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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模式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黔西南州“1+5+5”模式同步推进州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来源:黔西南州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3 11:04   为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和效率,黔西南州探索“1+5+5”模式同步推进州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州县两级对新组建和调整规范执法队伍宗旨和业务范围、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进行明确,全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5+5”模式统筹推进改革。按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黔西南州结合实际制定了“1+5+5”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在全省第一家获省委编办批准。“1”,即:进一步优化综合执法局及其综合执法队伍职能职责,在此基础上将涉及部门的部分执法职责回归,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第一个“5”,即:按照强化部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要求,新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第二个“5”,即:对州直部分执法任务重、执法范围广的部门,将执法队伍规范后予以保留,保留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能源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县级参照州级开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了全州的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步调一致。   合理界定执法权限。划分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州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和审批实施机关外,主要由县(市)负责监管和执法,州级原则上不再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组织跨区域执法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后,将各相关部门执法类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相应综合执法支队。   强化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管理。锁定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底数,暂时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原则上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划转。全州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原则上不再保留其他执法队伍,原执法队伍执法等行政职能划入主管部门承担,余下的公益职能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   目前,州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均已经同级编委会审定,正陆续印发,改革推进中的出现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人员划转、工作交接等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整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目前未参公的行政执法队伍参公的可能性分析 目前,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大致可分为六类:一是国家机关,二是执政党,三是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四是依靠法律、法规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类事业单位,五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治组织,六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 《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由此看来,依靠法律、法规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类事业单位就是参公的主体。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原有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或并入其他相关事业单位;确需转为行政机构的,原则上并入相关行政机构或调整为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为行政机构的,在中央规定的党政机构限额内设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基本上就是要权不要几个人,将依靠法律、法规授权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人不要,这类事业单位以前大多是参公管理的,现在行政职能收回,原单位调整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参公属性取消。 这就为目前没有参公的行政执法队伍参公,提供了可能性,毕竟参公单位,国家有限额控制。
山东确认全省行政执法主体7661个 行政执法人员16万余人 山东确认全省行政执法主体7661个 行政执法人员16万余人 齐鲁网 7小时前 · 齐鲁网官方账号 齐鲁网济南7月15日讯 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之后,党政机构重组、单位职能划转、工作人员转隶,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亟需重新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今年以来,结合机构改革进度,我省组织开展了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年4月初,省司法厅确定了将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推迟到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在此期间,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继续有效。同时省司法厅全面部署“两清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规章,对照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结合部门权责清单,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机构改革到位,清理工作完成到位”的要求,目前已经确认全省行政执法主体7661个,行政执法人员166044人。下一步,山东省司法厅将结合各级机构改革进度,继续做好“两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跟进做好证件换发、教育培训等工作,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闪电新闻记者 郝爱印 济南报道 2019年7月15日
浙江建设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新华社14小时前· 浙江建设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新华社 14小时前·新华社官方账号 新华社杭州5月1日电(记者屈凌燕)在浙江义乌,当地27个执法部门使用同一个执法系统,一线执法人员账号全开通现场执法活动全应用,实现了“一网通管”的效果。在义乌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将在浙江全省推广。 这是记者从4月30日浙江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上获悉的。 义乌稠城市场监管所的所长周忠平当天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PC端下达了一个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餐饮单位专项检查”的任务,与此同时,两公里外的网格干部通过手机接收到了任务,并前往任务指定的地点——义乌之心的一家火锅店,现场检查厨房的基本结构、基础设施、人员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数据共享功能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可以查询到主体的营业执照以及卫生许可证等。最后,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现场打印整改通知书,交给当事人。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具备信息共享共用、主体分类管理、现场执法检查、风险预警提醒、监管效能展示五大功能。在应用过程中,系统归集了义乌当地27个部门、236项、1300余万条各类信息,设置了244个主体监管标签,梳理分类监管事项608项、监管子项2039项、检查内容6981项、操作要领9915项,形成检查表单608张,平均每个工作日执法检查2657户次,政府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根据部署,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4月底在全省11个县(市、区)扩面试点,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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