添而已。 想起来还真的没有在姨丈家吃过饭,不过也算不上遗憾,因为阳光一直照耀到今天,阳光下扑面的灰尘是多么显眼,可以看到离开另一种时光后我们是带着怎么一副德行走过来的,毕竟看笑话也照样能打发时光。所以没读过什么书我也没啥遗憾,因为我读过姨丈的画册。
另一种时光 我们有着一样的童年,从一开始就认识的人。那时候阳光穿透了我们的身体,一切东西都价值连城,但我们什么都没有带走,让它们留在了当时,到了今天走在灰尘扑面的路上,我们的身体阻挡了阳光,到处寻找有价值的东西,想把它们带回当时,徒劳的努力终是沮丧和抓狂。 想起姨丈,姨丈是个有糖尿病的人,生活上简单到几乎没有,性格感觉有点笨拙,专注于生活细节,在他身边你会很随意,因为那样的人不会阻挡阳光。姨丈和妻子度过十多个年头后侧身一倒血管爆裂,就那样走了。人类至今居然还治不好糖尿病,简直是种耻辱,不过也就算了,对于一些人早死是种福气,对于另一些人晚死是种福气,而对于某些人早死晚死都是种福气,因为某些人一直生活在另一种时光里面。那时候他家里有百看不厌的画册,属于地理杂志,以当时的技术来说算得上非常清晰的摄影集,图多字少,放在三楼,随意地装在一个箱子里面,总喜欢到他家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看画册,一大堆要看很久,可以反复看,每次都有新的熟悉的发现,那个时候没有人来打搅,可以放心入画,到淘米的时候姨丈才会上楼去问你在不在他家吃饭,那不是打搅,你说在的话他就淘多一些米,说不在的话他就不添而已。 想起来还真的没有在姨丈家吃过饭,不过也算不上遗憾,因为阳光一直照耀到今天,阳光下扑面的灰尘是多么显眼,可以看到离开另一种时光后我们是带着怎么一副德行走过来的,毕竟看笑话也照样能打发时光。所以没读过什么书我也没啥遗憾,因为我读过姨丈的画册。
暗金装备的英文原意是什么? 看到过吧友对暗黑装备一个“返朴归真”的观点,以通常的价值心理来说,白色装备最低级,跟着是蓝色装备,然后是亮金装备,最高级的暗金装备,但随着玩家的挖掘,发现蓝色和亮金之中有比暗金更有价值的装备,然后得出“返朴归真”这个观点。忽然觉得这可能是吧友自己的误解,现在渐渐认为暴雪的设定本来就是最强的装备是亮金,然后是蓝装,因为要照顾游戏的耐玩性,精品亮金和精品蓝装当然不能随便捡到,所以设计为掉率异常低,但总不能低到通几遍关都捡不到,这样会造成另一种极端,让玩家失去对这个游戏的乐趣,这就像泡妞一样,随随便便就能泡到的你会觉得一点都不难得,泡妞就变成跟拉屎一样无聊的事情,但假如知道十辈子都不可能泡到,哪谁还有心情去泡,还不如搞基去,于是就衍生出了介于白色和精品蓝黄的另一种范畴的装备——暗金(包括符文之语)填补这个缺憾。现在细想一下,白色、蓝色和亮金装备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相应的金属,白色装备不就是普通铁器打磨过亮白的颜色吗?蓝色装备不就是近似于青铜器发出的光吗?亮金装备更不用说了,明明就是黄金制作的装备,三种金属在古代的造价恰恰是铁器最便宜,青铜贵一点,黄金最贵,而且游戏中分分钟能捡到比暗金贵的亮金装备。但问题在于,谁也说不出暗金在古代能对应什么金属,原因其实很简单,暴雪的原意就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仅仅让暗金色这种颜色作分区分其他颜色的装备。“返朴归真”这种观点实在我们自己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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