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人歌 巴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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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酉阳诗书雅乐艺术培训机构抄袭了了,来挂人。 被侵权了来挂人,简单粗暴,侵权者为酉阳县诗书雅乐艺术培训中心,负责人巫海波。 我在前两天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logo。[下图]看到这个logo时,我觉得有点眼熟,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四年前母校知音民乐社制作的logo。[下图]当时正值社团转型时期,需要重新设计logo,我和另一个朋友合作制作了这个logo,这个logo是我们的处女作,采用了在纸上绘制草图,再扫描加工的方式制成。虽然很粗糙,但对我们、对社团都有特殊意义,我不希望它出现在任何其他地方,所以见到它被抄袭时,我们非常生气。下图有创作手稿,以及上传日期,证明原创。看到logo被抄袭后,我发现抄袭者是我一个QQ好友,但从来没有联系过,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为好友的。 随后我联系到他,并将两个logo发给他后,直接了当地质问他,这是否算是侵权。 这时他秒回复,并声称该logo为淘宝购买,我问他淘宝链接时候,他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购买记录了,可是淘宝记录永久保存。 那时我选择了暂时相信他,并等待他寻找淘宝记录,之后24小时内我又多次催促他,但他始终没有回复,这期间他发过一次空间动态,排除没有看手机、没有打开QQ的可能性。 在这24小时内,与我共同设计原logo的朋友得知了这件事,向抄袭者发送了一封邮件,委婉地表达了我们的想法,并为他重新制作了一个logo(说实话,朋友真的善良过头了)。[下图]抄袭事件发生两天后,抄袭者没有回复我任何内容。随后我找到他的电话,直接电话联系到他,当我说明来意后,他说了一声“滚呐”,随后挂掉了电话。[通话内容有录音] 此后我再次在QQ上联系他,并声明之前通话记录有录音,此时他很快就回复了,并声称他并没有看见我朋友发送的那封邮件,但是我朋友撤回邮件时显示:对方已阅,撤回无效。[下图]随后他以“不喜欢我的语气”为由,拒绝再沟通。 整件事情中,他一直声称logo为淘宝购买,但从没有提供购买记录,不排除推卸责任的可能。当我拿出原logo原创证据后,他完全一副“我就是抄了,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态度”。 因为是QQ好友的关系,所以不排除他是在我空间看到logo后,直接抄袭的可能,所谓淘宝购买,只是一个推卸责任的接口。 我寻找到了巫海波一些其他资料,1987年生,2017年毕业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同年创办酉阳县诗书雅乐艺术培训中心,并自认校长。原logo为知音民乐社的会徽,这是一个民族乐器性质的社团,所以图标整理为一个音字,又将知字制作成印章,代替了音字上方的点,即象征知音。音字设计为琵琶造型,象征弦乐,音字中间长横为竹子,象征吹乐。 讲真这种类型的logo,又是使用先手绘草图,再扫描加工的方式制作,几乎没有巧合的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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