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中水 坡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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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在吧内发一贴,是关于吧内明价的个人见解,引来不少吧 前些日子,在吧内发一贴,是关于吧内明价的个人见解,引来不少吧友的非议。于我个人来讲,作为一个纯消费者,我当然是希望挖桩的能明树种,三围和价格。但这三项中有两项都是时时能踩到雷的。先看我近期摘抄的一些文献,相信吧内大多数人都没看过。 2017年11月22日,第一个由中国互联网企业发起的“打击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互联网企业联盟,今天在北京正式宣布成立。该联盟由知名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BAT)发起,并联合其他8家互联网企业共同加入。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有关国内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定,对网络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 在各自运营的平台上,对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贸易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删除非法信息、监测并处理可疑用户,防止违法信息在网络上散播。 以下植物为我摘抄的一小部分保护植物:观音座莲蕨,桫椤科所有,贡山三尖杉,苏铁属所有种,银杏,百山祖冷杉,大别山五针松,巧家五针松,金钱松,红豆杉科,榧属所有种,青梅,胡秃子中的翅果油树,瑶山苣苔,银缕梅,香樟,红豆树,厚朴,鹅耳枥,峨眉含笑,野荔枝,野茶树。各省保护名录还有:青岗木,六角莲,八角莲,山拐枣, 罗汉竹,斑竹,紫竹,红檵木,湖南山核桃,保陕紫薇,尖叶紫薇,多花含笑,青檀,金毛狗蕨,连香树,黄皮树,瑞香,榉树,金花茶,豆兰,筇竹,鸡血藤。 这些只是名录中的一小部分,相信各位已经有踩雷的了吧。 那是不是不挖这些就没事了呢?当然,也不是。 法律规定如下:野生植物保护   第九条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条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十二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由于环境影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   第十五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   第十六条 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批准采集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   第十八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以上是国家法律规定。 以下是某地方保护政策: 野生植物是我地区宝贵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保持水土、优化环境、改良气候、固碳放氧等独特功能;山区枯死的树根具有重要的保持水土的功能,起着不可替代的防止水土流失作用。近期,我市出现不法分子擅自进入林区采挖采集树桩、树木等野生植物及违法买卖、运输、加工野生植物及树根等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维护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良好秩序,杜绝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现象的再度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采挖。山区的野生植物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采挖植株或树桩、树兜、树根。无证采挖树木或活根(树桩、树兜),属于违法采挖树木行为,擅自采挖枯死的树根,属于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违法销售、收购、运输、加工。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加工各类野生植物及树根。 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野生植物采集、采挖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采挖、采集或非法销售、收购、运输、加工野生植物的,一律予以没收,并依法对其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举报。社会各界对乱采乱挖及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 上面这些可以说就是系统删贴的根本原因,而现在这个大环境下,吧规和法律条文相冲突,吧规也应该顺应时务,进行修改,买家也应该了解这种形势,做好配合,予以理解。毕竟法律规定吧内品种可以交流欣赏,不能交易。顺应大形势,将吧规作以下修改,联系方式出现在个人主页,保护品种不公布品名,各楼不出现价格,所有贴均以交流和欣赏名义出现,当然这些都是暂时的,躲一下风头,明哲保身,才能让下山桩吧得以在夹缝中生存下去。 现在的下山桩吧不是小小的你挣我斗,强势删贴,而是如何能让吧生存下去,共同维护我们这个来之不易的平台。
2.18.4.9日,关于明价和明品种之我见 2.18.4.9日,关于明价和明品种之我见。 本人业余桩迷,属于纯买家性质,桩入的杂乱无章,活多死少。虽不通盆景要素,但看到满院春光,心情舒畅。 我大多数的桩都是在下山桩吧里购买,有合适的就加微信洽谈议价,还未曾上过当,加微信后来也多成为了朋友。来贴吧这两年来,在吧里也干过仗,也帮别人干过仗,看江湖分争,昨日还是朋友今日就成了水火不容的敌人。有人性的差异,有做人的好坏,这些不在我们吧友的评说范围内。但有三件事情,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这三件事情就是发贴时间,桩属性,和和价格联系方式。发贴时间大多数可以决定下山桩的新鲜程度,属性不必说,价格决定买家的购买欲。我一直是赞成这三点分开的,这样有利于商家和买家的更有效沟通。 但是,从去年二季度开始,国家加大了对网络流通领域非法动植物交易的打击力度,百度贴吧也在范围内,于是有几个关于国家保护植物的贴吧直接清空关停。所以现在就出现了大吧小吧关于明价和系统间的矛盾,系统是按大数据,关键词决定删贴,也是规避自身责任风险的一种方式。因为从法律上讲,这吧里的买卖大多数都是法律禁止的,当然系统可以评判你为欣赏贴。 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我们是看着下山桩吧日渐衰落,还是希望他重现辉煌,所以个人觉得大吧和小吧也应顺时而变,对于卖家标注日期,而未明价的贴子尽量不要删除,待形势好转再定大政方针,非常时期行非常之道。 如果不明价,做为买家就要有双明亮的眼睛。要仔细审视商家,尽量选择等级高的桩家。加微信先看朋友圈,我买桩前通常是先浏览对方的朋友圈,使劲下翻一下,然后才讲价,当然大刀,小刀都用,成了可喜,不成也多了个朋友,下次还有选择。 划重点,重复三遍。莫贪便宜,天上没有掉馅饼的时候。学会分清好的桩家和骗子。 做为一个纯买家,以上言语一蹴而就,如有不当处,各位见谅,请勿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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